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

第一篇: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
泰科博曼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的催收措施和方法
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因此企业应设置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同时配备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确保信用管理职能的实现。信用管理部门一般由财务总监领导,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为成员。其基本职能包括建立、管理客户信用档案、信用风险分析、科学制定客户的信用额度、负责清收应收账款等。
对客户信用调查。企业应对自己的客户信用状况调查分析。对老客户,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信用记录。对新客户的信用管理应包括:进行信用调查、信用评估和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如果企业不注重信用调查、分析,便盲目的赊销,会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因此,企业在向客户销售商品之前,必须严格调查分析客户的信用状况,并经内部授权批准后方可提供,以控制企业的信用风险。另外,对提供信用的客户,企业还应随时了解其信用状况的变化。若对方出现信用恶化,经营状况不佳时,企业应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信用政策是企业对应收账款进行规划和控制的基本策略与措施。企业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和客户的信誉情况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信用政策包括信用标准、信用期间和收账政策三方面。①信用标准是客户获得商业信用应达到的最低标准,通常以预期的坏账损失率表示。②信用期间是企业允许客户从购货到付款之间的时间,这个期间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必须谨慎确定。③收账政策是指客户违反信用条件,拖欠甚至拒付账款时企业所采取的收账政策与措施。合理的信用政策应将信用标准、信用期间和收账政策三者结合起来,综合考虑三者的变化对销售额、应收账款各种成本的影响。
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企业除了信用管理外,应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上多下工夫。在产品质量上,应采取先进的生产设备,聘用先进技术人员,生产出物美价廉,适销对路的产品,应收账款就会大幅下降。同时,在服务上,企业应形成售前、售中、售后一整套服务体系。
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企业应当落实内部催收款项的责任,将应收款项的回收与内部各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及其奖惩挂钩。对于造成逾期应收账款的业务部门和相关人员,企业应当在内部以恰当的方式予以警示,接受员工的监督。对于造成坏账损失的业务部门和责任人员,企业应当按照考核机制相应扣减工资。
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应收账款发生后,企业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争取按期收回货款。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客户目的非常明确,愿意迅速付清货款,享受现金折扣。因此,企业对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一般不用过问。而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应按其拖欠的账龄、金额进行排队分析,因为应收账款账龄越长,收不回来的可能性越大,产生坏帐的可能性越大。通过分析,确定优先收账的对象,尽量在发生欠款的初期,就采取有效的收账措施。同时应分清债务人是故意拖欠,还是愿意付款却没有付款的能力。对故意拖欠的债务人,采取通常的催收办法只能是延误时间,对此类欠款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行追讨,或迅速通过法律途径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加以追讨。而对于愿意付款,但目前没有付款能力的企业,看是债务人暂时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还是由于其财务状况发生了严重的危机甚至达到资不抵债所致。如果是债务人财务状况发生了严重的危机无力还款,随着时间的推移,极有可能转变为故意拖欠,对此类欠款必须从一开始就采取强有力的追收措施或相应的债权保障措施,切不能碍于情面而坐失收款良机。
加强销售人员的回款意识:
我们应该销售人员培养成良好的习惯:货款回收期限前一周,电话通知或拜访负责人,预知其结款日期;期限前三天确定结款日期,如自己不能如约应通知对方自己的某一位同事会前往处理,如对方不能如约应建议对方授权其他人跟进此款;在结款日一定按时前往拜访。
1、因为时间是欠款者的保护伞,时间越长,追收成功率越低:
2、最后收款期限
a、客户拖欠之日数,不应超过回款期限的1/3;如超过,应马上采取行动追讨;
b、如期限是30天,最后收款期限不能超过40天;
c、如期限是60天,最后收款期限不能超过80天;
d、如果不马上追讨,相当于将回款的机会让给别的公司,同时本公司的经营风险就相应的提高。
已被拖欠款项的处理方法
1.文件:检查被拖欠款项的销售文件是否齐备
2.收集资料:要求客户提供拖欠款项的原因,并收集资料以证明其正确性;
3.追讨文件:建立账款催收制度。根据情况发展的不同,建立三种不同程度的追讨文件――预告、警告、律师信,按情况及时发出;
4.最后期限:要求客户了解最后的期限以及其后果,让客户了解最后期限的含义;
5.行动升级:将欠款交予较高级的管理人员处理,将压力提升;
6.假起诉:成立公司内部的法律部,以法律部的名义发出追讨函件,警告容忍已经到最后期限;
7.调节:使用分期付款、罚息、停止数期等手段分期收回欠款;
财务主管岗位职务说明书
1.主持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执行财务计划,完成公司财务目标 5.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总账,对款项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经费收支进行核算
6.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按时完成税务申报以及年度审计工作
7.比较精确地监控和预测现金流量,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统筹管理和运作公司资金并对其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10.向总经办汇报公司经营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及计划的具体情况,提出有益的建议。制定本企业会计制度
11.负责定期财产清查。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13.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财务报表
14.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15、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财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6、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科目明细账和使用对应的账簿,认真准确地登录各类明细账,要求做到账目清楚,数字准确,登记及时,帐证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17、按照公司财会制度和核算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公司各种核算和其他业务往来账工作。
