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职工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本责任制由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执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项目经理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 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确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每月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贯彻实施业内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0、加强外包平米包干的结构安全评定及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
(三)安全人员责任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分包队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项目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5、开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应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8、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现象,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9、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10、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人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11、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13、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14、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四)项目工长、施工员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五)项目班组长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1为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条文规定,部颁标准及上级机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1.2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是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第二章 安全教育内容 2.1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通常从加强思想路 线、方针政策两个方面进行。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一是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下搞好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树立牢固的群众观点。二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使他们正确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 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2.2劳动纪律教育 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企业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时必须遵守的
规则和秩序。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 方针,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2.3安全知识教育 .
(1)全部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每羊规定的学时进行安全培 训,所有职工必须具备安全基本知识。.
(2)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生产)工艺、方法;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类不安全因 素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2.4安全技能教育
(1)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或本专业的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2)每一个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3)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
(4)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飞起重、焊接、电气、爆破、压力容器、锅炉各种运输车辆的司机等作业人员作为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
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5事故教育
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中,应结合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宣传先进经验,既是教育职工找差距的过程,又是学、赶先进的过程;事故教育可以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2.6法制教育
定期和不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遵章守纪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 章作业的发生。第三章 三级教育
3.1三级教育是指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这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之一。三级教育分为公司(分公司)、工 地(幢号)、班组三级。
3.2三级安全教育一般由安全、教育和劳动人事部门配合组织进行。经教育考试合格者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严格补课、补考。3.3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如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等,新工人工作一段时间后,还应进行复杂性的再教育,以加强
安全和感性和理性认识。3.4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⑴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⑵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⑶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⑷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⑸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3.4.2工地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本工地施工特点及施工基本知识。(2)本工地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3)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4)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 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筑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作为建筑企业、项目部和班组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 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 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 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带队,质安部、生产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
除此之外,质安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质安部负责复查。
第五条 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 检查。
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第六条 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
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与公司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的 实际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指根据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执行经理是指受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委托协同管理的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章 职 责 第八条 企业负责人职责:
1、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质安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第九条 公司质安部职责:
1、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实施考核。
第十条 公司生产部职责
1、及时对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展开工作监督管理,要求项目部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协助项目部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经理职责:
1、项目部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4、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的带班情况监督落实。
5、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 参照《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1、查治理表(试行)》(附件1),结合公司实际和项目的进度、周边环境、重点时段以及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分别从安全行为、现场实体、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等三方面确定隐患排查的内容和重点。同时,针对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2、
第二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一、总则.................................................1
二、企业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
(一)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1
(二)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
(三)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3
三、企业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4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4
(二)公司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
(三)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
(四)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7
(五)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7
(六)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8
(七)安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
(八)质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
(九)取样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0
(十)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1
(十一)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2
(十二)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3
(十三)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
