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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30浏览:1收藏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第一篇: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第一章

工程建设简称工程,是对土木建筑工程的建造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其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

工程建设活动的对象三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活动的成果是建设产品

建设产品的特殊性:总体性、固定性。建设的特殊性:生产周期长、建设过程的连续性和协作性、施工的流动性、受自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性强。

建设程序是指由法律行政性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进行工程建设活动所必须遵循的阶段及其先后顺序。

工程建设程序可分为3个大阶段1.工程建设前期阶段2.工程建设实施阶段3.生产阶段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城镇及村镇从事土地开发房屋及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开发经营业务,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总承包企业包括1.设计单位2.工程总承包企业

我国将设计工作划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取得建立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的资质分为甲乙丙级

我国的建筑业企业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工程项目交易的内容,因采购范围不同分为1全过程采购2工程咨询采购3工程材料、设备采购4工程施工采购

工程承包:按承包范围分1建设全过程承包2阶段承包3专项承包4建造-经营-转让承包;按承包者所处的地位分1总承包2分承包3独立承包4联合承包5直接承包;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分1计划分配2投标竞争3委托承包4指令承包;按和同类性和计价方法分1固定价格合同2可调价格合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

不同的承包方式:1总承包2分承包3独立承包4联合承包5直接承包

据承包者获任务的不同,承包方式分为1计划分配2投标竞争3委托承包4指令承包

招标投标活动是指招标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吸引众多投标人参加竞争,并按规定程序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鲁布革工程的管理经验只要有1最核心的经验是把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2工程施工采用全过程总承包方式和科学的项目管理3严格的合同管理和工程师监理制

建设体制的三项改革:1项目建设的业主责任制2工程建设监理制3招标投标制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性质1合同时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时2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4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5合同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三要素,也三合同的成立要件1当事人2标的3意思表示

合同分类: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2诺成合同和践成合同3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4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5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6主合同于从合同7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等进行的管理

法律规范体系由5个层次组成1法律2行政法规3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5地方规章

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

实行招标投标的作用:1确立了竞争的规范准则有利于开展公平竞争2扩大了竞争范围可以使买主更充分地获得市场利益3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4促进业主做好工程前期工作

《招标投标》的立法目的有以下四点:1规范招标投标活动2提高经济效益3保证项目质量4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的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开招标:又叫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吧一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火者其他组织投标。

工程招标常见的四种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阶段招标和仪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两阶段招标也称两步法招标,是无限竞争性招标和有限竞争性招标相结合的一种招标方式

议标:也称非竞争性招标,这种招标方式的做法事业主邀请一家自己认为理想的承包者直接进行协商谈判,通常不进行资格预审,不需开标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主要区别: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2邀请的范围不同3竞争的范围不同4公开的程度不同5时间和费用不同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监督部门

招标人:依照法律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督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招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通常应具备的条件:1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形建筑市场具有的功能:1管理功能2服务功能

法律责任:行为人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预定的义务而应当承担的强制性的不利后果

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位合同估算价在两百万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在估算价在五十万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人民币以上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各项规定有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三千万人民币以上的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的能力要求具体包括: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

2、具有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有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三名招标人员

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

一、招标工作程序1招标人成立招标机构、确定招标方式2招标人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3发布招标信息4发售资格预审文件5按规定日期接受潜在投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6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7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将招标文件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8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探,召开标前会进行答疑9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0组织开标会1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12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13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14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15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二、招标机构的主要职责1决策2是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具体事项有:审定招标项目;拟定招标方案文件;组织投标、开标和定标;组织签订合同

三、招标机构至少有3名成员组成四、施工阶段分标时,要考虑一下因素:工程特点,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注意对资金筹措的安排,注意对工地现场的管理和工程部分的衔接

五、标底: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

六、编制标底注意:1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确定工程量和设计标底2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一般应笼子在批准的建设项目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3标底价格作为招标人的期望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4标底价格应考虑工人、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动因素,还应包括施工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5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七、标底的编制方式:

1、以批准概算的相应部分作为标底2委托造价工程师编制标底3以投标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标底

八、招标文件又称标书,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投标工作所必须的书面文件

九、招标文件的作用:指导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的程序,阐明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性质,告知投标评定准则及订立合同的条件等。招标文件既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一句,又是采购人与中标人商签合同的基础,因此它是对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及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重要文件