18、及时了解、审核公司材料、设备、产品的进出情况,并建立明细账和明细核算,了解经济合同履约情况,催促经办人员及时结算和出入库手续,进行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算
19、负责公司的各项债权债务的清理结算工作
20、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明细核算工作,固定资产辅助明细账,及时办理记账登记手续。
20.正确进行会计核算电算化处理,提高会计核算工作速度和准确性 岗位权限
1. 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监督权;对厂内所有物资有清核权
2. 对本部门人员的人事任免建议权,奖惩决定权和工作绩效考评权;对本部的所有资源有调配权
3.对本部的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权;公司战略制定参与权,公司运营决策建议权和参与权,公司资本运作监控权,财务报表审核权,资金违规运作拒绝和举报权
会计职位说明书
1.工作概要
会计核算;费用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计划编制;会计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纳录申报。工作内容 1.全权
根据核对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
根据会计凭证逐笔按时地登记银行日记账、有价证券、财务的增减,债权债务资本、收入费用、成本、财务成果等明细账及总分类账;
对账。根据会计核算要求,经常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和个人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根据银行对账单核对日记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本公司资金财产的完整无缺; 结账。月末对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结账;
编制财务报告。按时编制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资金的增减情况,税金的缴纳、各项财产物资的变动情况等;
每季进行一次财务活动分析。为领导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将全部报表报送本公司领导及财政税务等部门; 每月初按时向税务申请报税,缴纳各种税款(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税、车船税等);
每月按期对会计凭证进行整理、编号、装订成册,并归入会计档案;
负责对会计档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核算专业材料)的保管; 负责财务印章的保管。工作绩效评估; 2.承办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绩效评估。3.报审后承办 4.配合
配合其他部门有关的工作。与其他部门合作的记录是否良好。
出纳岗位说明书工作任务: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工作职责:
1. 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 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编制资金收支日报表,3. 协助编制月度资金计划汇总表和月度资金结算表; 4. 按时发放工资、奖金,并填制有关的记账凭证;
5. 严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 6. 负责库存现金、空白结算凭证、有价票据、印章的安全管理工作; 7. 负责公司收据的开制和公司取得的发票收据的审核工作; 8. 负责融资过程中的相关单证填制。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泰科博曼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日
第二篇:文档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
泰科博曼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的催收措施和方法 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因此企业应设置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同时配备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确保信用管理职能的实现。信用管理部门一般由财务总监领导,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为成员。其基本职能包括建立、管理客户信用档案、信用风险分析、科学制定客户的信用额度、负责清收应收账款等。对客户信用调查。企业应对自己的客户信用状况调查分析。对老客户,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信用记录。对新客户的信用管理应包括:进行信用调查、信用评估和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如果企业不注重信用调查、分析,便盲目的赊销,会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因此,企业在向客户销售商品之前,必须严格调查分析客户的信用状况,并经内部授权批准后方可提供,以控制企业的信用风险。另外,对提供信用的客户,企业还应随时了解其信用状况的变化。若对方出现信用恶化,经营状况不佳时,企业应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信用政策是企业对应收账款进行规划和控制的基本策略与措施。企业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和客户的信誉情况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信用政策包括信用标准、信用期间和收账政策三方面。①信用标准是客户获得商业信用应达到的最低标准,通常以预期的坏账损失率表示。②信用期间是企业允许客户从购货到付款之间的时间,这个期间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必须谨慎确定。③收账政策是指客户违反信用条件,拖欠甚至拒付账款时企业所采取的收账政策与措施。合理的信用政策应将信用标准、信用期间和收账政策三者结合起来,综合考虑三者的变化对销售额、应收账款各种成本的影响。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企业除了信用管理外,应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上多下工夫。在产品质量上,应采取先进的生产设备,聘用先进技术人员,生产出物美价廉,适销对路的产品,应收账款就会大幅下降。同时,在服务上,企业应形成售前、售中、售后一整套服务体系。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企业应当落实内部催收款项的责任,将应收款项的回收与内部各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及其奖惩挂钩。对于造成逾期应收账款的业务部门和相关人员,企业应当在内部以恰当的方式予以警示,接受员工的监督。对于造成坏账损失的业务部门和责任人员,企业应当按照考核机制相应扣减工资。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应收账款发生后,企业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争取按期收回货款。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客户目的非常明确,愿意迅速付清货款,享受现金折扣。因此,企业对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一般不用过问。而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应按其拖欠的账龄、金额进行排队分析,因为应收账款账龄越长,收不回来的可能性越大,产生坏帐的可能性越大。通过分析,确定优先收账的对象,尽量在发生欠款的初期,就采取有效的收账措施。同时应分清债务人是故意拖欠,还是愿意付款却没有付款的能力。对故意拖欠的债务人,采取通常的催收办法只能是延误时间,对此类欠款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行追讨,或迅速通过法律途径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加以追讨。而对于愿意付款,但目前没有付款能力的企业,看是债务人暂时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还是由于其财务状况发生了严重的危机甚至达到资不抵债所致。如果是债务人财务状况发生了严重的危机无力还款,随着时间的推移,极有可能转变为故意拖欠,对此类欠款必须从一开始就采取强有力的追收措施或相应的债权保障措施,切不能碍于情面而坐失收款良机。加强销售人员的回款意识: 我们应该销售人员培养成良好的习惯:货款回收期限前一周,电话通知或拜访负责人,预知其结款日期;期限前三天确定结款日期,如自己不能如约应通知对方自己的某一位同事会前往处理,如对方不能如约应建议对方授权其他人跟进此款;在结款日一定按时前往拜访。