(十四)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 2
(十五)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6(十六)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7(十七)管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7(十八)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8
四、企业职责机构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9
(一)安全科的安全职责..............................19
(二)技术质量科的安全职责..........................20
(三)机械设备科的安全职责..........................21
(四)材料科的安全职责..............................21
(五)人事劳动科的安全职责..........................22
(六)计财科的安全职责..............................23
一、总则
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订立本条例。
二、企业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公司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3、严格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备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财务部、材料部及项目部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 1 的工作,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5、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不断充实完善。
6、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本企业的产品符合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7、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项目部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8、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二)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公司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 2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装饰装修工程实施方案等的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5、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入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6、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项目部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7、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三)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4、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5、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6、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7、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8、负责安全资料编制、收集和上报工作。
三、企业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2、做到一事一交底,事事指派专人负责,不违章指挥,认真履行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制度,随时随地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人员,根据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实施经济罚款。
3、组织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提出本周安全要求或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做好记录。
4、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自检。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
5、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6、发生人身伤亡和未遂事故时,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和向上级报告,接受检查和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强行复工。
7、按建设部检查标准,组织项目部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并定期考核。
8、负责组织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和机械设备等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安全使用运行状况,随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公司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积极落实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4、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制止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劝阻,制止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7、对出现的事故,组织调查,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不断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三)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
2、负责编制各个装饰装修工程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施工安全,要按建设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3、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4、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按规定及时供应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脚手架等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所用材料。凡不符合材质规定要求的不得下发。
2、负责周转材料在周转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凡施工中损坏已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材料不得重新使用发放,应随时收回,主动做好报废更新工作。
3、把好施工材料进场关,严格控制质量,确保“三证”齐全,管好现场抽验工作,以确保使用安全。
4、按品种规格堆放料具,做到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实现文明施工。
5、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易燃、易爆用品要分别摆放,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和保管安全。
6、安全“三宝”和电器绝缘用具,必须保质保量满足供应。
(五)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2、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
3、督促项目部领导,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4、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遇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报处理。
5、负责组织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6、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7、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六)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机械设备进场的检验工作,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允许使用,在使用前要填写验收单。
2、负责进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凡进场的机械设备,要有固定地点存放,有防雨措施,并建立和管理机电设备安全档案。
3、负责机械设备日常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凡新进机械设备或自造机具设备,在使用前负责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予以完善。
4、对所有的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安全高效地运行。
5、负责监督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七)安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资料员在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的积极配合下,做好安全资料工作。
2、协助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及各种制度、纪律、规定等工作。
3、准备好各种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有关资料,及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4、对安全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某些新的安全施工方法,要及时写出总结,以便吸取经验教训,提高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
5、资料员必须忠于职守,不断总结提高本身的业务能力,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八)质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2、在质量监控的同时,顾及安全设施的状况与使用功能和各部位洞边防护状况,发现不佳之处,及时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
3、悬空结构的支撑,应考虑安全系数,不准由于支撑质量不佳,引起坍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4、在施工中,结构安装的预制构件的质量应严格控制与验收,避免因构件不合格造成断裂坍塌,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
5、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
(九)取样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的见证人员岗位证书。
2、岗位概述:受项目经理委托,承担施工现场检测的取样工作。
3、主要职责:
1)编制定见证取样方案。按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总量,编制质量检查取样方案,取样方案经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2)现场取样。按照取样方案,负责对现场取样试样的抽取、制作;负责将试样信息及时传送给见证员,并协助见证员试样进行唯一性标识;
3)建立进场材料和取样台账。取样员应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建立台账,台账要记录生产厂家、品种、规格、数量、批次、使用部位以及检测结果、处置情况等信息;台账应具有可追溯性,按照取样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得空号重号;
4)负责处理和报告不合格检测项目的处理情况。当检测试验结果为不合格时,取样员应立即报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配合见证员做好退场、更换、返工或加固处理工作,在取样台账中注明处置情况,并将处置情况报项目经理 10
和技术负责人;
5)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开展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护他人意识。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搞好安全活动,开好安全班前会,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或向上级主管报告。
3、认真执行好交接班制度,做好班组自检工作。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上级的违章指挥应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严格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作业,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
