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填空题

第一篇:公务员制度填空题
公务员制度填空题: 1.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标志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坚持党管干部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中国特色”的主题体现。
3.“两官分途”;
4.各机关内设的管理机构是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代表国家或政府依法贵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休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源于近代西方国家民主宪政的思想文化基础,也是在公务员制度中落实宪法规定的公务员权的基本要求。
6.公务员必须宗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7.1895年“科学管理之夫”泰勒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次系统地把科学方法引入管理实践,创立了“科学管理”理论。
8.品味分类制度则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另外一些国家实行的公务员管理制度,这是以“人”为中心进行设计的分类管理制度。
9.公务员法对如何设置格机关的具体职位仅作了原则性规定,各机关有权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来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10.公务员法确定职务级别制度的功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二是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11.我国古代真正以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是从隋朝的科举制度的创立开始的。
12.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的方法。
13.工作实绩考核,即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
14.我国对公务员的考核体现在德、能、勤、绩和廉五个方面。
15.公务员的培训从性质上看,是一种继续教育。
16.我国公务员任职程序包括:提出拟任职人选,考查,决定任命,下发任职通知。
17.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右两种方法:一是公开招聘的方法;二是直接选聘的方法。
18.公务员晋升程序主要包括: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按照规定厉行任职手续。
19.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进行,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的职位,按照法律、法规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不列入竞争上岗的范围。
20.公务员降职一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21.国家公务员奖励的对象是公务员个人或者公务员集体。
22.奖励,是指给予在某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或者组织物质上的嘉奖精神上的鼓励。
23.对在工作上做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公务员,应给予记二等功、一等功。24.2004年中共中央制定公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件》对党员不得违反的纪律作出了全面规定。
25.道德纪律是公务员作为公职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共道德。
26.受记过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在行政处分解除前,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27.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内的平级调动。
28.对拟提拔使用或者拟离开公务员队伍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公务员,一般先要安排到相应岗位挂职锻炼。
29.东汉在官员任职制度中实行“三互法”。
30.任职回避是指对有特定亲属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31.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32.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是以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和奖金部分构成的工资结构。
33.年休假制度是国家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每年安排职工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轮休的一种福利制度。34.“自愿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在领导岗位工作时,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35.如果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行政机关就可以辞退该公务员。
36.我国公务员退休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强制退休,一种是自愿退休。
37.离休是我国实行的一种特殊的退休制度。
38公务员认为所在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39.公务员申诉、控告的主体是公务员法律确定的公务员。
40.制定出台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有利于明确公务员权利义务的保障措施。
41.依法履行公职是从职能上对公务员规定的条件,也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42.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而非在野党。
43.公务员包括政党机关工作人员,这是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
44.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实行“两官分途”。“两官”即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
45.党政机关干部的职务全部实行委任制。
46.现代公务员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至今已有150年的历史。
47.功绩制体现了“任仁唯能”和“奖优罚劣”的思想,实现了担任政府职位“机会均等”的原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48.按照我国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综合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即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49.公开原则是实现平等竞争的前提,也是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保证。
50.公务员管理的平等主要是机会均等,即在承认人的知识、能力等差异的基础上,保证所有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都享有按照个人能力和成就依法担任公务员的权利和机会。
51.公务员的公务行为通常是指公务员行驶职务权利、履行职务职责的活动。
52.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补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这被称为公务员的职务和我身体保障权。
53.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是公务员制度的一个基本原理,也是公务员管理的本质特征之一。
54.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核心意义是对于宪法的宗诚。55.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右错误的,可以香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
