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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一户一验)检验指引.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一户一验)检验指引.

第一篇: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一户一验)检验指引.

附件

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指引(2007年 6月颁布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工 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住宅工程分户检验,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指引: 第一条 住宅工程分户检验(以下简称分户检验的质 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以及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二条 分户检验应以检验批验收内容为主,重点检查 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具体项目见《杭州市住宅工 程分户检验必检内容及要求》(附件一。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进入主体结构施工之 前, 确定分户检验方案及相关检验人员, 检验方案应符合 《管 理规定》和本指引的相关要求,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 等单位会签,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日常的质量控制。

第四条 分户检验前,施工单位应在室内将预埋在建 筑物内的水管位置、强弱电进户管线的位置和用于室内空间 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做出标识(精装修房可附图标识。

分户检验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当住宅的某 检验项具备检验条件时,可以组织检验,相关检验和整改情 况应记录在案, 并最终记录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 内(附件二。

分户检验应按照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检查方法,逐 户、逐间、逐段进行检查检验,并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检验记录》(附件二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需要实测实量的检查项目应使用靠尺板、水平仪、激光 测距仪和钢尺等专业工具进行检查,检查工具应符合计量检 定标准要求。

第五条 分户检验综合结论合格的,应填写《住宅分户 检验合格标识》(附件三,并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的附件一并向住宅买受人出具。

分户检验小组发现检查结果不符合有关规范标准或设计 文件要求的,建设单位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组织对整 改情况进行复查;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建设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处理。整改、复查 及处理情况应在《住宅工程分户检验记录》中载明。

第六条 建设单位负责按照单位工程汇总住宅工程每 一户的分户检验情况, 填写 《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汇总表》(附 件四。

《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汇总表》检验结论合格的,建设单 位应将分户检验小组名单、检验方案、《住宅工程分户检验 汇总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请核查。

第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现未组织分户检验的,应 当责成建设单位整改。经现场抽查,发现核查结果不符合要 求或复核结果与分户检验记录不一致,经检查有明显差异 的,可判定分户检验记录不真实,责成建设单位对该工程重 新组织分户检验。并根据《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中注 明以下事项:

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办公地点;

2、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3、已选定物业公司的,注明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4、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第九条 本指引作为 《管理规定》 的配套文件,施行范 围和时间与其一致。附件 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必检内容及要求 室 内

附件 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 总 页 第 页

室内净高、净开间尺寸抽测表

表内用红笔圈出。

2、室内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检查单元填写本表一张,检查完毕及时签字;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住户(《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各一份。

附件 3 住宅分户检验合格标识

附件 4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汇总表

说明:

1、本表是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检验并形成了完整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汇总 填写,相关单位及人员签章,公章为法人章。

2、本表一式四份,一份由建设单位送交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另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3、每幢住宅工程应有房(户号立面分布 图和地下室检查单元示意图,作为本 表的附件。

4、检验结论包括合格或不合格,对分户检验过程质量情况也可做必要的描述。

第二篇: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资料

附录B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资料

B.1 概述

B.1.1 分户验收的意义

随着住房商品化的发展,百姓逐渐由过去居住公房变为自己花钱购房,因此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百姓利益。现在百姓维权意识提高,质量投诉较多,甚至群诉群访事件时有发生。平时不常被人们注意到的质量问题,在社会监督下显现出来了,并且百姓反映强烈。为了有效抑制质量问题的出现,北京市朝阳区建委率先推行住宅工程一户一验制度,取得了明显效果,并逐步向全国推广。河南省建设厅于2006年5月24日下发了《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在河南省范围内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要求建设单位总负责,参加并组织施工、监理、物业单位开展分户验收工作,并规定完成分户验收是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的提出是把社会的监督评价作为源头,通过抓质量验收环节的分户验收工作,一是督促建设单位,明确在竣工前组织并参与分户验收的责任;二是督促施工企业抓技术、质量管理,抓操作人员的素质,严格按施工工艺标准施工,严格三检制,研究制定提高质量措施并有效实施;三是督促监理企业按施工验收规范、规程,严格验收,不走过场。最终达到抓验收,促施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减少质量问题的目的。B.1.2 分户验收定义及与竣工验收和批验收的异同点

一、分户验收定义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依据国家和省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进行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二、分户验收与竣工验收的不同点

分户验收是以每户住宅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组织专门验收。当该套住宅或规定的公共部分所包含的分户检验批项目及内容符合分户验收合格标准时,该套住宅或规定的公共部分验收合格。而竣工验收是对单位工程,按照规定的验收条件、程序进行的验收。

三、分户检验批验收与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简称批验收)不同点

(一)检验批划分的不同。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般按楼层、施工段、或50个房间等规定条件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所划分范围相对较大,抽查数量相对整个工程较少。而分户验收检验批是以每户住宅或公共部分规定的检查范围划分一个检验批,所划分范围相对较小,抽查数量相对整个工程较多。

