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及申请学位的规定为规范涉密学位论文及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涉密人员管理办法》(校密字[2004]4号)和《北京理工大学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办法》(校密字[2004]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位授予与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及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的相关事宜规定如下:一、涉密学位论文的范围及其密级、保密期限的确定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学位论文均属涉密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的具体范围及其密级、保密期限按照以下方法确定:1.学位论文产生的背景为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课题,论文内容包含全部或核心部分涉密科研项目、课题的内容,学位论文应确定为涉密学位论文,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应与涉密科研项目、课题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相同,或降低一级确定。2.学位论文的内容属于主管其专业、业务的中央国家机关规定的国家秘密的具体范围内的事项或信息,学位论文应确定为涉密学位论文,其密级和保密期限也依据相应规定确定。13.根据学校涉密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一般应确定为秘密级或机密级。其保密期限如无明确要求,秘密级最长不超过10年,机密级最长不超过20年。二、涉密学位论文确定的程序1.涉密论文必须在论文开题前,由研究生导师和学生根据论文产生的背景情况,提出拟定密级及保密期限的申请,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见附件一),报所属学院。2.学院根据课题来源及研究生导师承担涉密科研任务的情况,对照学校有关规定,对论文的拟定密级及保密期限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学校保密办和学校保密委员会审定。3.学校保密办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对拟定为秘密级的学位论文进行审定,对拟定为机密级以上的学位论文报学校保密委员会进行审定。4.学位论文完成后,拟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即为学位论文的密级及保密期限。特殊情况需变更密级及保密期限的,须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密级变更审批表》(见附件二),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审批。三、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1.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制作、完成到评阅、答辩、归档,必须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办法》实行全过2程保密管理。2.开题时未进行定密审批的学位论文,原则上不得再提出涉密申请,如论文涉密须进行技术处理,确保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特殊情况无法进行技术处理的,最迟可在论文中期考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