56.根据公务员义务的履行方式不同,可分为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公务员义务绝大部分都是作为义务。57.公务员在法律上的义务权利关系就是公务员法律关系,公务员法律关系产生之时就是义务权利产生之时。58.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与一般组织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相区别的显著特征是其具有明显的法制性。
59.对公务员权利义务的确认,是公务员行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有效保障。
60.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公务员一般享有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培训教育等权利。
61.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这被称为公务员的职务和身份保障权。
6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核心意义是对于宪法的宗诚。63.世界各国尽管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历史文化上表现出一定的差异,单在公务员义务的规定上却表现为较高的一致性。
64.公务员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就是要严格遵守公务员从事公务活动应当遵守的纪律要求与道德准则。65.我国从实际管理需要出发,自建立公务员制度开始就实行以职位分类制度为主的分类管理制度。
66.公务员分类制度首创于美国,是管理科学理论发展的产物。
67.职位包括职务、职权、职责三个要素,职务是职位的核心要素,是仁和职位有机结合的基本单元,是职权与职责的结合。
68.公务员职务序列包括职务名称与职务层次两个基本要素。
69.我国根据公务员是否承担领导职责,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70.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71.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是否各类公务员的共同职务序列。
72.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国家级副职层次的领导职务。73.领导职务中的县处级正职与非领导职务中的调研员职务层次相同。
74.兼有职位分类与品味分类色彩的国家,级别与职务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待遇的两个基本要素。
75.我国设置统一的级别序列,作为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76.在我国,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职数级,上下交叉。
77.我国公务员级别划分“向基层倾斜”,越是级别低的职务对应越多的级别。
78.办事员和科员职务对应的级别最多,都分别对应了9个级别。
79.我国在人民警察、海关、驻外外交机构等特殊领域海设置了公务员衔级制度,以便在特定的工作场景下能够迅速辨别身份,理顺指挥关系,完成工作任务。
80.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考试录用政府官员的国家,起始于隋朝的科举制度。
81.现代意义上的文官制度产生于十九世纪的英国。82.公务员录用的适用范围首先应当限于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83.德才兼备是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需遵循的标准。84.录用的方法公务员路用的方法,必须充分贯切和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85.公务员考核的对象是已确定公务员身份的人员。86.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定期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87.我国公务员考核的重点内容是工作实绩。
88.客观公正是考核公务员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
89.纵观各朝各代,唐代应是我国考核制度比较完备的发展阶段,其考核内容是“四善二十七最”。
90.对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本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
91.从性质上讲,公务员的培训是一种继续教育,是进行智力开发的重要手段。
92.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我党一贯坚持和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公务员培训的方向和宝贵经验,是党的思想路线在干部培训工作中的运用和体现,也就是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
93.公务员的培训是指各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和行政管理的需要以及职位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所任用的公务员有计划、右组织地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政治和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训练。
94.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工作实习,二是专门的培训教育。
95.职务任免包含任职、免职两个方面的内容。
96.委任制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任免方式,也是我国任免公务员的主要方式。
97.一般来说,选任制能较好地反映公民的意愿,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并且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
98.在我国,对公务员职务任免的权限,主要依据我国政治制度的组织原则和公务员的管理权限来划分,具体体现在宪法和有关法律规中。99.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是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中非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机关。100.我国采用聘任制,为机关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的渠道,为使用辅助性、操作性的人员提供了一种灵活、便捷的方式。101.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这是实行聘任制的两个前提条件。
102.机关聘任公务员不是通过发布任职决定或者任职通知,而是采取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
103.人事争议,也称人事纠纷,是指具有人事关系的单位与其所属工作人员之间,因执行人事政策法规,或厉行聘任合同(聘用合同),持不同的主张和要求而产生的争执。
104.一个以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依托设立的处理公务员人事争议的仲裁委员,是按行政层级设立的。103.公务员晋升职务的必备条件,也称为基本条件,是侧重对公务员素质方面的要求,主要包括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要求等。
104.考试晋升是西方各国较为普遍采用的晋升方法。105.我国公务员晋升职务采取的是考核晋升,强调功绩晋升的原则。这也是我国公务员升降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
106.“竞争上岗、公开选拔”是我国选拔任用公务员的重要方式,也是公务员职务晋升的重要途径。
107.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降职不是行政处分,而是一种公务员任用行为。
108.公务员法则明确规定,奖励的对象是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
109.从我国对公务员的要求来看,强调精神奖励,防止产生拜金主义思想。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奖励制度区别于西方公务员奖励制度的鲜明特点。
110.定期奖励是指以年度为单位的周期性的奖励,并且是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的。
111.按照奖励的具体授奖标准,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的,应当给予嘉奖。
112.按照公务员奖励的审批权限,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
113.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应当撤销奖励。
114.公务员纪律的法定性特点,表现在公务员纪录的内容、违反纪律的标准、调查处理的程序、处理的依据都必须由法律法规来明确规定。
115.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是违反了公务员的政治纪律。
