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蜗牛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六安市舒城县十二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六安市舒城县十二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第一篇:六安市舒城县十二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六安市舒城县“十二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回顾

“十一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文化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县文化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览全局,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奋力开拓,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文化工作得到广泛普及。按照建设“文化强县”的要求,全县城乡积极创办文化活动阵地,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空前高涨,社会力量办文化的进程明显加快。五年间,三级文化网络基本形成,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蓬勃兴起;文化活动与各种时政宣传、科普教育、全民健身运动和商业、旅游业等紧密结合,文化功能大大延伸。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共有各类文化场所和文化经营单位近千家,五年中由政府和社会举办的有一定规模的文化艺术活动600多场,直接参加活动的各界群众超过40万人次。

(二)文化创作取得丰硕成果。“十一五”期间,我县文艺骨干和广大业余文艺爱好者潜心创作,在文学、书画、音乐、曲艺、舞蹈等领域创作了大量作品,共有500余件在各类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或在市以上艺术活动中展演,获市级以上艺术成果奖150余件。

(三)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五年来,推出的较具规模、较具轰动效应的“千人颂歌心向党”歌咏晚会、“爱我龙舒”美术书法摄影大赛、“庆祝建党八十五周年”大型歌舞晚会等大型活动20余场次,充分展示了我县群众文化的艺术水准。基层文化活动红红火火,县老年大学、京剧票友会、庐剧协会等民间艺术团体借助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自编自演,活跃城镇乡村。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已初具规模,形成氛围,显出特色,对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文化阵地发挥作用明显。“十一五”期间,县文化馆共举办少儿艺术培训班50多期,培训人员2500多人次,组织和参与组织了30多次较有影响的表演、展示和比赛活动,公布了14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功申报入选了六安市名录4项,安徽省级名录4项,国家级名录1项;结集出版了14万字的《舒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调查汇编》、《舒城民间音乐》、《庐剧舒调唱腔选集》等;县图书馆不断增加藏书量,馆藏图书达6.5万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和村级基本点已初步形成,增辟了电子阅览室,改善了图书阅览环境和服务设施,五年中接待读者13万人次,在2009年度第四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被评为三级图书馆;县电影公司认真落实电影放映2131工程,五年累计送电影下乡16000场,观众近140万人次;县庐剧团大力开展送戏下乡活动,五年累计下乡演出80多场,观众近6万人次。

(五)乡村文化基础工作有了较快发展。“十一五”期间,政府采取各种形式共投入近1000万元用于乡村文化基础设施的改善,全县16个乡镇建立了设备功能比较齐全的乡镇综合文化站,50%的村建立了“农家书屋”。

(六)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十一五”期间,我县顺利完成了第三次文物普查任务,健全了文物档案资料。完成了近100家大型动土单位的调查与勘探,拍摄文物资料照片500多张,健全文物保护网络,加强了对重点文物的安全防范,确保了文物设施的安全。

(七)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在热情服务的同时,依法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高压严管网吧市场,坚持不懈地开展“打黄打非”斗争,使我县文化市场较好地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十一五”期间,共出动3000余人次执行执法检查近4000次,严厉打击了文化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扶持正常的文化经营活动,促进了社会文化产业发展。目前,我县各种文化经营单位发展至千家,从业人员达15000人,基本形成了布局相对合理,门类较为齐全,供求基本平稳的文化市场。

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一五”期间,我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困难,表现在“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文化经费投入不足,文化阵地作用受限,制约了事业发展;文艺专业人才、管理人才缺乏,创作和辅导力量不足,影响了群众文艺水平的提高。

文化产业的发展相对滞后,自身造血功能较文化事业发展要求有一定差距,文化事业可持续发展后劲需要加强。

二、“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1、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域文化建设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坚持“文化兴县”战略,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与社会、文化与时代、文化自身结构的协调发展。

2、规划的原则

(1)坚持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充分认识文化在县域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与同步管理。

(2)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充分认识文化的经济属性,提高文化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3)坚持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以转换机制、增加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深化文化事业内部改革;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文化产业。

3、主要发展目标

努力形成一批主导产业、发展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竞争主体,建成门类齐全、运转有力的文化产业体系,使文化产业发展进入全市前列。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2015年末,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占GDP的10%以上。

三、发展重点

(一)文化事业

1、文学艺术事业。以精品创作为重点,实施精品战略,打造龙舒特色的文化品牌,努力实现精品剧目占有市场、服务大众、流传久远的目标。

2、社会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标志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健全完善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室三级公共文化活动网络,大力改善群众文化设施的内外部环境条件,按照安徽省文化厅发展文化事业的意见,新建的文化馆馆舍面积不少于2000㎡。“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建居民小区和经济开发区必须规划和配套建设相应文化设施,城镇新建公益性文化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五年内提高到人均0.03至0.05㎡。

