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会议制度(3)党支部会议制度为了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办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制度。一、党支部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那么,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支部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在高度民主的根底上实行集中。二、党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并在月初做出安排,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三、党支部会议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全体成员。根据议题需要,经党支部会议主持人批准,研究事项涉及的有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可列席参加。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或研究决定特别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由主持人或由其委托的党支部成员向请假的党支部成员通报。五、党支部会议议题,经书记及其他党支部成员提出后由书记确定。凡需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都要进行认真准备,与有关方面充分酝酿,形成比拟成熟的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党支部成员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一般情况下,应在党支部会议召开的3天前,将会议议题和有关会议材料分送给全体党支部成员阅读。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不得搞临时动议。六、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主要范围。1、传达贯彻上级党支部织的会议精神和指示,研究决定本办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讨论研究决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方案、年度经费预算;3、讨论决定本办党支部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本办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的配备和调整,人员的调进、调出,干部年终考核、审定等;5、对领导班子及各科室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法;6、研究和讨论需向上级提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7、讨论和决定对违纪党员和干部的立案审查、结案处分,对不合格党员、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置等;8、定期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中心组学习,加强党支部自身政治思想建设和理论建设;9、研究决定全办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部署和方案;八、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掌握政策,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作出决定前,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做到集思广益。对少数人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