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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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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通知

第一篇:201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市科发〔2011〕56号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1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重点围绕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2012年科技计划由5个基本计划组成,包含5个创新工程和11类项目。

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 1 — 1.申报时间: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分批次、分类别组织申报。

(1)第一批计划项目(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15日):产业技术创新计划工程类项目(除全年申报项目以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项目。

(2)第二批计划项目(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2月31日,共5个项目类别):现代农业推进计划、社会发展引导计划、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全年申报项目:技术转移促进工程类高校院所解决企业技术需求项目、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青年科技人才创办企业项目和科技大市场建设工程类、科技金融创新工程类项目。

(4)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的项目另行通知。2.申报地点

(1)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凤城八路95号)。(2)西安科技大市场(科技大市场建设工程类、科技金融创新工程企业申请贷款项目,地点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2层)。

二、申报程序

1.登陆“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kjjh.xainfo.gov.cn),进入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逐项输入申报内容(含附件),在线提交电子文— 2 —

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下载并填写《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申报书》。

2.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申报书》与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以及各类项目要求的其他材料,同附件材料一起简装成册(一式五份)。可行性报告、商业计划书按照规范格式编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按照隶属关系或所属区域送科技主管部门(区县科技局、五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经贸局,省级和列入省重点县域工业园区的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查盖章后报市科技局。高校、院所和医疗机构等申报项目,统一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项目初审、筛选和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西安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事业单位,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科研管理制度(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产业技术创新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和现代农业推进计划必须符合《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确定的相关科技产业领域。

(3)申报项目知识产权明晰、无侵权及权属纠纷。

— 3 — 2.优先支持

(1)通过研究开发预期能取得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以及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2)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合作项目和产业联盟推荐项目。

(3)围绕重点产业领域,中省及部门联动支持项目。(4)科技企业吸引社会资金投资项目或获得金融机构融资项目。

(5)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双软认定的企业。

3.其他

(1)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项目主要负责人目前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本人当年不得申报。

(2)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结题、验收未通过以及未按规定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者,不得申报。

(3)企业为实施主体的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投入大、前期已完成投入比例高的项目。支持方式主要为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财政科技研发资金投入一般为项目总投入的10%左右。

(4)2012年科技计划所申报项目的执行期限一般为两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为三年(2012.01-2014.12),软科学研究项目为一年。

指南咨询:西安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 西安市科技项目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 斌

赵小尊

刘 敏

86786643 88412996 88405549 投诉建议:西安市科技局监察室 86786667

附件:201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科技

计划

申报

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9日印

— 5 — 附件:

201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产业技术创新计划

(一)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竞争优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研发,培育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办企业;支持区(县)主导产业技术创新。

1.支持方向

(1)企业技术创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针对新产品开发、规模化生产核心工艺和关键装备以及完善产业链的关键技术等方面开展创新研发的项目。支持通过技术集成与应用,形成新的服务业态的现代服务业项目。重点支持产业创新联盟推荐的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2)青年科技人才创业:支持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知识产权的青年科技人员创办科技企业和创新服务业企业。重点支持归国留学生创业团队项目和以高校院所技术成果为基础实施转化和市场开拓的创业团队项目;支持国家“千人计划”和省“三秦人才”、“百人计划”引进的青年科技人才创办企业。

(3)区(县)主导产业技术创新:围绕区(县)主导产业,支持省级重点县域工业园区和区(县)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支持— 6 —

园区内企业以及区(县)重点扶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项目。重点支持主导产业链的延伸度高、支撑园区主导产业升级的重点项目。

(4)国家创新基金配套:对已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开展地方科技研发资金配套。

2.申报条件

(1)项目研发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业项目以技术的集成和应用为基础,具有商业模式创新的特点。项目已完成中试,并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基础(生物与医药领域项目除外,但必须有明确的可考核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且上年度企业有销售收入。项目计划总投入在2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30%以上。

(2)青年科技人才创办企业成立两年期(含)以内,注册及实到资金100万元以上,项目计划总投入在60万元以上;大学生创办科技型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注册资金和实到资金不低于50万元,项目计划总投入在3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区(县)主导产业技术创新项目需列入本区(县)“十二五”发展规划产业领域,上年度销售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区(县)有资金配套的企业。其中:一般项目计划总投入在500

— 7 — 万元以上,重点项目总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30%以上。区(县)域主导产业创新项目由区(县)科技局推荐上报。

(4)符合国家科技部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要求。

3.提交材料(1)商业计划书。

(2)符合青年科技人才创业优先支持的项目需提供相关人才计划支持证明材料。

(3)申报区(县)主导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园区管委会或区(县)科技局推荐函。

