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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知识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公路法知识

第一篇:公路法知识

一、填空题

1、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2、公路三乱是指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拦截车辆)。

3、(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4、公路规划分为(国道规划)、(省道规划)、(县道规划)、(乡道规划)、(专用公路规划)。

5、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6、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7、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8、在公路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9、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10、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11、建筑控制区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2、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13、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14、被转让公路收费权的路政管理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来行使。

15、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16、用于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二、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自 C 年7月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 C 起实施。[ C ] A:1997 1997年10月1日 B1998 1998年10月1日 C:1997 1998年1月1日 D1998 1999年1月1日

2、《公路法》第7条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 B。

A公路及公路边沟 B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C公路、公路用地 D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边沟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 A 的公路用地。

A:1米 B:2米 C:3米

4、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做到 ACD。A: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B:须征得建设工程所在地乡镇政府同意;C: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同意;D: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5、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物,建设方应履行的义务是 ABC。

A: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同意;B: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C: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6、在下列 ABC 范围内禁止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A: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B: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C: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

7、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 ABC 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 A: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B: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C: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

8、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应当报经 [ C ] 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A:县 B:市 C:省、自治区、直辖市

9、公路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区域包括[ ABCD ]。A:公路 B:建筑控制区 C:车辆停放场所 D:车辆所属单位

10、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 以下的罚款。[ C ] A10000元 B20000元 C30000元 D50000元

10、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可以处 以下的罚款。[ C ] A10000元 B20000元 C30000元 D50000元

11、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 以下的罚款。[ D ] A10000元 B20000元 C30000元 D50000元

12、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 以下的罚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B)A10000元 B20000元 C30000元 D50000元

13、违反《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处 以下的罚款。(C)A10000元 B20000元 C30000元 D50000元

14、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 以下的罚款。(A)A1000元 B2000元 C30000元 D5000元

15、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 以下的罚款。(D)A1000元 B2000元 C3000元 D5000元

16、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 以下的罚款。(D)A1000元 B2000元 C3000元 D5000元

三、问答题

1、公路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2、公路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3、什么是公路? 答:公路是指经交通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4、公路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要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协调;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5、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砍伐时要履行哪些手续? 答: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6、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 答:禁止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边沟排放污物、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7、超过公路或者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8、什么是公路附属设施? 答: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9、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履行哪些法定义务? 答:(1)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2)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10、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应履行什么手续? 答:(1)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2)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11、公路监督检查的任务是什么? 答:公路监督检查的任务是管理和保护公路,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12、公路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 公路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

四、论述题

1、论述《公路法》中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建筑控制区,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的合理性。

答:(1)保障公路运行安全。该项原则也是划定建筑控制区的主要目的之一。之所以划定建筑控制区,就是要控制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防止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安全畅通。

(2)节约用地的原则。这一点是我国国情的要求,也是我国《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两项原则相辅相成。实践中,既不能一味地追求公路运行安全,无节制地将大片土地划为建筑控制区;也不能单纯为了节约用地,无根据地紧缩建筑控制区。

总之,对于上述两项基本原则要齐头并举,结合公路的等级、公路的地形及当地的实际状况,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划定建筑控制区。

2、试论述《公路法》被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路政管理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来行使的合理性。

答:因为公路的路政管理涉及的是行政执法问题,为了保证路政管理中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路政管理中行政执法主体的统一性,《公路法》中对被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路政管理职责承担作了上述规定。

3、试述《公路法》的颁布重要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1)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公路事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公路法》的颁布确立了公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中的法律地位,有利于促进公路事业的顺利发展。

(2)拓宽了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筹集渠道。切实保证了公路建设融资渠道的畅通,拓宽了公路资金的筹集渠道。

(3)有利于加强公路管理。《公路法》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公路路政管理和公路监督检查三个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4)有利于治理公路“三乱”。《公路法》将治理公路“三乱”的措施上升为国家法律,从而为治理公路“三乱”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5)进一步完善了公路法制建设。填补了公路立法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公路法制建设,使得依法治路成为可能。

