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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评定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高级工程师评定

第一篇:高级工程师评定

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一、职称外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教育、外事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留学经历,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首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2、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属同一级别的;或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不属同一级别,但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的。

3、公开出版过外文专著、或5万字以上译著(第一作者)的。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正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中级职称的。

5、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I级申报中级职称,或通过A级申报高级职称的。

6、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或获国家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科技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市州科技奖一等奖前4名人员;或专业工作能力业绩突出,在全省行业内或市州作出重要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本专业表彰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

7、乡镇及以下单位(含在乡镇的县市及以上直属单位)中,男年满45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的。

8、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

9、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其中,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应参加省组织的医古文或古汉语考试)。

10、外语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原有第二外语要求的;或外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

11、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12、同级申报转换系列(专业)人员,晋升前一职称时已参加与现职称级别要求相同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二、职称计算机免试条件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2)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3)年满50周岁者。

(4)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之一者,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一式两份),报省职改办审批并办理免试手续。

高级工程师的破格条件是哪些

一、取得本科学历后,担任工程师职务满3年;或取得专科学历后,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或在第7、8、9、10款中累计2项(次、篇):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项目之主要完成人;

2、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获得者;

3、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4、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起草人;

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青年知识分子、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6、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新产品开发、优秀设计的主要技术人员;

7、获得区、县、局、总公司级科技进步奖2次;

8、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专业技术论文(独立撰写3000字以上)2篇;

9、取得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10、获得区、县、局、总公司级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青年知识分子2次。

二、长期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承担国家或地方重要工程项目、课题的技术骨干,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普通班毕业,担任工程师职务满8年。

2、取得专科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8年。3、1969年底前高中或中专毕业并参加工作的人员,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0年,担任工程师职务满8年。

提问者采纳

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①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③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职称计算机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3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3、外语条件:参加A级考试

必须提前考了计算机和职称英语,发表过论文 每年6月开始,留意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的网站,就可以提交资料报评审的了

与户口所在地没有关系

根据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我市2010年报送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范围与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机械(农机)、电子信息、化工(医药)专业,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3.本科(学士学位)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专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6.取得发明金奖,经本专业专家审定,该发明为解决技术难题,对技术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以上所述从事本专业工作及工程师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09年年底。

(二)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3.负责完成一项大型或两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4.负责完成两项技术难度较高和复杂的产品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级或三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转化为生产力。

7.取得发明专利一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提出一项科技建议,为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9.负责制定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果。

10.负责完成一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及一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或三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11.负责完成一项重大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12、取得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撰写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

二、延期申报对象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三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学习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业务工作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和应用等方面的材料(证明)。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论(译)著1部或省级杂志发表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3篇以上。

7.省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

8.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从事专业的培训上岗证书、职业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社保交费单、养老保险手册等原件和复印件。

10.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11.面试答辩表一式两份。

12.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各市、区、局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除1、2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内。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外装订。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成绩等都必须真实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章,留下复印件,退还原件。手续要完备齐全。按照属地原则,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应报所在市、区职称办审核盖章后送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

2.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论文、论著等作品及证明材料情况;五是申报理由。

3.非本系列中级职务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须经工程中级评审委员会推荐。凡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结果交市职称评价中心保存。

申报材料和各类表格式样必须按规定要求准备和装订。

五、职称计算机要求

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

1.参加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3.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第二篇: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定标准

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电力工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电力科技进步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工程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定标准,作为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定的依据。

第二条按照本评定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评定标准中的“电力工程技术人员”通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发电(含火力、水力、核能及其他新能源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电网技术、电力环保、电力标准化、电力信息技术等电力工程的科学研究(含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科研、试验、技术开发与推广及其技术管理)、规划设计(含规划、勘测、设计及其技术管理)、施工建设(含建筑、安装、调试、施工机械、安全质量监督及其技术管理)和生产运行(含运行、检修、技术改造、修造、安全与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及其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第四条电力工程分为四类专业,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核能、太阳能、地热及其它热能形式发电),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火电厂劳动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包括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电磁环境、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控制、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及其它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包括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运行与分析、电力系统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系统通信及其它与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有关的专业。

第三章申报人员技术资历鉴定标准

第五条基本资历

(一)本人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二)本人所取得的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各类获奖证书。

