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大对我县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改善我县XX县区声环境质量,切实解决我县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给广阔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舒适、宁静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提升县城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开展,参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X市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实施方案(柳政办[2023]136号,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形成绿色开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原那么,切实改善我县声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开展。二、实施依据(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4.治安管理处分法5.娱乐场所管理条例6.城市管理执法方法7.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8.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23"144号)9.XX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柳办发"2023"27号)(二)技术依据1.gb3096-2023声环境质量标准2.gb22337-202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gb12523-202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gb/t15190-202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标准三、工作目标参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方案的要求,通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娱乐、商业活动等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采取各项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我县XX县区声环境质量到达国家标准,切实解决一批群众长期投诉的噪声扰民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公众满意度,为居民营造一个长期、稳定、安静的宜居环境。四、组织机构和任务分工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设立XX县区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组员:鹿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鹿寨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发改局副局长县住建局副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环保局副局长县文体新广局副局长县工商质检局副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县法制办主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县环保局副局长XX县区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接收、汇总XX县区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