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要点整理

第一篇: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要点整理
一、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的特点:
1.建筑产品供求双方直接订货交易.2.建筑产品交易量的不稳定性和易于出现买方市场.3.以招投标为主的不完全竞争市场.4.建设工程市场有独特的定价方式.5.建设工程市场有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工作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
2.依法管理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闭合管理原则
5.办事公正原则
三、建设单位可以议标发包的工程(单位):
1.有保密要求的工程
2.防洪救灾与抢险工程
3.有专利技术要求的工程
4.停建后又恢复的工程
5.施工单位自建的工程
6.其他不宜采用招标的工程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又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优点是目标集中,招标组织工作容易,工作量较小;其缺点是竞争范围有所限制,可能会失去技术上和报价上有竞争力的投标者
五、建筑工程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的.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设计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4.与国家机关不得有隶属关系及利害关系
七、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我国多采用资格预审
八、招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须知
2.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4.投标文件的格式及附录
5.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格式及合同条件
6.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九、投标价格的计价方法: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
十、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十一、招标会是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要求收到了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投标人参加的一次投标前的预备会
十二、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解答
十三、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报,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7.投标人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上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十四、评标委员会总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奇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建设单位推荐的专家不得超过1/
3十五、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在约定的时间,按照法规,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六、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应满足招标工程所需要的资质条件,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条件不得承揽工程,也不能越级施工或挂靠承包工程 2.应具备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与工程技术人员,具有类似工程丰富的施工经验与项目施工管理业绩
十七、投标组织的四个方面:较低的价格、先进的技术、优良的质量、较短的工期
十八、承包商的投标班子由:
经营管理类人才、技术专业类人才、商务金融类人才组成十九、经营管理类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1.知识渊博、视野广阔 2.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3.勇于开拓,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4.掌握一套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二十、现场勘查费用均由投标者自行承担
二十一、现场调查包括: 1.自然地理条件 2.市场情况 3.施工条件 4.其他条件二
十二、施工规划的内容:
1.选择和确定施工方法 2.对于复杂的大型工程则要考虑几种施工方案,进行综合比较
3.选择施工设备和施工设施 4.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二十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及其附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各种资格证明材料
4.详细的预算书、投标报价汇总表、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
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项目经理与主要施工人员表
6、钢材、木材、水泥、砼用量、特材和其他需要甲方供应的材料的用量,所需人工的总工日数等
7.施工规划
8.近两年来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
9.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确认和响应
10.资格预审资料
11.投标担保书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条件等
二十四、影响投标决策的内部因素:
1技术实力2.经济实力3.管理实力4.信誉实力
二十五、影响投标决策的企业外部因素:
1.建设单位情况2.竞争对手情况3.监理工程师情况4.法制环境情况5.地理环境情况6.市
场环境情况7项目自身情况
二十六、承包商不宜选择投标:
1.工程规模超过企业资质等级的项目
2.超越企业业务范围和经营能力之外的项目
3.企业当前任务比较饱满,而招标工程师风险较大或盈利水平较低的项目
4.企业劳动力、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等资源不能保证的项目
5.竞争对手在技术、经济、信誉和社会关系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项目
二十七、联营体的形式:法人型、合伙型、合同型
联营体的特征:
1.联营体是散瘀工程竞争与实施承包的一个实体,它必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单位联合组建
2.参加联营体的各单位可以是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但是在共同承包的项目中,必须根据合同或预先达成的协议,承担各自的义务和分享权力
3.作为联营体,必须签订联营体合同或协议
4.联营体各单位要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责任方,代表联营体与业主签订合同,对业主负责,并协调联营体内部关系
二十八、降低投标价格的方法:
1.降低投标利润2.降低经营管理费3.设定降价系数
二十九、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的原则: 1.按招标要求的计价方式确定报价内容及各细目的计算深度 2.按经济责任确定报价的费用内容 3.充分利用调查资料和市场行情资料 4.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基本条件 5.投标报价计算党法应简明适用
三
十、不平衡报价: 1.能够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可适当提高 2.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将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3.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解说不清楚的,则可适当降低一些单价,待澄清后可再要求提价 4.暂定项目或选择项目要具体分析
三
十一、无利润算标:
1.有可能在得标后,将大部分工程分包给索价较低的一些分包商
2.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先以低价获得首期工程,而后赢得机会创造第二期工程中的竞争优势,并在以后的实施中赚得利润
3较长时期内,承包商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再不得标,就难以维持生存
三
十二、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
十三、合同法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三
十四、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三
十五、无权代理的情况:
1.没有合法的授权行为
2.代理行为超越了授权范围
