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律师事务所风险告知书致委托人:为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理解诉讼风险和律师工作,特提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文字内容:一、任何诉讼(包括仲裁、非诉案件等,下同)均具有法律风险,包括败诉、无法执行、审期过长等。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合理预见及负担能力。二、委托人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根据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三、您在委托本所律师办理案件时,请注意应与本律师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律师所应加盖公章;交纳律师费时,律师所应当向您出具收据。承办律师无权私自收案、收费和向委托人做出单方承诺。四、委托人所提供的案件情况应当真实,要求律师办理的事项应当合法;承办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尽职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不能要求承办律师做出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即便承诺也属无效;律师对案件的分析仅供您参考。五、委托人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律师所退费。①委托人同时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②律师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委托人以结果不理想或律师所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③律师已经作好准备工作,委托人撤诉或对方撤诉的;④其他非因本所或者本所律师的原因,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六、代理费以外的其他办案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打字费等)以实报实销方式或包干方式与承办律师协商处理。七、原那么上,律师不接收委托人证据原件;假设因诉讼需要确需与律师交接证据原件,应当索要收据。请您确认上述事项后再签署委托合同。委托人确认。“我已阅读并理解告知书所提示和说明的全部内容。〞第2页共8页委托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第二篇:律师事务所诉讼风险告知书律师事务所诉讼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在与您/您单位(以下称“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之时,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提高对律师效劳的认识,根据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您递交此风险告知书,请仔细阅读。一、诉讼/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诉讼/仲裁请求不完全、不恰当,可能会导致未请求局部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或因不恰当请求而让您的全部或局部请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后果。我们会代您提出权利主张,我们提出的权利主张,均是依据您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事实建议作出的,故您必须保证您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可靠的。我们明确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