116.一般认为,惩戒是纪律与处分的合称。
117.开除是公务员处分的最高形式,也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式。
118.降级是指降低公务员工资级别的纪律制裁方式。119.公务员法规定的处分期间,警告为六个月;记过为十二个月;记大过为十八个月。
120.除受到开除处分的情况外,公务员受到其他处分的,都可以依法解除处分。
121.受到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公务员至少二十四个月之后才能解除处分。
122.解除公务员处分的机关应是作出该处分决定的机关,有权撤销处分的是原处分决定机关的上级机关。123.公务员交流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公务员个人的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法定形式,调整公务员的工作职位,形成机关内部、机关之间及机关与外界的人员流动,从而产生火变更公务员职务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
124.交流适用的范围主要是公务员队伍内部及公务员队伍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员的人员之间的交流。
125.调任是公务员考试录用外的另一重要的“入口”,是公务员交流制度的重要交流形式。
126.调任是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有关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127.转任只限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是在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
128.省部级正职对担任县以下的领导成员,可以通过转任的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跨地区、跨部门交流。129.在挂职锻炼期间,公务员补改变与原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
130.公务员回避制度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
131.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的一种保
证行政公正实现的基本制度。
132.我国在西汉出现任官亲族回避之例。
133.古代回避制度主要适用于有品级的官员,低级文职不在其内。
134.公务员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范围是指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
135.地域回避是指为了避免亲属关系、宗族关系等影响公务员公正厉行职务,对公务员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地域担任某些职务作出的限制。
136.公务员法规定: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实行地域回避。137.公务员回避是指公务员本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机关需进行审查。
138.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都是公务员依法享受的待遇,其中工资,是公务员最基本的收入;保险是风险保障性的收入;福利是提高性和弥补性的收入。
139.公务员的工资,是国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是公务员劳动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
140.公务员的保险,是国家对因年老、患病、伤亡、生育、失业等原因,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法律保障形式。141.公务员的工资、保险、福利政策由国家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障待遇,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142.公务员制度明确规定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是宪法规定的“按劳分配”原则在公务员制度中的贯彻落实。
143.公务员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构成,充分体现了工资制度中职位因素与品味因素相结合的原则。
144.级别工资是按公务员的能力和资历确定工资标准,主要体现公务员的资历和业绩。
145.现行公务员的级别分为27个,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工资档次。
146.公务员工资构成中,除了主体的基本工资外,还有津贴、补贴、和奖金这类辅助性的工资成分。
147.津贴是公务员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主要包括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两大类。
148.根据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情况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这是对公务员一年中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的奖励。149.我国要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的调查比较,合理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
150.福利费是公务员的生活困难补助,是为了解决公务员生活困难问题而建立的一种专项费用,分为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两种。
151.公务员制度规定实行工时制度,每天工作每周工作五天,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152.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对女性公务员在怀孕和分娩时所给予一定的照顾和物质帮助的制度,包括假期、假期待遇和服务三部分内容。
153.公务员辞去公职不仅必须具备必要的肯定性条件,还必须遵守限制性条件的要求。
154.公务员辞去公职的肯定性条件,就是公务员补愿意或者不适宜在机关工作。
155.擅自离职是指辞职申请仁在辞职审批期间或者在辞职申请不被批准后,未经允许,私自脱离工作岗位,不厉行岗位职责,造成事实上的脱离机关。
156.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主体是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
157.因公辞职主要适用于人大、政协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
158.辞退实质上是机关对公务员的一种处理行为——当然这种处理不属于、也不是对公务员的惩戒范围。159.离休制度是服务于我国干部队伍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这一战略目标的,仅为一种过渡性措施。160.退职是指干部达到了退休年龄但未达到退休的工作年限,或者非因公丧失工作能力,而离开工作岗位,享受低于退休待遇的一种特殊的退休方式。
161.退休既带有身份管理性质,又带有职务管理性质。162.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是公务员退休制度的核心内容。163.行政处分决定是对公务员违反义务和纪律的行为作出的惩戒。
164.公务员的申诉是国家为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事后补救制度,公务员法赋予受到处理的公务员提供表达意见,要求纠正违法或不当的人事行政处理决定的权利。
165.控告权是法律赋予公务员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的有力武器,也是公务员保护自己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有效手段。
166.申诉制度的程序对于案件的处理至关重要,必须谨慎。
167.申诉必须以人事处理决定为前提,这也是申诉与控告不同的地方。
168.复核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原处理机关提出重新审查的意见和要求。
169.行政监察机关仅受理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申诉。
170.公务员控告的对象只能是违法乱纪的行为,而且是侵犯了自己合法利益的违法行为。
171.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的形式根据其违法主体的违法程度应承担包括刑事、行政乃至民事责任。
172.控告的对象是特定的,即公务员所在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
第二篇: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制度: 名次解释:
1、公务员制度:是指党和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科学管理而建立的一套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即公务员制度是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总称。是指党和国家为其政治和行政目的而建立的制度。
2、公务员权利:国家法律基于公务员的职责和身份,对公务员有资格享受某种权益,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3、公务员义务: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即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公务员所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
4、职位分类:以职位分类为分类对象,根据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因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5、品味分类:以人为分类对象,通常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应获得报酬多少为标准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的人事分类制度。
6、公务员录用制度:指根据国家管理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公民中,择优录用担任某种职务的制度。
7、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的交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岗位,从而产生、变更或消灭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把这一活动与过程的有关事项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保证贯彻执行,就形成公务员的交流制度。
8、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考核是指公务员管理部门依照管理权限,依据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对公务员进行考察和评价,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依据的制度。
9、公务员回避制度:为了保证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保证公正廉洁,防止因为亲属关系等因素影响工作,而对公务员在担任职务、任职地域和执行公务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的法律制度。
10、公务员纪律:公务员纪律是指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指导、调整、约束、规范公务员行为的准则,是公务员的行为规范,用于保障公务员按其职责履行公务,保障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
简答题:
1、简要叙述我国公务员义务的主要内容:
1.获得履行职责应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简要叙述我国公务员权利的主要内容
答: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道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3、简要叙述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区别
1.目的不尽相同。申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人事权益,而控告除了有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目的外,还有要求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依法惩办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目的。
2.客体不同。申诉的客体是人事处理机关的决定,控告的客体是侵害公务员合法权益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
3.范围不同。申诉的范围法律明文规定,主要涉及人事关系,而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控告内容没有限制,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只要公务员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可以进行控告。
4.程序不同。申诉有法定的较为完善的复核、申诉、再申诉程序,有层级限制,公务员只能按照层级逐级申诉,而控告不受层级限制。
4、简要叙述公务员辞职与辞退的区别
答:1.辞职是公务员自己提出的,是自愿的行为,也是公务员的权利,而辞退是由国家机关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是国家机关单方面的行为,是国家机关的权力。
2.原因不同。辞职一般是公务员出于自身的原因如出国学习等由公务员自己提出的,而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辞退的原因是由于公务员在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等情形。
3.后果不同。辞职享受其他法定待遇,但没有辞职费,并且公务员在辞职后还有一定的从业限制,如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而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同时也没有上述的再就业限制。
5、简要叙述如何完善公务员保障制度
答:1.健全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内容。一方面着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另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退休、工伤、医疗、生育各方面的保险制度。
2提高公务员保险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成立独立于机关外的社会保险体系,积极创造社会条件,确保公务员保险制度社会化的顺利进行。.3.完善公务员保险基金的运营和监管。按照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分开的原则,进行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在公务员保险基金使用监管上,积极借用国外措施,使保险基金在国家保证机制下保值增值,创造社会财富。建立由财政、审计、银行、工行等参加的基金管理委员会,严格审批公务员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建立统一规划与分散操作相结合的公务员保险管理机构。
6、简要述叙成为一名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答: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职单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案例分析。。
1、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存在的问题: 找出原因 存在问题
提出改革方案 存在问题:
1、在工作中不能获得提升
2、所从事的工作不具有挑战性
3、努力工作不一定能得到相应的回报
4、对自己的直接上级的管理方法和风格不满意
5、工作缺乏自主性和独立性
6、组织不够公正
7、对单位内部工作不满意
改革方案:1、2、3、完善人才自主创业环境
4、建立严格的绩效考评和激励制度
5、明确规定岗位专业考试
2、如何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 原因 存在问题 方案
综合分析:交流与回避制度
第三篇:公务员制度
第一章
公务员总论
公务--于私务活动、劳务活动,是指对国家事务所进行的管理、组织、领导、监督等活动。公务一般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公务具有管理性。2.公务具有职能性。3.公务具有职务性。4.公务具有合法性。私务--通常是指以个人名义、代表个人并为个人利益服务而进行的活动。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主体不同(2)行为性质不同
官员--指在党政机关、军队里具有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人员,官员必须隶属于具体的组织,具有公众性、权威性、行为规范性等特点。
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中国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制度——即是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总称。
