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联席会议事制度为了推动凤凰城镇领导班子民主、标准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创立平安和谐新新镇提供制度保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凤凰城镇实际,制定本议事制度。一党政联席会议事范围(一)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二)全镇开展战略以及规那么的制定和调整;(三)全镇年度总体工作方案和制定;(四)财政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五)涉及全镇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六)机关站办室所的设置和调整;(七)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八)评优、评先和全镇性的奖惩事项;(九)阶段性中心工作的安排布置。(十)人员聘用、工资待遇、医疗、住房等涉及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十一)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十二)根底设施建设及重大调整;(十三)未列入预算的根本建设工程。(十四)机关环境整治及房屋修缮工程。(十五)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十六)各种专项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十七)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十八)大额资产的授权使用;(十九)机关、村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群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二十)镇机关站办室所负责人、村干部、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和使用。(二十一)站办室所、村后备干部和年青干部的推荐、选拔(二十二)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团委、妇联等负责人和成员的酝酿、考察、推荐、议定等。(二十三)镇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二、党政联席会参会人员范围、召开时间及民主决策程序(一)参会人员范围。出席党政联席会的正式成员为党政班子成员,视情况可邀请相关站办室所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会议一般由党委书记主持。(二)会议召开时间。党政联席会一般每星期召开1-2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三)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镇有关规章制度,凡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决策的事项,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论证,要在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村干部、部门意见的根底上,深入进行论证和综合分析,然后才能提交会议决策。三、党政联席会议事规那么(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二)凡需党政联席会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三)党政联席会出席人数到达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表决有效。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