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故应急预案定远县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标准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事故分级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适用范围在餐饮、食堂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工作原那么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那么,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标准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开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成立餐饮食堂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餐饮、食堂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人民政府副长同志任指挥长,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卫生局局长任副指挥长,等为成员。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对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一〕分级响应Ⅰ、Ⅱ、Ⅲ级应急响应分别由国家或省、市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中,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人民政府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开展;并按规定将事故发生开展及事态控制情况向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