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平安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全省、全市平安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保平安、保畅通、降事故〞的总体要求,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环境。二、行动目标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平安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三、阶段任务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发动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发动部署。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发动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制品、编发短信等多种形式,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气氛。(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逐项摸底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落实整治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治时限,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镇(办)、部门自行难以解决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处理或挂牌督办。(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问题,稳固整治成果,总结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镇(办)XX县区直有关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对各镇(办)和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予以通报。四、工作措施(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明交通平安意识。一是开展交通平安宣传教育“十有〞主题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全县开展“广场有(展)板、道路有(显示)屏、社区有(宣传)栏、学校有(交通平安)课、单位有(交通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