(四)符合申报高级工程师要求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成绩)或证明。

第六条主要贡献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出以下贡献之一:

(一)完成国家或地方一项大型或二项及以上中型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通过审查或验收。

(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或重点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有较大的创新性。

(三)完成二项及以上技术难度较大的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经验收认定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完成的项目获得一项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二项及以上网(省)局级科技进步(成果)奖(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等专项奖等同科技三等奖)。

(五)提出科技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六)在生产中,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在设计、施工、设备检修或修造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经实践检验取得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七条作品成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下列技术报告或论著之一:

(一)独立撰写过二篇及以上本人直接参加的重要工作的正式技术报告。要求立论正确,数据齐全、准确,观点清晰,结构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学术会议、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上发表过二篇及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或技术论文。

(三)作为主要作者,正式出版过一本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四)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其中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30000字。

(五)主持网(省)公司级单位委托的制定或修改有关规程、技术规范、导则、规章等的编写工作。

第四章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标准

第八条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九条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各专业的两项条件: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试验和研究的技术路线,能独立编写较重大科技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或能制定较大的现场调试技术方案。

2.担任课题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参加二次及以上大型现场试验,解决较复杂的测试技术问题;或主持二项及以上技术难度较高的科研项目,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或主持较重大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解决其中关键技术问题;或承担二项及以上技术难度较高的分析、测试技术开发项目,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或负责科学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试验和研究的技术路线,能独立编写较重大科技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或能制定较大型试验技术方案。

2.担任课题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参加二次及以上现场调试试验、模拟试验和监测项目,解决较复杂的试验和测试技术问题;或承担二项及以上水能动力工程设备运行、原型观测的研究和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解决其中关键技术问题;或负责科学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试验和研究的技术路线,能独立编写较重大科技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或能制定较大型试验技术方案。

2.担任课题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主持二项及以上技术难度较高的研究或技术开发和新技术推广,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主持并完成二次及以上大型现场试验、型式试验、原型试验,提出试验方案,解决复杂的测试技术问题;或承担国家或省(部)经重大科技项目,解决其中关键技术问题;或负责科学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熟练掌握电力系统的试验,计算分析和研究及开发的技术路线,能独立编写较重大科技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或能制定较大型试验技术方案。

2.担任课题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主持复杂的、技术难度高的应用软件开发,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或主持大型电力系统控制设备配置的研究和调试,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主持二项及以上不同类型、技术难度较高、具有较重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新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参加二次及以上大型现场试验,提出试验方案,解决复杂的测试技术问题;或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并解决其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或负责科学试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条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各专业的两项条件: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设计规程、设计软件和技术经济政策,担任过本专业主要设计人。

2.负责过二个及以上大、中型发电厂本专业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工作,负责、或独立编写过本专业设计文件、技术报告(专题报告);或负责过大、中型发电厂施工图四个及以上主要卷册的设计工作;或主持过与设计技术密切相关的行业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或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担任过三项及以上专业技术规定的全面的审查工作。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设计规程、设计计算方法和技术经济政策,担任过本专业主要设计人。

2.负责过二个及以上大、中型水力发电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负责或独立编写过本专业设计文件、专题报告;或负责完成过本专业三个及以上主要部分的施工图的设计工作,担任过工地设计代表;或做为负责人,编写过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完成的各项产品质量优良,符合有关技术规程、规范,便于施工,并满足安全、经济运行的需要。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设计规程、设计软件和技术经济政策,担任过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负责人。

2.负责过二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或用电工程的初步设计工作,并负责编写技术报告或设计说明书;或主持过与设计技术密切相关的行业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完成的设计成品的各项指标符合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能便于施工、并满足安全经济运行的需要。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设计规程、设计计算方法和技术经济政策,担任过规划设计的专业技术负责人。

2.负责过二项及以上大中型发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电网规划设计、电网自动化系统设计、电力系统通信及远动工程设计,并负责编写技术报告或设计说明书;主持过与设计技术密切相关的行业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完成的设计成品的各项指标符合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能便于施工、并满足安全经济运行的需要。