中国公务员制度---指国家通过制定法律规章,对各级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制度。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古代
1.世袭制:先秦的2.荐举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 3.科举制:
隋唐——科举制度
宋——科举制度发展到鼎盛时期
明——科举制度: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清——科举制度:童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科举制度被废止。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三)新中国——这一时期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1、创立和发展阶段——1949年10月-1966年“文化大革命”
2、挫折倒退阶段——1966年5月-1976年lO月
3、法制化建设阶段——1976年10月-1993年8月
(四)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1、1978年底-1987年9月—公务员制度思路形成阶段
A、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提出了“坚决解放思想,克服重重晾碍,打破老框框,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
B、1984年—着手起草《国家工作人员法》
C、1985年—改名《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D、1987年—改名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2、1988年3月-1993年8月—试点和法规修改阶段
A、1988年3月—法规起草进入实践探索阶段。
B、1989年初—1990年--进行试点。
C、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该条例自1993年10月l日起施行。
3、1993年10月-1997年9月——全面实施阶段4、1997年10月以来——制度深化完善阶段
二、我国国家公务员的概念理解
应着力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依法履行公职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什么是行政编制
–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列为国家行政编制。行政编制是人员编制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类别之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三、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目的(意义)1.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2.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3.有利于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4.有利于公务员素质的提高。
四、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中国公务员制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二)中国公务员制度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三)中国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
(四)中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五、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一)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A.公务员不搞“政治中立”。B.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C.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D.我国公务员不搞“两官分途”。
•1.范围扩大,界定清晰。2.领导问责,引咎辞职。3.职位聘任,进出自由。4.三分职位,多劳多得。5.服从命令,违法抵制。6.纪律细化,处分严明。7.工资简化,政体分开。8.司法严肃,一职双“考”。9近业避止,疏远三年。10.反腐利剑,增廉考核。
六、中国公务员管理
(一)公务员管理
公务员管理--运用科学的原理、原则、制度和方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任用、奖惩、薪酬、流动等工作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二)中国公务员管理的一般原则
(1)公开平等原则(2)竞争择优原则(3)依法管理原则(4)分类管理原则(5)监督与保障并行原则(6)功绩制原则7)德才兼备原则
公务员管理机构——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需要,代表国家或政府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退休等实施管理的组织,它是由若干个担负公务员管理任务的机关构成的。
(一)我国人事管理机构的历史沿革 1、1949年11月—成立政务院人事局2、1950年11月—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 3、1954年—成立国务院人事局4、1959年——政府机关人事局5、1968年——内务部撤销 6、1978年3月——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7、1980年——国家人事局8、1982年——劳动人事部9、1988年——人事部10、1993年——人事部
(二)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形式和职责权限
1、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形式
A、从纵向来看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中央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一类是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B、横向来看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设立的执行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2、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 A、综合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是:
(1)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2)对同级政府各部门的人事机构和下级人事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3)对某些管理事务进行跨部门、跨地区的组织协调。(4)根据管理权限的划分,行使审核、审批权。(5)对公务员管理工作实施监督。B、部门执行机构
(1)录用权。(2)考核权。(3)奖惩权。(4)升降权。(5)任免权。(6)辞退权。(7)其他人事决定权 第二讲 案例分析公务员热的原因
•我国目前“官民比”1:197.69 •截止2003年底,我国公务员的总数是636.9万人,这其中:
• 中央机关有47.5万人 省级机关是53.5万人 地市一级是144.6万人
县一级最多,县市级是285.2万人
乡一级是106.1万人。党政机关是600万多事业单位是2900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是900多万 现状:
1.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招考报名人数达到54万,经过用人部门审核合格的人数31万,而此次公务员招考提供的岗位是8400余人,人才供求之比高达37.3∶1。
2.2006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央国家机关有97个部门8662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但到10月28日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截止日,全国总报考人数已接近100万,有36.5万人参加考试,在一些热门职位上,录取比例超过1000:1。
3.自2001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实行网上报名以来,报名人数就一路攀升,五年里分别达到32904、62268、121165、360240、541552人,增长幅度分别为89%、95%、197%、50.3%。
4.“博士生一走廊,硕士生一礼堂,本科生一操场”
•公务员的生活是,“一杯茶,两个会,三张报纸,四圈麻将,五个QQ自己跟自己聊。” •“倘如不犯大错误,在公务员位子上你可以一直干下去,„小车不倒只管推‟。” •案例讨论:20万年薪去考公务员
•讨论题:
1.结合此案例,分析高薪白领弃商从政的的原因。•
2.公务员应该选拔什么样的人才?
