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推行农业综合执法适应形势开展需要第一篇:推行农业综合执法适应形势开展需要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分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确立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是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的一项创新,是一件新事物。我区于1999年4月在省厅、市局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经区编委批准正式成立了“xx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经过五年来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们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几点认识简述如下:一、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做法我局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思路是。以综合执法为主,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分权,走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路子。设置法制工作机构,组建专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明确职能,理顺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的关系。1、建立执法机构明确界定事权1999年4月5日,综合执法大队经区政府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现有的行政管理职能为限,相对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行政处分权。具体负责包括种子、农药、肥料、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蔬菜基地建设保护、植物检疫等方面违法案件的查处。对于种子质量检测、植物检疫、土肥检测等专业性强的管理仍有事业单位负责。目前,我区已根本形成了一个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上下贯穿、左右衔接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明确了事权,理顺了关系。2、制定规章制度标准行政行为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分权,制度是保障。我局自成立综合执法大队之时就建立了十七项规章制度,其中核心制度是四个方面:一是执法责任;二是执法程序;三是考核监督;四是错案追究。五年来,我局一直按标准依法行第2页共16页政,直接查处的案件148起,案件查处率20230%,准确率20230%,没有一起案件的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3、突出工作重点履行执法职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占是维护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针对我区的实际情况和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农药、种子、化肥为重点;以生产企业和批发商为主要对象;以产品质量和标识标注为主要内容;采用日常管理,集中检查和根据举报重点调查以及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突击检查等方式及时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力争从源头上堵住违规农资进入市场,将假冒伪劣农资消灭在农民购置之前,减轻农民损失。五年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