3、加强县图书馆建设。推进新建县图书馆项目建设工作为争创国家二级馆创造必要条件,推进学校图书馆和“农家书屋”建设,逐步实现全县各类图书馆资源的共享。建成由县图书馆与学校图书馆(室)组成的文献资源网络体系,加强文献信息综合服务,扩大电子阅览室购进相关数据库,建立舒城县图书馆网站,加入省、市文献信息资源网络。县财政要确保图书馆购书经费,“十二五”期间,图书馆年均购书5000册。图书馆要结合实际,重点收藏2—3类图书,形成馆藏特色。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图书利用率,力争持证读者达到全县总人口的0.5%,县图书馆藏书达10万册以上,力争达到二级馆称号。

4、加快发展文博事业。加大对文博事业的投入,支持社会民间特别是启德文化院办博物馆,鼓励和指导民间性的收藏活动,适时组织民间收藏展览。在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的同时,对三普中的重要新发现尽快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争取国家省级文保资金,有效地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维护,并建立有力的文物保护网络机构。与旅游部门,城建部门合作利用文物资源,提升我县旅游业和城市建设的文化品位。争取早日建立舒城博物馆,特别是要先建一个规范标准的文物库房,完善内部设施和安全防护以及消防设施,使馆藏文物能得到有效保护。

5、扶持发展文艺演出业。以县剧团改制为契机,通过全面整合,共享人才资源,设施资源等方式,积极推进专业艺术团体,中介机构,剧场等相互联合,推动演出业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以各种方式投入文艺演出业,加强演出单位与传媒业、旅游及大型企业集团的联合,增强演出

业的活力和发展后劲。加快文艺演出中介机构建设,积极推动艺术经纪人制度的建立。继续繁荣、规范农村演出市场,不断提高民间演出团体的质量。

6、电影放映事业。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创新机制,盘活资源。继续抓好“2131”工程的实施。

7、文化市场管理。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纽带,创新管理机制,变约束型管理为服务型管理,实现文化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是建立公平的文化市场竞争机制,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形成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运行机制。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鼓励省外、国外资金进入,并与国有、集体文化企业同一政策、同等待遇。逐步形成以国有文化企业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二是建立灵活高效的宏观调控机制。大力营造文化市场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关心支持文化企业的发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服务、协调和引导上来。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方便投资者。制定《舒城县文化市场投资指导目录》,明确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引导投资方向。三是建立坚强有力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切实加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组织规范、廉洁高效,符合文化市场发展需求的专业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严格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网吧接待未成年人问题和有害信息的网络传播问题;重点打击色情淫秽表演和利用电子游戏机赌博问题;重点查处非法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取缔文化市场无证照经营场所;健全县、乡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网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义务监督员。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对文化市场的舆论监督作用;大力推动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建设,加强协会工作,提升协会地位,扩大协会影响,切实发挥协会在文化市场建设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文化产业

开发整合我县文化资源,以充分挖掘文化资源、抓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文化精品工程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县域文化产业建设。

1、重点发展传统文化产业,夯实文化产业发展基础。

①文物业。一是做好现有出土文物的保护、展览、仿制、复制工作;二是在文物保护点的旅游开发上下功夫,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结合。三是做好馆藏文物、古墓葬、古建筑、历史人物故居等文物资源普查,为开发文化产业提供项目准备。

②文化信息业。依托我县本土文化资源,搜集各种有关龙舒发展的科技信息、商品信息、供求信息、旅游信息、文化信息,服务舒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文化娱乐业。重点扶持文化品位高、有特色的歌舞娱乐场所,开发新的娱乐服务项目,发展不同层次的娱乐服务业,形成产业群体,提升文化娱乐品位和科技水平。到2015年,实现从业人员3500人,上交利润5000万元的目标。

④网络文化产业。在强化网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鼓励网吧连锁经营。培育和扶持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有市场竞争力的连锁网吧企业,使之规范化、规模化。

⑤印刷、复制业。引导印刷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实现各种规划、档次、特色印刷企业并存和互补的印刷格局。到2015年,实现从业人员2000人,固定资产总额1.8亿元,工业总产值10亿元,上缴利税8000万元的目标。

⑥图书、电子、音像发行业。逐步建立以县新华书店、邮政音像制品店为龙头,以各乡镇综合店、专业店和便民店为基础,国有和社会投资主体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初步建立覆盖全县的经营网络。到2015年,实现从业人员850人,年销售收入4.5亿元,上交利税3000万元的目标。

⑦文艺演出业。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举办各类大型节庆文化演出活动,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切实做好以庐剧为代表的地方剧目的市场化运作。以安徽未来文化传播公司、安徽康奥文化传媒公司、安徽易中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为龙头,大力发展文化传媒产业。

2、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突出三个着力点:以周瑜城建设开发为重点,再现三国名将雄风;以万佛山、万佛湖为主体,体现龙舒山水文化;以汤池温泉为载体倡导健康新理念,把舒城建成集休闲、娱乐、游览、度假为一体的文化旅游区。

