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房屋平安管理条例(2023年7月30日XX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23年9月26日XX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平安管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平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造并投入使用房屋的平安管理。房屋消防平安、设备设施的使用平安管理和违法建筑的处置军队、宗教团体、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本市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的房屋平安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加强对房屋平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房屋主管部门、相关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构成的房屋平安监督管理网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房屋平安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市房屋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平安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房屋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房屋平安应急抢险实施方案、组织危险房屋平安巡查、处置房屋平安突发事件、查处危害房屋平安行为等监督管理工作。市、区房屋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房屋平安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平安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催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落实施工区域周边房屋平安防护措施以及既有建筑幕墙平安维护、查处违规装饰装修行为等监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房屋使用中的违法建设行为。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平安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房屋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的房屋平安管理工作。第2页共13页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使用平安监督管理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房屋平安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第八条本市实行房屋平安管理救助制度。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房屋平安救助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困难家庭房屋平安鉴定、危险房屋治理、白蚁危害治理的适当补助。房屋平安救助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九条市房屋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平安鉴定、白蚁防治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支持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在房屋平安管理中的作用。房屋平安鉴定、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加强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第十条房屋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平安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房屋平安意识。对于危害房屋平安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