(二)技术转移促进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支撑一批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创新,引导高校院所人才、技术、设备等科技资源服务企业,形成产学研合作新机制,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1.支持方向

(1)高校院所针对企业发展技术需求和新产品开发进行研发,以项目为纽带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促进高校院所技术向企业转移。

(2)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联合高校院所共同研发,解决技术问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在企业成功转化并取得良好效益。

2.申报条件

(1)高校院所有解决企业技术需求的科研基础条件,有与企业合作合同(协议),与企业联合申报。

(2)企业为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有保障,项目实施条件好。通过两年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项目能形成较大的市场规模,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项目计划总投入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30%以上。

(3)项目承担主体单位有配套经费。3.提交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合作合同(协议)。(2)高校院所和企业实施项目的相关材料。(3)高校院所或企业的配套资金证明。

(三)产业创新联盟工程:围绕做强做大我市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支撑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科技服务业以及科技文化融合的文化产业发展,加强企业与高校院所创新合作,打造和完善产业链,支持产业创新联盟企业联合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1.支持方向

(1)产业创新联盟项目:解决产业发展共性技术、关键工艺和重要装备制造研发的项目;企业联合承担的政府工程的科技项目;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示范作用的建设和示范工程。

— 9 —(2)现代服务产业创新发展项目:支持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技术集成和应用,以面向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服务业、为企业生产提供配套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和面向社会大众服务的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能形成现代服务产业领域规模发展的项目。

(3)文化与科技融合项目:围绕文化资源开发,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传播,文化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支持文化科技融合特点的集成创新和应用创新项目,促进文化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的形成和发展,形成相关产品、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申报条件

(1)项目计划总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30%以上。

(2)产业创新联盟项目:由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创新联盟骨干企业牵头联合申报;或由产业(行业)内龙头企业牵头与产业链关联企业联合申报。

(3)现代服务产业创新发展项目:园区组织企业联合申报,要求商业模式清晰,可形成新的服务业态。

(4)文化与科技融合项目:文化科技融合项目符合我市重点文化领域和重点建设区域。

3.提交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联盟成员单位联合攻关协议,所申报项目属于产业关键(共用)技术、关键工艺、重要装备的说明材料。

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

围绕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需求,以“五区一港两基地”科技企业为主体,支持一批高新技术重大产业化项目,支持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培育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

本计划包含三类项目,其中科技企业发展类、高技术产业化示范类项目由市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另行发布申报要求。

创新型企业建设类:依据《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科发[2008]54号)要求,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主导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转制科研院所,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相关工作内容。要求专职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创新产品及技术性收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在50%以上,上年度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元,或缴税总额不低于300万元(含按国家政策规定免、退税的额度)。申报创新型企业建设类项目提交《西安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现代农业推进计划

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支持农业新技术研发集成,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和科技示范基地(园)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强农富民。

(一)农业技术研发项目 1.支持方向

(1)粮食、畜牧、果品、蔬菜、园林花卉、水产养殖新品种的选育、引进与推广。

(2)现代农业装备技术、优质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安全生产检测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动物疾病控制技术、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及农业信息化技术的集成研发。

2.申报条件

高校院所项目必须与我市相关单位合作并有相应配套经费,项目负责人需中级以上涉农专业技术职称。

3.提交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项目合作协议和配套经费等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二)农业科技示范项目 1.支持方向

(1)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围绕区域主导产业,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园(基地),组织实施重大或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支持农业科技企业、科技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等,结合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与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联合,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基地),开展新品种及新技术应用、标准化集成技术的示范推广。

(2)产业发展带动示范:扶持农业科技龙头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重点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重大农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培育科技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鼓励其围绕当地特色产业,推广农业新品种及新技术,实现规模化生产及规范化经营示范,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2.申报条件

(1)重大农业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示范面积在万亩以上,核心示范区面积在千亩以上,示范布点不少于5个,由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专家团队(不少于5人)为技术支撑。项目由市、区(县)科技局组织申报。

(2)示范基地单一品种种植面积在千亩以上,种植类示范园土地面积在100亩以上;养殖类牲畜年出栏在万头(禽类存栏1万只)以上;管理制度规范、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3)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经过认定的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注册资金要在30万元以上,有专门技术指导团队。

3.提交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2)项目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的合作协议(与技术团队专家的合作协议须有专家本人签名及专家所属单位盖章)。

(三)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支持方向

(1)支持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和科技服务站建设。围绕现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帮助涉农科技企业开展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资质认证等工作,服务产业发展。