第十一条从事施工建设的工程技术人员,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专业的两项条件: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热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大、中型发电厂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某一项系统的全过程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进度满足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水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大、中型发电厂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某一项系统的全过程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一项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四项配电线路、用户供电工程的系统调试或施工技术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熟练掌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二项较复杂的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通信工程的安装调试或技术工作,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第十二条从事生产运行的工程技术人员,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各专业的两项条件: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系统的设备、系统的运行状态或工作条件,或设备金属材料的各种特性,并能提出其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了解国内外热能动力装置新技术、出现的新问题及解决办法。

2.具有独立组织处理重大事故和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能主持制定合理的运行方式、计划和重大操作方案,并能指导组织生产、检修、施工或修造,达到安全、稳定、文明、经济运行和质量标准;或主持过三次(或三台、三个)及以上发电机组主附设备的大修和更改工程的全过程;或主持过重大更改工程方案的制定;或具有四年及以上主持本专业运行工作实践,并编制生产、调度、经济运行方案的经历。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系统的设备或水工建(构)筑物结构、系统的运行状态或工作条件,或设备金属材料的各种特性,并能提出其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了解国内外水能动力装置和水工建(构)筑物新技术、出现的新问题及解决办法。

2.具有独立组织处理重大事故和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能主持制定合理的运行方式、计划和重大操作方案,并能指导组织生产、检修、施工或修造,达到安全、稳定、文明、经济运行和质量标准;或主持过三次(或三台、三个)及以上发电机组主附设备的大修和更改工程或水工建(构)筑物主体建筑的监测和维护工作的全过程;或主持过重大更改工程方案的制定;或具有四年及以上主持本专业运行工作实践,并编制生产、调度、经济运行方案的经历。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输、变、配、用电设备或输电线路性能,具有全面、丰富的用电管理经验,了解国内外先进的输、变、配、用电工程。

2.组织或主持供电网络发展、改造规划及方案,并能指导组织生产、检修、施工或修造,提高供电可靠性和自动化水平;或负责组织或主持二台及以上发电机组或输、变、配电及用户供电系统等设备的大修或更改工程的全过程,编制大小修或更改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及方案;具有主持或独立处理重大事故和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保证发电、输、变、配电设备可靠工作,发供用电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性能、设备原理、运行状态及校验原理,并能提出其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了解国内外大电网运行中的新技术、出现的新问题及解决办法。

2.具有独立组织分析和处理重大事故和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主持或指导编制和审查电网运行方式、有关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工作,能够对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以及对电网安全稳定进行全面分析;或能够制定合理的电网运行方式,并能指导组织生产、检修、施工或修造,提高线路或设备的运行率;或全面主持整定计算工作,审查保护方案,并能正确、灵活地处理计算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或针对自动化及通信设备在设计、制造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组织工程实施和设备检修;或负责编制规程,制定重大技术方案和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技术,消除设备重大缺陷,提高系统或设备运行可靠性,保证电力系统优质、安全、经济运行。

第五章评审委员会评审标准

第十三条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必备条件:

(一)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或大中型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组织过重要的生产运行工作,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过较复杂的技术难题;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的能力,或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

(三)能承担或主持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编写本专业的理论与技术报告、专题报告;

(四)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技术工作有创新,或在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

(五)能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本专业的技术文件审查、技术成果鉴定和验收等工作;

(六)能组织、指导中级技术人员的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评定标准中的第三章和第四章相应标准必需同时达到,方具备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资格。

第十五条本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大、中、小型等级,参照如下标准执行:

(一)发电厂

1.大型:300MW及以上机组(大型≥300MW)

2.中型:100~300MW机组(300MW>中型>100MW)

3.小型:100MW及以下机组(小型≤100MW)

(二)变压等级

1.大型:220kV以上(大型>220kV)

2.中型:220kV(中型=220kV)

3.小型:110kV及以下(小型≤110kV)

(三)企业规模

1.大型:省公司等同级及以上单位(大型≥省公司等同级单位)

2.中型:地区等同级单位(中型=地区等同级单位)

3.小型:县级等同级单位(小型=县级等同级单位)

第十六条本评定标准中获奖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

第十七条本评定标准由国网人才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篇:中级、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评审标准

附件3.3

中级、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评审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工程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作为公司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 工程系列各类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 按照本评定条件、评审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可以被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评审条件、标准中的“工程系列”是指电力工程、工业工程两大类专业。