(二)检查内容的不同。批验收主要对检验批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全面检查,验收内容相对较多。而分户验收是在批验收的基础上,仅对涉及观感、使用功能和实测实量等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内容相对较少。分户验收是检验批验收的补充,不能代替检验批验收。

(三)实测数量不同。分户检验批实测内容根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简称验收方案)确定检查部位、检查数量。检验批验收未对实测内容的具体检查部位、检查数量作详细规定。

(四)参加验收的人员不同。分户验收参加人员,比批验收参加人员增加了建设单位人员或物业单位人员。分户验收是由建设单位组织,而检验批验收是由 监理工程师组织。

(五)使用检查记录表格不同。分户验收记录表增加了建设单位和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一栏。并且对表头和表尾,作了相应改动。

四、分户验收与检验批验收相同点

分户验收与检验批验收共同依据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共同依据相同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依照相同的检验批合格判定标准。B.1.3 分户验收组织

一、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是分户验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户验收工作是否认真开展,不走过场,主要取决于建设单位的组织和要求。具体工作包括:

(一)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宜在结构工程施工之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

(二)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研究确定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及内容,组织、协调分户验收工作。

(三)组织施工、监理、物业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分户检查验收,并及时确认,签字盖章。

(四)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在住宅单元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6个月。公示内容:

1.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2.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3.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4.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5.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

二、施工单位责任

(一)编制分户验收方案,主要内容有:

1.各方职责:参照相关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研究确定,明确各方在分户验收工作中的职责。

2.成立工程项目分户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分户验收小组确定验收人员,制定验收小组责任制度以及领导小组检查督促制度。

3.根据分户验收确定检验批项目和内容的原则,确定该工程项目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的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以及检查内容和数量。

4.根据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分别绘制抽查点分布图,该图主要标注抽查的房间以及抽查的部位和抽查的项目,如果不同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能够在一张分布图上表示时宜尽量合并。

5.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户型特点,编制含有各种户型、不同设计做法、主要尺寸等反应分户验收时需要的相关信息的户型设计做法表。

(二)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测量工具。质检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熟悉和掌握分户验收内容及方法。根据分户验收在工程装修、竣工阶段工作量大的特点,安排和调整质检人员及测量工具。

(三)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分户和公共部位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户型做法表和抽查点分布图,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对分户验收项目检查,并及时记录,签字盖章。

(四)分包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也应会同总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分包项目的质量检查评定,并完善签字手续。

(五)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建筑外墙显著部位。工程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竣工日期。

2.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

3.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

三、监理单位责任

(一)验收施工单位编制的分户验收方案。

(二)参与确定分户验收方案中的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的分户检验批项目、以及检查内容和数量。

(三)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和检查验收工具。

(四)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户型做法表和抽查点分布图,验收施工单位分户验收检查评定结果,并记录问题,对不合格项下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名。B.1.4 分户验收的条件

一、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二、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

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四、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分户验收项目不受以上条件约束。B.1.5 分户验收评价

一、分户验收合格的评价

分户验收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验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即为合格。

二、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一)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返工或制定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然后对返工或处理部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直至分户验收全部合格。

(二)当返工或处理确有困难,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情况下,为了避免社会财富的更大损失,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通过分户验收,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中明确告之用户,并积极与用户协商处理。B.1.6 房号的一般规定

一、单元编号

面向该工程楼梯洞口方向,从左至右,依次为1、2、3……

二、楼层号

以单位工程±0.000m为一层,向上依次计算,例如一层为01,依次类推。

三、户号

以从楼梯步行至该楼层转向平台(或门厅)站立的方向为准,从左至右,按顺时针方向计算,依次为1、2、3……

四、房间编号

以从入户门进入第一个房间为准,从其左手第一个房间计起,按顺时针方向旋转,依次为01、02、03……

五、实例

例如:该工程东西走向,共四个单元,一梯两户,楼梯间从该工程的北侧进入。其从东数第二个单元三层东户的房号为2031。

六、如施工过程中编制的房号与竣工后物业部门编制的房号不一致时,应向用户提供房号对应表,以便查询。B.1.7 分户验收测点的保留

凡可标识的分户验收测点位置应用不易褪识的标记加以标识并保留。B.1.8 分户验收表格

分户验收资料用表宜采用附表D的规定;附表D未规定的,可自行确定。

B.2 分户验收项目

B.2.1 楼地面、墙面和顶棚

一、现浇楼板裂缝

(一)质量要求:现浇楼板不应有可见的裂缝。

(二)检验方法:现浇楼板裂缝检查应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进行目测检查。板面裂缝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板底裂缝检查应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

(三)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

二、楼地面面层

(一)质量要求 1.整体面层

地面面层及各构造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有排水坡度要求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