4、遇到有不安全的异常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检查(或暂停作业进行检查)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查明情况、确定无隐患后才能继续作业。
5、严格控制班组人员带病上岗,疲劳作业和单人承担重险与需要轮换、监护的作业,并做到大胆负责,以师代徒。
6、当遇有施工需要,必须临时拆除某些拉、撑杆件以及需对技术措施做某些变动时,必须报告有关人员批准并采取安全弥补措施,不得擅自决定。
7、发生安全伤亡和未遂事故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 11
报告上级领导,不准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
8、开展好班组的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注意发现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并纳入评比内容。
(十一)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大纪律”,即: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遵守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八项注意”即:无安全措施不操作;无安全交底不操作;无安全自检不操作;危险问题不解决不操作;机械、电气无防护装置,压力罐、电气焊等无防爆装置不操作;不懂安全知识不操作;吸烟入室,生火登记;互相监督。
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5、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6、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工人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8、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9、维护好机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10、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十二)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酒后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组装电气设备,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3、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定时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到衣着整齐,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整装上岗,在危险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5、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6、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7、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对流动式电线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线路辐射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及时上锁,用电标志明显。
8、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十三)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
2、认真学习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3、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施工,做到自我保护。
4、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好防滑鞋,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拆除模板等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不得拆除任何防护设施,加强自我保护。
6、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7、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所用的建筑材料和器材要随时清理,分类堆放,有条不紊。
8、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十四)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2、认真学习瓦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3、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加强自我保护。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
5、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6、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并随时清理砖、瓦、灰、砂、石等,分类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7、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
8、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和使用工具、材料、电气及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
9、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安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十五)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2、认真学习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按规定安全网及“四口”防护等,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3、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本工种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搭设的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4、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
5、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戴好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6、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7、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所用的器材分类堆放,有条不紊。
8、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十六)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2、认真学习油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各类油漆,因其易燃或有毒,存放于专用库房内,不允许与其他材料混放,对挥发性油料必须存于密闭容器内,不许设专人保管。
3、油漆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并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住人。
4、进行油漆作业时,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避免伤手或刺激性气味危害。
5、进行油漆作业时,应远离火源,不得作业时抽烟,远离电焊操作区。
6、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十七)管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2、认真学习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
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砂轮、切割机、爬梯、脚手架、板、电线线路、安全网、高压线、洞口等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操作,加强自我防护。
4、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其他工种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7、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各种流动电线应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班后闸箱断电上锁,随时清理各类管道等材料,按类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8、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做好文明施工。
9、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十八)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2、认真学习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 18
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电气焊、脚手架、板、电线线路、安全网、高压线、洞口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防护。
4、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其他工种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上岗前戴好安全帽、防护帽、防护镜、危险处要系好安全带,穿好绝缘鞋。
6、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四、企业职责机构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科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方针政策,制定 并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实施办法。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和了解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9、制定和实施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负责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检查考评工作。
(二)技术质量科的安全职责
1、施工安全生产中的有关技术质量问题负责任。
2、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治理尘毒危险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实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4、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负责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疑难问题,负责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鉴定工作。
6、会同人事劳动、教育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7、参加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对安全隐患和事故原因提出技术 20 措施。
(三)机械设备科的安全职责
1、负责大、中、小型设备的修理。各种修理质量要达到标准要求,负责检修、配置和购置机械设备的各种安全装置,使其达到性能灵敏有效,数量齐全可靠。
2、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要经过项目部、设备部门共同进行验收检查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3、负责机械工的培训,并负责日常管理和安全思想教育。
4、做好受压容器的定期检验及经常性的管理工作、负责操作人员的培训。
5、使用非标准、非定型设备时,要会同安全技术部门共同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方可使用。
6、参加设备事故和由于设备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责任做出处理意见。
(四)材料科的安全职责
1、按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规定,按期采购,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按规程要求,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脚手工具,周转使用的脚手工具,每年在开工前要经严格的挑选,划定标识,不合格的不准进入现场。
3、按公司材料管理规定,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具、新购入的安全网、安全带,应抽样做性能实验,不和格的不准使用。
4、根据公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费计划,对其中所须材料列入采购计划的要按期供应。
5、凡购入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市安检站频发的准用证,方可投入使用,没有产品合格证的不准发放使用。