(6)有利于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公路法》既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依法治路的依据,也是实施行业管理的依据,对于加强交通行业的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案例分析

1、某施工公路上有一养护作业车辆,设置了作业标志,沿公路反方向进行公路内侧护栏养护。路上有一过往A车辆由于没有注意到反向行驶的养护作业车辆,致使交通事故发生。车主起诉,要求赔偿事故损失。

请问:(1)公路养护车辆及A车辆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2)法律对养护车辆在公路上养护作业有什么要求? 答:(1)养护车辆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规定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对公路养护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A车辆没有履行注意避让义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2)要求公路养护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2、某公路由于拓宽公路需要,施工单位将公路用地的树木砍伐。事后被起诉违法,但是公路施工单位不服,认为因改建公路需要砍伐行道树不能算违法。

请问:(1)该行为是否合法?(2)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答:(1)未经批准擅自砍伐公路行道树的行为都是违法的。(2)依据《公路法》规定,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仅要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而且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在XX公路上XX货车超车时因处置不当,撞上中间隔离护栏,造成两块护栏和一根立柱损坏。该车驾驶员下车后发现并未影响其正常驾驶,便自行驶离。后经途经此处的驾驶人员举报,执法人员在前方截获。

请问:该车违反了什么规定?应如何处理? 答:(1)该车违反了《公路法》第五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规定,在因交通事故致使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时,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2)依据《公路法》第七十八条和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及时报告的,由交通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某县电信公司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在某省道一侧实施定向钻施工,穿越公路埋设光缆。

请问:该公司行为是否合法?应该如何处理? 答:(1)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公路法》第45条的规定。在事先未取得交通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查处。(2)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第一,依据《公路法》第79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二,该公司需要穿越公路埋设光缆,应该按照《公路法》第45条的要求,到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手续。如果符合许可条件,依法准予许可。如不符合许可条件,交通主管部门不予许可并告知理由。

第二篇:公路法知识100题

主题: 公路执法知识100题

发表: 2006-06-07 16:38 楼层: 1

把公路执法的100道题发上来,希望我们路政队伍认真学习,能够在省、市统一组织的100题法规笔试比武中取得腻棒的成绩!

1、什么是公路?

答:公路是指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公路包括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

2、什么是国道?

答:国道是指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联结首都与各省、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的公路,联结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地和战略要地的公路。

3、什么是省道?

答:省道是指具有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治、经济意义,联结省内中心城市和主要经济区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的省际间的重要公路。

4、什么是县道和乡道?

答:县道是指具有全县(旗、县级市)政治、经济意义,联结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的公路。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内部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与乡之间及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

5、什么是公路用地?

答:公路用地是指公路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及边沟(或者截水沟)以外不少于一米范围的土地。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

6、什么是公路附属设施?

答: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7、什么是路产、路权?

答:路产是指公路管理部门依法管理、使用的所有公路财产,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附属等。路权是指公路管理部门对公路财产享有占用、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以及对损害路产的行为拥有的行政管理权和民事权益。

8、公路和城市道路是如何划分的?

答:公路和城市道路的划分,应以是否形成街道或近期城市发展规划区域为界限,由省级公路主管部门与当地城建部门共同商定,并随城市建设区域的发展变化进行合理调整。

9、公路发展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答:应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10、什么是公路“三乱”?

答: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11、《公路法》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答:是:(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公路管理体制;(2)公路规划制度;(3)公路建设制度;(4)公路养护制度;(5)公路路政管理制度;(6)公路收费制度;(7)公路监督检查制度。

12、《公路法》确立了哪些重要方针?

答:(1)各级人民政府扶持、促进公路建设的方针;

(2)国家鼓励、引导国内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的方针;

(3)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公路建设的方针;

(4)国家鼓励公路工作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的方针。

13、公路规划应当符合什么样的要求?