3、加大周瑜城遗址的保护与开发力度。对周瑜城遗址的保护与开发进行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规划;举办三国名将周瑜风采学术研究会,扩大和提升周瑜城的影响和地位。

4、支持群众文化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县群众文化事业发展迅速,民间文艺团体日趋专业化、规范化。“十二五”期间,我们要大力支持京剧票友会、书法家协会、龙舒诗词学会、李公麟书画院、老年大学歌舞队、夕阳红演出队等民间文化团体的发展。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对策

(一)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图书馆、文化馆、文管所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以不断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逐步形成既有竞争激励又有责任约束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舒城演艺中心作为经营性文化单位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达到做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目的。

(二)落实文化政策,增加事业投入

增加投入,建立多元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和社会各界举办文化产业。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积极支持、多形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

(三)把握机遇,加快发展

用活用足有关政策,选准项目,做好基础工作;创造条件,协调各方,积极做好与上级的政策、资金、项目对接工作。县属有关部门要在文化产业的立项、资金、投资、人才、信息等方面予以倾斜,掀起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高潮。

(四)整合资源,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深入挖掘资源的文化内涵,抓准资源中各种有价值的“卖点”,科学制定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有步骤、有计划、高效率地开发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把资源开发与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五)发展文化产业,增强文化活力

要充分发挥我县的文化资源优势,主动寻找国内外企业合作,优势互补,发挥壮大文化产业,不断增强文化事业的自身调节能力和“造血”功能。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县城多功能文化公园、文化广场、舒城县博物馆等项目,全面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工程,基本形成现代文化网络。

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乡镇将建成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构筑村级文化平台。在经济相对发达、人口相对密集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先行试点,建立农村综合文化活动室和特色文化活动团队。到“十二五”末,达到村村有农家书屋,60%以上的行政村有文体活动室。

(七)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通过艺术表演、举办展览、民间文化往来等多种形式,增加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充分发掘文化资源和文化产品的比较优势,积极引进外资,发展外向型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批对外交流的文化品牌,有选择、有计划的组织文物到国内其他地区展出,扩大舒城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八)加强队伍建设

做好培养人才、保护人才、引进人才工作。从战略高度对待人才问题,加大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把文化人才的培养和保护当成重要的工程来抓,努力营造培养人才、重用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用人环境。

(九)切实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两手抓,两加强”的方针,把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把文化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重点培植。

第二篇:平阴县“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平阴县“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机遇期。为促进我县文化事业全面发展,努力构建适应和谐社会的现代文化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现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文化工作者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步伐,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指标,文化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1、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按“大文化”建设要求,全县上下积极创办文化活动阵地,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空前高涨,社会力量办文化的进程明显加快,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蓬勃兴起,文化工作的功能大大延伸。春节、广场文化活动连年不缀;“七一”、“国庆”等重大节庆活动丰富多彩;少儿才艺大赛、全民才艺大赛精彩纷呈。五年来,由政府和社会举办的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文艺活动180余场,直接参与活动群众150余万人次,丰富和满足了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2、文艺创作成果丰硕。“十一五”期间,我县文艺骨干和业余文艺爱好者共发表作品510余件;124件(个)文艺作品和节目在市以上比赛、评选中获奖。展恩华的长篇小说《梅庄旧事》、大型报告文学《大地为鉴》获省委宣传部颁发的“第九届文艺精品工程奖”;井庆春编剧,县旅游局、平阴镇党委、政府、长春电影制片厂、北京金鸟鸣影视艺术中心联合摄制的电影故事片《乡恋》在平阴拍摄并在国内数字院线发行;马文平等人合作编剧,山东省电影院线等联合拍摄的社教电影《小村大道》在全国放映;在平阴实景拍摄的26集电视连续剧《玫瑰园里的老少爷们》,在央视8套及地方台播出,引起了强烈反响,扩大了我县的知名度、美誉度。

3、文化设施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坚持把文化服务的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以实施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公益电影放映工程为重点,着力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让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有率100%,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全覆盖,农家书屋建有率56%,公益电影年均放映4000场次以上,实现了农村电影普及率100%的目标;利用各级各类文化设施开展文化活动和文艺培训19期,培训文艺骨干1200余人次;图书馆不断增加藏书量,加大对读者服务力度并开辟了电子阅览业务,与省市图书馆实现了馆藏图书共享。

4、文化遗产保护得到有效保护。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300余处,其中古建筑150余处、石刻碑记70处,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我县各个历史时期文物资源的数量、分布和保存情况。公布我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省级4项、市级12项、县级18项。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舞蹈《加鼓通》改编成了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乐曲,在北京国家大剧院作为大型活动开场曲,得到了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赵季平先生高度重视;在此基础上,邀请著名编剧,对《加鼓通》进行改编,已完成电影动漫文学剧本和戏剧剧本创作,目前正在与省市相关艺术院团洽谈排演节目。