1、因为时间是欠款者的保护伞,时间越长,追收成功率越低:
2、最后收款期限a、客户拖欠之日数,不应超过回款期限的 1/3;如超过,应马上采取行动追讨;b、如期限是 30 天,最后收款期限不能超过 40 天;c、如期限是 60 天,最后收款期限不能超过 80 天;d、如果不马上追讨,相当于将回款的机会让给别的公司,同时本公司的经营风险就相应的提高。已被拖欠款项的处理方法1.文件:检查被拖欠款项的销售文件是否齐备2.收集资料:要求客户提供拖欠款项的原因,并收集资料以证明其正确性;3.追讨文件:建立账款催收制度。根据情况发展的不同,建立三种不同程度的追讨文件――预告、警告、律师信,按情况及时发出;4.最后期限:要求客户了解最后的期限以及其后果,让客户了解最后期限的含义;5.行动升级:将欠款交予较高级的管理人员处理,将压力提升;6.假起诉:成立公司内部的法律部,以法律部的名义发出追讨函件,警告容忍已经到最后期限;7.调节:使用分期付款、罚息、停止数期等手段分期收回欠款; 财务主管岗位职务说明书1.主持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部
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执行财务计划,完成公司财务目标5.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总账,对款项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经费收支进行核算 6.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按时完成税务申报以及审计工作 7.比较精确地监控和预测现金流量,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统筹管理和运作公司资金并对其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10.向总经办汇报公司经营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及计划的具体情况,提出有益的建议。制定本企业会计制度 11.负责定期财产清查。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13.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负责编制公司月度、财务报表 14.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15、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财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6、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科目明细账和使用对应的账簿,认真准确地登录各类明细账,要求做到账目清楚,数字准确,登记及时,帐证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17、按照公司财会制度和核算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公司各种核算和其他业务往来账工作。
18、及时了解、审核公司材料、设备、产品的进出情况,并建立明细账和明细核算,了解经济合同履约情况,催促经办人员及时结算和出入库手续,进行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算
19、负责公司的各项债权债务的清理结算工作 20、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明细核算工作,固定资产辅助明细账,及时办理记账登记手续。20.正确进行会计核算电算化处理,提高会计核算工作速度和准确性岗位权限 1. 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监督权;对厂内所有物资有清核权 2. 对本部门人员的人事任免建议权,奖惩决定权和工作绩效考评权;对本部的所有资源有调配权 3.对本部的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权;公司战略制定参与权,公司运营决策建议权和参与权,公司资本运作监控权,财务报表审核权,资金违规运作拒绝和举报权 会计职位说明书1.工作概要会计核算;费用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计划编制;会计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纳录申报。工作内容1.全权根据核对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根据会计凭证逐笔按时地登记银行日记账、有价证券、财务的增减,债权债务资本、收入费用、成本、财务成果等明细账及总分类账;对账。根据会计核算要求,经常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和个人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根据银行对账单核对日记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本公司资金财产的完整无缺;结账。月末对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结账;编制财务报告。按时编制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资金的增减情况,税金的缴纳、各项财产物资的变动情况等;每季进行一次财务活动分析。为领导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将全部报表报送本公司领导及财政税务等部门;每月初按时向税务申请报税,缴纳各种税款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税、车船税等;每月按期对会计凭证进行整理、编号、装订成册,并归入会计档案;负责对会计档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核算专业材料的保管;负责财务印章的保管。工作绩效评估;2.承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绩效评估。3.报审后承办4.配合配合其他部门有关的工作。与其他部门合作的记录是否良好。出纳岗位说明书工作任务: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工作职责:1. 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2. 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编制资金收支日报表,3. 协助编制月度资金计划汇总表和月度资金结算表;4. 按时发放工资、奖金,并填制有关的记账凭证;5. 严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6. 负责库存现金、空白结算凭证、有价票据、印章的安全管理工作;7. 负责公司收据的开制和公司取得的发票收据的审核工
作;8. 负责融资过程中的相关单证填制。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催收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明确清收责任,防止坏账损失,降低资金占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应收账款催收原则及考核办法拟定草案如下:
