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8页机械加工平安要求汇总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加工设备的一般平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切削机床、锻压设备、铸造设备、焊接设备、起重设备。2、引用标准gb2893平安色gb2894平安标志gb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gb4053.4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064电气设备平安设计导那么gb520233生产设备平安卫生设计总那么gb6527.2平安色使用导那么gb8196机械设备防护罩平安要求gb8197防护屏平安要求gb12265机械防护平安距离3、术语3.1加工区被加工工件放置在机器上加工的区域。3.2平安防护装置配置在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平安作用的所有装置。3.3危险区设备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区域。3.4工作面高度操作人员所站立的平面与操作人员在操作中手或前臂的平面之间的距离。3.5紧急停车开关发生危险时,能迅速终止设备或工作部件运行的控制开关。4主要结构的要求4.1一般要求机械加工设备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平安系数及寿命,以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平安。第2页共28页4.2材料机械加工设备本身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平安卫生要求,不允许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和未经平安卫生检验的材料。4.3外形机械加工设备的外形结构应尽量平整光滑,防止锋利的角和棱。4.4加工区4.4.1凡加工区易发生伤害事故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4.4.2防护措施应保证设备在工作状态下防止操作人员的身体任一局部进入危险区,或进入危险区时保证设备不能运转(行)或作紧急制动。4.4.3机械加工设备应单独或同时采用以下防护措施: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闭罩;机械或电气的屏障;机械或电气的联锁装置;自动或半自动给料出料装置;手限制器、手脱开装置;机械或电气的双手脱开装置;自动或手动紧急停车装置;限制导致危险行程、给料或进给的装置;防止误动作或误操作装置;警告或警报装置;其他防护措施。运动部件:4.5.1凡易造成伤害事故的运动部件均应封闭或屏蔽,或采取其他防止操作人员接触的防护措施。4.5.2以操作人员所站立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以内的各种传动装置必须设置防护装置,高度在2m以上物料传输装置和带传动装置应设置防护装置。4.5.3为防止挤压伤害,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gb12265的4.2条的规定。4.5.4机械加工设备根据需要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第3页共28页4.5.5机械加工设备必须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损坏的部件设置超负荷保险装置。4.5.6高速旋转的运动部件应进行必要的静平衡或动平衡试验。4.5.7有惯性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