十、招标文件特别注意几个方面:1所采购的货物、或工程的内容,必须客观详细地一一说明。以使投标人的投标能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这样也可以减少履约过程中产生争议2制定的技术规格和合同条件不应造成对有资格的任何承包商的歧视3评标的准备公开而合理,对偏离招标文件另行提出新的技术规格的标书的评审标准,更应切合实际,力求公平4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如果是国际组织贷款,应符合组织的各项规定和要求5注意公正的处理招标人和承包人的利益,使承包人能获得合理的利益,如果不恰当的将过多的风险转移给承保一方,势必迫使承包商加大风险金,提高投标报价,最终还是招标人一方增加支出

十一、招标文件的内容:1投标须知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资金落实情况、标段划分3技术规格4招标价格的要求及计算方式5评标的标准和方法6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7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9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势的担保10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11开标地点和投标有效期12合同格式好主要合同条款

十二、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算起,应在投标有效期前28天确定中标单位

十三、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银行保函或担保书

十四、资格审查有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在招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在投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十五、《招投标法规定》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的组成部分

十六、标前会议的记录和各种问题的统一解释或答复,常被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均应整理成书面文件分发给参加标前会议或缺席的投标人

十七、邀请招标: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开标: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截止后,招标人在预先规定的时间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式启封揭晓。(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也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至少由主持人、监标人、开标人、唱标人、开标人、记录人组成。无效标:

1、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逾期送达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5、招标文件规定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但投标文件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有任何可能透露投标人名称的标记 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重大偏差:

1、没有按照文件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提高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提供授权代理授权书。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注的要求

5、投标

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注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的条件

7、以联合体的形式投

标时,没提交联合体协议

8、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

标价格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废标的认定;:评标委员发现招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该标为废标 否决投标: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定全部投标。评标延期: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的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

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时间。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重新招标: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以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必须由招标人来确定,评标委员会一般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当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不一致时,应当有充足的理由 通知投标人;中标通知书作为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一般性承诺行为,与合同法规定的一般性承诺不同,他的生效不采取“到达主义”而是采取“发信主

意”即: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发生承诺效应、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专家评议法:评标委员会根据预先确定的审核内容,对各投标文件共同分项进行定性的分析、比较、进行审议后,选择优良的中标候选人。(适用

于小型项目或无法量化投标条件的条件下进行的)价格评审法:最低投标价价法、接近标底法

第三章 投标业务与方法

1、担保的方式有5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用的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的形势有:银行保函和担保书

2、投标保函的主要担保责任为: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保函本身;

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必须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前往招标人处签约;

在签约后的一定时间内,中标人必须提供履约保证

3、如果投标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规定,受益人(招标人)就有权没收招标保函,并向银行索赔其担保金额。如果投标人没有违背上述规定,或者没有中标,招标人就应及时将投标保函退给投标人,并相应解除银行的担保责任。如果招标人拒不退还投标保函,投标人可通过出具保函的银行向招标人宣布该保函自通知之日起无效。

4、投标决策包括三个方面:针对项目招标是投标,或是不投标;倘若是投标,是投什么性质的标;投标中如何采用以长制短,以优胜劣的策略和技巧。

5、下列招标项目应放弃投标:本单位营业范围之外的项目;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超过本单位技术等级的项目;本单位生产任务饱满,则招标项目的盈利水平较低或风险较大的项目;本单位技术水平、业绩、信誉,明显不如竞争对手的项目。

6、承包商的投标按其性质可分为风险标和保险标

7、投标报价计算是投标人对承揽招标项目所要发生的各种费用的计算。

8、工程咨询费: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

9、工程勘察设计费用:建设项目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一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0、工程投标策略的内容主要有:以信取胜、以快取胜、以廉取胜、靠改进设计取胜、采用以退为进的策略、采用长远发展的策略。

11、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函、投标人资金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项目方案说明、投标价格、投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12、编制投标文件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中的每一空白都必须填写,如有空缺,则被视为放弃意见;重要数据未填写,可能被作为废标处理。递交的全部文件若填写中有错误而不得不修改,则应在修改处签字。最好用打字方式填写标书。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格式,如原有格式不能表达投标意图,可另附补充说明。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整洁、纸张统一、装帧美观大方。计算数字要准确无误。除上述规定的投标书外,投标人还可以写一封更为使之详细的致函。

