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思考,分散了国家财力,又滋生了腐败现象。近年来随着“收入两条线〞管理改革的实行,逐步缩小了资金规模,增加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但仍缺乏具体有效的法规制度以及运行机制的保障,财政管理尚未完全到位。因此,正确认识并解决预算外资金管理缺位,仍是财政管理改革中亟待待解决的问题。一、预算外资金管理缺位的具体表现〔一〕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粗放,部门利益格局尚未完全打破根据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方法,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方案,财政部门按照经费定额和开支标准对该方案进行审批后,汇总编制年度总方案。但实际的执行情况是,有些单位没有收支方案,财政部门也很难形成标准的汇总预算,只是粗略地按基数增加增长的方法编制并下达预算外资金收支方案。具体收入时,有的单位只是将专户资金一缴了之,没有具体的资金工程名称,造成收入来源不清;支出时由于没有明确的定额标准,资金使用仍处于“以收定支〞阶段。预算外资金管理粗放,给用款单位挤占挪用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二〕国家已明确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财政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致使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减弱我国由于经济开展水平较低,一些欠兴旺省份长期处于财政困难状况,严重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开展。从财政的资金管理看,一方面,预算内资金短缺,收支矛盾突出,另一方面,一些应纳入预算的资金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之外。究其原因:一是收费单位原编制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一旦将其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就要理顺各方面的管理关系,这不仅要加大各部门的管理本钱,而且会突破各自的管理指标;二是就单位而言,收费收入缺乏以抵顶其正常支出,有些单位甚至还有巨额贷款,因此改变财政管理方式,就意味着财政负担加重;三是执收单位作为征收主体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担忧纳入预算管理后对其经费保障产生影响,还有一些单位错误地认为预算外资金“谁收谁用〞,主观上不愿意把专户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三〕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约束软化,财政监督流于形式目前预算外资金的监督检查普遍存在着重收入轻支出的现象,一味强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缴存比例,无视了支出上存在的问题。虽然财政在拨付资金时,根据用款单位上报的用款方案进行了核定,但财政资金划出以后,用款单位怎样使用、用到什么地方都不得而知。事实上有的单位常常以事业开展、专项经费为名申请拨款,但实际上多用于人头经费,事业开展无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