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防治效劳模式实施方案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效劳模式是国家“十二五〞时期针对当前结核病防治现状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需要提出来的防治新模式,为提高结核病人发现、诊治水平,按照国家、省、市、县结核病防治规划(2023—2023年)、结核病预防控制规划标准和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为顺利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加速结核病控制进程,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民众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县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效劳模式实施方案。一、制定实施方案,标准开展“三位一体〞防治效劳模式我县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防治效劳模式已于2023年1月份正式开始实施,结核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职能已移交到县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标准与结核病防治相关的工作内容,使我县“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有序、稳步开展。二、部门及机构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1.拟定辖区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年度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2.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协调小组,负责本地区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防治效劳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3.积极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4.定期组织召开小组例会,讨论解决实施“三位一体〞模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障碍。5.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协助卫生局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工作方案。2.建立各机构间信息传递工作流程,建立非定点医疗机构报告转诊工作机制,建立结核病患者追踪工作流程。3.负责本地区结核病疫情监测,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年度工作总结,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本地区结防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价。4.负责本辖区抗结核药品需求方案制定和订购。5.负责将定点医院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中心)及村卫生所,落实对患者的随访治疗管理。每日浏览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对网络报告未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病病人及时进行追踪,报告的病人如在15天内未到位应进行现场追踪,并对追踪情况进行登记,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6.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培训。7.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8.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9.定期对定点医院进行监督检查,按卫生局制定的方案进行年度考核。10.负责对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进行工作督导以及肺结核患者随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