13、投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

1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交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应签收或通知投标人已收到其投标文件,并记录收到日期和时间;同时,在收到投标文件到开标之前,所有投标文件均不得开启,并应采取措施确保投标文件的安全。

15、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的类型:擅自开启投标文件,获取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或者其他投标条件;或者招标人在公开开标之前,私下开启招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未报送投标文件的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非法获取或泄露招标底价等不公开信息。通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在审查、评选投标文件时,对同样的投标文件实行差别待遇;或者在确定中标人时,以预先内定的中标者为据决定取舍。招标人在要求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澄清事项时,故意作引导性提问,以促成该投标人中标。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16、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类型: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相互约定,在类似招标中轮流以高价或者底价位中标。投标人之间就标价之外其他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投标人之间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

第4章工程建设合同:是对工程建设中涉及到的合同的总称

合同文件:指招标项目从发布招标公告起,至项目完工移交后,保修期结束为止的全过程,业主和承包者之间涉及项目的全部有文字记录的往来文件,大至成套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小至材料验收凭证、往来函电,都包括在内,实际是记录项目实施过程的全部档案。建设工程合同条件:一般条件和专用条件。

合同条件主要规定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职责范围、权利和义务;受业主方委托参与项目管理一方的职责和授权范围;遇到各类问题时,各方应遵守的原则、程序和采取的措施等。合同协议:是中标的承包者与业主签订的明确合同标的及双方权利、义务的简明文件,它起着承包合同纲领的作用。合同文本:是以载明合同协议、合同条件及协议所列其他文件的全套文书,也就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合同文本分为非标准合同文本和标准合同文本两种形式。标准合同形式能够准确反映出双方所要实现的意图。合同文本有正本和副本之分。正本由合同当事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份数及持有者由合同条件确定。

合同分类按签约各方关系分:总包合同、分包合同、联合承包合同等; 按标的性质分:可行性研究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劳务合同等。合同法将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三种合同成为工程建设合同。按计价方法分:固定价格合同、可变价格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项目。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采用单位计量工程量价格固定,以预估工作量签订合同,按确定的单价和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价款的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合同价格可以调整的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合同的基本作用:

1、合同确定了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项目中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

2、合同规定了双方的经济关系

3、合同时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4、合同和它的法律约束力是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保证

5、合同是双方解决争执的依据

FIDIC)(菲迪克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名称的缩写。是国际上最具权威的工程咨询业的行业组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代表我国1996年10 月加入该组织。

FIDIC在特定的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条件是或立法引用,或国际、地区个公约、条约引用,或合同约定,或司法引用。FIDIC合同文件适用于桥梁、道路、水利等大型土木工程。业主的合同关系:1.咨询合同2.勘察设计合同3.供应合同4.工程施工合同5.贷款合同 承包商的主要合同关系:1.分包合同2.供应合同3.运输合同4.加工合同5.租赁合同6.保险合同 合同体系:业主为了实现项目总目标,必须签订许多主合同,按照项目任务的结构分解,就得到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包人:是指在建设合同中负责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一方当事人。发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委托承包人进行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1.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2.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仅限于建设工程3.国家管理的特殊性4.建设工程合同具有次序性5.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适用范围:建设工程,包括房屋、桥梁、涵洞、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总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1.合同主体2.合同的标的3.国家的管理4.合同的计划性和市场性5.合同形式 勘察设计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发包人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原始资料、技术要求,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协作条件3.按照约定向勘察、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4.保护承包人的知识产权 勘察设计人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向发包人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2.对勘察、设计成果负瑕疵担保责任3.按合同约定完成协作的事项4.维护发包人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施工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发包人的义务: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并按照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技术资料等2.发包人的协助义务3.按照约定验收工程4.接收建设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承包人的义务: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2接收发包人的必要监督3按期按质完工并交付建设工程4对建设的工程副瑕疵担保责任5对建设工程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监理合同: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对与业主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当事人履行合同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并应用科学的技能为项目的发包、合同的签订与实施等,提供规定的技术服务。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委托人的权利:1监理人权限的授予权2对总承包人的发包权3对重大事项的认定权4对监理人的监督权义务:1支付监理工作报酬2提供必须的资料3提供相应的协助和便利4按时决定相关事宜 监理人的权利:1对重大事项的建议权2对日常事务的管理权3对质量、进度的监督权4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督权义务:1派出人员,完成委托范围内的监理工作2及时报告相关事项3移交所用委托人的财产4保守委托人和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是诺成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1标的物的交付2标的物的风险承担3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检验4买受人支付价款 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被建筑其他部分遮蔽的部分。优先受偿:是指建设工程中的发包人同时存在若干个债权人时对于建设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的价款,承包人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进行受偿的权利,即承包人从该价款取得其应得价款后,有余额时才向其他债权人分配。直接发包:是指发包人直接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在发包人和承包人意思表达一致后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特有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一般合同应具备的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2履行的地点3违约责任4解决争议的方法 实践中常见的当事人约定条款:1预付款2保密条款 预付款:是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后,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工程成果前,发包人向承包人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合同签订和实施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2合同自由与国家适当干预相结合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同第一原则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使各方的目的得以全面实