答: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与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建设用地计划。

14、法律对公路的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答:公路按其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15、《公路法》对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有何规定?

答: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16、公路建设应当贯彻什么样的原则?

答:应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17、筹集公路建设资金有哪些渠道?

答:筹集公路建设资金,除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包括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建设专项资金转为的财政拨款外,可以依法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者外国政府贷款。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对公路建设进行投资。开发、经营公路的公司可以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筹集资金。

18、交通建设项目实行哪四制?

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19、什么是“公路经营权”?

答: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对已建成通车公路允许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权和由交通部门投资建成的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服务设施的经营权。

20、什么是“公路经营权转让”?

答:是指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所属的经营公司,将经批准的规定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公路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外单位经营的一种特许行为。

21、公路经营权转让范围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答:公路经营权转让范围的具体内容为:40公里四车道以上的公路路段及500米四车道以上独立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公路设施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权和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饮食、加油、车辆维修、商店、广告等服务设施的经营权。

22、转让公路经营权中的车辆通行收费权,应坚持什么样的原则?

答:应坚持以投资预测回收期加上合理年限盈利利期(合理年限盈利期一般不得超过投资预测回收期的50%)为基准的原则,最多不得超过30年;转让公路经营权中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权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23、申报公路经营权转让时,应由转让方提供哪些文件、资料及相关证明?

答:应提供:(1)转让公路经营权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受让方从业实力的情况说明;

(3)转让、受让双方签订的公路经营权转让的协议书;

(4)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的公路经营权资产价值评估确认结果通知书;

(5)金融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的受让方资金信用证明;

(6)受让方法人执照副本;

(7)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24、批准转让经营权的公路,其路政管理权如何行使?

答:由省级以下交通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或者人员行使,所需经费由经营公路经营权的机构,按当地政府的规定的标准支付。

25、招标可采取哪些方式?

答: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议标。

26、招标文件应具备哪些基本内容?

答:

(一)合同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书的格式及应包含的内容等。

(二)技术规范。包括技术标准、规范等的有关规定,必要的图纸及地质情况等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工程计量规则等,其内容应与施工招标有关规定一致。

(三)项目法人为监理单位提供的设施。包括交通、通讯、试验设备和办公、生活设施等的情况说明。

27、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

(一)投标者的组织机构、信誉、业绩等资料;

(二)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组成,试验检测能力、技术水平等资料。

28、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服务质量、社会信誉展开竞争。

29、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可采用哪两种形式?

答:可采用工程监理总承包或分段工程监理招标两种形式。

30、项目法人可以自行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亦可委托具备什么样条件的机构代理?

答: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工程管理、概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能力;

(三)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四)有对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31、实行监理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工作一般应在施工招标之前进行,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应具备:

(一)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已被批准;

(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三)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或落实,能够保证分连续建设;

(四)监理招标文件已编制完毕,并已按分级管理原则报经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准。

32、什么是收费公路?

答:依据《湖北省收费公路管理暂行办法》,收费公路是指按《公路法》规定,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包括收费公路桥梁和收费公路隧道。

33、什么是收费还贷公路?

答:收费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

34、什么是收费经营公路?

答:收费经营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收费权的收费还贷公路,或依法投资建成的收费公路。

35、收费公路的发展及收费站的设置、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答: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讲求效益、合理设置、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

36、《公路法》对收费站的设置有何规定?

答: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同一收费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建设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经营的,应当按照“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收费站。两个收费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37、收费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应遵循什么样的规定?

答:收费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人民政府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本息的原则,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期间内利用贷款提高原路段技术等级和规模,需延长收费期限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38、什么样的公路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

答:

(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

(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三)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

39、什么样的机动车辆行驶收费公路,免征车辆通行费?

答:

(一)悬挂军队、武警专用号牌的车辆;

(二)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机关悬挂“警”字号牌的警备车辆;

(三)国家安全机关配有特别通行标志的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医院救护车;

(五)在每年的主汛期,正在执行防汛抢险救灾任务或持有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与省交通厅联合核发的“防汛指挥车”或“防汛专用车”牌证的机动车辆;

(六)持有“湖北省重要公务用车通行证”的机动车辆。

40、收费站点应设置哪些公示内容?

