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内部审计工作相关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x区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内审〞)工作,促进内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x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x府办发[x]1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x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x区各区级机关、镇(街道、工业区)、区属公司的内审机构,依法独立履行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与其相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第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审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本部门、本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内审工作重点,加强内审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内审的内控制衡作用。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区审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内审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直接指导和监督各单位的内审工作,提出加强区内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二)加强内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检查和评价各单位的内审业务工作成果以及成果的利用情况;(三)将各单位内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审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结果纳入审计报告;(四)提出加强各单位内审业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审机构的业务工作标准;(五)组织内审机构人员参与区审计局的审计及调查工程;(六)指导和监督内审协会抓好政策调研、行业标准、内审人员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教育、经验交流及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第五条内审机构在本部门、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内审工作,同时接受区审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2页共6页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内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内审机构,配备内审人员,建立健全内审制度,完善内审机制;(二)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内审工作,听取内审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审批年度内审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催促审计意见的执行;(三)支持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内审机构履职所必需的权限,并提供经费保证和工作条件;(四)加强内审人员队伍建设,配备政治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从事内审工作。支持和保障内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的培训,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能力。第三章内审机构和人员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内审机构应按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