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破解“城中村〞撤村建居难题的思考“城中村〞是指在城市中仍然保存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和管理体制的农村社区,其管理组织是村委会,常住人口是村民。它的由来是由于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集体土地不断被征用,这些地方上的大多数村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依然保存其农民的身份和农村管理方式。“城中村〞这种村居混杂、农居杂处的状况是社会生产力开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与当前社会经济的进步开展不相适应,因而,改革“城中村〞现行管理体制已是迫在眉睫。一、我市“城中村〞现象根本情况及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我市“城中村〞现象与三明城市开展相生相伴。随着1958年我省“小三线〞建设的展开,三明从一个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的山区小镇一跃成为全省的重化工业基地、新兴工业城市,在XX市区迅速城市化进程中,原先存在的自然村落也不可抗拒地被卷入到这一洪流之中,土地大量被征用,众多村民从农业向非农业转移出来。然而,由于种种缘故,这些几乎失去全部土地的村庄和少量农业人口却顽强地保存下来了。据统计,目前,我市两区所辖的“城中村〞共有7个,分别隶属XX县区的徐碧乡和XX县区的城东乡管辖。其中,徐碧乡下辖的列东村有农业人口763人,列西村1765人,徐碧村1009人;城东乡下辖的城东村有农业人口1099人,城南村1635人,白沙村240人,村头村100人。这些“城中村〞人口虽不多,却遍布市区各个街道,由于各个村土地和村集体资产情况不一,村民的福利和社会保障情况也不尽相同,“城中村〞改革难度也不同。“城中村〞现象产生和存在有其历史原因和社会根源,主要是三个方面因素:1、原先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经济体制造成。在方案经济体制下,国家从户口迁移、粮食供应、就业安排、福利保障等方面严格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实施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体制。通过直接获取农民根本生存消费之外的绝大局部农业剩余来保证城市工业所需的低价原材料,再通过国家财政再分配第2页共6页转化为工业资本原始积累。正是农民的巨大奉献保证了国家加速工业需要的原始积累,但长时间来,从根本上没有改变在就业、户籍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对农民的歧视,农民仍被固化在集体的土地之中。这样,生活在城市中的农民依然无法同城市居民享受一样国民待遇,这种农业与非农业人口政策层面的差异是“城中村〞形成的制度因素。2、“城中村〞农民既得利益作祟。由于城市开展需要,“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