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关于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1997年11月,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就集体土地流转的现状、流转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等进行了调查研究。集体土地流转(交易)的现实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不断开展,其方式主要包括转包、出租、入股、出让和征用等。我们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农村市场经济开展的必然,政府应因势利导,加强管理标准,促使其健康良性开展,视而不见或一味采取堵的方法都是不合时宜的。一、集体土地的农用流转我省地少人多,且中低产地占80%以上,人均占有耕地仅1亩多一占,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这就意昧着绝大多数农民很难单一地靠种田致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向非农产业转移。由于我省乡镇企业相对落后于沿海省份,自身吸纳离土不离乡劳力的能力有限,离土离乡的劳力(有的甚至是劳力带全家)外出务工、经商的较多,有的到沿海地区或地广人稀的地区去租种地、开发种养殖业或从事其它行业。农村劳力向外转移,势必引起承包的流转问题。历史的经验教训使农民深深地懂得,国家之本在农业,农民之本在土地,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又因承包期长,30年不变,农民更是对承包地的转移极其谨慎,怜爱有加。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有不少农民外出干得很成功,有了很大的开展,有些甚至举家在外多年,承包地也不愿意或不放心交回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地进入流转的并不多,各地估计约占承包地总数的20%—30%。承包地流转的主要原因是:①全家外出打工经商,自己不能耕种的;②家庭主要劳力外出,自家无力全部耕种的;③家庭无劳力自己不能耕种的;④家庭其他经营搞得比较好,认为种田相对效益低而自己不愿耕种的。流转方式确实定主要是双方口头协商,多半在亲友之间进行,不改变用途,时间不长。具体做法:①在种田效益比较好的地方,由转入者承担地上的负担,每年还平价或无偿给转出者一定数量的粮食;②在种田效益一般的地方,由转出者承担地上的负担,转出者什么也不第2页共7页问,什么也不要;③在地多人少种田效益差的地方,因集体不准土地抛荒,转出者还要倒贴。在这些地方,承包户把地交回集体,集体不接收,所以,因转移不了而抛荒的也有一局部。我们认为,以上几种流转方式具有互助性质,目的都不是为了盈利,所以,不宜称其为交易。据此,有理由认为目前农用土地的交易市场并未形成。只有个别地方出现有利用承包地转包谋利的。有一局部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