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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增强员工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安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董事长(总裁)是公司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领导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定期研究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3.3员工需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操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相互保护意识。

4工作内容

4.1安全培训教育

4.1.1安委会负责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二级安全培训教育,做到内容、学时符合规定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a)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1)有关的安全卫生法律、法规;(2)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5)有关事故案例等。

公司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b)部门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1)安全生产特点;

(2)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2对转岗员工、脱岗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部门安全培训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4.1.3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由安委会和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发入厂证。4.1.4日常安全教育

a)开展部门级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各级管理人员和安委会定期参加安全活动,其中公司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并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

b)安委会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公司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安环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明确安全活动形式、内容、要求:(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8)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9)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其它安全活动等。

4.1.5充分利用部门活动、板报、报纸、广播、事故案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持续改进的自觉性。4.1.6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编写年度培训计划。4.1.7培训有效性的评价 安委会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的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应及时暂停工作,安排培训,考核,或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4.1.8培训记录需整理存档,培训记录包括:签到表、培训登记、成绩册、培训资料等。

4.1.9公司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现场考核合格后,由安委会签发安全作业证。

4.2危险作业管理

4.2.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报安委会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分管领导审批。

4.2.2作业前,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4.2.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2.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2.5危险作业过程中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监护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4.2.6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4.2.7危险作业完工后,应监督作业人员对现场进行整理。4.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4.3.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潜在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3.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4.3.3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记录于《安全检查台账》。4.3.4综合检查分公司、部门两级,进行以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落实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公司级(包括节假日检查)每月1次:部门级每周不少于一次。

4.3.5专业检查由安委会组织各专业部门的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仓库、配电房、宿舍、办公大楼、食堂、公司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等进行专业检查。

4.3.6季节性检查由安委会组织各专业部门人员,根据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3.7日常检查由岗位员工、安全员检查。

4.3.8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4.3.9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4.3.10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4.3.11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必须制定具体整改计划,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整改结束由安委会组织验收。4.3.12建立隐患检查、评估、整改、验收档案资料。4.4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4.4.1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4.4.1.1了解近阶段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4.4.1.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4.1.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4.4.2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4.4.2.1科室、部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各自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4.4.2.3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4.4.2.4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4.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4.4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4.5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4.4.6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4.7对未经允许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4.8毎次会议时要填写《安全生产会议台账》。

4.5安全生产奖惩细则 4.5.1奖励

4.5.1.1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突出成绩,为公司挽回或减少经济损失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奖励500-2000元,个人奖励200-1000元。(1)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成绩显著的;

(2)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危险作业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有较大贡献的;

(3)在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较大成绩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4)在消除事事故隐患或事故抢险中有功人员;

(5)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职工生命免受伤害的人员;

(6)年度内内部门、车间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较好的酌情给予奖励;

(7)对符合上述条款的,由主管部门申报,公司审批。4.5.2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考核

4.5.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对部门、个人考核20-200元次(1)部门级安全教育、转岗培训等活动无台帐或台帐不完整,安全检查不正常,无整改记录、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的;

(2)离岗、串岗、睡岗、在班中干私活、嬉戏打闹的;

(3)检修、电气安装、维修未挂禁动牌的,工作场所停放车辆的;

(7)工作时间饮酒上岗者(因公务需要经批准者除外,但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8)消防设施有障碍物遮挡影响使用或揶用消防器材的。

(9)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不、升降车支撑杆未支牢登高作业者:未办动火证、无防范措施从事动火作业者。(10)叉车、电梯等特种设备不按规程操作的。

(11)部门发现事故隐患不报或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按时整改的考核200元/次,查到重复隐患考核500元/次。

4.5.2.2有下列情况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轻重考核200-1000元/次(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2)电工维修、高空作业等作业没有现场监护的

(3)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不按规定存放、没有专人管理的,不按危险险品管理制度执行的。

(4)发生事故的部门不及时报告的。

(5)发生事故的部门未及时组织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的

(6)对重大事故隐患未能采取防范措施且不及时上报的。4.5.3对火灾事故的考核

4.5.3.1发生直接损失1000元及以下的火灾事故,责任部门考核500元。4.5.3.2对造成火灾直接损失1000-5000元的事故,有关责任部门考核1000元