2.板块面层

面层在结合层上铺设时,应结合(粘接)牢固,无空鼓或松动;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镶嵌正确,接缝均匀、顺直,色泽均匀一致,图案清晰,面层表面的平整度和坡度符合要求。

3.竹、木面层

面层铺设应牢固;板的拼缝平直度、宽度及与踢脚线的接缝、相邻板高差符合要求,接头构造正确,板面无翘曲,颜色均匀,图案清晰,面层平整度符合要求。

(二)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坡度泼水检查,表面平整度、缝格平直度、接缝高低差和宽度目测观察检查,必要时辅以相应的检查工具进行检查;其他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并结合手摸、脚踩等方式检查。

(三)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

12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范围。初装饰工程卫生间不检查空鼓。

三、墙面

(一)质量要求 1.抹灰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200cm2者可不计);抹灰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2.饰面板(砖)

饰面板安装和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墙面应无空鼓、裂缝;接缝、嵌缝应平直光滑、密实,宽度、深度符合要求,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3.涂饰

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无交叉污染,界面应清晰。

(二)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其他面层外观质量目测并结合手摸、尺量检查。

(三)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沿墙面长、宽两个方向每个墙面各测不少于3处,即墙面两端加中

2间部位,每处面积约1m范围;当单片墙长度超过3m时,每增加1m应增加1处,均匀布点。初装饰工程有防水层的部位不检查空鼓。

四、顶棚

(一)质量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抹灰层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采用免抹灰工艺的顶棚不应有可见的裂缝;装修装饰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缝格顺直,色泽均匀、无污染或明显色差。

(二)检验方法: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其他面层外观质量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必要时结合尺量拉线检查。

(三)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B.2.2 门窗质量

一、外窗台高度

(一)质量要求:外窗窗台完成面高度低于0.9m时,应有防护措施。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二)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二、门窗开启性能

(一)质量要求:门窗开启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扇与框的搭接量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二)检验方法:手扳、尺量和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三、门窗密封性能

(一)质量要求: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粘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二)检验方法:手扳和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四、外门窗的防、排水性能

(一)质量要求:外门窗及周边无渗漏;室外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封闭,密封胶应光滑、顺直、无裂纹;应设置排水孔的门窗,排水 孔应通畅,位置及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窗台、窗楣等处粉刷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滴水线应内高外底,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窗台内外高差不应小于20mm。

(二)检验方法:淋水检查、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四)淋水试验方法

1.宜选择镀锌钢管或PPR管等具有较好刚度的材料制作引水和淋水管件,引水管从被淋水层次上一层户内外窗引出,并做有效固定和保证淋水管不变形(每2米设置不少于1个引水管或固定管)。

2.淋水管管径宜为15~20mm,距窗(墙)表面距离宜为100~150mm,喷水孔可用手枪钻等工具加工,喷水孔成直线均匀分布,喷水方向与水平方向角度宜为30°左右,孔径4~5mm,孔间距100~150mm,水量为自来水正常水压下最大量或采用增压泵增压取水,确保在外窗(墙)表面形成水幕。

3.淋水1小时后拆除至下一个淋水层,并观察记录该淋水带范围内外窗(墙)及周边的渗漏情况。

五、门窗的玻璃安装

(一)质量要求:门窗玻璃的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安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玻璃不应与门窗框型材直接接触;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

(二)检验方法:手扳和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B.2.3 栏杆、护栏质量

一、栏杆安装

(一)质量要求:栏杆安装必须牢固。

(二)检验方法:手扳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二、栏杆高度、栏杆间距

(一)质量要求:栏杆高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临空处栏杆净高,24m及其以下不应低于1.05m,24m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二)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三)检查数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

三、防攀爬措施

(一)质量要求:栏杆应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四、栏杆用玻璃

(一)质量要求:栏杆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杆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杆玻璃应符合现行《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尺量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2.4 防水工程

一、屋面

(一)质量要求:屋面工程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二)检验方法:平屋面渗漏和积水采用蓄水或雨后观察检查,蓄水检查最浅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坡屋面采用淋水试验或雨后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二、厨房、卫生间和阳台

(一)质量要求:排水坡向正确,排水通畅,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二)检验方法:卫生间采用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阳台采用泼水检查;当厨房有防水要求时采用蓄水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三、外墙

(一)质量要求;外墙面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后目测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B.2.5 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一、套内空间

(一)质量要求:房间内平行墙面之间净距偏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极差值控制在±30mm以内;室内净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净高偏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极差值控制在±30mm以内。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尺寸偏差控制在±20mm以内。

(二)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约500mm处。

(三)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按每两平行墙面之间各测不少于2点;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尺寸偏差测点由分户验收小组自行确定;室内净高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各测不少于4点,即4角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有坡度的房间不测室内净高。