5、文化市场、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促繁荣,到“十一五”末,全县共有网吧、KTV等各类文化经营场所420余家,基本形成了布局相对合理、门类齐全、供求平稳的文化市场。培育新兴文化产业,着手建立了玫瑰文化园、阿胶文化园和民俗文化村落建设等7个文化产业项目库。开展“和圣文化”研究,打造“和圣故里”文化品牌,成立济南市(平阴)和圣文化学会,“和圣文化园”开工建设。柳下惠第86代孙、现代著名雕塑家展望将价值近百万元的柳下惠第86尊塑像和前85尊塑像残骸无偿捐赠我县;香港《文汇报》、《齐鲁晚报》、《济南日报》连续对我县开展“和圣文化”研究的情况进行报道,在海内外引起较大反响。

“十一五”期间,我县文化事业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缺少功能先进、实用的大型文化活动场所;文化馆、博物馆亟待维修,图书馆一直无办公场所,文化主阵地的作用受到了限制;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文化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事业的发展;文艺专业人才匮乏,创作和辅导力量不足,影响了群众文艺水平的提高;文化产业的发展相对滞后,自身造血功能与文化事业发展要求有一定差距,文化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需要加强。

二、“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基本思路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建设,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全面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体系,推动文化事业整体发展,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大众的文化权益,使其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软环境。

基本原则:一是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管理,促进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二是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原则。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转换机制,调整结构,增强活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壮大,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增强文化的创造力、渗透力和辐射力。三是统筹城乡文化协调发展的原则。发挥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农村文化建设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镇、村文化建设,促进城乡文化协调进步。四是重点设施与基础设施相配套的原则。大力加强全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需要。

总体目标:围绕和谐社会建设,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推进和实施文化精品塑造、文艺人才培育、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设施建设六大工程为重点,把我县建设成为文化设施完备、文化产业发达、文化市场繁荣、文艺人才集聚、文化创新突出、文化服务体系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新格局,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充分享受文化发展成果。

三、“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重点任务

1、实施精品工程,丰富和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一是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提高群众文化活动水平。继续办好春节文化活动、广场文化活动及节庆文化活动,在数量上上规模,在质量上上档次。推进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家庭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和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二是强化文化阵地功能,繁荣文艺创作。充分发挥文化馆群众文艺培训中心、创作基地和活动阵地的作用,在培训文艺骨干、指导文艺团队、辅导文艺节目、策划和组织文化活动上发挥更大作用,取得更多成果。充分调动文化专业人员和业余文艺骨干的创作积极性,力争在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等领域创作作品1000件以上。各门类艺术作品要有1-2个优秀代表作,每年有优秀作品入围文化部“群星奖”评比,“十二五”期间获国家、省级奖励不少于10个。三是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建立重点文艺项目库。围绕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规划,制定和中长期创作计划,加大精品文艺项目的创作力度,创作拍摄1-2部具有平阴地方特色的电视剧(电影),在中央电视台(院线)播出。

2、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发展和繁荣文化市场。理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反应快捷、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文化市场管理全过程、无缝隙覆盖,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管理效能。一是努力实现对文化市场的宏观调控,使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供求平衡;切实抓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服务,鼓励和引导各类文化单位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和稽查队伍建设,健全县乡文化市场管理网络。倡导阳光管理、阳光经营、阳光服务、阳光消费的理念,建成文明健康的文化消费服务体系。开发建立全县分类市场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实现文化市场管理电子化、网络化、规范化。三是坚持“扫黄打非”,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原则,规范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服务环节的经营行为。通过放开搞活、重点扶持等有效措施,大力推动繁荣和谐的娱乐、网络、文物、音像、演出、出版、广播电视市场。

3、加大保护力度,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遗产。深入宣传文物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改善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开展好文物调查、勘探、挖掘,抢救保护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新发现文物,并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建立系统的文物遗产管理档案,全面分析我县文物保护形势和影响因素,总体评价不可移动文物的生存状态,争取由县政府公布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筛选重点文物申报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做好现有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整理、传承,积极申报新一轮项目,重点搞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舞蹈“加鼓通”的再创作,将之创作成为文艺作品,如戏剧、电影等,条件具备时搬上舞台或摄制动漫、电影等,最大限度发挥“非遗”影响力。