•原因:
第一:金饭碗----收入、福利 第二:铁交椅----稳定、升迁 第三:一支笔----权利影响 第四:名片----社会地位 第五:信用卡-----信用优惠 第六:一张网----人脉资源 第七:户口本----进京、城市户口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报考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分为(一)、(二)两卷,分别用于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的报考者,并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三章
职位分类制度
一、公务员职位的概念和特征
(一)职位
职位
组织-员工-职务和责任
(二)职位三要素:
1、权力的组织分配
2、通过工作人员完成3、完成工作所需的权力
(三)职位具有六个主要特征:
(1)以事为中心(2)事在人先(3)数量有限(4)相对稳定(5)标准统一(6)分类明确 二、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原则
(一)兼顾原则
(二)范围适宜原则
(三)中心唯事原则
(四)最低位数原则
(五)配比合理原则六)相关配套原则
(七)法制原则
(八)动态原则
三、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内容 综合管理类:
专业技术类:法医、海关商品归类、工程技术、化验技术
一、纯技术性
二、低替代性
三、技术权威性
行政执法类: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
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稽查、行政强制
四、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序列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1)领导职务
A、选任-正职:国务院、军委、法院、检察院、地方系列B、委任-副职:(2)非领导职务
A有利于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理顺关系B确定适当比例限额;
C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实职但不具领导资格;D各级非领导职务设置,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限额。E上级机关的设置职数应多于下级;综合部门应多于专业部门。
五、其他职务(二十条)
《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五等十三级
•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二三级3.警督:一二三级4.警司:一二三级5.警员:一二级 •专业技术总警监…..•《海关关衔条例》五等十三级
•1.海关总监、副总监2.关务监督:一二三级3.关务督察:一二三级4.关务督办:一二三级
5.关务员:一二级专业技术总警监…..•外交人员五等六级
•1.大使2.公使3.参赞4.秘书:一二级5.随员
第四章
公务员录用制度
公务员管理三口:进口、楼梯口、出口
进口的四种方式: 选任 委任 聘任 考任
一、考试录用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考试录用制度在中国的产生
科举制度——
1、夏商周到魏晋南北朝
2、隋文帝时设立“秀才科”;隋场帝时,又增设“进士科”
3、唐朝——常科和制科两种。
4、宋代——开创了“殿试制度”,5、明清——科举制成为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
A、童试 B、院试C、乡试D、会试E、殿试
(三)考试录用制度在西方国家的发展
1.英国的文官制度是19世纪中叶建立起来的。
A资产阶级革命以前——“恩赐官职制”。B19世纪后,——“政党分肥制”。C1853年--三人委员会。D、《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E、1870年第二个枢密院令 2.美国联邦建立早期——“政党分脏”
3、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法国的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总章程》 4.德国是西方最早实行考试录用官员制度的国家
二、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含义和原则(一)公务员录用制度
古人说:“为政之要,首在择人”。
公务员的录用:招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办法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优秀人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人事制度。
(二)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原则
1.公开考试 2.平等竞争 3.严格考察4.择优原则
三、公务员录用的范围 国际两种:
1.所有职位:法国 2.低级职位
考试录用范围: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
主任、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委任、选任:主任科员以上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四、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法和标准
(一)公开考试--才 才:文化水平、业务知识、工作能力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2.面试
(二)严格考察--德 德: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1.复审2.面试3.征求意见
(三)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
1.发布招考公告2.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笔试和面试(特试4.对考试台格者进行录用考核 标准: 内容: 方法:
5.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由地市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批。6.试用
五、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特点
(一)公开性1.招考政策公开 2.报名时间、条件、对象公开3.用人部门、招考职位、任职资格条件 4.考试时间、方法、程序公开5.考试成绩、录取结果公开
(二)平等性
(三)竞争性
六、不能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故意、过失)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二)被开除公职的
•公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三)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 第五章
公务员考核
一、公务员考核的含义、意义
(一)公务员考核的含义
英美—“考绩”法国—“鉴定”日本—“勤务评定”
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依据《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
(二)公务员考核的意义
1.有利于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 公务员的管理制度:2.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的必要方式与途径3.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4.有利于群众监督公务员的必要手段
二、公务员考核的原则、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公务员考核的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2.民主公开原则3.注重实绩原则4.简便易行原则
(二)公务员考核的对象、内容 对象: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不属于领导成员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公务员 内容:
1.德——主要包括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两个方面。2.能——业务知识、工作能力