二、公共部分

(一)质量要求:走道和楼梯间墙面净距应满足相关规范的最小值要求。

(二)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500mm处;墙面有凸出物处,墙面之间净距应增加测点。

(三)检查数量:走道和楼梯间墙面之间净距按每层分别各测不少于2点。B.2.6 建筑给排水工程

一、管道、配件安装

(一)质量要求:管道、配件安装固定牢固,支、吊架间距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安装坡度、坡向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排水管道清扫口和塑料排水管道伸缩节、阻火圈的设置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穿楼板、穿墙的套管安装符合设计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给水暗埋管道标识清楚;给水口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二)检验方法:安装牢固目测观察或手扳检查;支、吊架间距尺量检查; 管道坡度、坡向用坡度尺或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清扫口、伸缩节、阻火圈目测观察检查;套管目测观察检查;暗埋管道标识目测观察检查;给水口位置目测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二、地漏、存水弯

(一)质量要求:地漏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存水弯设置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二)检验方法:地漏和存水弯型式及设置目测观察检查,有效水封深度尺量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三、管道系统功能

(一)质量要求:管道、配件等接口严密,无渗漏;管道畅通,不堵塞。

(二)检验方法:系统通水后目测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B.2.7 建筑电气工程

一、线路敷设

(一)质量要求:(强弱电)导线的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二)检验方法:打开配电箱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三)检查数量:配电箱内进出导线全数检查。

二、配电箱(强弱电)安装

(一)质量要求:箱内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电气元件标识清楚、动作灵活;箱体接地连接正确。

(二)检验方法: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和标识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电气元件进行现场动作试验检查;接地目测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配电箱内电气元件全数核对检查;每个空气开关现场开、关动作不少于2次。

三、灯具安装

(一)质量要求:距地高度小于2.4m灯具金属外壳应接地;照明系统灯具选择正确,光源无损坏,灯具与控制开关对应正确。

(二)检验方法:接地情况拆开灯具目测观察检查;其余通电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四、开关、插座、弱电终端设备安装

(一)质量要求:开关、插座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接线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开关操作灵活、控制有序;插座接地线无串接现象;除空调插座外的其他插座回路按规范要求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弱电出线口、终端插座、终端设备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二)检验方法:开关、插座型式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接线拆开开关、插座进行检查;带漏电保护的插座用适配仪表进行漏电开关的模拟动作试验;开关操作现场动作试验检查;弱电出线口、终端插座、终端设备位置目测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开关、插座型式全数检查;插座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1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开关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1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漏电模拟动作试验全数检查;每个开关现场动作试验不少于2遍;弱电出线口、终端插座、终端设备位置全数检查。

五、等电位联结

(一)质量要求:等电位联结所用材料和连接方式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二)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B.2.8 其他

一、厨房、卫生间通风

(一)质量要求:厨房、无外窗卫生间应有通风措施和预留安装排风装置的位置和条件,且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竖向通风道时,应有防止支管回流和竖井泄漏的措施,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检验方法: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二、空调工程

(一)质量要求:空调室外机应留设搁置位置,且便于装拆、检修,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穿墙空调孔洞应预留,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渗漏和反坡;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检验方法: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第三篇:浅谈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方案

浅谈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方案(办法)武汉鸿诚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何双元

李力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宅质量,强化及明确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意识和责任,减少质量投诉,消除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确保竣工房屋使用功能,贯彻建设部建立分户验收制度的要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湖北省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作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支持者,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对分户验收方案提出一些看法,与大家共同讨论与分享。

二、某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实施方案: 1.工程概况:

某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为129830m2,住宅套数为1190户,计划工期为2007.3.16日至2008.8.16日完工,分户验收工作从4月15日开始至6月27日结束,历时72天。

2.验收准备工作: 2.1成立分户验收小组

由建设单位组织成立分户验收小组,小组成员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坚持专业齐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原则,完成标识、测量、记录验收工作;分户验收期间,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人员(应为接受过分户验收的培训、交底人员)也应参加,已经出售的住宅可邀请住户参加。

2.2编制分户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顺序确定具体验收项目、验收部位、验收时间、验收数量及方法,还应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和工具,并由监理工程师核查配备仪器和计量工具的计量检定合格情况。

2.3分户验收的标准 观感为每户全数检查,实测、实量仍按规范要求的比例及最低数量检查,分户检验批的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应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2.4划分合理的验收单元

室内的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公共部位,每个单元的外墙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单元每层楼梯(电梯)及上下梯段、通道(平台)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每个单元或每个分隔空间为一个检查单元。

3.分户验收的检测项目及内容

3.1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室内净高、净开间、梁、窗台等构件尺寸及现浇楼板厚度等; 3.2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

楼地面是否裂缝、空鼓、地面起砂,墙面、天棚是否空鼓、裂缝、脱层和爆灰等;