(2)科技特派员选派与示范户培育:由各区(县)科技局结合县域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组织推荐、选派科技特派员及农村科技示范户。

2.申报条件

(1)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项目由法人单位申报,具备培训场所及相关设施,生产实践基地在100亩以上;优先支持由省、市科技部门命名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

(2)产业科技服务站建设项目由具有农业科技及产业综合服务实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申报,有开展相关服务基础,有专门技术及产业服务团队。

3.提交材料

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四、社会发展引导计划

围绕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需求,鼓励开展技术研发,支持重点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示范,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 14 —

研究,使科技创新成果惠及于民。

(一)医疗卫生应用研究项目 1.支持方向

(1)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和优势专科在重大疾病、疑难病方面开展的创新研究。

(2)多发病、常见病的临床技术研究,包括各类心脑血管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的综合防治,与消化和乳腺等肿瘤等疾病研究。

(3)重点支持市级医疗卫生创新平台建设和省市医院围绕市级医院特色专业组织的多中心联合研究。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一般应为三甲类医疗机构,具备开展科技攻关的人员及设备条件,并能为科研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不少于所申请资金额度的配套资金。

(2)申报市级医疗卫生创新平台建设和省市医院多中心合作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项目负责人应是重点学科带头人。

(3)省属医院按照省市联合或多中心联合方式申报重大疾病、疑难病的重点攻关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各类多发病、常见病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省属综合

— 15 — 医院不超过4项、市属医院不超过5项。

3.提交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重点学科人才资质证明。(2)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的推荐函。

(二)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应用示范项目 1.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和产业联盟开展节能技术、节水技术和污染防治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和示范。

(1)节能技术应用示范。工业高耗能领域系统节能、绿色照明、建筑节能(节能环保型、太阳能材料装置与建筑一体化)等应用示范项目。

(2)节水技术应用示范。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技术应用、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中水回用与资源化技术应用示范项目。

(3)污染防治与资源综合利用应用示范。重点工业行业和污染源排放控制技术、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技术应用示范,水污染治理应用示范,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示范。

2.申报条件

(1)具备开展应用和示范推广的基础条件及技术装备,并为项目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

(2)在西安地区应用,示范目标和各方责任明确。

(3)项目计划总投入在2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30%以上。

3.提交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2)应用示范工程合作协议。

(三)软科学研究项目 1.支持方向

(1)重点项目:西安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路线图研究,西安航空新材料产业发展路线图研究,西安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路线图研究,西安卫星导航产业发展路线图研究,西安云计算产业发展路线图研究,西安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研究,曲江数字景区智能旅游平台建设研究,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开发研究,秦岭北麓生态环境调查与保护治理研究。

(2)面上项目:围绕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统筹科技资源改革、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历史文化和旅游名城建设、科技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管理和民生工程等问题开展研究。

2.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驻地在西安且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实体单位。政府部门可联合或委托专业研究机构进行相关研究,一般不接受其单独申报项目。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专业研究人员,其中重点项目要求

— 17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面上项目要求中级五年以上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重点项目立项后与应用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面上项目优先支持高校和政府部门、开发区联合申报的项目。

(4)高校项目由各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其中面上项目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项。

3.提交材料

(1)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2)项目研究大纲:注明申报的重点项目名称或面上项目研究方向,要明确研究主要内容及方法。

(3)联合申报的研究协议书或委托书(应明确双方的任务分工及相关要求)。

(4)高校申报的面上项目需提供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的推荐函。

五、创新环境建设计划

围绕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计划管理等专项工作。

(一)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安排,开展专利申请资助、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专项工作,— 18 —

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立和完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科普与宣传、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信息网络建设以及科技计划管理等专项工作。

本类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

(二)科技大市场建设工程

支持科技大市场基础设施和技术转移、设备共享等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落实促进技术交易、设备共享奖励补助等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相关政策。

(三)科技金融创新工程

向科技金融合作试点业务合作银行,推荐有贷款需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银行虚拟综合授信方式,简化企业贷款手续、降低贷款门槛,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领域,主导产品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并且可以提供相关知识产权作为融资抵押的轻资产的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规模扩张。

(二)、(三)类项目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另行发布申报要求。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第二篇:201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产业技术创新计划

(一)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竞争优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研发,培育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办企业;支持区(县)主导产业技术创新。

1.支持方向

(1)企业技术创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针对新产品开发、规模化生产核心工艺和关键装备以及完善产业链的关键技术等方面开展创新研发的项目。支持通过技术集成与应用,形成新的服务业态的现代服务业项目。重点支持产业创新联盟推荐的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2)青年科技人才创业:支持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知识产权的青年科技人员创办科技企业和创新服务业企业。重点支持归国留学生创业团队项目和以高校院所技术成果为基础实施转化和市场开拓的创业团队项目;支持国家“千人计划”和省“三秦人才”、“百人计划”引进的青年科技人才创办企业。

