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石油价钱改革补贴方案为积极支持成品油价格改革,鼓励节约和有效使用资源,建立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联动机制,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和社会公益事业和谐开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方案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年度中央预算内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保财建()72号)精神,结合县石油价格补贴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补贴原那么(一)有利于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的原那么;(二)保护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根本不受影响的原那么(三)实行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的原那么;(四)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及时统一的原那么;(五)补贴方法简便易行的原那么。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期限(一)补贴范围。从事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公交企业、城市出租车、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二)补贴期限。“老政策〞按照全年12个月确定(年6月20日提价前)。“新政策〞按照后6个月确定(年6月20日提价后)。三、补贴标准“老政策〞: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陆路客运按汽柴比1:2计算,补贴标准为1,160元/吨;岛际和农村水陆客运以柴油计算,补贴标准为1,200元/吨,城市出租车以汽油计算,补贴标准为1,20230元/吨。“新政策〞。汽油、柴油补贴标准均为1,000元/吨。四、补贴资金来源及负担比例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补贴资金按中央规定的各行业负担比例,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具体分行业负担比例为:“老政策〞,对国有林场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负担比第2页共3页例为20230%;对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负担比例为50%;对城市出租车负担比例为55%。“新政策〞,对国有林场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负担比例为20230%;对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负担比例提高至20230%;对城市出租车负担比例提高至65%。年上级根据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提供的分行业年度平均用油量下达我县补贴资金为62023.31万元。五、补贴资金的管理(一)补贴资金实行分行业进行分块管理。农村客运、水路客运、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行业由县交通局进行管理。国有林场和林场苗圃企业由林业局进行管理。补贴资金按照县专项资金管理方法(暂行)执行。(二)补贴工作步骤。1.制定补贴方法。各行业管理单位在年省定补贴方法的根底上,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在7月2日前完成补贴方法制定。补贴方法、补贴对象、补贴资金情况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