3.3门窗安装质量

窗台高度、门窗开启、外窗渗漏、中空玻璃内是否有灰尘和水蒸气、安全玻璃标识等;

3.4防水工程质量

屋面是否渗漏、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是否渗漏、外墙是否渗漏等; 3.5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与施工图设计文件检查墙体、门窗、地面节能保温情况; 3.6给排水、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观察和通球、试水检查管道渗漏、管道堵塞、管道坡度、安装固定、地漏水封、热表和温控阀等;

3.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插座相序、接地、户内照明配电箱配置、照明试验等电位连接等; 3.8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

观察、测量阳台、走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高度、立杆间距、防攀爬措施、栏杆玻璃等;

3.9其他 检查烟道设置及其附件、空调孔的渗漏、反坡、位置等; 3.10 公共部位

梯间装修、门窗安装、管道、箱盒安装、屋面装修、外墙工程、地下室等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相同部位应保证其一致性,整体观感质量应达到协调性和体现设计意图的效果性的统一。

4.分户验收的阶段性工作 4.1 作好分户验收的五个结合

4.1.1 分户验收要与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相结合; 4.1.2 分户验收要与问题整改后复查相结合; 4.1.3 分户验收要与成品保护相结合; 4.1.4 分户验收要与通病治理相结合;

4.1.5 分户验收要与严格按照质量、工艺标准施工相结合。4.2 主体阶段的验收

由于分户验收为逐户、逐间进行,工作量相当巨大,因此分户验收应分阶段进行,当分户检验项目具备质量验收条件时,就可组织验收,主要包括住宅内和公共部位的结构尺寸、构件尺寸、混凝土和砌体等工程的观感及可量测的质量等,即随工程进展进行,并在验收部位做适当标识,及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4.3 竣工前阶段的验收 4.3.1 第一阶段(4.15/4.30日)

施工单位自检。由各施工单位根据分户验收方案中规定的各项内容组织验收专班在计划期限内进行逐户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尽可能的发现并消除质量通病问题,为第二、三阶段的验收工作打下基础。此项检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分户土建工程检查、公共部位检查和给排水管道专项检查;第二部分包括塑钢门窗专项检查、分户门单元门和防盗门专项检查、弱电控制系统专项检查、烟道专项检查、栏杆防盗网专项检查、外墙石材和涂料专项检查六大专项检查;第一阶段分户验收结束前,由土建单位负责收集检查记录表并形成各栋号全套分户验收纪录资料。

第一阶段检查情况统计表: 4.3.2 第二阶段(4.30~5.20日)

监理单位抽检。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结合标段监理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按照不低于总户数的30%比例对施工单位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复查,不合格户数超过抽查总数的10%时,判定为该栋号分户验收不合格,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自检。此阶段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确定质量问题类型及问题性质分类;

2、督促施工企业针对性整改,整改结果记入销号总表;

3、确定各栋号先后验收的顺序,并报请建设单位确认;

4、协调其他工作。

4.3.3 第三阶段(5.21~6.27日)

监理单位、施工方及物业公司共同进行复查和收房。以前期住户质量反馈的主要问题如裂、渗、漏和门窗质量为重点结合第一、二阶段检查情况,分成若干个验收小组,检查范围为全数检查,并及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对分户验收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查点(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返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整改仍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阶段验收统计表

4.3.4 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4.3.5 我们以某小区二、三、四期工程验收客户投诉率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实施完整分户验收,客户投诉率明显下降,成效显著;

三、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

1、分户验收检查内容较细,所需时间较长,需至少约2个月时间,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至正式验收这段时间,是否每个工程均有这个空档期;

2、物业公司参加验收的人员资质难以达到要求,交房时由于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对住户提出的质量问题、非质量问题不能正确区分和合理解释,对分户验收的工作将增加一定的难度。

3、分户验收需投入相当的人力和物力,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来说都是很大的考验。

四、结束语

住宅工程质量实行分户验收是建筑企业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竣工验收前期合理、科学安排,分户验收本身对工期、造价基本不构成影响,而分户验收的有效实施,对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以提前发现和解决,减少了工程交付中的矛盾和交付后的维修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节约了后期的时间和成本。当然,对一些建设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存在质量隐患和未按设计文件施工的住宅工程,当分户验收时发现较多质量问题需要返工和整改时,就会造成建筑材料、人工和时间的增加,亦即工程施工成本和工期的增加。因此,分户验收的实施,必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等加强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预控和检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实现工程质量的科学管理,相信分户验收工作开展的好坏对住宅的销售工作也将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分户验收作为一项新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目前还在探索阶段,还需要根据分户验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地进行总结、充实和完善,需要工程各方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第四篇:泰安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细则

泰安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 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 适用 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 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是指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组织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 及公共部位,涉及观感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四条 各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 责对当 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一次性装修(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 验收检查内容,除遵守本细则规定外,其它检查内容由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六条 分户 验收的条件