3.代理权已经消灭后的行为
三
十六、诉讼时效分为:
1.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2.特殊诉讼时效:包括:长期诉讼时效(时效期间为2年—20年,不含2年、20年);最长诉讼时效(时效期间为20年)
三
十七、不可以作为保证人的: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三
十八、保证合同的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量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限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
十九、保证的方式有: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四
十、禁止抵押的财产有: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有规定的可抵押物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四
十一、质押的种类:动产质押和权力质押 四
十二、定金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四
十三、合同的分类:
1.按基本分类: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凭合同;融资租凭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记合同;居间合同
2.其他分类:计划与非计划合同;双方合同与单务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四
十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守信原则
5.守法原则
四
十五、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四
十六、建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四
十七、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四
十八、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合同的三种情况: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四
十九、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赔偿损失、追缴财产、收归国三种
五
十、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全面履行、诚实信用、实际履行
五
十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
2.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顺序
3.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
4.对方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五
十二、后履行抗辩权的条件: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
2.合同中约定履行的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
4.应当先履行的对价给付是可履行的义务
五
十三、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五
十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法: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
5、定金罚则
6、违约责任的免除
五
十五、合同争议处理方式:
1、和解
2、调解
3、仲裁
4、诉讼五
十六、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仲裁和诉讼这两种争议解决的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五
十七、施工合同的特点:
1、合同标的特殊性。
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3、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4、合同的严格性。
五
十八、合同监督严格性的特点:
1、对合同主体监督的严格性。
2、对合同订立监督的严格性。
3、对合同履行监督的严格性。
五
十九、单机无负荷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则承包人组织试车。办有单机试运转到规定要求,才能进行联试。承包人应在试车前48小时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
六
十、竣工工程必须符合的基本要求: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
3、工程所有的设备和主要 建筑材料、构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着手续。
5、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六
十一、能够构成设计变更的事项包括以下变更:
1、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六
十二、预付款的额度一般为合同额的5%~15%。
六
十三、建设工程材料的买卖方式:
1、公开招标。
2、“询价——报价”
3、直接采购方式。
六
十四、工程签证的表达方式:
1、绘制施工图来说明签证内容。
2、用文字表达签定内容。
3、用施工图加文字说明。
六
十五、导致材料预算价签证的原因:
1、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导致工程材料预算价控制不准(只影响总价,一般列入工程量计量签证)。
2、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价格变化。
3、因业主临时更换材料导致原材料预算价发生改变。
六
十六、现场签证的内容:
1、零星用工。
2、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3、隐蔽工程签证。
4、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等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供料不足或不及时等。
5、工程使用材料的签证
六
十七、施工索赔的特点:
1、索赔时双向的。
2、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是施工索赔的前提条件。
3、施工索赔与工程签证不同,提出施工索赔是单方行为。
六
十八、索赔的作用: 1.索赔能够保证合同的实施。2.索赔时合同和法律赋予正确履行合同者免受以外损失的权利,索赔时当事人一种保护自己、避免损失、增加利润、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3.索赔是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责任关系的有效手段。4.索赔有利于提高企业和项目的管理水平
第二篇: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合同法律关系是指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行为过程中形成的(C)关系。
A、债权人与债务人B、代理人与被代理人
C、权利与义务D、法人与自然人
2、邀请招标的邀请对象的数目不应少于(B)家。
A、2B、3C、5D、73、根据施工索赔的规定,可以认为索赔是指(C)。
A、只限承包商向业主索赔B、业主无权向承包商索赔
C、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双向索赔D、不包括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索赔
4、合同争议的解决顺序为(A)。
A、和解—调解—仲裁—诉讼B、调解—和解—仲裁—诉讼
C、和解—调解—诉讼—仲裁D、调解—和解—诉讼—仲裁
5、监理招标主要是对监理单位(B)的选择。
A、报价B、能力C、监理人员数量D、设备
6、下列各项中,(C)不属于工程建设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前提条件。
A、建设用地征用完毕,施工图纸完成B、概算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计划
C、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好
D、建设资金、建材、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7、施工合同的合同工期是判定承包人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订立合同时约定的合同工期概念应为,从(C)的日历天数计算。
A、合同签字日起按投标文件中承诺
B、合同签字日起按招标文件中要求
C、合同约定的开工日起按投标文件中承诺
D、合同约定的开工日起按招标文件中要求
8、关于“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的赔偿与责任”的说法,错误的为(B)。
A、停工责任在发包人,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B、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C、停工责任在承包人,因为工程师不及时做出答复,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D、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材料采购在交货清点数量时发现,交货数量少于订购的数量,但数量的短少在合同约定的允许磅差范围内,采购方应(B)。
