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校方责任险方案根本概述校方责任险,是一种保险的名称,是由学校作为投保人,因校方过失导致学生伤亡的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学校也是受益方,是一种责任保险。编辑本段参保意义学生自我平安保护能力有限,平安隐患难以铲除,尤其是复杂的社会治安状况给教育教学的平安带来了潜在的威胁。学校和学生的平安事故时有发生,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开展校方责任保险,对于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事故,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编辑本段保险对象凡取得合法资格的教育机构,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及高等院校,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编辑本段保险责任学生在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学校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等)过程中,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一)在校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对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施救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编辑本段责任免除1、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第2页共3页偿:(一)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重大过失、违法或成心行为;(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恐怖活动;(三)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四)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五)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海啸及其次生灾害、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六)注册学生自伤、自杀,而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教育管理并无不当;(七)学生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八)注册学生本人具有特异体质,而被保险人事先并不知情;(九)注册学生突发疾病,而被保险人及时采取措施,未延误治疗;(十)被保险人的雇员的非职务行为;(十一)被保险人知道其教学、建筑设施不平安,仍继续使用。2、以下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及其它电子产品的丧失和损坏;(二)金银、首饰、珠宝、文物、软件、数据、现金、信用卡、票据、单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及其他不易鉴定价值财产的丧失和损坏(三)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