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粮食局平安生产事故救援抢险应急预案县粮食局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做好我县粮食系统各类重大突发性平安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把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粮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一、重大平安事故范围重大平安生产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建筑事故、熏蒸化学药品事故、锅炉、粮食机械、索道及其化设备事故和中毒事故。二、重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县粮食局成立粮食系统重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本县粮食系统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粮食储销企业法人代表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是:(一)组织领导全县粮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三)根据事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协助事故单位组织人员疏散工作;(四)协助事故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全县粮食系统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产业指导科,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粮食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粮食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局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三、各级粮食部门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职责范围(一)县粮食局负责所辖基层粮食储销企业的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二)基层粮食储销企业负责本单位的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局纪检组、产业指导科、购销总公司参与相应重大平安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四、重大平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发生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都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联络等根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主管粮食部门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管粮食部门重大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