A、拒付货款并索赔B、按照订购数量及时付款
C、按照实际交货数量及时付款D、待供货方补足数量后再付
10、在工程施工中由于(B)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不可抗力B、承包方的设备损坏C、设计变更D、工程量变化
11、由于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错误导致分包工程返工,为此分包商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承包商应(B)。
A、因不属于自己的原因拒绝索赔要求
B、认为要求合理,先行支付后再向业主索要
C、不予支付,以自己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
D、不予支付,以分包商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
12、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监理单位是(A)。
A、业主的代理人B、业主的委托人
C、施工合同的当事人D、绝对独立的第三人
13、受招标人的委托,代为从事招标活动的中介组织是(C)。
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C、招标代理D、设计单位
14、合同价款可以有多种约定方式,其不包括(C)
A、固定价格合同B、可调整价格合同
C、固定价格加酬金合同D、成本加酬金合同
15、工程分包的说法错误的为(A)。
A、是违法的B、是从工程承包人承担的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的行为
C、是允许的D、非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16、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当施工合同文件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下列中解释顺序排列正确的为(D)。
A、专用条款、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图纸
B、中标通知书、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C、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协议书、图纸
D、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图纸
二、多项选择题
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包括(CDE)。
A、私人投资的高级别墅B、外国老板投资的基础设施的项目
C、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D、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E、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索赔按目的划分包括(CE)。
A、综合索赔B、单项索赔C、工期索赔
D、合同内索赔E、费用索赔
3、按照《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在施工中由于(BDE)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确认,竣工日期可以顺延。
A、承包人未能及时调配施工机械B、发生不可抗力
C、雨季天数增多D、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E、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电、停水、停气等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 小时
4、《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对于在施工中发生不可抗力,(CE)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A、工程本身的损害B、发包人人员伤亡
C、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损失D、所需清理修复工作
E、承包人人员伤亡
5、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的能力表现为(BCE)。
A、必须是法人组织B、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C、有审查投标人资质的能力D、招标人的资格经主管部门批准
E、有组织评标定标的能力
6、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书包括(ABDE)。
A、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封标B、逾期送达的标书
C、加盖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印鉴的标书
D、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好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辨认的标书
E、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标书
7、施工合同文件中的说法中,正确的有(BDE)。
A、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必须重新制定合同条款
B、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施工合同的内容
C、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与其他合同文件等同
D、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协议或文件
E、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应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
8、在施工合同中,(ABC)等工作应由发包人完成。
A.土地征用和拆迁B.临时用地、占道申报批准手续
C.提供工程地质报告D.保护施工现场地下管道和邻近建筑物及构筑物
E.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计划及进度统计报表
三、判断题,正确的填“A”,错误的填“B”
(A)
1、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单位应与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B)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小写金额为准。
(A)
3、供货方到现场的交货日期,以采购方接收货物时在货单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A)
4、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在28 天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对方索赔要求已经认可。(B)
5、在承包商提出的费用索赔中,是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因此其索赔金额均不应包括利润。
(A)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
(B)
7、工程招标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A)
8、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包括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B)
9、工程师可以以口头方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
(A)
10、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约定:请求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二者只能选其一。
(A)
11、承包商没按照规定时间提出索赔意向和索赔报告,则失去对该事件请求的索赔权利。
四、名词解释
1、工程承发包:建筑企业(承包商)作为承包方(称乙方),建设单位(业主)作为发包人(称乙方)
2、建筑市场:建筑产品承发包交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一般称作建筑市场或建筑工程市场。
3、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或发包人)将拟建工程对外发布信息,吸引有承包能力的单位参与竞争,按照法定程序优选承包单位的法律活动。
4、暂定金额: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笔金额,用于将来工程上发生的一些意外开支。
5、施工索赔:合同履行中,合同当事人一方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履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是,通过一定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
6、资格预审: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预审。
7、生存型报价:克服生存危机为目标,争取中标可以不考虑各种利益
五、简答题
1、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是什么?
