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工商部门增强对散装食品管理平安事故,起因是某校学生在学校周边餐馆就餐,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有关部门紧急行动,中毒学生得到及时救治,现已恢复正常。事故发生后,各有关监管部门相继展开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在调查中发现,该餐馆证照齐全,工商部门对该餐馆已履行了职责。然而,在日常经营中,餐馆所需的植物油大都是从流通领域购进,植物油质量的优劣也是诱发食物中毒的起因之一。食品平安法自实施以来,各级工商部门相继加大了对食品的监管,尤其是加大了对预包装食品的监管,却无视了对散装食品的监管,植物油即为散装食品,它和预包装食品一样,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何谓散装食品。食品平安法中没有给一个具体的解释。笔者认为,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那么,工商部门应当如何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呢。一、加大巡查力度,严把散装食品经营资格准入关。工商部门对散装食品经营户要实行每周巡查一次以上,严格审查散装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资格,对证照不齐的经营户一律依法处理或予以取缔,积极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一起形成联动,加大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声势。二、切实履行职责,严把散装食品质量准入关。一是监督检查散装食品零售经营户,是否建立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初次交易的散装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应当验明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对购进的散装食品是否按批次向供货人索取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禁止销售没有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的散装食品。对已经销售的应当责令经营者召回;对已经进购的、没有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的散装食品,催促经营者立即下架退市,并做好记录留存备查,切实维护消费平安。凡未执行食品进货检验制度的,一律责令停止销售并催促整改。第2页共2页二是监督检查散装食品零售经营户,是否建并执行食品进货台帐制度,检查散装食品经营户的食品进货台帐是否记录供货人、购进时间、食品名称、数量、保质期等事项,是否保存进货单据。从事批发的,是否记录购货人、购货时间、食品名称、数量及保质期等。告知经营户食品进(销)货台账和进货单据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三是监督检查散装食品零售经营户,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根据散装食品保质期限,定期检查待售散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