(3)区(县)主导产业技术创新:围绕区(县)主导产业,支持省级重点县域工业园区和区(县)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支持

— 1 — 园区内企业以及区(县)重点扶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项目。重点支持主导产业链的延伸度高、支撑园区主导产业升级的重点项目。

(4)国家创新基金配套:对已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开展地方科技研发资金配套。

2.申报条件

(1)项目研发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业项目以技术的集成和应用为基础,具有商业模式创新的特点。项目已完成中试,并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基础(生物与医药领域项目除外,但必须有明确的可考核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且上企业有销售收入。项目计划总投入在2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30%以上。

(2)青年科技人才创办企业成立两年期(含)以内,注册及实到资金100万元以上,项目计划总投入在60万元以上;大学生创办科技型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注册资金和实到资金不低于50万元,项目计划总投入在3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区(县)主导产业技术创新项目需列入本区(县)“十二五”发展规划产业领域,上销售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区(县)有资金配套的企业。其中:一般项目计划总投入在500 2 — —

万元以上,重点项目总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30%以上。区(县)域主导产业创新项目由区(县)科技局推荐上报。

(4)符合国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要求。

3.提交材料(1)商业计划书。

(2)符合青年科技人才创业优先支持的项目需提供相关人才计划支持证明材料。

(3)申报区(县)主导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园区管委会或区(县)科技局推荐函。

(二)技术转移促进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支撑一批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创新,引导高校院所人才、技术、设备等科技资源服务企业,形成产学研合作新机制,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1.支持方向

(1)高校院所针对企业发展技术需求和新产品开发进行研发,以项目为纽带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促进高校院所技术向企业转移。

(2)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联合高校院所共同研发,解决技术问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在企业成功转化并取得良好效益。

— 3 — 2.申报条件

(1)高校院所有解决企业技术需求的科研基础条件,有与企业合作合同(协议),与企业联合申报。

(2)企业为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有保障,项目实施条件好。通过两年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项目能形成较大的市场规模,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项目计划总投入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30%以上。

(3)项目承担主体单位有配套经费。3.提交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合作合同(协议)。(2)高校院所和企业实施项目的相关材料。(3)高校院所或企业的配套资金证明。

(三)产业创新联盟工程:围绕做强做大我市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支撑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科技服务业以及科技文化融合的文化产业发展,加强企业与高校院所创新合作,打造和完善产业链,支持产业创新联盟企业联合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1.支持方向

(1)产业创新联盟项目:解决产业发展共性技术、关键工艺和重要装备制造研发的项目;企业联合承担的政府工程的科技项目;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示范作用的建设和示范工程。

— —

(2)现代服务产业创新发展项目:支持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技术集成和应用,以面向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服务业、为企业生产提供配套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和面向社会大众服务的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能形成现代服务产业领域规模发展的项目。

(3)文化与科技融合项目:围绕文化资源开发,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传播,文化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支持文化科技融合特点的集成创新和应用创新项目,促进文化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的形成和发展,形成相关产品、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申报条件

(1)项目计划总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30%以上。

(2)产业创新联盟项目:由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创新联盟骨干企业牵头联合申报;或由产业(行业)内龙头企业牵头与产业链关联企业联合申报。

(3)现代服务产业创新发展项目:园区组织企业联合申报,要求商业模式清晰,可形成新的服务业态。

(4)文化与科技融合项目:文化科技融合项目符合我市重点文化领域和重点建设区域。

3.提交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 5 —(2)联盟成员单位联合攻关协议,所申报项目属于产业关键(共用)技术、关键工艺、重要装备的说明材料。

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

围绕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需求,以“五区一港两基地”科技企业为主体,支持一批高新技术重大产业化项目,支持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培育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

本计划包含三类项目,其中科技企业发展类、高技术产业化示范类项目由市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另行发布申报要求。

创新型企业建设类:依据《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科发[2008]54号)要求,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主导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转制科研院所,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相关工作内容。要求专职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创新产品及技术性收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在50%以上,上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元,或缴税总额不低于300万元(含按国家政策规定免、退税的额度)。申报创新型企业建设类项目提交《西安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现代农业推进计划

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支持农业新技术研发集成,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和科技示范基地(园)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强农富民。

