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纪委办公室文秘工作制度为进一步促进文秘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文秘工作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一、工作原那么文秘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程序、灵活机动的原那么做到准确、迅速、保密。二、工作职责(一)负责州纪委、监察局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二)做好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的秘书工作和日常事务工作(三)做好州纪委、监察局各类公文的收发、承办、送阅、印制、校核、清签、保管和提供使用。(四)按要求起草、修改局部公文,编印红河纪检监察信息信息快报和情况交流等内部刊物;编纂年鉴史料、资料。(五)保管和使用州纪委、州监察局印章,开具介绍信和证明信。(六)管理州纪委档案室、打字室。(七)承办州纪委、监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工作内容(一)公文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办理方法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XX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实施细那么精神,做好州纪委、州监察局的公文处理工作。⒈公文起草。公文起草是文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公文起草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地表达州纪委的意图;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观点鲜明,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条理清楚,表述准确,篇幅简短,文字精炼;文种使用恰当。起草重要公文在领导的指导、主持下进行;起草一般性公文,由州纪委办公室和相关室承担;起草部门工作内容的公文,需以州纪委、监察局第2页共4页名义发布的,由部门代起草,经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州纪委办公室办理。起草公文送签须用办文卡;送阅须用阅文卡;送领导请示件须用批阅卡。⒉公文校核。凡正式公文,在送州纪委、监察局领导审批签发前,均应进行校核,做好协调,把好政策、内容、行文、文字、规格关。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是否完整准确地表达了州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的内容的意图;所提措施、方法是否切实可行;涉及有关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调并取得了一致意见;人名、地名、时间、数字、行文等是否准确、恰当;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批会签手续;文件规格是否适宜。文稿如需作较大修改,须与起草部门协商或请其修改。州纪委、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