3.勤——勤主要包括公务员的出勤情况和努力工作的情况。
协同配合、互相支持、服务性:坚守岗位、热情周到。
4.绩——绩主要包括公务员在履行职责中所完成的工作项目、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效益、适应能力等项内容。
5.廉--为人处事的廉洁,不贪污、不受贿、不侵占、不挪用。
(三)公务员考核的方法
1、平时考核 考勤、工作检查2.定期考核
(四)我国公务员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A、个人总结B、群众评议C、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D、机关负责人(授权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三、公务员考核的等次、标准和后续管理
(一)公务员考核的等次
1、英国——“特别优异”、“甚为良好”、“满意”、“普通”、“不良”五等;
2、法国——“较标准非常低劣”、“较标准低劣”、“合乎标淮”、“较检佳优良”、“较标准非常优良”五等;
3、日本——“出类拔萃”、“特优”、“优”、“良”、“劣”五等
4、美国——“不满意”、“满意”、“特别优异”三等:
5、我国——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二)公务员考核的标准
1、优秀等次——基本标准:
2、称职等次——基本标淮:
3、不称职等次——基本标准:4、基本称职——基本标准
(三)公务员考核的后续管理 1.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奖励
•(1)公务员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基本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月的奖金。
•(2)对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可按照《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给予记功或嘉奖。
•(3)公务员在现任职务任期内,考核连续两次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4)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可提前具备晋升资格。
•(5)公务员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
2.对于考核结果为称职的奖励
•(1)公务员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基本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月的奖金。
•(2)对考核确定为“称职”等次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人员,可按照《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给予记功或嘉奖。
•(3)公务员在现任职务任期内,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4)公务员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5)公务员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
3.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处理
•对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可视为“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促其改正提高。4.对于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处理
•(1)对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当年定为不称职的,要按有关规定降职,工资级别作相应调整。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2)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要按规定予以辞退。
四、公务员考核的发展趋势
(一)全员优化趋势
(二)主动参与趋势
(三)目标管理趋势
(四)审计监督趋势
(五)公开监督趋势
(六)简便易行趋势
五、国外公务员考核
(一)英国——“功绩考核制”以考绩为主:
每项评定有五个等级;A(杰出)、B(优良)、c(满意)、D(尚可)、E(欠佳)。
(二)美国——(1)工作数量;(2)工作质量;(3)工作适应能力。考核结果分为三等:优等、满意、不满意。
(三)日本——评价的结果划分成A、B、C、D、E五个等级。
第六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
公务员任用方式1.委任制2.考任制3.选任制4.聘任制
一、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含义
二、我国职务任免制度的特点
(1)在任免的对象上作了严格的区分。(2)任免对象和条件的规定更完整更全面。(3)任免内容的规定全面。
四、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
(1)国务院(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3)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4)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6)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五、任职手续的办理
1.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办理任职手续(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2)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的(3)转换职位的 4)晋升或降低职务的(5)免职后需要恢复工作的(6)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2、任职程序
(1)用人单位或上级提出拟仟职人选(2)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核
(3)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是否任职(4)对决定任职者颁发任职通知和任命
3、有关公务员兼职的规定
(1)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
(2)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公务员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3)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事业单位兼任职务(4)兼职不得领取报酬
六、公务员免职手续的办理
1.在什么佰况下必须办理免职手续
A转换职位的;B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C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D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E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F退休的;
G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第一种类型为程序性免职 第二种类型为单纯性免职 2.免职程序
(1)所在单位或上级提出拟免职的建议;(2)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3)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领导集体刘论决定(4)发布免职通知。
3、公务员职务自行免除的规定
(1)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2)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3)被辞退的;(4)冈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5)死亡的。
第七章
公务员职务升降
一、职务升降制度的含义
公务员职务升降制度 升职 降职
二、务员职务升降的特点
