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干部以德兴商诚信经营事迹材料以德兴商,诚信经营,女,汉族,初中文化,现年41岁,现为市村委。该同志20年如一日诚信经营、照章纳税、热心公益事业、奉献社会。表达了一位普通劳动者的高尚情操。一、艰苦创业、开拓进取。1990年,21岁的在区开了一间服装店,因她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诚信经营,礼貌待人,从不坑蒙、欺骗顾客,做到了童叟无欺,生意越做越红火。几年后,有了一些积累,她开始经营婴幼儿用品以及各类女式服装,并扩大营业规模,成为莲都区较早经营婴幼儿用品的经营大户之一。实现了创业中的第一次飞跃。她善于把握商机,抓做机遇,扩充业务,滚动开展。开始,她正式加盟“贝因美婴幼童用品专卖店〞。经过几年的开展和集累,现已开展成为一个固定资产20230多万元的经营大户,拥有两处固定门市,招聘职工6人,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人。二、老实经营、童叟无欺从事经营活动20余年来,她始终坚持两条经营之道:一是注重商品质量,绝不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商品,保证所售货物货真价实;二是诚信经营、礼貌待人,从不坑蒙、欺骗顾客,做到了童叟无欺。她注重培训员工,提高效劳水平和效劳质量,她要求员工善待每位顾客,做到“无论你昨天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今天只要走进贝因美婴幼童用品专卖店,就要把微笑带给每一位顾客〞。她是这样要求的,员工们也是这样做到的。由于她经营有方,管理到位,且她专卖店的商品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她的专卖店总是顾客盈门,生意十分红火。三、致富思源、不忘国家。从事个体经营的第一天起,她就牢固树立了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的意识,她是第一批办理个体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经营户,二十余年来,她始终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从未借故不缴或少缴税款,更未弄虚作假,偷逃税款,成为了广阔纳税人学习的楷模。乘改革的东风,她的经营规模不断开展壮大。她致富思源,不忘国家,不但带头缴纳税款,而且还协助税务部门义务宣传国家的税收法规和政策,在广阔纳税人心中树立起了较高的威信。6月的一天,一服装店店主与前去进行税务登记的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相持不下,得知情况后,立即赶了过来,她以一个普通经营户的身份,微笑着将那位情绪异常冲动的服装店店主叫到一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向她宣传讲解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她说:国家政策允许我们从事经营活动,但必须要合法经营,你不办理税务登记证就是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