(一)坏账清收管理一般原则
1.“谁销售,谁回款”的原则。欠款形成的事业部为收清收的责任主体;财务部门负责分析与考核,及时提示问题和防范风险。
2.逐级落实清收责任的原则。集团公司对各事业部进行考核;各事业部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考核政策,逐笔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事业部负责人是欠款清收的第一责任人。
3.集中清收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事业部要在加强应收款项日常管理的基础上,集中力量组织突出清收活动。
4.广开渠道,多方清收的原则。对欠款的清收事业部要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主动与对方对账、认定债权,采取抵抹账、债务重组、法律诉讼等多种方式进行清收,千方百计回收其欠款。
5.分类考核,逐笔清收的原则。鉴于一年期以上的欠款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坏账损失的风险,因此,各事业部应逐笔进行分析,逐笔落实责任,逐笔组织清收,逐笔进行考核。
(二)欠款分类考核奖励标准
1.只奖不罚。对已有证据表明已进入破产程序清收无望或采取诉讼方式并胜诉但回收困难的老欠款,只奖不罚。其中:对已进入破产程序的欠款按实际回收金额的5%进行奖励;对已起诉但难以执行的按实际回收金额的3%进行奖励。对其中账龄在一年以上的符合坏账报损的欠款,各事业部应积极取得证据并按程序进行核销,核销部分不奖不惩;对未及时取得证据并按程序核销的按0.5%的比例进行罚款。
2.重奖轻罚。对双方存在纠纷、债务人公司结构发生变更、当事人下落不明,清收确有困难的欠款,重奖轻罚。对此类欠款各单位应积极采取主动与对方对账、重新认定债权、抵抹账、债务重组、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清收。其中:按回款额的3%进行奖励;按抵抹账金额或债务重组金额的1.5%进行奖励;按未完成清收金额的1%罚款。
3.奖罚对等。对于有还款能力拒不归还欠款的客户和通过努力清收有望的客户,各事业部应加大清收力度,采取有效的清收办法,直至动用法律诉讼手段,确保年内收回,考核政策为奖罚对等,奖罚标准均为1%。
4.只罚不奖。对于按照合同规定正常结算的欠款,只罚不奖,完不成清收任务,按少回收额的1%罚款且在款项收回前停止其事业部费用报销。
5.不奖不罚。对合同期内各类押金、质保金、保证金,不奖不罚;对合同期满的,各公司应及时收回本金,逾期未收回的按合同规定少回收额的1%进行罚款。
(三)欠款考核时点分别为2020年9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其中:9月为集团欠款专项清收督导月,活动结束后对阶段性清收工作进行通报,并根据清收情况进行奖励,未完成全年清收任务的暂不罚款,但停止对应事业部的费用报销。终了根据各事业部欠款的最终完成情况清算奖罚。
第四篇:应收账款催收制度
应收账款催收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快资金的周转,最大限度的缩短应收账款挂账的时间,提高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根据公司的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二、程序:
1、审核:
对所有转入应账款范围的款项,首先必须审核其是否属于挂账范围,如不在挂账范围之内的一般不予转入,对应收账款已作不可逆转处理的,需补足手续或协助做好向其他会计科目结转的处理。
2、确认:
(1)每一笔应收帐的账单,都开列《旅行团(者)费用结算单》,并进行审核,其内容包括:
①、酒店、车队、景点、其他协作旅行社等公司的名称。
②、协作公司的编号。
③、公司名称与电脑记录确定的名称是否一致。
④、各项费用消费账单的内容、金额与附件是否一致,与合同签订的条款是否相一致。
(2)对需要作调整的账单填写更正凭单,作为附件并在电脑中作出同步的调整。
(3)将经调整后额正确的应收单位、金额转入应收账款账户。
3、催收:
(1)催收的对象分为:
①、信用等级A级------正常催收
②、信用等级B级------重点催收
③、信用等级C级------专项催收
(2)催收办法:
①、电话催收。这是最快捷便利的方法,费用相对较低,缺点是双方有争议的款项,很难通过电话对账目,且对一些信用差的单位很难以电话催收奏效,②、信函传真催收。发送催款通知单,对账联系传真件,并与电话联系交替使用,如得到付账款承诺一般要求对方将汇单传真过来。
③、专人上门催收。对金额大、时间久的挂账,在经电话、信函多次催收无效的情况下,需协同销售部门一同上门催收。多次催收无效时,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第五篇: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规范我店应收帐款管理,保证资金周转顺畅,避免呆帐、死帐的出现,并结合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挂账程序:
1、挂账客户的确定:由营销部对信誉较好且符合酒店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在酒店管理系统上建立挂账客户名录,并根据签定的.挂账协议将协议价与有效签单人及时通知前厅和财务部稽核。
2、前厅结账:有挂账权的协议客户消费后必须在结账单上签名确认,前厅收银根据结账单与顾客签名做相应挂账处理。
3、核对分单:每月3号前由财务部稽核员统计出挂账客户上月的累计挂账金额,于每月5号前将月挂账单与营销部人员核对,将相关挂账单据分派到各相关收账员。
4、与客户对账:营销部各收账员于每月15日前将挂账单送至客户核对,确认无误后,根据挂账金额开好发票准备收账。有异议的挂账单由营销部带回与财务和前厅、餐饮等营业部门核对,核对无误后再与客户确认。
5、结账收款:营销部收账员原则上应保证在每月月底将上月挂账款收回,并通知财务部进行稽核与销账。收账过程中如遇到客户要求部分减免或打折等特殊情况,营销人员应请示总办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发票开具规定;
1、挂账客户的发票,原则上应由财务部出纳员开具,所开收款人名称应与挂账客户名称一致,所开金额应与所核对确认的挂账金额一致。
2、特殊单位客户,需要收账员携带空白发票的,则由财务部出纳员登记好发票相关资料后,由收账员签字领用,收账员返回酒店后应立即交回发票。
三、收账责任:
所有应收账款原则上由营销部负责予以收回,营销部经理为总责任人,但营销部应根据业务划分情况将责任具体到人,挂账回收的情况将直接与营销人员的个人效益考核相挂钩。
四、坏账处理:
1、原则上当月应收回上月的挂账,营销部对第二个月还未收回的挂账应评估风险,第三个月还未收回的挂账则应考虑取消该客户的挂账资格,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酒店坏账率应尽量控制在5‰以内。
五、公司签免单处理方法:
公司有效签免人每月限量签免,且结账单上必须注明招待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招待原因。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财务部们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销售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们和销售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三条:客户的资信管理包括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政策三方面的内容,由财务部和销售部共同确定。客户信用档案的建立由销售部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客户信息档案包括: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的公司名称、地址、电话、注册资金、经营规模、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