— —

(一)农业技术研发项目 1.支持方向

(1)粮食、畜牧、果品、蔬菜、园林花卉、水产养殖新品种的选育、引进与推广。

(2)现代农业装备技术、优质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安全生产检测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动物疾病控制技术、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及农业信息化技术的集成研发。

2.申报条件

高校院所项目必须与我市相关单位合作并有相应配套经费,项目负责人需中级以上涉农专业技术职称。

3.提交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项目合作协议和配套经费等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二)农业科技示范项目 1.支持方向

(1)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围绕区域主导产业,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园(基地),组织实施重大或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支持农业科技企业、科技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等,结合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与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联合,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基地),开展新品种及新技术应用、标准化集成技术的示范推广。

— 7 —(2)产业发展带动示范:扶持农业科技龙头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重点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重大农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培育科技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鼓励其围绕当地特色产业,推广农业新品种及新技术,实现规模化生产及规范化经营示范,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2.申报条件

(1)重大农业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示范面积在万亩以上,核心示范区面积在千亩以上,示范布点不少于5个,由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专家团队(不少于5人)为技术支撑。项目由市、区(县)科技局组织申报。

(2)示范基地单一品种种植面积在千亩以上,种植类示范园土地面积在100亩以上;养殖类牲畜年出栏在万头(禽类存栏1万只)以上;管理制度规范、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3)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经过认定的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注册资金要在30万元以上,有专门技术指导团队。

3.提交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2)项目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的合作协议(与技术团队专家的合作协议须有专家本人签名及专家所属单位盖章)。

— —

(三)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支持方向

(1)支持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和科技服务站建设。围绕现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帮助涉农科技企业开展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资质认证等工作,服务产业发展。

(2)科技特派员选派与示范户培育:由各区(县)科技局结合县域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组织推荐、选派科技特派员及农村科技示范户。

2.申报条件

(1)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项目由法人单位申报,具备培训场所及相关设施,生产实践基地在100亩以上;优先支持由省、市科技部门命名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

(2)产业科技服务站建设项目由具有农业科技及产业综合服务实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申报,有开展相关服务基础,有专门技术及产业服务团队。

3.提交材料

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四、社会发展引导计划

围绕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需求,鼓励开展技术研发,支持重点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示范,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

— 9 — 研究,使科技创新成果惠及于民。

(一)医疗卫生应用研究项目 1.支持方向

(1)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和优势专科在重大疾病、疑难病方面开展的创新研究。

(2)多发病、常见病的临床技术研究,包括各类心脑血管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的综合防治,与消化和乳腺等肿瘤等疾病研究。

(3)重点支持市级医疗卫生创新平台建设和省市医院围绕市级医院特色专业组织的多中心联合研究。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一般应为三甲类医疗机构,具备开展科技攻关的人员及设备条件,并能为科研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不少于所申请资金额度的配套资金。

(2)申报市级医疗卫生创新平台建设和省市医院多中心合作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项目负责人应是重点学科带头人。

(3)省属医院按照省市联合或多中心联合方式申报重大疾病、疑难病的重点攻关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各类多发病、常见病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省属综合 10 — —

医院不超过4项、市属医院不超过5项。

3.提交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重点学科人才资质证明。(2)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的推荐函。

(二)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应用示范项目 1.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和产业联盟开展节能技术、节水技术和污染防治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和示范。

(1)节能技术应用示范。工业高耗能领域系统节能、绿色照明、建筑节能(节能环保型、太阳能材料装置与建筑一体化)等应用示范项目。

(2)节水技术应用示范。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技术应用、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中水回用与资源化技术应用示范项目。

(3)污染防治与资源综合利用应用示范。重点工业行业和污染源排放控制技术、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技术应用示范,水污染治理应用示范,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示范。

2.申报条件

(1)具备开展应用和示范推广的基础条件及技术装备,并为项目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

(2)在西安地区应用,示范目标和各方责任明确。

— 11 —(3)项目计划总投入在2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30%以上。

3.提交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2)应用示范工程合作协议。

(三)软科学研究项目 1.支持方向

(1)重点项目:西安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路线图研究,西安航空新材料产业发展路线图研究,西安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路线图研究,西安卫星导航产业发展路线图研究,西安云计算产业发展路线图研究,西安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研究,曲江数字景区智能旅游平台建设研究,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开发研究,秦岭北麓生态环境调查与保护治理研究。

(2)面上项目:围绕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统筹科技资源改革、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历史文化和旅游名城建设、科技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管理和民生工程等问题开展研究。

2.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驻地在西安且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实体单位。政府部门可联合或委托专业研究机构进行相关研究,一般不接受其单独申报项目。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专业研究人员,其中重点项目要求 12 —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面上项目要求中级五年以上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重点项目立项后与应用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面上项目优先支持高校和政府部门、开发区联合申报的项目。

