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实践与认识辩证关系浅谈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在当今世界上,有许多哲学派别,没有一种哲学像马克思主义哲学那样,既赢得了那么多人的认可、肯定和喜爱,又遭到了一些人的否认、排斥和反对。在哲学开展的历史上,19世纪中叶产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伟大变革。它以科学的实践观为核心,实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统一、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的统一,从而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打下了扎实的哲学理论根底。本文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认识理论出发,就本人在实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中的感悟,对实践和认识两者的辩证关系以及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做了一定的分析探讨。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是先思后行,以知统行,这样容易产生认识决定实践的错觉。其实,认识是一种复杂的意识现象。脑科学、生命科学、心里学等学科都从不同层面上对人的认识机制作了探讨和揭示,其研究成果为哲学认识理论进一步理解认识的本质和过程提供了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理论是建立在实践根底上的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论。在实践和认识的相互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根底,对认识的发生和开展起决定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下面四个方面: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客观世界中哪些事物能够成为人们的认识对象,是由实践的需要和认识水平决定的。认识在实践中产生。认识的形成和开展都离不开实践,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经验,再把经验上升为理论。一切真知归根结底都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惟一源泉,强调从实践中取得直接经验的重要性,并不排斥学习和掌握间接经验的必要性。人类知识的开展有着内在的连续性,就像接力赛跑一样,每一代人都是在前一代人已经到达的认识根底上前进,把前一代人认识的终点作为自己认识的起点,然后把自己在实践中获得的新知识增加到人类知识宝库中去。就每一个个体来讲,生命有限,实践的范围也是有限的,而客观世界的开展却是无限的。人们绝大多数的认识都是通过间接经验得到的,因此,我们学习书本知识,接受间接经验,是十分要的。间接经验是以直接经验为根底,直接经验是认识的“源〞,而间接经验只是“流〞。“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习和借鉴前人和他人的经验,也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能照搬照抄。二.实践是认识开展的动力首先,变化开展着得社会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不断提供解决课题和开展认识的经验成果,为认识的开展起到“催化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