第二篇: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合同法律关系是指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行为过程中形成的(C)关系。

A、债权人与债务人B、代理人与被代理人

C、权利与义务D、法人与自然人

2、邀请招标的邀请对象的数目不应少于(B)家。

A、2B、3C、5D、73、根据施工索赔的规定,可以认为索赔是指(C)。

A、只限承包商向业主索赔B、业主无权向承包商索赔

C、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双向索赔D、不包括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索赔

4、合同争议的解决顺序为(A)。

A、和解—调解—仲裁—诉讼B、调解—和解—仲裁—诉讼

C、和解—调解—诉讼—仲裁D、调解—和解—诉讼—仲裁

5、监理招标主要是对监理单位(B)的选择。

A、报价B、能力C、监理人员数量D、设备

6、下列各项中,(C)不属于工程建设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前提条件。

A、建设用地征用完毕,施工图纸完成B、概算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计划

C、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好

D、建设资金、建材、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7、施工合同的合同工期是判定承包人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订立合同时约定的合同工期概念应为,从(C)的日历天数计算。

A、合同签字日起按投标文件中承诺

B、合同签字日起按招标文件中要求

C、合同约定的开工日起按投标文件中承诺

D、合同约定的开工日起按招标文件中要求

8、关于“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的赔偿与责任”的说法,错误的为(B)。

A、停工责任在发包人,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B、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C、停工责任在承包人,因为工程师不及时做出答复,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D、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材料采购在交货清点数量时发现,交货数量少于订购的数量,但数量的短少在合同约定的允许磅差范围内,采购方应(B)。

A、拒付货款并索赔B、按照订购数量及时付款

C、按照实际交货数量及时付款D、待供货方补足数量后再付

10、在工程施工中由于(B)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不可抗力B、承包方的设备损坏C、设计变更D、工程量变化

11、由于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错误导致分包工程返工,为此分包商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承包商应(B)。

A、因不属于自己的原因拒绝索赔要求

B、认为要求合理,先行支付后再向业主索要

C、不予支付,以自己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

D、不予支付,以分包商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

12、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监理单位是(A)。

A、业主的代理人B、业主的委托人

C、施工合同的当事人D、绝对独立的第三人

13、受招标人的委托,代为从事招标活动的中介组织是(C)。

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C、招标代理D、设计单位

14、合同价款可以有多种约定方式,其不包括(C)

A、固定价格合同B、可调整价格合同

C、固定价格加酬金合同D、成本加酬金合同

15、工程分包的说法错误的为(A)。

A、是违法的B、是从工程承包人承担的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的行为

C、是允许的D、非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16、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当施工合同文件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下列中解释顺序排列正确的为(D)。

A、专用条款、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图纸

B、中标通知书、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C、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协议书、图纸

D、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图纸

二、多项选择题

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包括(CDE)。

A、私人投资的高级别墅B、外国老板投资的基础设施的项目

C、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D、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E、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索赔按目的划分包括(CE)。

A、综合索赔B、单项索赔C、工期索赔

D、合同内索赔E、费用索赔

3、按照《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在施工中由于(BDE)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确认,竣工日期可以顺延。

