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体局重大问题及重大事项上报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对重要活动的标准安排,以及遇到有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掌控,妥善处理,保障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开展,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一、报告内容〔一〕重要活动和事项1.需要区领导出席的会议及活动;2.重要工作安排与部署;3.国家、省、市领导或其他重要客人以及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到我区教育系统开展公务性活动;24.国内外重要媒体到我区教育系统从事新闻采访活动。5.媒体舆论反响我区教育领域的负面情况;6.集体组织100名以上学生外出活动;7.重要外事活动;8.其它重要事项。〔二〕安全事故1.学校房屋倒塌;2.发生交通、消防、踩踏、溺水、食物中毒等造成人员伤亡的各类事故;3.各类疾病传染等疫情;4.其它非正常伤亡事故。〔三〕重大涉访涉稳问题31.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或学生集体上访;2.学生因非正常因素停课一天以上;3.师生请愿、罢工、罢课。〔四〕重大治安案件及刑事犯罪案件1.学校财务被盗〔数量较大〕;2.学校受到冲击,正常教育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3.学校发生杀人、放火、爆炸、投毒、劫持师生员工等事件。〔五〕重大灾害水灾、地震、雷电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报告程序和要求〔一〕逐级负责报告。各乡镇中心校校长、区直4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重要活动及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应报告的事宜负总责,逐级对上报告。〔二〕报告形式和要求。分为当面报告、报告、微信报告和书面报告〔需加盖公章〕四种。1.日常重要活动要以书面形式报告。2.发生重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必须在事发10分钟内通过形式、2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区教育体育局报告;发生一般、较大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必须在事发30分钟向区教育体育局报告。3.自行安排的大型活动和重要接待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报告。4.对局要求核报的信息,要迅速核实、及时反响,反响时间不5得超过10分钟,书面反响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5.临时性的重要活动和接待及时报告。〔三〕明确报告内容1.重大突发性事件要报告清楚事件的时间、地点、主要人物、主要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及事件趋势分析、联系人及有效快捷的联系方式等,连续报告事件处理的有关情况,直到该事件处理完毕。事发紧急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通过口头报告,并及时补报文字信息。发生重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