4.5.3.3对造成火灾直接损失5000-10000元的事故,有关责任部门考核2000元。

4.5.3.4对造成火灾直接损失1000元以上的事故由安委会或公司经营层研究处理决定。

4.5.4对责任事故的考核 4.5.4.1因违章等发生责任伤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对事故责任部门按

下列比例进行递进考核。

(1)直接损失1000元以下的,责任单位考核200元(2)直接损失在10005000元的,有关责任部门考核500元(3)直接损失在5000-100000元的,有关责任部门考核1000元。

(4)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由安委会或公司经营层研究处理决定。4.5.5发生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5.6各部门使用的保洁工、杂工等临时性质的用工,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在安排临工任务时,必须交待安全事项,发现临工违章立即辞退,如发生事故,追究使用部门的管理责任,并对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4.5.7本细细则中所指的责任伤害事故均指符合工伤规定的事故

4.5.8直接经济损失指由公司直接用现金结算的支出(包括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及工伤事故引起的医疗费、护理费、歇工工资)。4.5.9本细则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4.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6.1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有关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4.6.2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4.6.3应编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4.6.4具有连续性或需要倒班作业的特种作业应编制交接班制度

4.6.5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力度,做到时间保证、费用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能及时掌握先进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特别是做好流动人员和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4.6.6应当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6.7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4.6.8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6.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4.6.10特种作业人员有权对作业现场的作业条件、危害作业人员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用人单位应接受采纳特种作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4.6.11在作业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高危险区等。4.7消防安全管理 4.7.1消防设施

b)灭火器使用完毕之后,使用部门须处理好现场。检查使用后的灭火器,若压力表指针在蓝线区以上,则送回原存放点:若指针在红线区,则送报安委会作灌装或报废处理。4.7.2灭火器的报废

a)安环部确认无法进行灌装的灭火器要作报废处理。b)灭火器的报废送专业部门处理。4.7.3检查制度

每月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制度、环境条件、防火防爆、消防措施、建筑防火、危险品存放与管理,静电接地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逐级解决。4.7.4火警、火灾事故管理

4.7.4.1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4.7.4.2不得误报、谎报。任何部门或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4.7.4.3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全公司职工要全力以赴,听从指挥,奋勇扑救。

4.7.4.4火灾扑救后,安委会应立即划出警戒区域,设置纠察,保护好现场。4.7.4.5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安委会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查事故原因。5相关文件

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主席令【2008】年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家主席令【1994】年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6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安全生产会议台账

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台账

第二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使我公司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评分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安全生产指标

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年负伤频率在2‰以内,确保文明施工。

二、公司安全检查和管理体制

(一)安全管理体制

1、公司生产技术部全面负责公司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调工作,具有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的指导、检查、督促、帮扶职责和项目安全生产状态的奖罚权。

2、公司生产技术部对项目安全生产实施宏观管理,采取的主要方法为:开工前的指导交底;施工中进行监督检查并帮扶整改;竣工后进行项目业绩评价总结。

3、工程项目部机构组成应完善,并经公司批准许可,独立行使项目管理,对施工安全实施具体管理控制。并接受公司生产技术部的管理监督。

各项目部、工程处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后要向检查部门反馈整改情况,组织复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

三、劳动保护用品资金来源,采购及使用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胶靴等与个人防护用品。它是保证安全生产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资,为此必须确保资金的投入,采购合格的产品,正确发放使用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每个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地落实和严格执行。

(一)劳动保护用品资金

劳动保护资金从工程总造价中提取,单立帐户,经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批准后使用。

200万元以下工程

提取不少于1.5% 200—500万元工程

提取不少于1% 500万元以上工程

提取不少于0.5%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

1、经工程施工员、质安员统计数量,提出型号规格,交项目负责人批准后,由采购员统一购买。

2、购买的劳保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应有使用地有关单位批准使用的准用证才能购买。

3、购买入场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保管员、施工员、质安员三人共同验收签字后才能入库。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安全控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有贯彻落实的措施,项目经理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必须有定期检查记录(每月一次),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定点张贴。各级管理人员方框图上墙,并将管理员名单报送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2、目标管理

新开工项目必须与公司生产技术部签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制定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其分解到各级管理人员以及班组,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有资料记录。

3、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工程结构特点、作业条件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前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

4、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对工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到人人签字。