A、承包人未能及时调配施工机械B、发生不可抗力

C、雨季天数增多D、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E、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电、停水、停气等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 小时

4、《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对于在施工中发生不可抗力,(CE)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A、工程本身的损害B、发包人人员伤亡

C、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损失D、所需清理修复工作

E、承包人人员伤亡

5、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的能力表现为(BCE)。

A、必须是法人组织B、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C、有审查投标人资质的能力D、招标人的资格经主管部门批准

E、有组织评标定标的能力

6、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书包括(ABDE)。

A、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封标B、逾期送达的标书

C、加盖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印鉴的标书

D、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好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辨认的标书

E、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标书

7、施工合同文件中的说法中,正确的有(BDE)。

A、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必须重新制定合同条款

B、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施工合同的内容

C、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与其他合同文件等同

D、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协议或文件

E、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应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

8、在施工合同中,(ABC)等工作应由发包人完成。

A.土地征用和拆迁B.临时用地、占道申报批准手续

C.提供工程地质报告D.保护施工现场地下管道和邻近建筑物及构筑物

E.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计划及进度统计报表

三、判断题,正确的填“A”,错误的填“B”

(A)

1、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单位应与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B)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小写金额为准。

(A)

3、供货方到现场的交货日期,以采购方接收货物时在货单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A)

4、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在28 天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对方索赔要求已经认可。(B)

5、在承包商提出的费用索赔中,是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因此其索赔金额均不应包括利润。

(A)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

(B)

7、工程招标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A)

8、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包括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B)

9、工程师可以以口头方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

(A)

10、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约定:请求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二者只能选其一。

(A)

11、承包商没按照规定时间提出索赔意向和索赔报告,则失去对该事件请求的索赔权利。

四、名词解释

1、工程承发包:建筑企业(承包商)作为承包方(称乙方),建设单位(业主)作为发包人(称乙方)

2、建筑市场:建筑产品承发包交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一般称作建筑市场或建筑工程市场。

3、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或发包人)将拟建工程对外发布信息,吸引有承包能力的单位参与竞争,按照法定程序优选承包单位的法律活动。

4、暂定金额: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笔金额,用于将来工程上发生的一些意外开支。

5、施工索赔:合同履行中,合同当事人一方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履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是,通过一定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

6、资格预审: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预审。

7、生存型报价:克服生存危机为目标,争取中标可以不考虑各种利益

五、简答题

1、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是什么?

答:(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

3、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组成有哪些?

答:1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合同条款,3合同文件格式,4工程建设标准,5工程量清单,6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7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8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9图纸,10资格审查申请书部分。

第三篇: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招投标名词解释、填空、简答

1.建设工程招标:指建设项目业主 在发包建设工程或购买机器设备或合作经营

某项业务时,通过一系列程序选择合适的承包商或供货商或其他合作单位的过程。

2.建设工程投标:指投标人利用报价的经济手段销售自己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交

易行为。3.开标:招标人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在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当众拆开标书,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价格的有效修改等主要内容的过程。4.评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招标小组或专门的评标委员会,对

咯投标人所报的投标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择优选定中标人的过程。

5.中标:指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正式通知投标人已被择优录取。6.勘察设计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前,以公开或邀请书的方

式提出招标项目的指标要求,投资限额和实施条件等,由愿意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分别报出工程项目的构思方案和实施计划,然后由招标人通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过程。

7.建设工程监理:是指业主聘请监理单位,对项目的建设活动进行咨询,顾问,并将业主与承包商为实施项目建设签订的各类与合同履行过程,交予其负责管理。

8.无效标书:招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虽参加会议但无有证书;投标书未按

规定的方式密封;投标书未加盖章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唱标时弄虚作假,更改投标书内容;投标书内容字迹难辨认的;监理费报价低于国家规定下限的。

9.评标:一般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的代表和 有关技术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能少于成员总数的2/3.10.工程分标:是指业主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对准备招标的工程项目分成几个单独

招标的部分,也就是对工程招标的这几个部分都编出独立的招标文件进行招标。

11.编制标底:是工程项目招标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且是较复杂和细致的工作,标底是工程项目的预期价格,通常由业主委托设计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制定,如果是由设计单位会其他咨询单位编制,建设监理在招标前还要对其进行审核。

