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近几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不断开展,国家对民生问题十分关注,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了一部份农村贫困居民的根本生活。自实施低保政策以来,通过市、镇和村等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作为最基层民政条线的专管员,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难以确定。造成原因。一是家庭成员界定困难,有局部家庭把年老体弱的老人从家庭成员中别离出来,成为独居老人,从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子女的赡养义务,甚至变相把老人赡养义务推向社会,造成新的困难群体;二是因家庭无明显的、固定的收入来源,大部份家庭收入差异不大,存在互相攀比的情况,核定低保对象难度较大;三是现行生活水平统计方法,在具体衡量家庭收入中可操作性不强,统计误差较大,无法准确界定收入;四是家庭成员中有经济来源,但不愿意提供单位出示劳动报酬证明或以各种理由少报、漏报、瞒报收入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五是有意隐藏隐型收入,比方门面出租、房屋出租、遗产赠予、家产继承、外地务工收入等等都无法核实和统计。同时,民政部门面对单位与个人的申报行为并没有直接的制约力,均导致了家庭收入情况掺杂了较多的水分。因此,造成我们在入户调查和收入核定工作中,只能以采用外表消费能力和外部行为观察法。即通过其消费水平或者生活方式的行为观察居民收入水平,虽然是一个重要而又有效的方法,但对于那些处于低保临界线的家庭同样存在着界定难的现象。以上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了对家庭收入界定的难度增大。二、低保工作的民主评议、动态管理,实施起来困难重重。通过民主评议,也不一定能评出最贫困的,因为评议时面对的群体就是老百姓,他们对公正性、公平性的认识不同,往往有些贫困户是因为自己不勤劳而导致贫困的,这类人在当地人缘较差,在评议的时候不一定能被评上,如果对这局部确实贫困第2页共2页又没能评到的,如不及时纳入低保,又难以迎接上级组织的检查和造成自身工作的失职,如不通过民主评议等程序纳入,其他的老百姓意见又大,极易造成上访事件的发生;老百姓对低保的认识是,反正政府拿出来的钱见者就该有份,按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我富裕是通过我自己劳动所得的,我们辛勤劳动反而得不到政府的关心和温暖,看来我们也该不做等国家来扶持的好啊〞,有的人还认为不能享受低保是社会综合协调能力差的原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