(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二)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主要功能项目 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六)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第七条 分户 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一)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 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 进行培训交底;(二)配备好分户 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三)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试验的准备工作;(四)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五)确定检查单元;(六)分户 验收所使用的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第八条 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是分户 验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包括:(一)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 验收方案;(二)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研究确定分户 检查项目 及内容;组织、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分户 验收工作;1(三)与施工、监理、物业单位有关人员 共同参加分户检查验收,并及时确认,签字盖章;(四)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合格证》 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 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住宅质量保证书》 应注明以下事项: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2.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3.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及负责人姓名;4.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5.监理单位项目 负责人姓名、电话。6.其他单位名 称、电话。第九条 施工单位责任

(一)编制分户 验收方案,报请建设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主要内容有: 1.根据分户 验收确定检查项目 和内容的原则,确定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的分户 检查项目、内容和数量。2.根据分户 检查项目 分别绘制检查点分布图。

(二)配备足够的 质量检查人员 和检查测 量工具。质检人员 要具备相 应 资格,熟悉和掌握分户 验收内容及方法。1.按分户 验收方案中 确定的分户 和公共部位检查项目 2 和内容,会同建设、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 对分户 验收项目 检查,并及时记录,签字盖章。2.分包单位专业技术负 责人也应会同 总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其所分包项目 的质量检查评定。

第十条 监理单位责任

(一)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分户 验收方案;(二)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以及足够的检查验收工具;(三)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检查项目 和内容,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分户 检查评定结果,并记录问题,对不合格项下发整改通知,并签署验收意见。第十一条 其他单位责任

(一)已选定的物业公司 可以参与分户 质量验收;(二)配备一定数量的检查人员,按分户 验收方案中确定的每户 住宅和公共部位检查项目 和内容进行检查,并及时记录,提出检查意见。

第十二条 住宅工程分户 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检查项目 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二)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 中有 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最大偏差不超过允许偏差的 1.5 倍;(三)分户 验收记录完整。

第十三条 分户 验收时形成下列资料: 3(一)验收过程中应按附表 A 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二)分户 验收结束后应按附表 B 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汇总表》;分户 验收资料应整理、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专项保存,存档期限不应少于 5 年。第十四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一)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二)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三)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而造成质量缺陷时,在设计单位认可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应将分户 验收不符合本细则 情况书 面告知住户 并报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 条规定监督该工程的验收。

第三章 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第十五条 住宅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全面的自 检评定,自 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4 验收申请。分户 验收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分户 验收方案,并报请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并应在建筑物相应部位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以及应配备好必要的检测仪器。建设单位项目 负责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 经理、项目 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部门 和质量部门 负 责人等有关人员,按照分户 验收方案,并依据设计要求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每一户 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可以参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应按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一)依照分户 验收要求的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数量合理分组,成立分户 验收组,并依据本细则第七条要求做好分户 验收前的准备工作;(二)分户 验收应逐户、逐间检查,并做好记录;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可经整改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验收。分户 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 应及时填写、签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记录表》(附表 A),分户 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 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签署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合格证》(附表 C),并将之臵于户 内醒目 位臵。5(三)分户 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分户 或公共部位检查单元,验收组应对不符合要求部位及时标注并记录。并按本细则第十四条进行处理。(四)单位工程通过分户 验收后,建设单位应按附表 B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汇总表》。

第十七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 单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汇总表》 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八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组应按住户总数 10%通过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复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组复核工作予以监督。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 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并责令改正,待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向住户 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合格证》(附表 C)。《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记录表》 由建设单位保存,供有关部门和住户 查阅。

第四章 分户验收的检查内容和方法

第一节 室内地面 6 第二十条 普通水泥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一)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 1.验收内容: 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2.质量要求: 面层与基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3.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沿自 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均匀布点,逐点敲击。注: 空鼓面积不大于 400cm2, 且每自 然间(标准间)不多于 2 处可不计。4.检查数量: 对所有布点全数检查(二)外观质量 1.验收内容: 面层观感质量 2.质量要求: 水泥楼地面工程面层不应有裂缝、脱皮、起砂等缺陷。3.检验方法: 以目 测高度为 1.5M 左右,俯视地坪观察检查。4.检查数量: 逐间检查 第二十一条 板块楼地面面层

(一)外观质量 1.验收内容: 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

2.质量要求: 板块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棱等缺陷。7 3.检验方法: 检查板块面层外观质量缺陷,以目 测高度为 1.5M 左右,俯视地坪。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二)板块楼地面面层粘结 1.验收内容: 板块面层粘贴质量

2.质量要求: 板块面层上下层应结合牢固, 无空鼓。3.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检查。

4.检查数量: 对每一个自 然间板块地坪按梅花型布点进行敲击,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