4、深化体制改革,努力发展和壮大文化产业。我县是著名的“玫瑰之乡”、“圣药阿胶”始产地,是“和圣”柳下惠故里,县内文物古迹众多,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十二五期间,要积极挖掘、包装、推介玫瑰文化、阿胶文化、和文化、民俗民居文化、历史名人文化,积极开发与之相关的文化产业项目,将文化产业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培育新兴文化产业,积极参与旅游业的开发,努力探索文化产业市场运作机制和发展道路,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步入良性循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提高的轨道。培植增大文化产业,重点规划建设中国玫瑰文化园、中国阿胶文化园和民俗文化村落建设;深入挖掘整理“和圣故里”历史文化资源,建设“和圣文化园”,擦亮“和文化”文化品牌;努力探索文化产业市场运作机制,大力发展文化公司、绘画制作、会议布展、影视基地等企业,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文化产业有新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5、立足科学规划,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以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为重点,优化基层文化资源配置,加大文化民生工程投入力度,建设文化设施,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办群众普遍期待的好事实事。一是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建设县文化艺术中心等城市标志性文化设施,全面提高公益文化设施水平。2012年底前建成县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均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提升文化设施服务功能,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二是积极稳妥,坚持原则,加快平阴县学文庙的整修工程进度。根据省文物局批复山东省文物科技保护中心制订的《关于文庙综合整修建设方案》,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2011年开始整修,2012年全面完成,尽量修复原貌,使之成为我县积淀历史、宣扬传统文化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是争取政策扶持,积极搞好乡镇文化中心和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建设。结合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现有乡镇文化中心、文化大院、农家书屋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起点重点推进,全程参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做到农村新型社区建到哪里,文化设施就完善到哪里,文化活动就深入到哪里,让广大群众在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充分享受文化发展成果,真正体会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主义新文化。

四、主要措施和政策保障

1、加强领导,奠定文化事业发展组织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文化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产业支撑的重要作用,增强建设先进文化的自觉性。将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计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做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共同研究部署、共同组织实施、共同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地方文化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掌握平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建设项目安排提供依据。

2、加大投入,夯实文化事业发展物质基础。一是改变个别事业单位编制性质。根据国办发〔2002〕7号文件、鲁政办发〔2002〕59号文件和济办发〔2006〕12号文件提出的“县级文化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建议县政府恢复文化馆全额事业性质,使文化馆更好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作用,为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做出更大贡献。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宣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以及省、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平阴文化事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文化经济政策和公共文化政策。进一步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继续加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经常性投入,重点用于城乡基层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普及和精品生产,以及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的扶持。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基层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保证文化事业发展经费预算逐年增加。设立文化产业、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人,专款专用,保证各项公益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3、改革创新,增强文化事业发展活力。一是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适应市场经济需求,逐步建立统一管理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文化管理体制。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理顺政府主管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的关系。破除独家办文化的观念,树立社会文化社会办的思想,积极发动和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开展文化活动,实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使文化单位真正成为文化事业主体。适应市场经济需求,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清理、减少文化行政审批事项。二是改革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如何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平阴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和社会发展需要,当务之急是抓好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建立健全单位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管理制。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扩大文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自主权,因事设岗,因岗择人,拉开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将收入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挂钩,实行动态工资分配模式。三是牢固树立发展大文化的发展观念,积极探索文化设施建设的新路子。“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积极鼓励社会、集体和个人参与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设施建设投入新格局,大力建设文化设施,为开展文化活动、占领文化阵地,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供物质保障。

(编制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第三篇:湖北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4-2010)

湖北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2004—2010年)

为了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精神,促进我省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主要涵盖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社会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旅游等领域。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我省文化发展现状

一是文化资源比较丰富。湖北人杰地灵,文华昌盛。光辉灿烂的楚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以炎帝神农文化、三国文化等为特色的历史文化,以辛亥首义和一批老区、苏区为代表的革命文化,以三峡、神农架等为亮点的山水文化,以巴土、江汉平原风情为特点的民族民俗文化,以屈原、毕日升、陆羽、李时珍、张之洞、闻一多等为代表的名人文化,以三峡工程等为代表的现代科技文化,异彩纷呈,影响广泛。我省还拥有武当山古建筑群、钟祥明显陵两处世界文化遗产,武汉盘龙城、江陵纪南城、随州擂鼓墩、大冶铜录山古矿冶四大古文化遗址,武汉、荆州、襄樊、随州、钟祥五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5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121.3万件(其中一级文物10418件),位居各省区市前列;国宝级文物曾侯乙编钟、越王勾践剑、郭店楚简、云梦秦简等享誉海内外。我省戏曲剧种众多,京剧、汉剧、花鼓戏、楚剧、黄梅戏、豫剧、南剧等各具特色,深受群众喜爱。我省民间文化丰富,民间艺术、民间故事等历史悠久,风格独特。

二是文化事业具有一定基础。全省共有公共图书馆103个,各类博物馆96个,群艺馆、文化馆139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180个。湖北素有戏剧大省和文学大省之称,不少文艺作品在全国有一定影响,许多文化人才在全国享有较高知名度;社科研究门类齐全、力量雄厚;我省是报刊大省,图书出版为全国六大出版中心之一;广播影视蓬勃发展,网络发展迅速,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5%.近年来先后有一大批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成果、文学作品、广播电视节目、新闻作品和图书、电子音像出版物获得国家乃至国际各种大奖,获奖数量居中西部前列。

