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科学、准确、客观评价县级公立医院院长,调动院长积极性,提高运行效率,改善服务管理,促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健康发展,为患者提供更满意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引导县级公立医院院长贯彻政府办医宗旨,牢固树立公益性办院方向,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立医院激励与约束机制,打造职业化院长队伍,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改善服务管理,转变运行机制,注重内涵质量,提高运行效率,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和信息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二、指导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民主的原则。三、考核对象全县两所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四、考核办法(一)考核工作实行全县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医院积极配合的工作模式。(二)考核主要是对该年度各医院院长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作出评价。(三)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问等形式进行。(四)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年终进行综合考核。五、考核内容(一)服务评价、办院方向、平安建设、管理有效、发展持续六方面工作情况。具体详见《靖宇县县级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二)绩效降级处理指标:医疗机构如果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保卫、消防)事故、医疗事故、违法违纪案件,出现政府指令性任务执行不力,发生乱收费、不良执业等不规范医疗行为,造成社会影响的,将给予院长绩效考核降级处理。(三)一票否决指标:对于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不良后果的不良执业行为、安全生产(保卫、消防)事故及资产运营极差等情况;对于考核中弄虚作假,发生不正当竞争等情形,给予一票否决,直接降入不称职评定等级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等。六、考核结果及运用(一)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级评定,即:优秀(>80分)、称职(60—80分)和不称职(<60分)。(二)在考核评定中,认定一项“院长(党委书记)绩效降级处理”的,在原等级基础上向下浮动一个等级,累加浮动,直至不称职等级;被认定为“一票否决”的,直接浮动到不称职等级。(三)绩效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医院院长一次性奖励。绩效考核为称职的,不奖不罚。绩效考核为不称职的,黄牌警告,连续两年被黄牌警告的,研究调整或撤换院长。七、有关要求(一)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