答:(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
3、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组成有哪些?
答:1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合同条款,3合同文件格式,4工程建设标准,5工程量清单,6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7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8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9图纸,10资格审查申请书部分。
第三篇: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第一章
工程建设简称工程,是对土木建筑工程的建造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其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
工程建设活动的对象三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活动的成果是建设产品
建设产品的特殊性:总体性、固定性。建设的特殊性:生产周期长、建设过程的连续性和协作性、施工的流动性、受自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性强。
建设程序是指由法律行政性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进行工程建设活动所必须遵循的阶段及其先后顺序。
工程建设程序可分为3个大阶段1.工程建设前期阶段2.工程建设实施阶段3.生产阶段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城镇及村镇从事土地开发房屋及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开发经营业务,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总承包企业包括1.设计单位2.工程总承包企业
我国将设计工作划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取得建立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的资质分为甲乙丙级
我国的建筑业企业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工程项目交易的内容,因采购范围不同分为1全过程采购2工程咨询采购3工程材料、设备采购4工程施工采购
工程承包:按承包范围分1建设全过程承包2阶段承包3专项承包4建造-经营-转让承包;按承包者所处的地位分1总承包2分承包3独立承包4联合承包5直接承包;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分1计划分配2投标竞争3委托承包4指令承包;按和同类性和计价方法分1固定价格合同2可调价格合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
不同的承包方式:1总承包2分承包3独立承包4联合承包5直接承包
据承包者获任务的不同,承包方式分为1计划分配2投标竞争3委托承包4指令承包
招标投标活动是指招标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吸引众多投标人参加竞争,并按规定程序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鲁布革工程的管理经验只要有1最核心的经验是把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2工程施工采用全过程总承包方式和科学的项目管理3严格的合同管理和工程师监理制
建设体制的三项改革:1项目建设的业主责任制2工程建设监理制3招标投标制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性质1合同时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时2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4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5合同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三要素,也三合同的成立要件1当事人2标的3意思表示
合同分类: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2诺成合同和践成合同3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4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5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6主合同于从合同7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等进行的管理
法律规范体系由5个层次组成1法律2行政法规3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5地方规章
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
实行招标投标的作用:1确立了竞争的规范准则有利于开展公平竞争2扩大了竞争范围可以使买主更充分地获得市场利益3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4促进业主做好工程前期工作
《招标投标》的立法目的有以下四点:1规范招标投标活动2提高经济效益3保证项目质量4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的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开招标:又叫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吧一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火者其他组织投标。
工程招标常见的四种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阶段招标和仪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两阶段招标也称两步法招标,是无限竞争性招标和有限竞争性招标相结合的一种招标方式
议标:也称非竞争性招标,这种招标方式的做法事业主邀请一家自己认为理想的承包者直接进行协商谈判,通常不进行资格预审,不需开标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主要区别: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2邀请的范围不同3竞争的范围不同4公开的程度不同5时间和费用不同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监督部门
招标人:依照法律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督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招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通常应具备的条件:1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形建筑市场具有的功能:1管理功能2服务功能
法律责任:行为人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预定的义务而应当承担的强制性的不利后果
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位合同估算价在两百万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在估算价在五十万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人民币以上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各项规定有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三千万人民币以上的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的能力要求具体包括: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
2、具有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有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三名招标人员
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
章
一、招标工作程序1招标人成立招标机构、确定招标方式2招标人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3发布招标信息4发售资格预审文件5按规定日期接受潜在投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6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7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将招标文件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8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探,召开标前会进行答疑9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0组织开标会1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12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13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14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15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二、招标机构的主要职责1决策2是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具体事项有:审定招标项目;拟定招标方案文件;组织投标、开标和定标;组织签订合同