答: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站,应在明显的位置悬挂省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式的收费站站牌和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复印件,并设置公告牌,公布审批机关、主管部门、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单位、监督电话等。

41、收费站工作人员应遵守什么样的要求?

答:收费站工作人员应着装整齐、持证上岗、遵纪守法、按章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2、通行费收入的使用应遵循什么样的规定?

答:通行费收入除用于收费公路的路政、养护管理、收费单位的人员和设施的正常开支外,全部用于偿还贷款、集资款本息,不得挪作他用。“贫困地区撤站还贷补助资金”由省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计提,其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按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3、对未交纳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应怎样的处理?

答:未交纳车辆通行费的,由收费人员责令按全程交纳;少交纳票款的,责令其足额补交。拒不交纳通行费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逃避交纳通行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依据情节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44、已终止收费的公路不及时拆除收费站设施的,交通主管部门可采取哪些措施?

答:已终止收费的公路不及时拆除收费站设施的,交通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人员强制拆除,其费用由收费管理单位或公路经营企业承担。

45、什么是路政管理?

答:路政管理是指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维护公路秩序所进行的行政管理。

46、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答:遵循“管养一体、综合治理、预防为主、依法治路”的原则。

47、单位和个人在保护路产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48、路政案件如何管辖?

答:路政案件一般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辖。违法行为结果发生地涉及两个县(市)的,由有关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管辖,也可由其指定一个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辖。县(市)、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对属于其管辖的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公路管理机构处理的,可以报请上一级公路管理机构决定。

49、路政管理人员分为哪几类?

答:路政管理人员分为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兼职路政管理人员和义务路政管理人员。兼职、义务路政管理人员由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聘用。

50、公路管理机构及专职路政管理人员行使哪些职权?

答:

(一)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二)实施公路巡查;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

(四)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五)审理从地面、公路上空或穿(跨)越公路的其他设施的建筑事宜;

(六)对在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维护公路渡口和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八)为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的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

(九)对损坏路产或发生侵权行为又拒不接受查处的车辆,责令停止行驶;

(十)有复议职能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有关路政复议案件,参与有关路政案件的诉讼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51、什么是特殊利用公路?

答:特殊利用公路是指除车辆正常行驶公路之外,对公路、公路用地,公路留地、公路设施的非正常使用行为。

52、路政许可权限是如何界定的?

答:

(一)属于国道、省道的,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二)属于县道的,由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三)属于乡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53、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哪些损坏、污染和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答:

(一)挖沟、截水、取土、采石,利用公路、公路边沟进行灌溉或者排放污水,填埋、堵塞、损坏公路设施,利用桥梁、边沟筑坝蓄水、设置闸门;

(二)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和随意停放车辆,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废料,积肥、制坯、种植各类作物;

(三)运输车辆散落物品或者载物拖地行驶;

(四)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及公路标志;

(五)在公路桥梁及隧道内铺设输送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液体管道及其他类似设施。

54、因特殊原因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事实哪些行为,须事先报经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答:

(一)在公路上试车的;

(二)在公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的;

(三)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履带车、铁轮车以及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车辆、机具横穿公路或者在公路上行驶的;

(四)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标准的车辆确需行驶的;

(五)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六)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

(七)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

55、在设置标志标牌方面,公路管理机构及施工单位有何职责?

答:公路管理机构应按规定设置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的标志、标线;对被损坏的标志应及时修复,防碍车辆通行安全的,在修复前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因改建或养护公路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安全标志,需要饶行的,还需设置饶行标志。确须中断交通施工的,应按公路等级,分别报经省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并向社会公告。公路养护作业和施工机械、车辆施工时必须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夜间施工,必须设置醒目标志。未设置施工作业标志,给过往车辆和人员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应依法赔偿。施工单位进行养护作业和工程施工需要在公路上堆放养护、施工物料的,只能堆放在公路一侧;因施工只能单向通行的公路,应设专人指挥,不得影响车辆通行。车辆通过养护作业、施工现场时,应遵守施工现场交通秩序,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56、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为:从公路边沟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与10米、乡道不少与5米。

57、《公路法》对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作了哪些规定?