5、安全检查

10、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语牌、文明施工标语、文明施工宣传栏、安全标志应符合国际标准,平面布置图上绘有标志牌位置。

11、其他:工地各项机、电、架等必须按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要真实、准确。施工用电须编制《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各种接地电阻要有测定记录。外架必须编制搭设和拆除方案和交底书,高层外架必须有计算书。

12、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定人、定职责、定资金、定联系方法,并认真落实。

13、以上十一条所形成资料,必须分类整理建档存放,专人管理。

五、文明施工要求

项目必须按照JGJ59-99标准做好工地文明施工工作。

1、工地必须用硬质材料围场施工,围栏高度不低于2米,围栏进出口设置大门,大门应设置建工集团统一标志,在醒目处悬挂“五牌一图”。即(1)施工现场平面图;(2)工程概况牌;(3)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4)安全生产牌(安全纪律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5)文明施工牌;(6)消防保卫牌。

2、工程作业面必须封闭施工,封闭的高度必须超出作业层1.2米。封闭材料为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密目安全网。外架立网

六、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总公司黔建总发(2002)1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在安全生产方面明确下列奖罚规定。

(一)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由公司奖励

1、国家级(部级)

¥3000.00元

2、省级

¥2000.00元

3、市级(地、州级)

¥1000.00元

4、总公司

¥1000.00元

5、公司级

¥500.00元

(二)处罚(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财务部执行)

1、在国家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总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被处以停工整改或通报批评的单位(施工工程),公司对事故单位处予¥3000.00元(国家级)、¥2000.00元(省级)、¥1000.00元(市级)、¥500.00元(总公司)的罚款。

2、若发生死亡事故,死亡1人,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00元,对有关责任个人罚款:项目负责人罚款¥5000.00元,技术负责人罚款¥1000.00元,施工员罚款¥500.00元,安全员罚款¥300.00元。

3、若发生重伤事故,每伤1人,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00元,对事故有责任的个人,罚款100~500元。

4、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中不合格(以标准计分)或被停工

第三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洋高校新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交通部和海南省相关规定,结合桂林洋高校新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第二施工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以及相关的附属工程、配套工程。第三条

桂林洋高校新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管理领导小组具有依照本办法对海涛大道、校际道路的施工全过程中安生产、现场文明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的管理职责。第二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第四条

发包人的管理职责

1.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由发包人、承包人联合签署《桂林洋高校新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确认书,明确各方对本办法的认可,并遵照执行。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施工行为,发包人有权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停工整顿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施工合同。

2.监督承包人严格贯彻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与标。3.为承包人执行本办法提供必要的现场环境与条件。

4.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时,发包人有权指派第三方协助承包人整改。所需费用,从承包人的月进度款中扣除。第五条

承包人的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与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本办法约定的各项责任与要求。2.接受项目发包人、监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

3.接受行发包人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与管理,贯彻执行行发包人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或处罚意见。

4.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第三单 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第六条

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1.施工现场有明显的区域界定标识。施工现场位于居民居住的区域应实行封闭施工,封闭标准要符合文明施工标准,标卡应有个人照片、姓名、工种或职务、所属单位,自觉接受工程管理接受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监督。

2.驻地大门左右侧的外墙上应挂设文明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文明施工措施等内容。

3.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划分物料堆放区、现场加工区、机械停放区、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施工现场要经常保持整齐,生活区的规划建设要合理、美观,办公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4.施工现场应严格按防汛要求,场地平整,并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避免场地大面积积水。钻孔灌注桩施工时要采取措施,防止泥浆污染农田等周边环境。5.现场堆土应符合安全规定,工程弃土及时清运;施工通道和消防通道保持路面平整、畅通。6.遇有特殊情况或施工需要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影响居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情况时,应事先通知居民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做好准备,以减少影响和损失。

7.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粉尘污染、噪声污染和其它环境污染。

8.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教育施工人员讲求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市民守则》及《治安管理条例》,杜绝打架、骂街、赌博、酗酒和偷盗等违纪以及其它不文明的行为; 9.工程项目负责人是现场文明施工的主要责任人,对现场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 安全施工管理标准

1.施工现场有健全的安全生产、消防和治安保卫制度,有明确的安全管理控制指标,分解责任到人。

2.根据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按分项、分部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责任到人。

