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诊治——再读精神卫生法精神卫生法的立法理想精神卫生法的立法现状精神障碍诊治的关键条款解读收治过程中的难点立法目的:《精神卫生法》第一条1.发展精神卫生事业2.规范精神卫生服务3.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立法目的的特点:1.从大到小、从宏观到微观的方式来排列2.体现了立法所保护法益的先后顺序。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解决目前精神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而得不到救治确保有肇事肇祸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疏于管理而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确保无须住院治疗的公民不因制度、程序缺失而被强制收治精神疾病患者与正常人的合法权益之间的矛盾1.心智正常的人因种种原因被精神病现象2.精神病患者因非精神疾病在普通医疗机构就诊被拒现象3.该收治的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得不到收治医疗资源有限与患者权益保护之间的矛盾现有医疗水平与精神卫生保障要求之间的矛盾传统习惯与患者权利保护之间的矛盾精神病患者自知力缺乏与自愿治疗之间的矛盾精神卫生法的立法理想精神卫生法的立法现状精神障碍诊治的关键条款解读收治过程中的难点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是否得以保护:——健康权与生命权《精神卫生法》规定:以自愿为原则,非自愿治疗为例外精神病患者的民事法律行为须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此时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是什么?精神病患者多没有自知力及受耻感文化影响非自愿治疗的两种情形:两害情形1.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危险的2.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危险的第一种情形:由监护人提供证据,但医疗机构能够胜任证据审查、固定、认证工作吗?第二种情形:由公安机关启动治安程序或刑事程序,但一般精神病医院具有强制的权力和能力吗?如何衔接?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看上去很美!精神卫生法的立法理想精神卫生法的立法现状精神障碍诊治的关键条款解读收治过程中的难点第二十七条:“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承担再次诊断的执业医师应当到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面见、询问患者,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精神健康状况”的评估:以精神症状和病程为基本标准,以检查结果为首要依据。卫生部配套文件拟规定:“医师做出精神障碍的诊断前,应当亲自检查患者,必要时向家属或知情人了解病史。对患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