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现状及发展研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兰州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创新载体、优化平台、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推动了兰州又好又快发展。一、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与经验近年来,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05年全市有26个单位分别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截止2006年,全市有市级文明社区61个,县(区)级文明社区117个;市级文明乡镇20个,县(区)级文明乡镇16个。此外,“五城连创”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兰州市还曾连续六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被省上命名为“甘肃省园林城市”。2008年初,兰州市的黄河两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被建设部授予“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荣誉称号,同年4月,我市又荣获“中国旅游品牌魅力城市”殊荣,7月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为甘肃省历史文化名城,这也意味着我市申报文化名城工作将全面开始向国家级冲刺,城市的文明程度、市民整体素质、城市面貌、投资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步,城市文化品位不断提升。兰州市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在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建设和谐文化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和“三贴近”原则,把提高市民道德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作为践行“三个代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推动形成全民思想共识,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实践,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用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一思想,促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使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