(4)高校项目由各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其中面上项目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项。

3.提交材料

(1)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2)项目研究大纲:注明申报的重点项目名称或面上项目研究方向,要明确研究主要内容及方法。

(3)联合申报的研究协议书或委托书(应明确双方的任务分工及相关要求)。

(4)高校申报的面上项目需提供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的推荐函。

五、创新环境建设计划

围绕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计划管理等专项工作。

(一)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安排,开展专利申请资助、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专项工作,— 13 — 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立和完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科普与宣传、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信息网络建设以及科技计划管理等专项工作。

本类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

(二)科技大市场建设工程

支持科技大市场基础设施和技术转移、设备共享等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落实促进技术交易、设备共享奖励补助等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相关政策。

(三)科技金融创新工程

向科技金融合作试点业务合作银行,推荐有贷款需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银行虚拟综合授信方式,简化企业贷款手续、降低贷款门槛,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领域,主导产品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并且可以提供相关知识产权作为融资抵押的轻资产的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规模扩张。

(二)、(三)类项目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另行发布申报要求。

— —

第三篇:2010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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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计划书编制提纲

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出发,简述所申报项目与《西安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5大领域24个关键技术群的符合情况。

执行概要(说明:执行概要尽量控制在2-3页纸内完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区、注册资本,主要股东、股份比例,主营业务,过去三年的财务状况。

(二)主要管理者情况

主要管理者基本情况,行业从业年限,主要经历和经营业绩。

(三)产品/服务描述

产品/服务介绍,产品技术水平,产品的创新性、先进性和独特性,产品的竞争优势。

(四)研究与开发

已有的技术成果及技术水平,研发队伍技术水平、竞争力及对外合作情况,已经投入的研发经费及今后投入计划,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

(五)行业及市场

行业历史与前景,市场规模及增长趋势,行业竞争对手及本公司竞争优势,未来3年市场销售预测。

(六)项目目标概述

项目目标的确定及其主要依据;(含项目知识产权获取目标、种本文来自办公通网工作通文档模板下载栏目http://www.xiexiebang.com/Work/Documen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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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和数量。)

项目主要考核技术指标;

(七)营销策略

在价格、促销、建立销售网络等各方面拟采取的策略及其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对销售人员的激励机制。

(八)产品制造

生产方式,生产设备,质量保证,成本控制。

(九)管理

机构设置,员工持股,劳动合同,知识产权管理,人事计划。

(十)融资说明

资金需求量、用途、使用计划。

(十一)财务预测

未来3年或5年的销售收入、利润、资产回报率等。

(十二)风险控制

项目实施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十三)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详细列明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并注明起止时间。

(十四)其他

为补充本项目计划书内容,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有关问题

(十五)附件材料(复印件有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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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须附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

3、申报单位有关的证明文件 :如各种行业准入资质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双软认定证书等;

4、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应附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证明;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名牌产品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明;

5、申报日上一月的财务报表(能够反映本财务状况)。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当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6、项目或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

7、其它表明单位特点的资料:如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立项批文;出口创汇合同和结汇证明等。

注意事项

(一)《商业计划书》一定要严格按照编制提纲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且各种附件材料齐全。

(二)应突出写明项目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创新实质是什么(例如是原理创新、结构创新、应用创新等);写明每一点的主要内容(如技术要点、主要考核指标等)。

(三)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产品的技术比较,可用文字或表本文来自办公通网工作通文档模板下载栏目http://www.xiexiebang.com/Work/Documen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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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形式叙述。

(四)撰写要求明确、真实,各栏目内容应完整,尽量使其丰富;不得随意空缺或省略,不能有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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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2010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2010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强科技资源统筹,发挥科技优势,支撑和引导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西安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本申报指南。

2010年科技计划由3个基本计划和1个专项计划构成。基本计划为创新支撑计划、发展引导计划、环境建设计划,计划的支持领域为《西安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旅游文化和现代服务业以及社会发展等5大领域的24个关键技术群;专项计划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专项指南”由市高新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发布。

一、企业技术创新工程

(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1、支持方向:围绕计划确定的技术领域内优势产业集群、产业链以及新兴科技产业培育,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科技企业创新联盟发展。

2、申报条件:

⑴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⑵项目已完成前期研究,产品处于中试、小批量生产阶段,实施期内能形成一定的销售(生物与医药领域项目除外);

⑶项目计划总投入在2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20%以上;