三是文化产业具有一定规模。我省文化产业起步于改革开放初,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发展步伐加快,现已初步形成了以广播电视、图书出版、报纸期刊、文化娱乐等为重点的产业群体。据统计,2002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178亿元,占第三产业的比重为9.8%,占GDP比重为3.58%.其中,据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的不完全统计,2002年的文化产业销售收入达81亿元,从业人员近30万人。我省还初步形成了《知音》、《楚天都市报》等一批优势品牌。

目前我省文化建设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地方对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管理体制不适应,计划经济色彩较浓,行业垄断、地方垄断、国有垄断的格局基本没有打破;运行机制不够活,面向市场、适应市场的能力较差;市场开放度不高,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市场主体培育不够,规模偏小,重复建设、效益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资源整合与开发不够,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化为产业优势,对经济的贡献率较低;文化人才优势作用发挥不够,尤其缺乏文化经营管理人才; 文化产业发展缺乏总体规划,文化产业信息统计制度不健全;文化经济政策落实不够,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不足,基层特别是农村文化工作薄弱。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对我省今后文化发展构成障碍和制约。

(二)我省文化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文化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我省已基本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正在进入全面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比重将大大提高。这必将给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极好的机遇。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开拓文化消费市场,有着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前景。

二是文化与经济的相互融合已使文化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当今时代,文化与经济相互促进、相互渗透、相互结合,已成为一种大趋势。文化不仅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文化本身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文化产业方兴未艾,发展潜力巨大。21世纪头20年,文化必将成为群众消费的重要增长点,传媒业、出版业、文化娱乐业等“文化朝阳产业”将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是当代高新技术的发展对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现代科技已广泛运用于文化生产、服务、营销、管理等各个环节,引发了新兴文化形态的崛起和传统文化形态的更新。文化艺术形式空前多样,一些旧的艺术形态面临着如何创新发展、获得新的文化生命的挑战。文化生产方式日益更新,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文化管理方式和流通方式也发生了深刻变革,电子传媒、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是国内外文化发展态势对我省文化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随着现代电子媒体的广泛运用,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外文化的相互交流越来越频繁、便捷。我们既要应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传播其意识形态、抢占我文化阵地、进行文化渗透的挑战,又要应对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科技、文化的强大实力抢占我国文化资源和文化市场份额的挑战。同时,一些兄弟省市正在积极主动抢抓文化发展机遇,在文化体制改革、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团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面对严峻挑战,加快我省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文化竞争力,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任务显得极为重要。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人为本,以发展为主题,以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不断丰富和满足全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我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相协调。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充分认识文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意义,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管理,促进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充分认识文化的经济属性,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高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改革创新和继承借鉴相衔接。继承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合理开发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建设富有荆楚地方特色的文化。适应全球文化交流日益频繁的趋势,广泛吸收和借鉴外来优秀文化成果。

——坚持导向和强化服务相促进。充分发挥文化尤其是传媒在舆论引导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台、办刊,确保导向正确。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强化传媒的服务功能,提高内容生产能力,在服务中做大做强做优。

——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按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性质,明确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政府部门要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等职能,努力办好公益性文化事业。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着力培育文化产业主体,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湖北文化。

(三)发展动力

——改革管理体制。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理顺政府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实行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转换职能,实行政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强宏观管理。

——创新运行机制。正确区分文化的公益性和经营性。对公益性文化单位,实行事业体制,享受扶持政策,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加大内部改革力度,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从“养人”向“养事业”、“养项目”转变;经营性单位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培育市场主体,加大产权改革力度,实行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国有文化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大力推进劳动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培育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产业集中度。以资产为纽带,运用市场机制,推动联合、兼并、重组,实行多媒体经营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重点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新能力、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

——发展民营文化产业。完善国有文化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在公益性文化事业方面以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确保国有文化在重要文化领域的控制力、竞争力;在经营性文化产业方面,放手发展民营文化产业,放宽市场准入,在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积极支持、鼓励和广泛吸纳非公有资本,并与其他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文化,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文化的主要实现形式。

三、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把湖北建设成为与其经济地位相适应的中西部文化强省。做到文化体制基本理顺、文化机制充满活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实力较强、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设施功能配套、文化人才结构优化、文化市场开放有序、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和文化综合实力居中西部前列。

——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进一步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文化事业,提高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质量。到2010年,全省文化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居于中西部前列。

——文化产业形成规模。建成比较完善的文化产业生产、服务、销售网络体系,形成国有文化企业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力争全省文化产业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的位次稳定上升,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我省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明显提升,达到全省GDP6%以上,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之一。

——文化市场开放有序。加快文化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市场主体充满活力,区域分割、行政分割的市场壁垒逐步打破,市场中介组织活跃,市场机制在文化生产要素的集聚和扩散中发挥调节作用,市场管理进一步法制化。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生活支出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人均文化消费支出位居中西部前列。