注: 单块板块局 部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材面积的20%,且每自 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 5%可不计。(三)室内楼梯 1.验收内容: 楼梯踏步尺寸。2.质量要求: 室内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相邻踏步高差、踏步两端高差、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 10mm。

3.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第二节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第二十二条 室内墙面(一)室内墙面 8 1.验收内容: 室内墙面外观质量。

2.质量要求: 室内墙面不应有爆灰、裂缝、阴阳角应顺直。

3.检验方法: 距墙 800mm-1000mm 处观察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二)室内墙面面层与基层之间粘结质量。1.验收内容: 室内墙面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2.质量要求: 室内墙面面层与基层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应有脱层、空鼓等缺陷。

3.检验方法: 在可击内用小锤轻击,均匀布点,逐点敲击。注: 空鼓面积不大于 400cm2,且每自 然间(标准间)不多于 2 处可不计。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第二十三条 室内顶棚(一)室内顶棚粘结质量 室内顶棚宜采用免粉刷工艺,当采用顶棚砂浆抹灰时,需检查顶棚抹灰层与基层的粘结质量。

1.验收内容: 顶棚抹灰与基层的粘结质量。

2.质量要求: 顶棚抹灰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空鼓。

3.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当发现顶棚抹灰有起鼓、裂缝 9 时,采用小锤轻击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二)顶棚抹灰观感质量 1.验收内容: 顶棚抹灰观感。2.质量要求: 顶棚抹灰应光滑、洁净、面层无爆灰和裂缝。3.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第三节 空间尺寸

第二十四条 空间尺寸偏差和极差

1.验收内容: 净开间、进深和净高的测量:。

2.质量要求: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 项 目 允许偏差 极 差 检查方法 净开间、进深 ± 15 18 净高度 ± 15 20 用 激光 测 距仪辅以 钢 卷尺检查 3.检查方法:(一)空间尺寸检查前应根据户 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案,10 并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的推算值。(二)空间尺寸测量宜按下列程序进行: ⑴ 分户 验收记录所附的套型图上标明房间编号。⑵ 开间、进深尺寸每个房间各测量不少于 2 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纵横墙交界处)500mm 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

⑶ 户 检查时应按附录 A 进行记录,检查完毕检查人员应及时签字。(三)特殊形状的自 然间可单独制定测量方法。4.检查数量: 自 然间全数检查。第四节 门窗、护栏和护手、玻璃安装工程

第二十五条 门窗工程

(一)门窗开启性能 1.验收内容: 门窗开关使用性能。2.质量要求: 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3.检查方法: 观察、手板检查: 开启和关闭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二)门窗配件 1.验收内容: 门窗配件规格、数量、位臵。2.质量要求: 门窗配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11 安装应牢固,位臵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配件应采用不锈钢、铜等材料,或有可靠的防锈措施。3.检查方法: 观察、手板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三)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 1.验收内容: 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 2.质量要求: 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铝合金门窗的橡胶密封条应在转角应在转角处断开,并用密封胶在转角处固定。3.检查方法: 方法: 观察、手板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四)门窗的排水 1.验收内容: 门窗的排水孔、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2.质量要求: 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臵数量应满足排水要求。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鹰嘴设臵位臵合理到位。3.检查方法: 观察、手板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五)进户 门质量 1.验收内容: 进户 门、特种门种类、位臵。2.质量要求: 进户 门种类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进户门非防盗门,应在进户 门洞口 室外一侧预留安装防盗门的位 12 臵。3.检查方法: 观察;开启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第二十六条 护栏和扶手工程

(一)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臵 1.验收内容: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臵。2.质量要求: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臵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阳台、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 1.05M,中高层、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2)栏杆应采用不宜攀登的构造,栏杆各杆件须尽量向室内一侧设臵。(3)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0.9M,水平杆件长度大于0.5M 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1.05M。(4)栏杆垂直杆件的净距不应大于 0.11M。(5)外窗台低于 0.9M, 应有防护措施。(6)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 12MM 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 5M 及以上时, 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13 当 设计文件规定室内楼梯栏杆由住户 自 理时, 应设臵安全防护。3.检验方法: 观察、尺寸检查: 手板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第二十七条 玻璃安装工程

(一)玻璃的品种 1.验收的内容: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2.质量要求: 玻璃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相 应 标准的 要求。3.检查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玻璃标记。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二)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的安全措施 1.验收内容: 落地门 窗、玻璃隔断等的醒目 标志和护栏。2.质量要求: 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等易受人体或物体碰撞的玻璃应在视线高度设臵醒目 标志或护栏, 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部位, 必须设臵可靠的栏杆。3.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三)玻璃观感质量 1.验收内容: 门窗玻璃安装, 表面观感。14 2.质量要求: 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 不应有裂缝、损伤和松动.中 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 玻璃中 空层内不应有灰尘和水蒸气。3.检验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第五节 防水工程

