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平安防范事故科室方案行动实施方案为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州“整治隐患、防范事故〞百日平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及所内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科室直管被监督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方案制定如下:一、工作目标在我科室直管的餐饮效劳单位、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百日平安专项行动〞,彻查彻改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通过持续、不间断的平安生产检查、督查,推动各类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并落实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平安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开展创造良好的平安生产环境。二、阶段划分(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教育(6月20日—30日)(二)第二阶段:平安检查、整治隐患(7月1日—8月25日)(三)第三阶段:重点督查、总结工作(8月26日—9月5日)三、工作任务“百日平安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科室检查的方式进行。(一)企业方面直管餐饮效劳单位、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围绕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重点监管环节、事故应急处置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各单位法人要认真落实法定平安生产责任,认真部署开展“百日平安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分管负责人、各级平安管理人员、全体从业人员,深入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岗位、设施设备,严格排查治理经营过程中的各类隐患,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保证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从根本上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平安生产防事故能力。(二)科室方面公共卫生科要针对直管被监督单位的平安生产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百日平安专项行动〞。结合本科室监管职责,采取常态与非常态、定点与随机的方式,组织对直管餐饮效劳单位、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严格的平安生产监督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监督指导被监管单位严格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到各个经营单位,深入到每一处重点监管环节,催促被监管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治理,制定平安生产防范事故各项措施,把解决隐患问题、防范遏制事故的措施落在实处,确保各单位平安生产形势平稳。四、工作要求科室要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遏制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二)层层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