第四条: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负责各区域、片的业务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且单次交易额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业务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第五条: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六条: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由销售部、财务部、总经理每年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信用额度根据客户综合情况滚动制定,确定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由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
第七条:公司为鼓励客户提前还款,缩短收款期,可采取现金折扣的方式,现金折扣政
第八条: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经办人员必须根据赊销合同填写“开据发票申请单”,注明赊销期限,由分管负责人严格按照预先每个客户评定的信用限额内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开票,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九条:财务部会计每十天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帐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帐款的回收和结算。超过信用期限15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告知财务经理,并及时汇总通知销售部门负责人立即联系客户清收。
第十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在签定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都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十二条:对客户应定期、不定期走访;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于每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提交给销售部门。由相关销售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经销售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该表由销售人员在出门收帐前核对其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不得有损公司形象;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在与客户签定赊销合同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如超过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1、超过1-15天时,由经办人上报部门负责人,向客户发出货款催收单并电话通知客户;
2、超过16-30天时,由部门经理上报主管副总经理,派员上门催收,并由业务部门对经办人给予相应惩罚;
3、超过30天时,并经催收无效的,由业务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个案处理(如提请公司法律顾问考虑通过法院起诉等催收方式),并由业务部门对经办人给予相应惩罚;
第十五条:款项收回时销售员需整理已收的帐款,并填写应收帐款回款明细表,若有折扣时需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并书面陈述原因,由销售经理签字后及时向财务交纳相关款项并销帐。
第十六条: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帐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第十七条: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企业的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第十八条:公司可根据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各期的管理费用,根据目前公司状况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第十九条:凡发生坏帐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于当月份计算销售人员销售成绩时,应按坏账金额的---%先予扣减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第二十条:销售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帐款进行交接,凡销售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帐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凡离职的,应在30日向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离职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并监交人签字后,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档案存留一份;
第二十二条:应收帐款交接后一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帐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财务部应随时对客户办理通讯或实地对帐,以确定业务人员手中帐单的真实性。);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帐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3
1 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减少坏账损失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制定本办法。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应收账款管理活动的各相关部门。
本办法明确了参与应收账款管理活动的相关部门的职权、责任;规定了本公司应收账款核算、催收、清查、考核等工作的管理要求和坏账核销的管理程序。
定义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及代垫的运杂费等。
4
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
4.1.1 财务部负责销售与收款等应收款项的结算与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1.2 负责本公司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4.1.2
根据坏账损失的处理程序核销处理坏账损失。
4.2.1 业务部负责处理客户管理,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4.2.2 负责催收货款、对账确认债权、取得货物签收回执、销售退回审批。
5.2 应收账款的催收
5.2.1 销售部业务经办人员对其经办的应收账款全程负责,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催 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资金持有量与调剂程度,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
5.2.2 销售业务人员应对应收账款客户分类管理,信用期限内的应收账款应及时提醒 客户按约付款,不能放松监督以防发生新的'拖欠。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销售业务人员提交分析说明及清收措施交销售部门领导审阅。对于恶意拖欠、信用品质不良的客户应当从信用清单中除名,并加紧催收。催收无果而金额较大的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于超过信用期但以往信用记录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户,争取在延续、增进相互业务关系中妥善的解决应收账款拖欠问题,如果逾期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5.2.3 销售业务人员工作调动,该销售业务人员经办或接管的应收账款应作为主要内 容逐笔进行交接,后任业务人员必须接任应收账款清欠责任,发生逾期呆账、坏账的, 应根据具体情况同时追究前任、后任销售人员的责任。