——文化设施布局合理。以承办第八届中国艺术节为契机,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集中力量在全省改建和新建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重要文化设施。加强农村乡镇和城镇社区文化设施建设,逐步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覆盖全省的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网络体系。

——文化区域特色明显。充分发掘区域文化资源优势,着力打造“一个特色文化中心区域”和各具特色的若干文化带。即形成以武汉城市圈为中心的浓缩了楚文化精华的江汉风情文化区域,形成以清江巴土民族民俗文化带、武当神农两山文化带、鄂东红色文化带等为代表的文化特色带。

——文化发展环境改善。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文化立法进程,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我省地方性文化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建立文化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的文化发展环境。

(二)发展战略

——文化经济战略。积极促进经济与文化的融合,增强经济的文化内涵,增强企业产品的文化含量,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竞争力;大力发展内容产业,充分开发和利用文化资源,努力把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不断提高文化产品的经济价值,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龙头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武汉在全省的龙头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区域布局上,重点抓好以武汉为中心的武汉城市圈和宜黄、汉十沿线中等城市“三个层次”;在产业门类上,重点扶持传媒业、出版业、娱乐业、文化旅游业“四大门类”;在市场主体上,重点扶持湖北日报报业集团、湖北广播影视集团、湖北长江出版集团、长江日报报业集团、知音期刊集团、湖北演艺集团等“六大集团”,并促进集团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进行联合重组。

——品牌特色战略。积极开发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并形成品牌链,扩大湖北文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湖北文化的知名度。充分发掘我省的文化资源,精心打造“五大文化品牌”,即以炎帝神农文化、楚文化为特色的历史文化;以三峡文化、武当文化、三国文化、巴土民族民俗文化、武汉环东湖特色文化等为代表的旅游资源文化;以辛亥首义文化、红(苏)区文化为代表的革命文化;以三峡工程等为代表的现代科技文化;以楚天都市报、知音期刊等为代表的现代传媒文化。实施哲学社科、文学艺术、广播影视、图书报刊等“四大文化精品工程”,带动全省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普遍繁荣。

——科技创新战略。促进文化发展与科技进步的有机结合,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运用高新技术促进产业升级,逐步使文化产业从劳动密集型向劳动——技术密集型转变,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催生我省文化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人才聚集战略。树立人才资源是文化发展第一资源的观念,建立、健全文化人才培养、引进、选拔和激励机制。着力培养、吸引和用好一批熟悉意识形态工作、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以及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文化名家和文化大师,造就一批文化名人和文化经营人才,推动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四、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哲学社会科学建设

——加强理论研究。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研究,加强“湖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建设,推出一批理论研究重要成果。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巩固现有优势学科,优先扶持体现湖北特色的楚文化和辛亥首义文化、长江流域开放开发研究,优先扶持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现实问题的研究,优先扶持理论前沿和理论创新的课题研究。

——强化理论普及。大力宣传和普及社会科学理论知识,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积极为社会科学工作者提供良好条件,加大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支持力度。

——整合社科资源。加强社科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发挥高校、党校、社科院、党政研究部门及民间社科研究团体等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理论家和学术带头人。加强理论阵地建设,推出二至三个在全国有影响的理论宣传栏目和刊物。加强课题规划,实行课题招标,注重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高科研质量和实际应用价值。

(二)文学艺术创作

——打造文艺精品。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树立精品意识,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和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为龙头,以迎接和承办第八届中国艺术节为契机,精心打造一批文学艺术精品,力争每年创作生产出一至二部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的精品力作,带动整个精神产品质量的提高。认真抓好传统强项,加大支持力度,继续保持戏剧、中长篇小说、音乐、美术、杂技等项目在全国的重要影响与地位,形成湖北最具优势的文学艺术名品和优势项目。积极推动京剧、汉剧、楚剧、黄梅戏、花鼓戏等的继承与创新,不断推出优秀剧目。抓好“古今荆楚名人系列作品”的创作与生产。抓好演出、创作、教学和理论研究基地建设,培养优秀人才。

——完善工作机制。遵循文学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和学术民主,充分调动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良好的创作生产环境。增强开放意识,打破地域和行政界限,优化组合艺术生产要素,提高重点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重点作品创作生产的投入,完善对重点作品论证、投入、效益评估等运作机制,积极探索实施项目招标制、政府采购订购、项目投资入股等办法。加强文艺理论建设,巩固发展文艺评论阵地,办好文艺刊物。鼓励支持作家艺术家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按照市场机制,积极抓好影视剧等现代文化艺术门类的生产。精心组织优秀作品的宣传展示,扩大湖北优秀作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社会影响力。