(一)电力工程专业分七个分支专业,分别是: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核能、太阳能、地热及其它热能形式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建筑工程专业,焊接工程专业(可含无损检测、理化试验),机械工程专业及相关的运行与维护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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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物料输送、电厂化学、保温、油漆、防腐、电厂环保、电厂劳动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2.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包括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电磁环境、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控制、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及其它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

3.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包括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运行与分析、电力系统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系统通信及其它与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有关的专业。

4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5.建筑工程专业

包括电厂(燃煤、燃气、风电等)建筑、送变电建筑、民用建筑等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含给排水、暖通、结构、通风、设计、测量、钢结构的制作与安装等。

6.焊接工程专业

包括从事压力金属容器的制造与安装、承压金属管道的制作与安装、天燃气长输管道的安装、起重机械的制作、非金属管道-2-

的安装及其它金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等有关的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等专业。

7.机械工程专业

包括起重与运输技术,起重机械、运输机械、施工机械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及其他机械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工业工程专业划分为:系统规划与管理、设施规划与设计、方法与效率工程、生产计划与控制、质量与可靠性管理、营销工程、工业安全与环境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八个分支专业。

1.系统规划与管理:适用于主要从事行业、企业单位的规划与计划管理和系统分析与评价等工作的工业工程专业人员。工作范围包括: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科研规划、业务规划、经营计划的研究、论证与评估;企业诊断与经济分析;工程、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咨询与评估;生产、施工工艺过程的系统分析、规划、设计与实施;新工艺、新技术的设计、论证、评估与实施;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评估与实施等工作。

2.设施规划与设计:适用于主要从事设施的规划、设计、改造与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含工程项目管理总体设计);工程项目的选址、平面设计;工艺、设备、场地、厂房及公用设施、物流系统的规划、设计与改造;组织机构、岗位和职务的设计等工作。

3.方法与效率工程: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的规划、计划、改进与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生产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的研究、设计与控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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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的研究;合同管理、工程索赔、成本管控、工程结算以及企业定额标准的编制、分析、改进与评价。

4.生产计划与控制: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生产与服务系统的规划、设计、改进与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项目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仓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计算机辅助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改善与评价等工作。

5.质量与可靠性管理:适用于行业或企业从事质量与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质量与可靠性的规划与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策划、建立与实施、改进;行业或企业标准的研究、制定与实施;质量控制、质量审该、质量教育;质量与可靠性检验;质量与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改进与评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研究、制定与实施等工作。

6.营销工程:适用于主要从事市场开发、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专业为用户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经营战略与策略的研究、论证与实施:市场分析、预测、决策的研究与论证;新产品开发研究与论证;市场开发研究、论证与实施;用户服务系统的设计和产品销售的售前或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

7.工业安全与环境: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劳动保护计划的研究、制定与实施;环境保护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安全法规、标准、规程及其相应措施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安全、-4-

卫生与环境的管理;分析、评价并控制危险和有害的因素;事故的分析与处理等工作。

8.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适用于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研究、开发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结构的设计、工作职能分析和岗位职务的设计与评价;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的设计与评价;工作激励与劳酬制度及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评价、绩效评估与考核;人员培养计划和人员选拔计划的编制与实施;职工教育,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三章 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评审标准

第五条 政治表现要求

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六条 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具有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第七条 外语要求

应取得符合申报级别对应的外语证书或者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规定》。

第八条 计算机要求

应取得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所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证书或者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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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一)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与电力、工业工程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根据所从事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的不同和工作实际,对所列的基础理论知识可以有所侧重。

(二)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的不同和工作实际,对所列的专业知识可以有所侧重。

(三)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安全规程等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四)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市场信息和发展趋势。(五)了解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专业知识。(六)一般地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第十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一)应同时具备如下必备条件:

1.具有独立工作能力,曾独立完成比较复杂的技术项目,或直接参加一般技术难度项目的全过程。

2.熟悉并能正确运用和执行本专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导则和规程。

3.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在工作中能够创新或改进。4.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及总结的能力。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6.能组织、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

(二)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各专业的四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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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1)掌握热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常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发电厂建筑安装工程中某一项或系统的全过程工作;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无技术责任事故,进度满足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2.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掌握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一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或二项配电线路、用户供电系统工程的施工调试或技术工作的全过程;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3.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掌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一项继电保护、自动化装置、通信工程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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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或技术工作的全过程;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4.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1)掌握水(风)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常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水电站(风电)建筑安装工程中某一项或系统的全过程工作;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5.建筑工程专业