答:从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假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58、按照《公路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哪些活动?

答: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59、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从事哪些活动?

答: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60、在《湖北省路政管理条例》施行前,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的建(构)筑物,怎样处理?

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颁布后或者在公路修建后修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修建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拆除费用由违章修建者负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颁布前或者在公路修建前修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修建者应逐步拆除,交通主管部门应给予补偿。

61、什么是超限运输车辆?

答: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

(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

(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四)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

(五)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千克;

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千克;

62、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实行什么样的原则?

答: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的原则。

63、超限运输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何部门负责?

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64、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时有哪些职责?

答: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需经路线进行勘测,选定运输路线,计算公路、桥梁承载能力,制定通行与加固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

65、超限运输车辆承运人应遵守什么样的规定才能行驶公路?

答:承运人必须持有效《通行证》,并悬挂明显标志,按公路管理机构核定的时间、路线和时速行驶公路。

66、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按什么样的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答: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经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必要时可转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协调。

(二)跨地(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三)在本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的,由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67、承运人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时,除提交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哪些资料和证件?

答:

(一)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二)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三)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四)车辆行驶证。

68、什么样的公路和桥梁不得进行超限运输?

答: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不得进行超限运输。

69、哪些车辆不得在铺有路面的公路上行驶?

答:履带车、铁轮车,以及类似可能损坏路面的其他运输机具不得在铺有路面的公路上行驶。

70、超限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应遵守什么样的规定?

答:超限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且应匀速居中行驶,严禁在桥上制动或变速。

71、违反超限运输规定的处罚有哪几种?

答:超限运输车辆在行驶中必须悬挂超限运输标志。如限制宽度标志,高度标志,质量标志,轴重标志,速度标志。违反超限运输规定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罚:(1)责令停驶。(2)补办手续。(3)吊销通行证。(4)赔偿损失。(5)罚款。

72、《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对暂扣车辆有何规定?

答:对公路路产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可驶离;拒不接受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暂扣车辆,责任者必须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暂扣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及时处理;暂扣车辆超过24小时的,须报省交通主管部门批准;造成损坏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赔偿;凡已接受处理的,应立即放行。

73、公路绿化工作由谁负责和实施?

答:公路绿化工作,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实施。

74、路树采伐应遵守什么样的要求?

答:公路树木属于防护林体系,只有树木确实已进入衰老期,经请示批准后,才能进行路树的采伐更新。路树的采伐要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75、路树更新采伐的管理权限是怎样的?

答:(1)干线公路路树的采伐,要经省公路管理部门审批和核发采伐证。

(2)县级公路路树的采伐,要经市(地)公路主管部门审批和核发采伐证。

(3)乡级公路路树的采伐,要经县级公路主管部门审批和核发采伐证。

(4)专用公路路树的采伐,报县级以上公路主管部门审批和核发采伐证。

76、路政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答:、路政处理程序为:立案、调查取证、发出《违章通知书》、作出处罚决定。

77、什么是路政巡查?

答:指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维护公路合法权益上路巡逻检查所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78、公路路政巡查工作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答:遵循“依法巡查、保护路产、超前管理、维护路权”的原则。

79、路政现场勘察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1)现场访问,主要通过事主,发现人和其他知情人了解路政案件发生的经过,了解案发前后现场变化,变动的情况及群众的看法。

(2)运用各种技术手段紧张勘查检验,搜集,提取物证和痕迹;按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照片,制作现场笔录和现场图。重大案件,有条件的要录像。特殊案件,为证实情节的可能性,还有模拟现场情况进行实验。

(3)进行综合研究、判断、分析、对比,确定工作处理方案。

80、路政执法调查取证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现场勘验记录等。

81、路政法律文书的含义及其特点是什么?

