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街道办平安生产监督检查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平安开展理念,紧紧围绕深化平安生产领域改革开展,全面提升安监系统监管检查能力和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和“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年〞为主题,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能力,催促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为全处经济社会健康开展提供良好的平安生产环境。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一)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平安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强化平安生产监督检查,催促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平安生产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生产平安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二)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平安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催促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平安隐患,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平安水平;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平安监管,深入推进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着力加强平安生产基层根底工作,不断提升平安保障能力和平安监管能力。三、监督检查安排(一)重点检查安排根据安监总局编制方法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1.平安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第2页共4页(2)烟花爆竹销售单位;(3)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4)存在高危粉尘、高毒作业、放射性作业以及其他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5)平安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2.纳入平安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3.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4.发现存在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严重超标的生产经营单位;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二)一般检查安排根据安监总局编制方法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1.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2.对下级平安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