(三)城乡文化建设

——塑造城市文化形象。文化是城市的灵魂。结合每个城市的功能和定位,高起点统筹规划城市文化建设,塑造鲜明的城市文化形象。将城市文化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之中。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与保护自然人文景观和历史文物古迹的关系、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的关系。武汉市作为省会城市、华中重镇和历史文化名城,要根据“率先建成文化强市”和“湖北文化中心示范区”的目标,在都市文化发展上科学规划、适度超前、提高品位、形成特色,努力成为全省文化集聚、辐射的中心。其他城市要着力在城市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文化人才、文化街区等方面注重地方特色,体现人文内涵,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建设个性鲜明的城市文化。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深入发掘民俗文化、民族民间文艺资源,积极创建全国和省民间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发展和引导集镇商贸文化、乡村假日文化,举办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农村文化活动,推动农村旅游文化、商贸文化发展,办好“湖北农民文化节”。加大文化扶贫力度,加大对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的投入。继续开展文化先进乡镇(街道)建设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建设,推进百团上山下乡暨新春金秋巡回演出活动,抓好文化扶贫工作和农村电影“2131工程”,满足农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群众自发组织的文化活动。

——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以创建文化先进、示范县(市)为龙头,全面推进文化带(长廊)、“知识工程”等社会文化重点工程建设。在坚持标准、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到2010年,省级文化先进县稳定在全省县(市、区)总数的50%左右。进一步活跃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家庭文化、广场文化。继续开展民族文化艺术下基层进校园活动。办好“湖北企业文化艺术节”、“湖北大学生艺术节”等活动。鼓励文企联姻、文化单位与群团合作共同承办社会文化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开发地域特色文化。在加强研究、保护的基础上继承创新湖北悠久灿烂的文化,组织“一地一品”特色文化资源开发,使遍布我省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文化遗址以及民族民间文化焕发出新的活力。以武汉等中心城市为龙头,以本地文化资源为纽带,推动多个领域的联动策划、系统开发和系列发展,加强地区间联动成片开发共建,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湖北区域特色的文化新形态。做好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建立分级保护制度和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团体)、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等的申报、审核和命名机制。

(四)文化馆站建设

加大我省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力度,到2010年,县文化馆、图书馆、乡文化站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中等城市的市辖区建有综合性的文化活动中心,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建有多功能的文化活动室,积极发展城乡文化中心户,在全省城乡初步形成各类文化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健全完善公共图书馆网络。加快全省各级图书馆自动化、数字化建设步伐,形成资源共享的公共图书馆网络。新建省图书馆,普及中等城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实行购书经费单列,保持藏书稳步增长。进一步建成由公共图书馆与高校、科研等系统的图书馆和情报机构组成的文献信息资源网络体系,加强文献信息综合服务。

——加快发展文博事业。建设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民办博物馆为补充,各行业和专题博物馆全面发展的博物馆体系。积极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程,做好省级名城、名镇和保护区的保护工作。积极改善我省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修缮和保护湖北的重要古建筑、纪念建筑、历史遗址、名人故居等人文资源,重点加大对两大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和钟祥明显陵的保护力度。认真做好大冶铜录山古矿冶遗址、荆州古城墙、当阳关陵、八陵山楚王族古墓群、荆门纪山楚墓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配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三峡工程等建设工程开展好文物调查、勘探和抢救保护工作。开发利用辛亥革命遗址、湘鄂西革命根据地、中山舰等近、现代革命历史遗迹,建设一批有全国影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五)对外文化交流

——加强交流与合作,开展对外文化产品贸易。积极开展文化艺术人才和图书、艺术、信息等的交流与合作。通过艺术表演、举办展览、合作出版、版权贸易、对外办广播电视、互换广播电视节目、互办文化周、缔结友好城市、民间文化往来等多种形式,增加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充分发掘我省文化资源和文化产品的比较优势,积极引进外资,发展外向型文化企业,大力拓展国际市场,扶持文化产品出口,开展对外文化产品贸易。重点扶持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及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文化单位,做大做强一批对外交流的文化品牌,积极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抓好外宣精品生产,扩大湖北在海外的影响。

——举办大型文化节庆活动,做好“引进来”工作。通过举办大型文化节庆、宣传项目活动,将武汉国际杂技节、武汉国际旅游节、武当国际武术节、湖北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暨龙舟拉力赛、荆州国际龙舟节、武昌辛亥首义文化节、襄樊诸葛亮文化节、李时珍医药节、孝感孝文化节、咸宁桂花节等活动提高档次,扩大规模,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高质量、国际性的文化艺术节,增强湖北文化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坚持把引进优秀文化艺术精品同繁荣我省文化市场,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相结合,吸收外来文化精华和先进管理经验,让世界优秀文化走进湖北,让湖北文化走向世界。

(六)广播影视业

——实施广播影视精品工程。按照频道(频率)专业

六安市舒城县十二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第一篇:六安市舒城县十二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六安市舒城县“十二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
点击下载
分享: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