(1)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常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中某一项或系统的全过程工作;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无技术责任事故,进度满足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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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焊接工程专业

(1)掌握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专业等各自的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等。

(2)能熟练编制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的工艺规程(卡)和相关的作业指导书;能正确的指导施工、解决各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难题;能主持一般科技项目攻关。

(3)能完全掌握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的技术管理和工作管理流程。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能熟悉了解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各自专业外的基础知识,如焊接专业应了解机务、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等专业的相关知识。具备担任本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7.机械工程专业

(1)掌握起重与运输、起重机械、运输机械、施工机械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2)参加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中施工机械布置与配置工作;或参加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起重技术方案,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较大起重与运输、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技术方案,或编写大型施工机械的大修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施工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通过法定检验,无技术责任事故。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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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业工程类人员应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能正确运用相关的工程技术、工业工程和现代科学管理的原理、技术和方法,独立完成或作为人中型项目的人员直接参加过一般技术难度、比较复杂的工业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并连续从事本专业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四年以上。根据市场需求,在合理配置和利用企业的生产要素,消除生产过程中一切不产生附加价值的劳动和消耗,确保质量降低成本,保证安全等方面作出一定成绩。

1.从事系统规划与管理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一项公司发展规划(含三年滚动规划)或企业系统分析与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②完成过二项公司单项业务与管理规划(包括经营计划)、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工程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或二级及以上子公司的发展规划、企业系统分析与设计(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通过评估或审核。

③完成过二项公司生产、施工工艺过程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实施等工作,并取得成效。

④完成过三项分公司、专业公司、二级及以上子公司的管理课题或方案的研究策划;生产、施工工艺过程或技改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实施等工作,并取得成效。

2.从事设施规划与设计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运用区域经济、工程经济以及相关的技术和方法,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建厂厂址选择与规划设计;或二项建厂(或技改)项目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上述工作须通过专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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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运用系统分析和设计的方法,优化投入的生产要素与物资资源,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主要生产车间的工艺分析、改进与设计,使之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井通过审批。

③运用物流和物料搬运的分析理论和方法,采用流程图、从至图、相关图等图表,对相当干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全厂或主要生产车间的流程进行分析,完成过二项总体或车间的设施布置设计(或改善设计〕。

④根据物料搬运的基本原则,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全厂或主要生产车间物料搬运系统的设计(或改善设计),能正确选用搬运方式、设备及其他装置。

⑤完成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工程二项总体设计管理或施工总平面管理和优化及临建工程设计。

3.从事方法与效率工程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两项企业管理工作中不合理环节的改进工作,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并在合同履行、工程索赔、成本管控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或完成一项对企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并经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②完成过两个不同机组类型的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定工作;或完成过两项行业或企业劳动定额的编制、修订工作;或完成过两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服务人员的工作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上述工作须经实施,并取得成效。

③运用数理统计技术,完成过两个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中主要部门和主要项目单位各类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的工作效率统计分析工作,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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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④完成两个不同机组类型的施工项目管理改善工作,对施工项目在合同履行、工程索赔、成本管控、分包管理、工程结算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并取得成效。

4.从事生产计划与控制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二个项目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或完成过二个项目工程计划现场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②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完成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完善,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③完成过二项施工(生产)现场管理改善项目,取得降本增效成效。

④完成一项施工(生产)现场管理的先进方法推广应用工作,对改进施工管理组织和作业条件取得成效。

⑤完成过二项产品开发、研究、技术改造或设备的改造、更新和投资等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5.从事质量与可靠性管理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二条:

①参与分/子公司级或2个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如参与编制质保大纲、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手册等)或标准体系的策划、建立、实施,并新编不少于2份或修订不少于3份本专业管理程序,且取得显著成效。

②作为主要编制人完成本专业不少于2项企业标准或1项集团公司及以上标准、规范、制度等的编制,且取得显著成效。

③取得本专业国家注册资格(如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审-12-

核员等),且从事专业工作不少于1年。

④参与公司组织的本专业培训教材编制,内容不少于3000字。

⑤从事过不少于2个项目的专业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且项目获得省优及以上质量荣誉。