(五)人事劳动科的安全职责
1、招收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人,必须经过严格体检,不得招收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不适于高处作业和重体力劳动人员。
2、对新入厂的员工,要会同安全部门进行厂级安全教育,临时工人要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分配工作。
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定期组织高处作业人员的体检工作。
4、协助安全部门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经常检查,杜绝无证操作的现象。
5、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因工作负伤的人员医疗终结后,组织工伤鉴定工作。
6、因工负伤后或脱离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复工的,要会同安全部门做好复工教育。
(六)计财科的安全职责
1、按国家规定,提取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费和其它劳保用品费用。
2、安全技术措施费,要单独建帐,做到专款专用,当年结余留作下年使用。
3、根据有关规定提取劳动保护费用,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等款项支出。
五、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依据行业规定,公司将按照有关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公司安全文明科每月对所属项目部,按考核表认真评分考核。
2、公司安全文明科对所属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按月考核。
3、各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对本项目部的技术员、施工员、各施工作业班组长,每月考核一次。
4、考核效果: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者奖励20元;
考核成绩85分为合格;
考核成绩85分以下为不合格,罚20元;
以上奖罚在考核部门兑现。
5.对长期考核优秀的人员,年终总结大会表彰奖励;4次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批评教育,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者劝其下岗。
(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必须按JGJ59-99的规范要求进行实施,并实行安全、文明工地保证金制度。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2%,由财务处从工程款中一次扣清。在建项目经行业管理部门检查达标并授牌后,按我劳务人员与我劳务公司签订的《创优达标责任状》要求对该项目的所有劳务人员进行奖励。
2.按安全文明科书面通知对各项目部进行奖罚和有关安全经费的列支。
3.建立安全文明科帐户,公司拨款1.5万元,作为安全备用金,做到专款专用。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是保证施工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其目的使施工人员通过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确保工人不违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
2.工程开工前,由总承包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每个分项(分部)施工前,劳务公司安全科要协同各项目工长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有日期,经双方签字,工地负责人审批。
4.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用专用表格一式四份,由交底人、接受人及安全员(项目部)、劳务公司安全科分存入档备查。
5.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单独进行,不得与技术、质量混同。6.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起重机具、机械设备安装使用拆除、临时用电、手持电动工具、施工机具、特种作业人员。
7.分项分部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土方开挖、回填、桩基基础、垫层、钢筋制作、成形绑扎、混凝土浇注、模板、抹灰、架子、装饰、装潢、安全网支设、临边洞口的围护。
8.针对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工种、外包队、临时工。
(四)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季度末由总包安全文明科与我劳务公司安全文明科携手组织,做一次专业安全检查。检查依据是JGJ59-99标准,检查结果要进行总结通报,一次达到优良要进行表扬奖励,不及格的要限期整改达标,并作出相应处罚,检查评分表要存档(保存二年)。
2.项目部协同劳务公司每旬检查一次,并把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作专项记录。
3.班组每日检查一次,按班组日记进行,月初把上月日记交项目部安全员以领取本月的班组日记。
4.劳务公司安全文明科协同各项目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查出事故隐患及各种不安全因素。对出现的事故苗头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同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力求做到齐全、有效。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总经理、经理与安全科长、安全员均应进行安全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凡学习考试不及格者,学习费用自理。
2.全体员工每年均应受安全教育一次,由安全部门协助工地具体实施,教材统一使用市站编写的基本知识手册,并应考试,试卷由工地及我劳务公司各保存一份,并造一式三份安全教育花名册,报安全文明科统一编号。花名册我劳务公司、项目部、班组各存一份,并应造安全教育登记表,上贴照片,一式二份,项目部、安全文明科各存一份。
3.禁止特殊工种(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焊工、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司索)无证上岗,发现一人无证上岗,罚该项目我劳务公司负责人300元。特殊工种证件原件由安全文明科保存,个人持复印件。培训计划由安全文明科制订,费用原则上谁使用,谁支付。
4.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分析事故案例,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凡休息一天以上的失能伤害均定为工伤事故。
2.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调查处理,报告报送安全文明科批准结案。3.重伤事放由安全文明科组织调查处理,处理意见应征得当事人同意签字认可,处理报告由分管副经理批准结案,4.死亡事故接国务院75号令办理。直属队伍由安全文明科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5.调查组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及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写成文字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连同旁证材料一并上报。
6.一切事故项目部均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在月报表中反映(每月25日),不得漏报、瞒报,严禁私了,处理应手续完备,合乎规定,不留后遗症。
(七)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奖励基金,公司所属工程项目、劳务人员必须签订《创优达标责任状》。
2.奖励办法:
2.1凡我劳务公司劳务人员所在的项目创“示范”工地的工程,公司将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1)按照该项目工程造价所收的劳务管理费的0.5%,奖励各劳务班组;
(2)安全文明科应从以上奖励金额中提取20%做为本部门的奖励基金及创建示范工地过程中活动经费,此费用由安全文明科统一使用,经理审批,并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2.2凡在创建及其他有关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为公司增添荣誉的部门或个人,应予重奖。
2.3凡被市建管局评为先进单位,公司经理、及部门应分别奖励3000元、2500元,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则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
2.4安全文明科应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特别是安全优良率,按其超出指标的百分数增加到该年终奖中。
2.5凡被市安全站评为先进单位或个人,公司对安全先进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6由市安全站考核的安全员,按市安全站规定执行。被公司评为安全员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2.7在事故调查中能积极主动反映真实情况的奖励100~200元。2.8采用安全新技术、新设施有突出贡献的视其价值适当予以奖励。
2.9我公司劳务人员有发现事故预兆及时报告或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的奖当事人200~500元。
2.10脚手架经市安全站检查达80分的,公司将按照公司奖励制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2.11施工用电经市安全检查达80分,公司奖励电工100~150元。
2.12安全管理档案资料一次检查达80分,公司奖励安全员200~300元。
2.13其他为工地安全作出比较突出成绩的,公司予以酌情奖励。3.处罚办法
3.1不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和进行安全检查的罚责任者20元。3.2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工人罚款20元,管理人员罚款20元。3.3登高作业应该戴安全带而不用者罚款20元,工地不提供而强令工人作业罚款50元。
3.4工地负伤频率超过5‰的罚工地100元,并予通报批评。3.5施工用电架设经市安全站检查不合格的罚电工200元。3.6安全员在每月 24日以前不报安全报表和事故隐患少于2条的罚安全员50元。
3.7发生死亡事故,按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重伤事故和负伤频率超过5‰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先进,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事故除不得评为先进外,应酌情予以处罚。
3.8由于违章指挥,强令工人作业,不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加倍处罚。
3.9隐瞒事故不报的罚劳务公司住各项目部负责人2000元,安全员1500元。破坏事故现场的罚款1000元,提供假证据、有意制造混乱的罚款8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3.10有工程项目不报的经查罚项目经理200元,并予通报批评。3.11乘吊盘上下和攀登脚手架的罚款100元/人次。
3.12凡施工现场达标或创示范工地授牌后,由于我劳务人员造成被摘牌或给劳务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的;除没收公司给予的奖金外,还要重罚 10000元。
3.13一切罚款由安全部门掌管,并向被罚单位开出收据,款额全部存入安全部门帐户。支出由安全部门提出计划,经分管安全副经理批准后列支,每年年终结帐一次。
(八)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应当编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各市、县(市)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部门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内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监督管理。
4.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实行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
5.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1)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2)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等;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4)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5)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6.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7.本规定自2008年1月5日起施行。
(九)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各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维护社会安定,避免人员及财产受到不必要的损失,认真做好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文2025-01-31 13:52:06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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