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南昌市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一、指导思想与目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保稳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确保把事故危险降到最低限度,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二、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成立南昌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市经贸委主任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市卫生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成员: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市经贸委分管副主任市公安消防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主任由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担任。(二)领导小组的任务发生事故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召开会议,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事故现场应急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省和国家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三)设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1、危险源控制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对事故提出应急处理方案及安全措施,及时控制事故源。2、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做好伤员合理分流转运到相关医院进一步治疗。3、消防组: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企业消防人员和市公安消防支队组成。4、安全疏散组: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5、安全警戒组:由市公安局及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安全警戒,禁止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6、物资供应组:由事故单位和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7、环境监测组:由市环保局负责对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