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检察院实习自我参考总结(通用)以下一那么是一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在暑期时检察院实习的自我总结: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2023年7月16日至8月9日。实习期间努力将本人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可以恪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觉察了本人的许多缺乏之处。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而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时机,努力工作,严格要求本人,谦虚向领导和检察干警请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根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稳固本人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根底。“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受到本人所学知识的浅薄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场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特别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本人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觉察本人明白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受。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确实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确实是有一段间隔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特别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开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因而,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纳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形式,详细说确实“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务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在实习过程中,也觉察法律的普及特别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