(1)坚持了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任人难贤(2)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3)突出了工作实绩(4)强调了依法办事
三、职务升降制度的作用
1.是保证各个职位获得合适人选的主要途径3.是选贤任能、优胜劣汰的重要手段
2.是合理使用公务员、充分发挥公务员作用的有效办法职务升降关系到公务员合理使用问题。
四、晋升
(一)原则
德才兼备 任人唯贤 竞争上岗-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厅局级以下。公开选拔-厅局以下领导职务和副处以上非领导职务
职数限额-就是要求公务员晋升职务,必须在国家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本准突破职数限额。行政机关必须在“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基础上设置职位,确定其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逐级晋升-一般不得越级晋升,要严格按照公务员职务名称序列中的等级逐级晋升。
(二)职务晋升条件: 标准条件
资格条件
1、标准条件:
A思想政治素质-德a理论水平b理想信念c思想创新d政治责任e正确用权f民主集中 B工作能力-才
理论水平、政策水平、计划、决策、组织、协调
执政能力(五种能力)C文化程度-学历水平、文化水平、专业知识
2、资格条件
A晋升科、处、司(厅)、部级副职和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职务 B晋升助理调研员、调研员职务C晋升助理巡视员、巡视员职务 D晋升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
E晋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职和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司级副职
F晋升处级,副升正两年,下级正职升上级副职三年。G晋升必须五年积累三个月培训。
(三)职务晋升的程序
(1)民主推荐(2)组织考察(3)讨论决定(4)任职手续
五、降职
(一)公务员降职的含义
正确理解降职和降级的区别:职务等次的降低1.原因不同:2.目的不同:3.时间不同:
(二)降职条件
1、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担任科员以上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寅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子降职。
2、公务员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大致有两种情况:
一是本人不求进取,思想作风差,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其实施降职;二是本人缺乏履行现职的条件和能力。后种情况,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尽可能让公务员转任同级其他职务。在同级其他职位没有空缺时,也应实施降职。
3、对公务员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的认定途径:
一是实施考核; 二是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专门实施任职考核。实施任职考核应由任免机关承担。
(三)降职程序降职程序
(1)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2)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3)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依法办理。
第十二章
辞职辞退制度
一、辞职
公务员辞职的三种类型:(1)辞去公职-本人意愿(80条)(2)工作变动辞去原领导职务和自愿辞职(3)领导成员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一)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辞去公务员的职务,解除与国家行政机关关系的行为。理解:
(1)辞职是公务员的一项基本权利。(2)辞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3)辞职的主体受一定的法律条件限制。必须以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机密为前提条件。(4)辞职作为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有利益保障的。辞职的公务员享有法定的辞职待遇-重新任职、连续工龄
(二)公务员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做出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辞退不具有惩戒性,不是一种行政处分。
公务员的辞退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辞迟是国家行政机关法定的基本用人权利。(2)辞退公务员必须按照法定的事由。(3)辞退公务贝必须遵循必要的法律程序。(4)被辞退的公务员享有法定的待遇。
(三)理解三种关系
1、辞职与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公务员不经批准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现象,对这种行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辞退或其他行政处分直至开除。自动离职是一种严重违纪行为。自动离职的公务员的法律后果是个人所无法预料到的,要由行政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做出处理,其所能享受的待遇也要依据行政机关做出的处理而定。
辞职--是公务员的一种权利;辞职是公务员依据本人的愿望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后果,并可以享受法定的待遇。
2.辞职与免职的比较(都失去原有职务)
(1)主体不同:辞职是公务员的权利,是公务员根据本人的愿望做出的;免职是职务变更,是行政机关的权利,单方面做出公务员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
(2)原因不同:辞职是公务员根据个人的原因;而免职则必须有法定的原因,否则不得随便免除公务员的职务。(退休退职、健康、外出学习)
(3)后果不同:辞职是公务员解除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其公务员身份也随之丧失;免职只是职务关系的变更,免职者仍具有公务员的身份。
3.辞职与辞退的比较(都丧失公务员身份)
(1)主体不同:辞职是公务员的权利,是公务员根据本人的愿望做出的;辞退是行政机关的权利,单方面做出公务员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2)原因不通:辞职是公务员根据个人的原因;辞退则必须有法定的原因-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3)后果不同:没有辞职费;辞退有辞退费或失业保险。4.辞退与开除的比较
开除--是公务员惩戒中最严重的一种纪律处分,它只适用于那些严重违法失职,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国家机关声誉,屡教不改的公务员。
辞退--与开除相比,其性质不同,辞退不是一种行政处分,其原因可能是公务员具有违纪行为但尚未达到开除的程度,而更多是公务员主观努力不够或其他客观原因所引起的。
从法律后果看,两者都是终止与行政机关的职务关系,解除公务员身份,但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享受法定的待遇,而被开除者则不能享受这些待遇。
二、公务员辞职的限制性条件(不许辞职)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三、公务员辞职的程序(三、领导公务员辞职)1.提出书面申请
2.任兔机关审查批准 任免机关的审批期限为60日,超过期限,末予答复的,可视为同意,本人坚持辞职的,任免机关应为其办理辞职手续。
3.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即两年内不得到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营利性事业单位以及外商驻华代表机构任职。
四、公务员辞退的条件 •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
公务员制度填空题
本文2025-01-29 21:45:10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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