5.3 应收账款的清查
5.3.1 业务人员应定期与客户对账,对账结果可使用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加以确认。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应由双方盖章,并及时交财务部,确保债权明确有效。双方对账有问题的,必要时由财务部提供对账支持,和业务人员共同与客户对账。
5.3.3 财务部在清查应收账款时,相对应的应付款项应当一并清查。对既有债权又有 债务的同一债权人,应由销售部、采购供应部共同说明情况,经销售部、采购供应部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账务抵扣处理,以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数额。
5.4 应收账款的考核
5.4.1 财务部负责核定应收账款占用额、账龄结构和周转期,并分解到各业务分部,与 销售额、回款率一并考核。
5.4.2 公司对造成坏账损失的销售业务人员,追究责任,扣减提成奖励。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4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保证企业最大可能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赊销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2章赊销业务管理
第3条在货物销售业务中,凡客户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须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赊销的“开据发票申请单”,注明赊销期限。
第4条销售经理按照客户信用限额对赊销业务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开票,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5条应收账款主管应定期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第6条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日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上报财务经理,并及时通知销售经理组织销售业务员联系客户清收。
第7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8条销售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须按照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确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3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9条应收账款主管应于每月最后××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财务经理、销售经理及营销总监。
第10条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的客户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11条销售部应严格按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门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
第12条清收账款由销售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销售业务员在外清收账款时,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销售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
第13条销售业务员于每日收到货款后,应于当日填写收款日报表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交企业财务部。
第14条销售业务员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销售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账款。
第15条销售业务员收款时对于客户现场反映的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给予答复,若在权限外需立即汇报销售经理,并在不超过××个工作日内给予客户答复。
第16条销售业务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分别给予罚款或者开除处分,并限期补正或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4.代销其他厂家产品。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
6.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
第4章应收账款交接
第17条销售业务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
第18条凡销售业务员调岗的,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库存产品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第19条凡销售业务员离职的,应在××日前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20条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21条销售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22条离职销售业务员经手的坏账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23条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业档案存留一份。
第24条销售业务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销售经理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25条销售业务员办交接时由销售经理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第26条应收账款交接后××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账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
第27条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第5章附则
第28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财务部。
第29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地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促进公司科技服务及产品销售,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包括发出产品或提供劳务等赊销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 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门负责数据的传递和信息的反馈,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二章 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 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公司业务部门完成,公司业务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一式两份,由业务经理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业务部,业务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