12.废标:未密封或书写与标记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无单位或授权人

签字的投标书;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投标书;规定有投标保证,开标前没有递交投标保证书、保证金、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书,逾期送达的标书;投标单位为派人参加开标会议,该标书按废标对待。

13.决策树法:模拟树木生长过程,以从出发点开始不断分支来表示分析问题的各

种发展可能性,并以各分支的期望值最大者作为选择依据的方法。

14.不平衡报价法: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调整

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是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15.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

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

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7.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8.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

书的单位。19.工程师:指本工程家里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代

表,其具体身份和取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2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2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承包天数。2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2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

对或相对的日期。25.图样: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过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样。2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样中具体指

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27.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8.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2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0.法律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为法律规范调整的,所形成的权利和义

务关系。

31.合同法律关系:是指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

32.合同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33.法律事实:由合同法律规范确认并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客观情况。

34.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由于一定客观情况的存在,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之间

形成一定得权利义务关系。

35.合同法律的变更:指已经形成的合同法律关系,由于一定得客观情况的出现而

引起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得变化。

36.合同法律的消灭:指合同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37.事件:是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为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

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产生变更;消灭的一种客观事实。行为: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它是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在其授权的范围内向第三人做出意识表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的法律行为。

无权代理: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而进行的“代理”活动。委托代理终止: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组织终止。

指定代理或法定代理终止: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撤销指定;监护关系消灭。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在设立、变更、终止合同时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要约与承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必经的程序,也是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合同当事人一方想另外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并列明合同的条款,以及限定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撤回: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欲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撤销: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发来饿要约,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完全同意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承诺必须是承诺人作出完全同意要约的条款方为有效。

承诺的期限:要约人以对话 方式作出的,受要约人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到达。承诺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送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撤回:指承诺人主观上欲阻止或消灭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达。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若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缔约过失责任: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自己的过失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撤销,应对信赖其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赔偿甚至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独立责任。合同的生效: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订立的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国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予保护的合同。

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指指欠缺生效条件,但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是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撤销权消灭: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原享有的撤销权因撤销权期限已过或受害方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而使其撤销权丧失。撤销权的放弃: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放弃撤销权的行为。

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使各方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

抗辩权:指双方在合同的履行中,都应当履行自己的债务,一方不履行或者有可能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指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限之前即开始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债务。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指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合同义务,而只是履行了合同的部分义务。合同变更: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依法可将合同中的全部权利、部分权利或者合同中全部义务、部分义务转让或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债权转让: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合同终止:是指当一定得法律事实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解除: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行使的解除权或经双方协商决定,提前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以消灭债务人债务为目的而放弃债权的法律行为。债权债务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为一人而引起的合同终止的法律行为。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

不可抗力事件: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具体表现:自然灾害、政府特定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仲裁: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按裁决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作出有国家保证实施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

77.建设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 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也是双务有偿合同。

78.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建设单位或相关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勘

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79.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它是委托合同的一种。是指工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

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8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

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计价方式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81.总价合同:一般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一个总价,在这个价格下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项目。82.变动总价合同:又称可调整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样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83.单价合同:是指承包人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结算款的合同。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复杂工程。84.成本加酬金合同:将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划分为直接成本和承包人完成工作后

应得酬金两部分。用于工程特别复杂的。

85.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派驻施工现场监理组织的总负责

人,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全面负责收委托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86.发包人代表:经发包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派驻施工现场的负责人。

87.转包行为: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全部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提取回扣者;承

包人将工程的主要部分或群体工程中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者;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88.担保: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

定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履约担保,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89.施工合同订立的方式:直接发包、招标发包。

90.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工程

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的标的。以材料(设备)买卖为目的,出卖人转移材料(设备)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材料(设备)价款的合同。

91.双务、有偿:指买卖双方互负一定义务,买方必须向买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

方必须向卖方支付价款,买方不能无偿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92.材料采购合同的订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报价签订合同;直接订

购。

93.风险:指标的物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遭受的意外损失。94.索赔条款包括:索赔依据、索赔手续、索赔期限、索赔方式。95.工程分包: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有承包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

包,给 其他建筑企业完成额活动。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96.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