第二十八条 外墙

(一)外墙防水 1.验收内容: 外墙面的防渗漏功能。2.质量要求: 工程竣工时,墙面不应留有渗漏、开裂等缺陷。3.检查方法: 进户 目 测观察检查,对户 内外墙体发现有渗漏水、渗湿、印水现象的部位作醒目 标记,查明渗漏原因,并将检查情况作详细书面记录。4.检查数量: 逐户 全数检查。

第二十九条 外窗(一)外窗防水 1.验收内容: 住宅外窗的防水性能。2.质量要求: 15(1)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应经备案的检测单位对气密性和水密性进行现场抽检合格。(2)门窗框与 墙体之间采用 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缝。(3)住宅工程外窗及周边不应有渗漏。3.检验方法:(1)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现场抽样检测报告。(2)进户 目 测观察检查,对外窗发现发现有渗漏水、渗湿、印水现象的部位作醒目 标记,查明渗漏原因,并将检查情况作详细书面记录。4.检查数量:(1)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现场抽样数量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和复验要求的数量,现场检测可代替窗进场抽样复验。(2)外窗全数目 测观察检查。第三十条 楼地面

(一)面层坡度 1.验收内容: 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面层坡度。2.质量要求: 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3.检查方法: 观察和采用泼水试验。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二)防水效果 16 1.验收内容: 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工程防水效果。2.质量要求: 蓄水试验无渗漏。3.检验方法: 对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房间进行蓄水试验,蓄水深度最浅处大于 20mm,蓄水时间不少于 24h。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第三十一条 屋面

(一)屋面防水 1.验收内容: 顶层住宅屋面防水功能。2.质量要求:(1)屋面及墙面不应留有渗漏、开裂等缺陷。(2)屋面工程防水层不应有渗漏和结水现象。(3)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3.检查方法(1)对照设计文件要求,观察检查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和伸出 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2)平屋面分块蓄水 24 小时后目 测观察检查户 内顶棚,天沟、管道根部,蓄水深度不低于 20mm。(3)坡屋面在雨后或持续淋水 2 小时后目 测观察检查,不应渗漏。4.检查数量: 住宅顶层逐户 全数检查。17 第六节 安装工程 第三十二条 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一)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1.验收内容: 管道的支架、吊架、水表、阀门安装。2.质量要求: 管道支、吊架安装应平稳、牢固,其间距应符合规范;水表、阀门安装位臵应便于使用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8 倍水表接口 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 10~30mm,水表进水口 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3.检查方法及使用工具: 观察、尺量和手板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二)功能试验 1.试验内容: 通水及压力试验。2.质 量 要 求 : 给水管 道末端应 保 持水压 在 0.05 ~0.35MPa 范围内不渗不漏;室内各用水点放水通畅,水质清澈。3.检查方法: 保压 24 小时后每户 逐一打开用水点,检查卫生洁具、阀门及给水管管道及接口。4.检查数量: 全数通水检查。

第三十三条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18(一)排水管道安装 1.验收内容: 管道支、吊架,管道坡度,塑料管道伸缩节。2.质量要求:(1)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臵设臵伸缩节,顶层出墙(屋面)的管道应设臵伸缩节。管道固定或滑动支吊架位臵应设臵合理,并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2)管道不应有倒坡或平坡现象。3.检验方法: 观察和测量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二)排水管道配件安装 1.验收内容: 检查口 或清扫口,排水通气管,三通及弯头,阻火圈或防水套管等。2.质量要求:(1)生活污水管道上设臵的检查口 或清扫口 应符合下面规定: ① 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臵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洁具的最高层必须设臵,检查口 的朝向 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 处应安装检修门。② 在连接 3 个及 3 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臵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 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 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 19 距离不得小于 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臵堵头代替清扫口 时,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 400mm。③ 在转角小于 1350的 污水横管上,应设臵检查口 或清扫口。(2)排水通气管不得与 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通气管应高出 屋面 300mm,且必须大于最大结雪厚度。② 在通气管出口 4m 范围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 600mm 或引 向无门、窗一侧。③ 上人屋面通气管应高出屋面 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臵防雷装臵。(3)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应按设计要求设臵组火圈或防火套管。3.检验方法: 观察和测量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三)排水管道系统功能试验 1.验收内容: 通水试验,通球试验。2.质量要求: 排水管道通水应畅通,管道及接口 无渗漏。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的通球应畅通。3.检查方法: 同 时打开该户 所有用 水点对排水管道及接口 进行通水检查;用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 2/3 的球 20 对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进行通球检查。4.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第三十四条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一)管道及管配件安装 1.验收内容: 管材、阀门、伸缩装臵及配件的规格、型号,管道接口,管道坡度,管道支吊

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一户一验)检验指引.

第一篇: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一户一验)检验指引. 附件 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指引(2007年 6月颁布 为贯彻落实《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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