A、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经历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这些资料是客户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由负责市场产品销售的业务人员对客户的访问收集得来。
B、客户特征:主要包括市场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经营特点等。
C、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情况。
D、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第五条 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业务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且单次交易额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时间期限为达到上述交易额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业务经理汇总建档。
第六条 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善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分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七条 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业务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第八条 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成立由业务主管、业务经理、财务经理组成的“市场管理委员会”,在总经理(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的主持下按季度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
第九条 “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市场客户的资信状况和销售能力在业务人员跟踪调查、记录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
第十条 初期信用额度的确定应遵循保守原则,根据过去与该客户的交往情况(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净资产情况(经济实力如何),以及其有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跟其它企业之间有没有法律上的债务关系(潜在或有负债)等因素。凡初次赊销信用的新客户信用度通常确定在正常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户确实资信状况良好,须提高信用额度和延长信用期限的,的必须经“市场管理委员会”形成一致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第十一条 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第三章 产品赊销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由经办业务员先填写赊销《请批单》,由业务经理严格按照预先每个客户评定的信用限额内签批后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内主管应收账款的会计每十天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超过信用期限10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通知主管的财务部门经理,由财务经理汇总并及时通知业务部门立即联系客户催收。
第十四条 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十五条 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都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主管业务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十六条 对信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客户,业务经理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100万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除业务经理走访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第四章 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经主管及总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该表由业务员在出门收帐前核对其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不得有损公司形象;
第十八条 业务部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和财务部门报来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主管副总经理。
第十九条 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如超过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超过1—10天时,由经办人上报部门经理,并电话催收;并做好相关的书面催收记录。
超过11-60天时,由部门经理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并派员上门催收, 且扣经办人员该票金额20%的计奖成绩;
超过61-90天时,并经催收无效的,由业务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个案处理,提请公司法律顾问通过一定的法律手段等进行催收,并扣经办人员该票金额50%的计奖成绩;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应于次月的5日前向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该表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后报经业务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安排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业务员在外出收账前要仔细核对客户欠款的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数据差错,有损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预先安排好路线经业务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项收回时业务员需整理已收的账款,并填写应收账款收回款明细表,若有折扣时需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并书面陈述原因,由业务经理签字后及时向财务交纳相关款项并销账。
