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监事会监督作用的发挥对依法发挥监事会职能的再思考蒙彦琼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依法治国〞成为本次中央全会的主题词。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产保护体制与机制,推动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题。“依法治企〞是推行以法治国的微观根底,是国企深化改革的内生需求,也是我们神宁建设一流煤炭综合能源企业的必由之路。国有企业监事会在标准企业决策层和执行层的权力运作,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依法加强和发挥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成为下一步推动、促进国企改革开展的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如何顺畅体制、机制,加强监事会督查职能,如何整合监督资源,发挥监事会联动效力,有效防止监督检查职能“空转〞,是监事会工作需要积极探讨的课题。一、加大“法治理念〞的宣贯,增强法律意识监事会制度能不能得到很好落实,能不能长久地发挥作用,首先取决于对市场法制经济的认识和态度,取决于法治理念的提升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当前,从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水到混合所有制破冰,从国企薪酬改革到标准董事会职权,国企改革风起云涌。特别是新的公司法进一步强化了监事会监督职责,使监事会由事后监督转向了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由“背后〞报告转向当面进行质询、提出建议和纠正要求,更加强调了依法治理,强调了机制监督。为尽快适应改革形势,推进依法治企的需要,企业管理者首先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从市场经济的开展和国企改革的客观要求上,从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高度,认识、理解监事会制度,提高依法履职、依法监督、依法接受监督的法律意识。公司更要加大对“现代企业制度〞、“监事会制度〞以及“市场经济和法制经济〞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普及,才会第2页共4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解决好“法〞“条〞的衔接,增强法律的严谨性涉及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法律目前有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行政法规有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其中公司法中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简称条例或“条〞),是公司当前开展监事会工作的主要依据。公司法与条例对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规定,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不同:一是公司法规定只对经营者个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