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页阜阳原市委秘书长张华琪夫妇双双被判今天上午2023时,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原市委秘书长张华琪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华琪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42万元,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421.73万余元,美元15485元。同案犯张华琪之妻姚舒玲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023万元。张华琪,男,1956年2023月生,曾任原阜阳地区行署税务局局长、1996年3月任该市XX县区县长、1997年1月至2022年7月任XX县区委书记、2022年8月任XX市委秘书长。2022年6月12日张华琪被逮捕。XX市中院先后于2022年5月20日、21日和6月16日、7月22日三次进行公开庭审。庭审查明,被告人张华琪在1996年至2022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200屡次收受他人款物总价值人民币22023420230元,美元2022元;并为他人谋取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利益,构成受贿罪。1999年8月,被告人张华琪与XX县区教委人员去北京联系教育工程,将教委人员交给他的5万元人民币购置了礼品,返回阜阳后分送他人,至今未归还此款,构成贪污罪。同时,被告人张华琪夫妇尚有人民币220233290元和13485美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姚舒玲在张华琪受贿过程中,参与了局部款物的接收,起到了帮助受贿作用,构成受贿罪从犯。宣判后,张华琪、姚舒玲当庭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