三、招标机构至少有3名成员组成四、施工阶段分标时,要考虑一下因素:工程特点,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注意对资金筹措的安排,注意对工地现场的管理和工程部分的衔接
五、标底: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
六、编制标底注意:1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确定工程量和设计标底2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一般应笼子在批准的建设项目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3标底价格作为招标人的期望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4标底价格应考虑工人、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动因素,还应包括施工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5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七、标底的编制方式:
1、以批准概算的相应部分作为标底2委托造价工程师编制标底3以投标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标底
八、招标文件又称标书,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投标工作所必须的书面文件
九、招标文件的作用:指导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的程序,阐明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性质,告知投标评定准则及订立合同的条件等。招标文件既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一句,又是采购人与中标人商签合同的基础,因此它是对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及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重要文件
十、招标文件特别注意几个方面:1所采购的货物、或工程的内容,必须客观详细地一一说明。以使投标人的投标能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这样也可以减少履约过程中产生争议2制定的技术规格和合同条件不应造成对有资格的任何承包商的歧视3评标的准备公开而合理,对偏离招标文件另行提出新的技术规格的标书的评审标准,更应切合实际,力求公平4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如果是国际组织贷款,应符合组织的各项规定和要求5注意公正的处理招标人和承包人的利益,使承包人能获得合理的利益,如果不恰当的将过多的风险转移给承保一方,势必迫使承包商加大风险金,提高投标报价,最终还是招标人一方增加支出
十一、招标文件的内容:1投标须知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资金落实情况、标段划分3技术规格4招标价格的要求及计算方式5评标的标准和方法6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7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9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势的担保10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11开标地点和投标有效期12合同格式好主要合同条款
十二、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算起,应在投标有效期前28天确定中标单位
十三、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银行保函或担保书
十四、资格审查有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在招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在投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十五、《招投标法规定》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的组成部分
十六、标前会议的记录和各种问题的统一解释或答复,常被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均应整理成书面文件分发给参加标前会议或缺席的投标人
十七、邀请招标: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开标: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截止后,招标人在预先规定的时间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式启封揭晓。(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也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至少由主持人、监标人、开标人、唱标人、开标人、记录人组成。无效标:
1、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逾期送达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5、招标文件规定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但投标文件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有任何可能透露投标人名称的标记 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重大偏差:
1、没有按照文件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提高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提供授权代理授权书。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注的要求
5、投标
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注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的条件
7、以联合体的形式投
标时,没提交联合体协议
8、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
标价格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废标的认定;:评标委员发现招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该标为废标 否决投标: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定全部投标。评标延期: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的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
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时间。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重新招标: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以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必须由招标人来确定,评标委员会一般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当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不一致时,应当有充足的理由 通知投标人;中标通知书作为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一般性承诺行为,与合同法规定的一般性承诺不同,他的生效不采取“到达主义”而是采取“发信主
意”即: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发生承诺效应、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专家评议法:评标委员会根据预先确定的审核内容,对各投标文件共同分项进行定性的分析、比较、进行审议后,选择优良的中标候选人。(适用
于小型项目或无法量化投标条件的条件下进行的)价格评审法:最低投标价价法、接近标底法
第三章 投标业务与方法
1、担保的方式有5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用的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的形势有:银行保函和担保书
2、投标保函的主要担保责任为: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保函本身;
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必须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前往招标人处签约;
在签约后的一定时间内,中标人必须提供履约保证
3、如果投标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规定,受益人(招标人)就有权没收招标保函,并向银行索赔其担保金额。如果投标人没有违背上述规定,或者没有中标,招标人就应及时将投标保函退给投标人,并相应解除银行的担保责任。如果招标人拒不退还投标保函,投标人可通过出具保函的银行向招标人宣布该保函自通知之日起无效。
4、投标决策包括三个方面:针对项目招标是投标,或是不投标;倘若是投标,是投什么性质的标;投标中如何采用以长制短,以优胜劣的策略和技巧。
5、下列招标项目应放弃投标:本单位营业范围之外的项目;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超过本单位技术等级的项目;本单位生产任务饱满,则招标项目的盈利水平较低或风险较大的项目;本单位技术水平、业绩、信誉,明显不如竞争对手的项目。
6、承包商的投标按其性质可分为风险标和保险标
7、投标报价计算是投标人对承揽招标项目所要发生的各种费用的计算。
8、工程咨询费: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