第二十二条 催收账款由业务部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业务员在外清收账款,每到客户处,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业务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机游山玩水。
第二十三条 业务员收账时应收取现金或票据,若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若收汇票时需客户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如为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书时背书印章是否与汇票抬头一致,背书印章是否为发票印章。
第二十四条 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业务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账款。
第二十五条 收款时客户现场反映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等问题时,在业务权限内可立即同意,若在权限外时须立即汇报主管,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给客户以答复。如属价格调整,回公司后应立即填写价格调整表告知相关部门并在相关资料中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 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按规定或转售图利
第五章 坏账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两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批准,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帐的须报经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该项损失25%以上的金额。(注:疏于访问意谓未按公司规定的次数,按期访问客户者。)
第二十九条 业务部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往来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账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账款应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催收建议,否则此类账款将来因故无法收回形成呆账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20%以上的金额。
第三十条 业务员发现发生坏账的可能性时应争取时效速报业务主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为处理避免更大损失的发生。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负责全额赔偿。
第三十一条 “坏帐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业务部门及经理批准后,连同账单或差额票据转交业务主管处理。
第三十二条 凡发生坏账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于当月份计算业务人员销售成绩时,应按坏账金额的X%先予扣减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第六章 应收账款交接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凡业务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凡离职的应在30日前向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离职交接按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一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就不予办理离职。
第三十五条 离职业务员经手的坏账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三十六条 “离职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并经监交人签字后,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档案存留一份。
第三十七条 业务人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共同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公司各级人员移交时,应与完成移交手续并经主管认可后,方可发放该移交人员最后任职月份的薪金,未经主管同意而自行发放由财务人员负责。
第三十九条 业务人员办交接时由业务主管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诉民、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应收账款交接后一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账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催收,(财务部应随时对客户办理通讯或实地对账,以确定业务人员手中账单的真实性。);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第七章 应收账款法律事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公司对确需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的客户,由公司财务部和业务部收集客户的相关法律证据,包括发货清单、购销合同、对账单等。
第四十二条:在完成诉讼准备工作后,委托公司律师负责诉讼文书起草及提交司法机关起诉工作。
第四十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内对外的起诉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同时对资产经营公司的下属企业提供相关的法律协助。
第八章 其他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现金流,减少问题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有效销售,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释义
本办法所指“应收账款”指公司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条 应收账款的确认
在收入实现时,确认应收账款。
第四条 应收账款的计价
应收账款原则上按照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
应收账款计价时要受到公司所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的影响,公司营销中心应在合同签定时及时将对客户采用的信用政策告之公司计划财务部,以便于计划财务部准确计算应收账款。
第二章 应收账款管理中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不同性质的部门承担不同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计划财务部
(一)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监控;
(二)负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的定期分析与通报;
(三)负责坏账处理的财务操作;
(四)负责制作、发布账务报表,与客户对账,为催收提供账务数据确认等支持工作;
(五)监控、协调和支持催
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
本文2025-01-27 23:50:44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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