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侦查证据材料转换的思考内容提要:随着信息时代的科技现代化,犯罪分子日益呈现出犯罪的科技、智能、专业等特征,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元素的技术侦查在打击智能犯罪中彰显出显赫的力度。但是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有效合理地把控技术侦查措施的秘密性和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实现证据材料成功转换,使技术侦查真正地成为惩治犯罪的利器,明晰相关问题,探索实践中遇到的困惑,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价值。关键词:技术侦查措施证据转换2012年《刑事诉讼法》专设了技术侦查措施部分,技术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为侦查犯罪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一种特殊侦查措施,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或者秘密录像、秘密获取某些物证邮件检查等专门技术手段①。同时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152条又明确规定了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可以直接作为定案证据使用②。但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于可以作为证据材料使用的技术侦查未作出详细规定,这为技术侦查措施的具体操作带来了某些不确定元素,所以,明晰相关规则,解决侦查实践中的具体困惑,是侦查实践的迫切需要。一、法治时代要求明晰技术侦查相关法规1.“人权入宪”时代的必然要求将现有的高科技公共资源进行共享,并运用在对重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实践中是科技时代发展的必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侦查措施在刑事诉讼中也许会侵害到相对人的一些权益。自从此人权的概念加入到了国家宪法当中,变成我国基本法中一部分后,随之的几次刑事诉讼法案的修改都以保障人权为基点,体现出法治国度对人权的保护。根据宪法规定,政府机构应当努力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安机关作为政府部门其拥有的侦查权当然也不例外。③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违法犯罪行为仍然时常出现在我们的身边,阻碍着社会的和谐运转,为了改变这一现象,国家加大了打击犯罪的投入和力度,为了能够简单高效的侦破案件,技侦手段变得越来越重要。然而技术侦①郎胜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与试用)新华书版社2012版,第277页②田毅平.《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2期《刑事审判中技术侦查证据规范运用研究》74页③转引自俞波涛:《秘密侦查问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202页。2查虽然拥有破案快、破案率高等优质的特点,但其往往会在破案的同时侵害部分相对人的权利,根据技术侦查在侦办实践中的特性,我们可以将它形容为“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手段。虽然高科技手段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