9、工程勘察设计费用:建设项目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一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0、工程投标策略的内容主要有:以信取胜、以快取胜、以廉取胜、靠改进设计取胜、采用以退为进的策略、采用长远发展的策略。
11、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函、投标人资金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项目方案说明、投标价格、投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12、编制投标文件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中的每一空白都必须填写,如有空缺,则被视为放弃意见;重要数据未填写,可能被作为废标处理。递交的全部文件若填写中有错误而不得不修改,则应在修改处签字。最好用打字方式填写标书。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格式,如原有格式不能表达投标意图,可另附补充说明。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整洁、纸张统一、装帧美观大方。计算数字要准确无误。除上述规定的投标书外,投标人还可以写一封更为使之详细的致函。
13、投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
1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交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应签收或通知投标人已收到其投标文件,并记录收到日期和时间;同时,在收到投标文件到开标之前,所有投标文件均不得开启,并应采取措施确保投标文件的安全。
15、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的类型:擅自开启投标文件,获取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或者其他投标条件;或者招标人在公开开标之前,私下开启招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未报送投标文件的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非法获取或泄露招标底价等不公开信息。通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在审查、评选投标文件时,对同样的投标文件实行差别待遇;或者在确定中标人时,以预先内定的中标者为据决定取舍。招标人在要求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澄清事项时,故意作引导性提问,以促成该投标人中标。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16、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类型: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相互约定,在类似招标中轮流以高价或者底价位中标。投标人之间就标价之外其他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投标人之间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
第4章工程建设合同:是对工程建设中涉及到的合同的总称
合同文件:指招标项目从发布招标公告起,至项目完工移交后,保修期结束为止的全过程,业主和承包者之间涉及项目的全部有文字记录的往来文件,大至成套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小至材料验收凭证、往来函电,都包括在内,实际是记录项目实施过程的全部档案。建设工程合同条件:一般条件和专用条件。
合同条件主要规定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职责范围、权利和义务;受业主方委托参与项目管理一方的职责和授权范围;遇到各类问题时,各方应遵守的原则、程序和采取的措施等。合同协议:是中标的承包者与业主签订的明确合同标的及双方权利、义务的简明文件,它起着承包合同纲领的作用。合同文本:是以载明合同协议、合同条件及协议所列其他文件的全套文书,也就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合同文本分为非标准合同文本和标准合同文本两种形式。标准合同形式能够准确反映出双方所要实现的意图。合同文本有正本和副本之分。正本由合同当事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份数及持有者由合同条件确定。
合同分类按签约各方关系分:总包合同、分包合同、联合承包合同等; 按标的性质分:可行性研究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劳务合同等。合同法将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三种合同成为工程建设合同。按计价方法分:固定价格合同、可变价格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项目。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采用单位计量工程量价格固定,以预估工作量签订合同,按确定的单价和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价款的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合同价格可以调整的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合同的基本作用:
1、合同确定了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项目中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
2、合同规定了双方的经济关系
3、合同时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4、合同和它的法律约束力是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保证
5、合同是双方解决争执的依据
FIDIC)(菲迪克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名称的缩写。是国际上最具权威的工程咨询业的行业组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代表我国1996年10 月加入该组织。
FIDIC在特定的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条件是或立法引用,或国际、地区个公约、条约引用,或合同约定,或司法引用。FIDIC合同文件适用于桥梁、道路、水利等大型土木工程。业主的合同关系:1.咨询合同2.勘察设计合同3.供应合同4.工程施工合同5.贷款合同 承包商的主要合同关系:1.分包合同2.供应合同3.运输合同4.加工合同5.租赁合同6.保险合同 合同体系:业主为了实现项目总目标,必须签订许多主合同,按照项目任务的结构分解,就得到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包人:是指在建设合同中负责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一方当事人。发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委托承包人进行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1.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2.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仅限于建设工程3.国家管理的特殊性4.建设工程合同具有次序性5.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适用范围:建设工程,包括房屋、桥梁、涵洞、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总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1.合同主体2.合同的标的3.国家的管理4.合同的计划性和市场性5.合同形式 勘察设计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发包人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原始资料、技术要求,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协作条件3.按照约定向勘察、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4.保护承包人的知识产权 勘察设计人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向发包人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2.对勘察、设计成果负瑕疵担保责任3.按合同约定完成协作的事项4.维护发包人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施工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发包人的义务: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并按照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技术资料等2.发包人的协助义务3.按照约定验收工程4.接收建设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承包人的义务: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2接收发包人的必要监督3按期按质完工并交付建设工程4对建设的工程副瑕疵担保责任5对建设工程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监理合同: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对与业主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当事人履行合同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并应用科学的技能为项目的发包、合同的签订与实施等,提供规定的技术服务。