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XX市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新闻发布会XX市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XX市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3年)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3)32号目录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人口开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五章生殖保健效劳第六章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第七章胎儿性别选择限制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那么XX市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修订)已于2023年9月29日经XX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9月29日XX市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02年9月25日XX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2023年9月29日XX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推行方案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开展和可持续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以及户籍地或居住地在本市的公民。第三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第2页共16页的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方案生育工作和与方案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第四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及方案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第五条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及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有关部门实行人口和方案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宣传教育、科学技术、综合效劳、奖励扶助、社会保障、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就业、消除性别歧视和增进公民健康等措施,开展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推行方案生育工作中应当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在人口和方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