⑥作为QC小组活动的主要参加人,参与解决过不少于2项重要的质量与技术问题,并获得行业及以上优秀QC小组成果奖励。

6.从事营销工程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完成过二项新市场(区域)分析、预测和经营决策的研究,提出开拓产品市场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②完成过二项新产品的技术水平、产品寿命周期、市场占有率、技术经济及设计方法等调查、论证工作,提出新产品开发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③完成过中等复杂程度产品用户服务系统的设计与实施,直接参加售前、售中、售后技术服务,解决其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提出过一项开拓新市场,改进产品或发展新产品的建议,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④完成三项不同类型中等复杂程度的工程、产品项目的市场投标工作,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7.从事工业安全与环境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与完成过一项国家或行业的工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②参与完成过二项公司、分/子公司、项目的工业安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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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的策划(或计划、制度、程序)、检查、分析和治理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并取得成效。

③提出过一项控制环境(工作地环境、厂区环境或社会环境)中引起疾病、伤害、极度不适或降低工作效率的各种环境因素和危险的治理方案;或及时发现、鉴别可能引起职工疾病、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因素,提出过一项改进或防范措施,并直接参加完成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④参与完成过二项公司、分/子公司、项目工业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查出潜在的危险,提出修改和完善安全规程(或安全措施)、防治污染与改善环境的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或参与完成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过合理的改进或防范措施,并被采纳。

⑤完成设备或设施的安全性调查、分析与评价,提出过一项改进设计的技术方案,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⑥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过中、小型项目安全管理,解决过科研或生产中安全工程的较复杂的技术和管理问题。

⑦取得本专业国家注册资格,且从事专业工作不少于1年。具有独立完成和解决安全工程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潜在危害的能力,具有处理一般事故的能力。

8.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 运用组织设计原理,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单位的组织机构总体方案设计,或完成过二项公司部门或项目的机构、职能、岗位、职责和定员标准方面的设计等工作。

②正确运用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组织行为学等方面的-14-

原理和方法,完成过二项职工业绩考核、培训、评价、奖惩及工资等级标准、运行办法等管理措施的制定工作。

③完成过一项国家或行业与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有关的标准、规划,制度的制定工作;或完成过一项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和办法的制定工作;或完成过二项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设计工作,并经实施,取得成效。

④完成过二项相当于中等规模以上单位在职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服务人员等)中的二类人员的业务、技术或岗位技能的系统培训工作,包括:编制培训计划、组织编写教材、组织实施和考核;或完成过二种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的岗位规范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

第十一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

(一)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在直接参加完成的工作中,做出以下贡献之一者:

1.完成国家或地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通过审查或验收。

2.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或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有一定的创新性。

3.完成有一般技术难度的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经验收认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完成的项目获得一项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二项集团公司(公司)科技进步(成果)奖,或优秀设计、优质工程等专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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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出科技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促进作用。

6.在生产中,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在设计、施工、设备检修或修造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技术经济效果。

(二)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撰写下列技术报告或论著之一者:

1.撰写过本人直接参加工作的正式技术报告。要求主要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

2.独立或作为主要撰写人在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有关的论文;或在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二篇及以上本专业有关的论文。

3.作为参加者,出版过一本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4.作为执笔者,参加过不少于10000字的教材或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

5.参加制定或修改有关规程、技术规范、导则、规章等的编写工作。

第四章 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 政治表现要求

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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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基本资历要求

(一)本人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二)本人所取得的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各类获奖证书。

(四)符合申报高级工程师要求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成绩)或者证明

第十四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必备条件:

(一)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或大中型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组织过重要的生产运行工作,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过较复杂的技术难题。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的能力,或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

(三)能承担或主持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编写本专业的理论与技术报告、专题报告。

(四)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技术工作有创新,或在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

(五)能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本专业的技术文件审查、技术成果鉴定和验收等工作。

(六)能组织、指导中级技术人员的工作。第十五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一、电力工程各专业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专业的两项条件: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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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练掌握热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大、中型发电厂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某一项系统的全过程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进度满足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水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大、中型发电厂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某一项系统的全过程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一项220kV及以上输变-18-

电工程或四项配电线路、用户供电工程的系统调试或施工技术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熟练掌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二项较复杂的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通信工程的安装调试或技术工作,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五)建筑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建筑工程全过

高级工程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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