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5— ⑴属于下列技术领域:LED芯片、大功率LED光源集成封装、大功率LED应用产品等的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LED公共研发平台和检测平台建设;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智能电网等新能源与节能技术类项目;物联网核心芯片、传感器及系统集成开发应用项目;石油测井设备与服务、数字旅游、农业果蔬产销服务信息平台等现代服务业类项目;

⑵项目计划总投入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20%以上;

⑶已获得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或认证。

4、资助额度:一般项目20-30万元,重点项目40-80万元。

5、提交材料:可行性报告、产品销售合同或发票。

(二)创新型企业试点项目

1、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和转制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及理念和文化创新,促进产学研创新要素结合。重点支持优势产业集群的骨干企业发展,推动产业和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培育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2、申报条件:参见《西安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3、资助额度:20-40万元。

4、提交材料:《西安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青年科技人才创业项目

1、支持方向:海外归国留学人员、高校院所青年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创办(领办)科技企业;军工单位、科研院所以项目为核心的团队整体创业行动;科技企业引进“核心技术团队”,提升企业整体创新能力。

—6—

2、申报条件:

⑴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青年科技人才创办(领办),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

⑵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两年的科技型企业,项目计划总投入在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拟创办企业,项目计划总投入在30万元以上(大学生创业项目实际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资助额度:20-40万元(大学生创业项目10-20万元)。

4、提交材料:商业计划书。

二、产学研合作促进工程

(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支持方向:以企业为项目实施主体,支持企业吸纳高校院所创新性的科技成果,进行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促进科技资源与产业资源对接。重点支持产学研合作机制好,通过技术转移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促进成果转化,由企业、高校院所和技术转移机构联合申报的项目。

2、申报条件:

⑴项目计划总投入在3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20%以上;

⑵企业经过西安地区合同登记点进行认定登记,通过技术贸易形式,吸纳高校院所的技术成果,消化创新,促进成果的就地转化;

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⑴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投入能力,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通过2年的实施,能形成较大规模,带动产业升级,具有行业

—7— 示范作用,至少申请1项专利;⑵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上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转制研究院所上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元;

⑶项目计划总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20%以上;

⑷已获得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或认证。

4、资助额度:一般项目30-50万元,重点项目60-90万元。

5、提交材料:企业提供《商业计划书》、产学研合作合同或协议;技术转移机构提供《西安市技术转移机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二)工业应用技术研发项目

1、支持方向: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围绕我市科技企业的产品开发、技术升级和关键技术难题,开展应用研究或协作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产品技术含量、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申报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青年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

⑵申报单位与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正式的合作协议、合同等;

⑶项目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能形成相关知识产权,并在本地区企业生产中得以推广应用。

3、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⑴企业给予研究经费支持,申报单位给予配套资金的项目; ⑵高校院所联合,围绕西安主导产业的共性技术进行集成创新形成产学研联盟的项目;

⑶市、校、企通过合作协议,联合支持的研究项目。

—8—

4、资助额度:一般项目3-5万元,重点项目6-10万元。

5、提交材料:可行性报告、合作协议或合同、企业或承担单位配套资金证明。

三、新农村建设促进工程

(一)农业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1、支持方向: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支持粮食、畜牧、果品、蔬菜、花卉、水产养殖等新品种、新技术研发与技术集成。

2、重点项目技术领域:新品种和新技术研发与引进;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技术研发推广应用。

3、申报条件:

⑴项目为结合西安农业生产实际开展的共性技术研究; ⑵高校院所的技术研发项目,必须与我市相关单位合作。

4、资助额度:一般项目3-5万元,重点项目6-10万元。

5、提交材料: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二)农业科技示范项目

1、支持方向:支持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园、科技示范村镇、培育农村科技示范户,强化农业科技的示范辐射功能,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⑴农业科技示范园:支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周边农业发展具有科技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优先支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的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应用;

⑵科技示范村、乡镇:支持农业主导产业明晰、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体系较为完善的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和乡(镇),实施主导产业技术升级,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信息化

—9— 建设;⑶农村科技示范户:主要围绕全市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培育农村科技示范户100户;

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支持土地属各农户但集中连片种植,采用统一技术管理经营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新品种及标准化生产技术的示范应用。

2、申报条件:

⑴农业科技示范园面积在100亩左右,种、养殖具有一定基础条件,并制定有示范园发展规划;

⑵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面积在500亩左右,种养殖条件较好,有相应的技术依据单位,由龙头企业或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牵头实施;

⑶科技示范村、乡镇建设项目以行政村或乡镇为实施主体,并与大专院校及科研、技术推广单位联合实施;