3.机具、车辆、设备和电器装置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性能完好有效。

4.施工现场用电,符合“三相五线制”要求,电器线路架设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生活区室内照明一侓使用低压线路。

5.施工现场必须备齐足够的消防器材,摆设位置合理。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6.施工现场搭设临建房屋,应符合防火规定。消防通道经常保持通畅,宽度不少于3.5米。7.易燃、易爆及其危险物品,有专人保管,专库存放。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8.现场各类危险警示标志齐全、整洁、设置合理。对深槽、基坑和高空等危险施工现场,夜间要悬挂警示灯。

9.认真做好现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培训;对现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经常进行防火和治安保卫教育;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消防保卫人员,明确岗位管理职责。10.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培训,持证上岗。第八条

生活设施管理标准

1.有现场生活管理、卫生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分解责任到人。

2.生活区、办公区临建设施符合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搭投整齐,内外整洁、美观。有完善的防暑降温、防冻保温和夏季防蚊蝇措施。

3.现场配备急救药箱,能够紧急处置突发性急症和意外人身伤害事故。

4.现场食堂、饮水用具定人管理,做好防病、防疫工作,确保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现场厕所遮挡严密,定人管理,做好每日保洁,生活区、办公区环境卫生清洁,垃级当日清运。

6.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孽生。

第四章

第九条

未涉及之处可参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第十条

本办法由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捆绑签订确认书)执行。

桂林洋高校新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施工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加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落实工程管理岗位责任制,确保桂林洋高校新区公共基础项目(一期)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达到预期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奖罚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桂林洋高校新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管理目标;本项目施工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满足合同要求。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桂林洋高校新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管理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三人组成,其中发包人项目经理为组长,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项目经理为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程管理方针,策划、布置、工程管理的各项活动,掌握质量、进度等动态,采取各种措施促使工程质量、进度等按预定目标良性发展,对承包人施工管理机构的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查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第四条

承包人项目部要按《细则》要求,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层层落实工程管理责任,在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行使工程管理职责和义务。第三章

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第五条

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质量的统一管理,负责审批各项质量活动,负责审查签发施工质量的巡查和质量动态通报,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

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进度管理,负责审批进度管理措施,使工程进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

第七条

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第八条

工程管理综合巡查的主要内容为; 1 承包人自检体系的建立,运转情况; ○2 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到位及其工作情况; ○3 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各种原材料质量抽检及存放情况; ○5 实体质量情况; ○6自检资料是否齐全及真实情况; ○7 文明施工情况; ○8 安全生产情况。○第九条

领导小组每月十五日定期召开碰头会议,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等进行全面的沟通,主要是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事故苗头,并通报处罚结果。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条 发包人项目部和监理机构工程管理人员根据合同规定有权对工程管理进行综合、全面的巡查,并依据“工程管理处罚项目一览表”的规定签署《整改通知》予以处罚。《整改通知》经两人同时签字生效。处罚款项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发包人项目部工程管理人员有权对监理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在关监理实施办法处置。《监理月工作评价表》中对监理机构的处置结果经发包人项目经理签字生效。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根据工程合同及施工现场实际工程进展情况,研究审批关键节点奖罚方案,关键节点奖罚目标须按总工期要求制定出详细的分项工期目标,每月计量支付扣除1%工程款作为关键节点进度控制奖励基金。

第十三条 领导小组依据批准的节点控制计划,组成节点绩效考评小组负责对分项工期目标进行实际验收,并负责提出考评报告。奖罚办法按如下规定执行:

1、关键点按计划完成,按审定的关键节点奖罚方案中规定的金额予以奖励。

2、关键节点未能按工期计划完成,审定的关键节点奖罚方案中规定的金额滚动累计至下一关键点完成后一并予以奖励。若未能按总工期完成合同任务,除按违约处罚外,累积的关键节点奖励基金作为罚款金额,不以返还。

第十四条 承包人项目以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须报发包人项目部批准,承包人部门负责人及主要施工技术人员请假须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批准并发包人备案。逾期未归按“工程管理处罚项目一览表”处理。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请假两天以上(含 两天)须报发包人项目部批准,主要监理人员须经总监批准并报发包人备案,逾期未归按《桂林洋高校新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实施办法》处理。第十六条 处罚的范围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详见“工程管理处罚一览表”。第十七条 发现问题,按以下程序处理:

1、发包人项目部和监理机构工程管理人员在《整改通知》中,按照处罚项目的标准,填写处理要求和处罚意见。

2、收到“整改通知”如有异议,承包人必须按整改要求进行处理,否则可视为又一事件的发生。

3、承包人对“整改通知”如有异议,可在每月领导小组碰头会上申述理由。但须按领导小组的最终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连续出现同一质量问题的处罚:第一次按处罚标准进行,第二次按规定标准的两倍处罚,第三次则停工整改。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罚款收入将设立专用帐户,做为工程管理奖励资金。第二十条 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及管理详见附件《桂林洋高校新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工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103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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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直属分公司和市场开发部(以下简称所属单位)。

第三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五条

所属单位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运营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作业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六条

所属单位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248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Q/KLRQ/G09-ZD02-2009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主任的HSE(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所属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其职责是:

(一)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计划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八)讨论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应采取的措施。

第八条

公司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设在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拟订安全生产(HSE)工作计划,提交安委会审定;(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HSE)安全工作计划的的落实情况;

(四)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存在的问题,通报安全信息,向安委会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249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Q/KLRQ/G09-ZD02-2009

(五)负责考核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安全生产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联系工作情况;

(六)组织、参与和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汇报,并对事故处理提出意见;

(七)负责工业生产、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汇总,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八)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九条

所属单位法人代表或行政正职(以签订责任书为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

所属单位应成立HSE(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本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安委会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完成公司安委会安排的安全生产任务;

(二)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三)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并落实整改资金,立项整改;

(五)审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计划和HSE管理方案;

(七)按安全管理权限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安全部门审批;

(八)按时(每季度至少一次)召开会议,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讨论处理本单位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审核本单位向公司安委会汇报的安全工作情况及有关资料。第十一条

所属单位安委会应下设办公室,并确定具体管理部门,确定相应250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Q/KLRQ/G09-ZD02-2009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所属单位应设置安全总监岗位,安全总监宜专职。安全总监和安全监督管理按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安全总监和安全监督的工作应遵循集团公司《安全监督工作规则》要求。

第十三条

公司依据所属单位管理和发展的情况,决定设置安全监督站的时间和规模。安全监督站管理按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站管理规则》要求执行。公司要加强对各级安全总监、安全监督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完善监督责任体系。

第十四条

所属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重要作业场所,如门站、CNG母站、减调压站、CNG加气站、LNG站、LPG库(站)等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

第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应先征求上级安全部门意见。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六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九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把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安全考核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251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Q/KLRQ/G09-ZD02-2009

体系中,定期进行考核奖惩。推行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生产运营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运营管理制度,为本单位生产运营的安全管理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一条

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基层一线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对重要操作岗位应制定HSE岗位作业指导书(卡)。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实行危险作业安全许可制度。在生产作业中,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等各种危险作业应按作业管理规定制定HSE作业计划书(作业方案)、办理作业票,并按危险作业的相关管理规定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所属单位应加强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安全。

第二十四条

所属单位应加强城镇燃气设施的抢修管理,并把事故抢修纳入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中。

第二十五条

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气源的单位应根据液化石油气特点,特别加强生产运行设施的维护和针对性的抢修工作。

第二十六条

所属单位应制定有关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规则,向用户传授安全用气常识,对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进行指导。

第五章

安 全 技 术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要重视安全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专题立项,加强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提升安全技术水平。

252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Q/KLRQ/G09-ZD02-2009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安全。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第三十条

所属单位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按照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符合安全技术生产条件。

第三十一条

所属单位要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广泛开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所属单位对作业场所一线员工应实施通过能力认证,核发内部上岗证制度。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按规定培训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实行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卡”。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转岗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253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Q/KLRQ/G09-ZD02-2009

于24学时。

第三十五条

所属单位应加强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教育按新员工要求执行。所属单位及作业现场要加强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备案。

第三十六条

所属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三十七条

所属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一线操作人员要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和操作。

第三十八条

一线作业现场要加强员工的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三十九条

所属单位应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告等载体,采取不同形式,做好用户等相关方安全用气、节约用气知识的宣传工作。

第七章

安 全 检 查

第四十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并组织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所属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场站(库)、班组等一线作业层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检查应使用检查表。