答:路政法律文书是指路政管理机构作出的可能引起行政诉讼以及在路政关里行政诉讼中所形成的法律文书的总和。其特点是:(1)制作的合法性。(2)事实的真实性。(3)格式的规定性。

82、路政内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要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

(2)要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3)要精通路政业务。

83、什么是路政管理档案?

答:路政管理档案是指路政管理机构在路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以备考查的文字、图表、声像及其他各种方式和载体的文字材料。

84、路政档案包括哪些方面?

答:路政档案包括:(1)路产档案。(2)路政处理档案。(3)路政处罚档案。(4)路政复议档案。(5)路政审批档案。(6)违法建筑档案。(7)交通、通讯工具,取证及装备档案。

85、《公路法》对路政专用车有何规定?

答:用于公路路政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国家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车身标志、路政检查标牌和示警灯。

86、路政监督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答: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对各种侵占、损坏公路路产及其他违反公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有权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87、《公路法》对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有哪些要求?

答: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公正廉洁、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并接受社会监督。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应依法纠正和处理。

88、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有法律规定的哪些监督检查权?

答: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责任,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89、路政处罚的种类和形式有哪些?

答:(1)申诫罚,包括警告和通报两种。

(2)财产罚,包括罚款和罚金两种。

(3)能力罚,包括责令停工、责令停驶、吊销许可证等。

(4)救济罚,包括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没收非法所得、责令赔偿损失等。

90、什么情况下交通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交通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1、什么是专用公路?

答:专用公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建设、养护、管理,专为或者主要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提供运输服务的道路。

92、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应遵守什么样的规定?

答:依据《公路法》,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93、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遵守什么样的规定?

答:应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和畅通。

94、公路许可有哪四大类?

答:特殊利用公路许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更新砍伐公路树木的审批、中断交通进行公路施工的许可。

95、公路许可期限有多长?

答: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向申请人送达《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96、公路管理机构收到公路许可申请材料后,应当如何处理?

答: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97、公路许可文书中哪几类应当加盖实施机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答:《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98、公路许可公示的方式有哪些?

答:

(一)在实施机关的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电子显示屏或者将公示信息资料集中在实施机关的专门场所供公众查阅;

(二)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许可的场所公示;

(三)在实施机关的网站上公示;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99、当事人申请公路许可应填写何种申请书?

答:提出中断交通和砍伐公路树木申请时应填写《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提出特殊利用公路许可时应填写《路政管理许可申请表》、提出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许可时应填写《路政管理超限运输申请表》。

100、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公路许可后,应颁发什么样的证件?

答:应区分不同许可类别分别颁发路政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通行证。

第三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路政管理

及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及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二)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二)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补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采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车辆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车型和技术参数改装车辆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处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

(二)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七十一条 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处理;危及交通安全的,还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公路管理机构到场调查处理。

第七十二条 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扣留车辆、工具。

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工具的,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工具,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公路管理机构对被扣留的车辆、工具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第四篇:公路法考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模拟试题

一、填空题

1、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2、公路三乱是指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拦截车辆)。

3、(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4、公路规划分为(国道规划)、(省道规划)、(县道规划)、(乡道规划)、(专用公路规划)。

5、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6、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7、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8、在公路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9、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10、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11、建筑控制区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2、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13、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14、被转让公路收费权的路政管理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来行使。

15、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16、用于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二、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自

C 年7月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

C 起实施。[ C ] A:1997 1997年10月1日 B1998 1998年10月1日 C:1997 1998年1月1日 D1998 1999年1月1日

2、《公路法》第7条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 B。

A公路及公路边沟 B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C公路、公路用地 D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边沟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 A 的公路用地。A:1米 B:2米 C:3米

4、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做到 ACD。A: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

公路法知识

第一篇:公路法知识 一、填空题 1、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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