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委托人的权利:1监理人权限的授予权2对总承包人的发包权3对重大事项的认定权4对监理人的监督权义务:1支付监理工作报酬2提供必须的资料3提供相应的协助和便利4按时决定相关事宜 监理人的权利:1对重大事项的建议权2对日常事务的管理权3对质量、进度的监督权4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督权义务:1派出人员,完成委托范围内的监理工作2及时报告相关事项3移交所用委托人的财产4保守委托人和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是诺成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1标的物的交付2标的物的风险承担3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检验4买受人支付价款 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被建筑其他部分遮蔽的部分。优先受偿:是指建设工程中的发包人同时存在若干个债权人时对于建设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的价款,承包人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进行受偿的权利,即承包人从该价款取得其应得价款后,有余额时才向其他债权人分配。直接发包:是指发包人直接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在发包人和承包人意思表达一致后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特有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一般合同应具备的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2履行的地点3违约责任4解决争议的方法 实践中常见的当事人约定条款:1预付款2保密条款 预付款:是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后,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工程成果前,发包人向承包人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合同签订和实施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2合同自由与国家适当干预相结合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同第一原则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使各方的目的得以全面实
第四篇: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招投标名词解释、填空、简答
1.建设工程招标:指建设项目业主 在发包建设工程或购买机器设备或合作经营
某项业务时,通过一系列程序选择合适的承包商或供货商或其他合作单位的过程。
2.建设工程投标:指投标人利用报价的经济手段销售自己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交
易行为。3.开标:招标人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在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当众拆开标书,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价格的有效修改等主要内容的过程。4.评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招标小组或专门的评标委员会,对
咯投标人所报的投标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择优选定中标人的过程。
5.中标:指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正式通知投标人已被择优录取。6.勘察设计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前,以公开或邀请书的方
式提出招标项目的指标要求,投资限额和实施条件等,由愿意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分别报出工程项目的构思方案和实施计划,然后由招标人通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过程。
7.建设工程监理:是指业主聘请监理单位,对项目的建设活动进行咨询,顾问,并将业主与承包商为实施项目建设签订的各类与合同履行过程,交予其负责管理。
8.无效标书:招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虽参加会议但无有证书;投标书未按
规定的方式密封;投标书未加盖章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唱标时弄虚作假,更改投标书内容;投标书内容字迹难辨认的;监理费报价低于国家规定下限的。
9.评标:一般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的代表和 有关技术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能少于成员总数的2/3.10.工程分标:是指业主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对准备招标的工程项目分成几个单独
招标的部分,也就是对工程招标的这几个部分都编出独立的招标文件进行招标。
11.编制标底:是工程项目招标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且是较复杂和细致的工作,标底是工程项目的预期价格,通常由业主委托设计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制定,如果是由设计单位会其他咨询单位编制,建设监理在招标前还要对其进行审核。
12.废标:未密封或书写与标记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无单位或授权人
签字的投标书;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投标书;规定有投标保证,开标前没有递交投标保证书、保证金、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书,逾期送达的标书;投标单位为派人参加开标会议,该标书按废标对待。
13.决策树法:模拟树木生长过程,以从出发点开始不断分支来表示分析问题的各
种发展可能性,并以各分支的期望值最大者作为选择依据的方法。
14.不平衡报价法: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调整
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是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15.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
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
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7.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8.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
书的单位。19.工程师:指本工程家里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代
表,其具体身份和取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2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2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承包天数。2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2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
对或相对的日期。25.图样: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过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样。2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样中具体指
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27.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8.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2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0.法律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为法律规范调整的,所形成的权利和义
务关系。
31.合同法律关系:是指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
32.合同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33.法律事实:由合同法律规范确认并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客观情况。
34.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由于一定客观情况的存在,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之间
形成一定得权利义务关系。
35.合同法律的变更:指已经形成的合同法律关系,由于一定得客观情况的出现而
引起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得变化。
36.合同法律的消灭:指合同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37.事件:是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为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
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要点整理
本文2025-01-30 05:26:24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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