自己的过错,而使由于合同对方应承担的责任的情况造成损失后,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过程。97.工程师指令:工程师指令通常表现为工程师指令承包商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

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种措施或停工等。98.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导致施工进程的延误,要求批准延展合同工期的索赔。99.费用索赔:费用的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

包商增加开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

100.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公开原则、公平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101.按承包范围划分招标内容:全过程招标、单项招标、专项招标

102.按承包商所处地位划分招标内容:总承包、分承包、直接承包、联合承包。103.设计任务的招标方式:招标、直接委托

104.评标方法:专家评议法、综合评分法、低标价法

105.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

标。

106.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

标。邀请的对象为5-10家为宜,但不得少于3家。107.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优缺点:公开招标优点:业主可以再较广的范围内选择

承包单位,投标竞争激烈,择优率更高,有利于业主将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交予可靠的承包商实施。其缺点:准备招标及对投标申请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工作量大,招标时间长、费用高。邀请招标优点:不发招标广告,不进行资格预审,简化了招标程序。节约了没用,缩短了招标时间。其缺点是:由于投标竞争激烈程度较差,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排除了某些在技术上或在报价上有竞争力的承包商参与投标。

108.议标通常的情况:军事工程或保密工程;专业性强、需要专门技术、经验或特

殊施工设备的工程;以及涉及使用专利技术的工程;与已发包工程有联系的新增工程;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发包时工程量或若干技术细节尚难确定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工程施工阶段使用新技术或新工艺,承包商从设计就开始参与开发工作,实施阶段还需要继续合作的工程。

109.必须进行招标的情况:施工单项合同估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人民币以上;勘察、涉及家里等服务的采购,单价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总投资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的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应当公开招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与有控股或主导地位的。110.可以进行招标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利用扶贫

资金以工代赈需要使用民工等特殊情况;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设计的工程;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勘察、设计或施工;停建或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化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111.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招标准备阶段(申请批准招标、组建招标机构、选择招

标方式、准备招标文件、编制标底)招标阶段(邀请承包商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发招标文件、投标者考察现场、对招标文件澄清和补遗、投标者疑问、投标书的提交和接受)决标成交阶段(开标、评标、授标)。

112.勘察、设计招标形式发包的主要规模标准: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全部或是部分使用政府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中,政府投资或国家融资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113.勘察、设计招标应具备的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勘察、设计所需要的资金已经落实;所必须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4.堪察设计招标与投标程序: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

招标通知书;投标人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送申请书;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查,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答招标文件中的问题;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投标单位按规定密封送投标书,招标人当众开标,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15.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项目说明

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勘察设计范围,对勘察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的要求;勘察设计基本资料;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补偿及补偿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有效期。

116.设计要求文件的编制的内容:设计文件编制的依据;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

规划方面的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平面布置要求;结构形式方面的要求;结构设计方面的要求;设备设计方面的要求;特殊工程方面的要求;其他有关方面的要求。

117.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质的审查,其包括: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

资质;能力的审查;经验的审查。

118.设计投标书的内容:方案设计综合说明书,方案设计内容和图样;工程投资估

算和经济分析;项目建设期;主要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方案;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费报价。

119.设计评标时应侧重:设计方案优劣;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的还坏;设计进度的快慢;设计资质和社会信誉。120.对设计方案竞选者的资质要求:凡有设计单位盖章的并经过一级注册建筑师签

字的方案;持有建筑设计许可证,收费资格证和营业执照但没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单位,可以与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设计单位联合参加竞选。境外设计事务所参加境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竞选,在我国对其注册建筑师资格尚未确认前,其方案必须经国内一级注册建筑师咨询并签字,方为有效。121.方案设计竞选文件的发放:竞选文件一经发出,组织竞选活动的单位不得擅自

变更内容和附加条件,如需变更和补充的,应在截止日期7天前通知所有参加竞选的单位。发出竞选文件至竞选截止时间,小型项目不少于15天,大、中型项目不少于30天。

122.必须实施建设监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建设工程;成片开发建

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123.监理单位资质:甲级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经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不少于2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近三年监理5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项目;乙级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经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不少于1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近三年监理5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第一篇: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第一章 工程建设简称工程,是对土木建筑工程的建造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其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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