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年度考核办法

工程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杜总“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加强管理,发展**”的战略思想;逐步规范分支机构管理,促使分支机构健康、稳步发展,以适应更广阔的咨询市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维护和提升**品牌,使**做得更好、更大、更强。根据公司《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分支机构年度考核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集团公司所属的省级分公司、地市级分公司(办事处)、县级分公司等各地分支机构均适用于本考核办法。(转载请注明来自:蜗牛文库http://www.haoword.com/)
第三条【负责机构】集团公司管理部负责分支机构的综合考评工作 。
第四条【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经营业绩、上缴利润、机构人员设置、办公场所设施、内部管理、执业行为、制度执行、信息反馈、品牌维护、开拓市场等方面。
第五条【考核依据】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公司《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办法》和《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考核时间】当年12月份。
第七条【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年终综合考核的方式,每年度综合考核一次。首先,分支机构自评;其次,集团公司
相关部门,根据全年工作情况,综合评定分支机构的自评情况;最后,由管理部组织考评组在综合各部门评价的情况下,确定分支机构得分。
第八条【评分标准】考核采用百分制,对考核内容等情况进行分值量化,具体见《分支机构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附件一)。
第九条【考核结果】综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得分在75分(含)至90分的为良好;60分至74分者为基本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第十条【奖惩】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分支机构,公司将颁发“年度优秀分支机构”证书或奖杯,并通报表彰,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排名后五位的,公司将给予限期整改、通报;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给予降级直至撤销。
第十一条【附则】本办法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附则】本办法自2008年12 月1日起施行。
编制:程学增 审核:刘烨 批准:曹丽娟
日期:2008年12月1日
附件一:
分支机构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分支机构: 评价部门: 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