⑷农村科技示范户由区县科技局按照示范户条件择优推荐。

3、资助额度:示范园、示范基地和示范村、乡镇20-30万元。

4、提交材料: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合作方案。

(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富民项目

1、支持方向: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在现代农业和涉农领域中的转化应用,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开发新产品、扩大生产规模、延长产业链,进一步开拓销售市场、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2、重点项目支持方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立足当地优势农产品,通过转化科技成果或推广新技术,实现农产品产销规模化、集约化和市场化。

— —10

3、申报条件:

⑴公司或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牵头,以“公司(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基地+农户”为主要组织形式;

⑵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牵头下的多家农户联合且单一品种规模种植面积应在100亩以上。

4、资助额度:一般项目10-20万元,重点项目20-40万元。

5、提交材料: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

(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1、支持方向:积极引导高校、科研单位、科技人员与涉农企业、广大农户紧密结合,大力推广应用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加速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素质,培育科技创新和创业能力,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重点项目支持方向: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与创业、农业科技培训。此类项目根据工作任务目标确定,由市科技局组织相关单位实施。

3、提交材料: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

(五)区县工业科技引导项目

1、支持方向:围绕区县产业优势和特色,提升区县工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支持省级重点县域工业园区和区县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推动园区企业聚集,提升产业竞争力;推进区(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园区主导产业创新服务体系。

2、申报条件:

⑴列入区(县)“十一五”发展规划产业领域,上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区(县)科技资金能够配套的企业项目;

⑵项目计划总投入在2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

—11— 已占计划总投入的20%以上。

3、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⑴关联效应大、支撑园区产业升级的重点项目;项目计划总投入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20%以上;

⑵市、区(县)科技会商协议拟定的重大项目。

4、资助额度:一般项目20-30万元,重点项目60-80万元;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技术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由市、区(县)科技会商确定。

5、提交材料:可行性报告。

四、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与应用示范工程

(一)社会发展科技应用示范项目

1、支持方向:企业自主研发或吸纳高校科研院所节能减排创新技术新产品在西安地区推广应用和示范;支持可持续发展试验园区在节能环保、生态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优先支持研究单位、生产企业、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应用实施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

2、申报条件:

⑴具备开展应用研究和示范推广的基础条件及技术装备,为项目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

⑵项目技术工艺先进、示范目标和各方责任明确。项目必须在西安地区应用示范,并出具应用示范工程合作方的合同或合作意向;

⑶项目计划总投入在2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投入已占计划总投入的20%以上。

3、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 —12 ⑴属于下列技术领域:LED照明示范工程(具体实施办法,由市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下达)、建筑节能技术应用示范;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与城镇水污染控制、资源化技术应用示范;中水回用与工业污水深度处理、资源化技术应用示范;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和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与安全处置技术应用示范;废旧沥青综合再利用,生物质燃料综合利用技术应用示范;智能交通、城市公共管理技术应用示范。

⑵项目计划研发经费投入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时前期研发经费投入已占计划研发经费的20%以上。

4、资助额度:一般项目20-30万元,重点项目40-60万元;

5、提交材料:项目或工程可行性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软科学研究项目

1、支持方向:围绕《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贯彻落实,就今后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领域进行探索,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2、重点项目支持方向:

⑴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研究; ⑵统筹城乡发展政策措施以及相关问题研究;

⑶西安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研究; ⑷西安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途径、发展模式等的研究; ⑸建设西安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研究;

⑹西安科技产业专业园区建设与发展,军民技术整合模式与机制、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区域经济与产业集群发展、科技产业联盟建设、科技产业发展投融资等研究。

3、申报条件:

—13— ⑴申请课题应联系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按照计划指南明确的重点方向选题;不支持一般社科类和管理类研究项目;

⑵优先支持高校和政府部门、产业开发区联合申报的项目,联合申报应提供双方拟定的研究协议,党政部门不能单独申报项目,相关决策问题研究可联合或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完成;

⑶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⑷高校项目由各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每所高校申请的项目数不超过8项。

4、资助额度:一般项目2-4万元,重点项目5-10万元。

5、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联合申报的研究协议书(明确各方的任务分工及相关要求);课题研究大纲。

(三)医疗卫生研究项目

1、支持方向:重点学科和优势专科的创新研究,重大疾病、疑难病的多中心临床应用新技术研究;多发病常见病的临床技术研究,面向社区的突发疾病预防控制及流行病学研究。

2、重点项目支持方向与领域:

⑴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和优势专科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⑵高血压、糖尿病、帕金森病的联合安全用药研究

201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通知

第一篇:201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市科发〔2011〕56号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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