已建立HSE管理体系的单位,应将安全检查纳入管理体系审核中。第四十一条

所属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按照公司《领导人员定点联系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管理规定》要求,定期对254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Q/KLRQ/G09-ZD02-2009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按照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按照公司《HSE隐患管理规定》要求处理。

第四十六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并按照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账,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十七条

公司实行安全监督检查证制度,公司安委会成员、专职安全管理监督人员持“昆仑燃气公司安全监督检查证”进入所属单位各作业场所检查,所属单位岗位作业人员应主动配合接受检查,不得拒绝。

所属单位对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章

安 全 投 入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要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安全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255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Q/KLRQ/G09-ZD02-2009

技术措施项目经费。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需投资安排的项目由规划计划部门按规定纳入投资计划;

(二)公司及所属单位计划、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纳入本单位预算,落实资金投入;

(三)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由单位有关部门负责编入投资计划之中或单独编制计划下达;需要报请上一级审定的,经上级审定后下达,安全部门检查、督促实施;

(四)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对已经完成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治理项目,由规划计划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十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主要范围包括:

(一)安全技术:各种机器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报警装置;安全起动和紧急停车设施;生产区域内危险场所的指示及警告标志;采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成果;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检测、检查仪器;以及对繁重费力或人工操作有危险的作业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措施等;

(二)职业健康:生产厂房的通风换气和采光照明装置;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生产场所为防止辐射热危害的隔热防暑设施;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声、震动及辐射等的防护设施;工作厂房或辅助房屋内应增设或改善的防寒取暖设施等;

(三)辅助房屋及设施:女工较集中车间的女工卫生室,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更衣室及其相应的设施;

(四)宣传教育:包括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实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作仪器;为所属单位员工建立的“安全教育室”;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管理所使用的辅助器材、书籍、刊物、画片、规章制度宣传材料、幻灯片、电影256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Q/KLRQ/G09-ZD02-2009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拷贝、录像带等。

第九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加强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

第五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各级组织和义务消防队伍,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确保消防装备和设施完善、可靠,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十二条

公司的燃气储配库、城市燃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分输计量站、阀室、CNG站、LNG站、LPG站、压缩机房等危险区域应进行封闭式管理,落实防火防爆禁令; 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完善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实施现场监督;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证件。

第十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加强本单位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按照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证交通安全。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257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Q/KLRQ/G09-ZD02-2009

第五十五条

所属单位应强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客车、特种车辆、分散车辆、租赁车辆的管理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交通安全。

第十一章

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

第五十六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法规政策,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十七条

所属单位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周期,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五十八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按照公司《职业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严格饮食、饮用水、环境卫生管理,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

第五十九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通畅的安全通道;生产、经营、储存及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在有较大危险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十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有防潮、防寒、防热辐射和消毒等设施。其道路、采光照明、饮用水和排污道均应符合国家规定,并根据需求设置卫生辅助设施。

第六十一条

根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要求,所属单位应为上岗员工提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服装应符合公司“四统一”要求(统一性能、款式、颜色、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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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

所属单位必须做好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六十三条

所属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金。

第十二章

承包、租赁和供货商安全管理

第六十四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加强承包、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承包(含承包任务书)或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五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根据国家、行业规定对施工队伍实行市场准入和安全许可制度。作业者(或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签订工程技术服务经济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工程技术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依法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和协调。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服从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分别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六十六条

发包方或出租方必须为承包方或租赁方提供出租场所和设备的相关资料,承包方或租赁方必须在满足发包方或出租方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下,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第六十七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在重大危险的关键施工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应派驻安全监督,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259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Q/KLRQ/G09-ZD02-2009

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建设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必须派驻专职安全监督。

第六十八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对供货商实行安全资质准入制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其附件,对消防器材、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报警监测器材等安全设备设施,对劳动保护用品和呼吸器、防火服等安全防护物资更应严格采购程序,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三章

应 急 管 理

第六十九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要按照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规定》要求,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十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健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加强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的沟通,建立起预警、接警、救援和恢复的联动机制,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第七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分类、分级编制专项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重点是针对事故灾难(燃气泄漏、储配库(站)、特种设备、燃气管道、站场、用户户内、交通事故、污染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险情。应急预案内容应详细、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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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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