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保险人伤培训安邦保险人伤培训人伤案件一次性调解人伤案件一次性调解医核管理室人伤一次性调解处理: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为被保险人提供人伤事故处理的相关赔偿标准、范围、依据及诉讼的咨询服务和协助被保险人进行事故调解,最大限度地减少被保险人不合理的费用支出,维护被保险人及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对被保险人减损从而达到保险人减损目的,降低公司赔付支出,加快案件处理速度,提高公司的服务意识,使公司在处理人伤案件过程中获得满意的经济及社会效益。概念一、加快案件处理速度(结案率)(1000元以下3000元以下)二、避免扩大损失1、延长治疗时间、无必要的重复检查(拍片)2、黄牛、律师事务所的介入,增加赔付的水份三、减少诉讼案件四、增加诉讼调解率(减损)目的一、快!二、程序简化!三、减损优势一、奖利二、加大调解奖利力度支持1、1000元(含本数)以下人伤案件现场一次性快速调解方式处理,查勘员在现场与人伤核损岗电话确认的情况下调解。2、1000元-3000元(含本数)以下人伤案件,人伤调查岗现场调查后经人伤核损岗审核确认后进行调解。3、3000元以上人伤案件协助被保险人进行事故调解(分为指导调解、协助调解、主导调解、涉诉调解)等方式处理。4、法院诉讼人伤案件的调解。人伤案件全案一次性调解操作A、1000以下一次性调解案件,可由分公司查勘员现场处理B、1000—3000元之间一次性调解案件,由分公司人伤岗进行处理后,经分公司人伤负责人签字确认。C、3000元以上一次性调解案件,由分公司人伤岗处理,先经分公司人伤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确认后,再提请总公司相关权限人伤岗审核(传真或QQ)调解权限确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伤者病情诊断明确,必须继续治疗但无生命危险的•根据伤情,基本可以确定需住院天数及误工、护理天数的(如骨折)•根据伤情基本可能确定伤者的伤残评定等级的•对某些严重伤残,并有医疗依赖的伤者,通过现有的医疗技术,确实不能使伤情好转的,如:截瘫伤者、植物人调解案件类型(一)调解受理:在各分公司范围内出险的人伤案件,直接由事故发生地机构现场查勘员或人伤人员进行调解。(二)熟悉处理过程:现场查勘员及参与调解的人员在受理调解后,应详细了解承保情况、出险经过、人伤损失金额、前期处理过程以及客户是否有调解意愿。(三)确定调解方式:根据客户需求、索赔金额及前期处理情况,确定调解方式。(四)调解准备工作:现场查勘员及人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