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制度建设报告

第一篇:领导班子制度建设报告
街道改进作风制度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朝阳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实际,开展了系列改进作风制度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改进作风制度工作落实
我街道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中,高度重视改进作风制度建设工作,在街道工委的统一部署和带动下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北京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区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坚持边查找问题、边专项治理、边建章立制,切实把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制度和长效机制。
成立由街道书记、主任任双组长的“街道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街道纪工委王立非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具体牵头街道各项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其他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分工负责相关制度建设工作。成员科室由办公室、组织科、纪检监察科、财务科组成。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街道改进作风制度建设工作的同时,负责行政后勤制度的修订建设工作;组织科负责党务和人事相关制度的修订建设工作;纪检监察科负责修订纪检监察制度的修订建设以及本次制度建设总体监察督办工作;财政科负责财务经费制度的修订建设工作。各科室要着力通过本次街道制度建设工作,从机制和制度方面为解决街道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彻底解决机关干部作风庸、懒、散问题提供制度保障,并为解决街道长远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各科室要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完成时限、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等内容,针对所承担的制度建设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在梳理现有制度,统筹做好废、改、立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相应制度建设的具体安排,并抓好工作落实,整改完善打下了基础,提供了保障,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
二、精心组织,认真梳理,扎实开展自查工作
通过开展活动,工委办事处对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五条意见和区委十八条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对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增强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了贯彻 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全体干部的思想统一了、提高了认识,逐步养成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和治理“慵懒散”工作落到了实处。同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形成了全体人员上下推进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为保证把改进作风落到实处,街道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责任到人。整改方案共包括5大类19项具体措施,涵盖了领导班子在党性观念、政治纪律、“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立行立改”、近期整改、中长期整改三个节点,明确了每项整改任务的具体措施、责任领导、主责部门和完成时限。
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发挥制度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经认真梳理,废止了8项制度,修订完善制度15项,新建制度12项,并在机关进行了公示。通过抓好整改落实,逐步建立了制度建设长效机制,推动了改进作风制度、密切联系群众的常态化、长效化。
三、坚持六个始终,改进作风制度建设特点突出 我街道在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把改进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始终注重与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相结合,与党员群众的期盼相结合,整个活动开展过程中体现了六个坚持:
(一)坚持把领导带头贯穿活动始终
工委从活动伊始就坚持领导带头,把改进作风制度建设摆上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上级带下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班子认真抓好每个阶段和环节的重点工作,带头开展学习、带头深入调研、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分析检查、带头抓好整改落实。郑金璐书记、苏静主任身体力行、积极主动,先后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面对面听取居民群众对于领导班子和个人的意见建议。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三三三五”工作机制,深入社区、社会单位,充分发动和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和社区党员参与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查找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改进作风制度建设始终 群众路线教育是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觉悟的再提高、宗旨意识的再强化、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再历练。工委班子始终把学习教育放在突出位置,不放过任何时候的改进作风制度建设。中心组、机关各支部、社区两委班子、社会工作党委、居民党支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讨论、实地调研、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搞好学习教育和理论武装。重点抓好处级干部每周2次的集中学习,工委中心组集中学习40次,学习时间17天,切实做到规定学习的 时间不打折扣,规定学习的篇目学有所悟。为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时效性,将学习教育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针对街道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推进中收到的群众利益诉求,工委中心组专门组织学习了《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篇》中《把政府的“好心”办成群众满意的“好事”》篇目;针对主要领导“三不管”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有关讲话;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街道以机关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了《新风正气必定压倒歪风邪气——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街道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2次,学习时间6天。在街道和社区层面循环播放《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焦裕禄》等学习教育片30余场,98个居民党支部3000余名党员受到了教育。对岁数较大、行动不便,卧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人户分离的党员开展送学、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的扩大群众路线理论学习的覆盖面,营造和提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改进作风建设的整体氛围。
(三)坚持把开门搞教育贯穿活动始终
工委坚持把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开门搞活动贯彻群众路线作为改进作风制度建设的始终,防止“封闭式”自娱自乐。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走访地区重点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70余家,召开行业座谈会20余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000余份,收集意见和建议177条,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智慧,为深入查摆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了良好基础。各方代表还参与了领导班子民主测评、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和满意度测评等活动,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起到了良好的民主监督和促进作用,为打牵作风制度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坚持把查摆问题贯穿活动始终
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绝症、对症下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是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最终目的。为了找准街道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街道工委坚持开门搞活动,在活动的第一阶段,充分征询地区“两委员一代表”、社区党委书记、主任、机关党员干部、社会单位代表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归类。在活动的第二阶段,认真开展“四必谈”活动,街道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之间、街道工委书记与社区负责同志都进行了深入的谈心交心,深刻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每次谈心时间都不少于2个小时,有的谈心时间达到半天以上,人均开展谈心交心达到20余次。在谈心交心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聚焦自身谈问题、谈不足,不遮掩、不回避,通过谈心交心,达到相互帮助、认清自我、找准定位、明确方向的目的。在充分听取督导组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街道工委郑金璐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 查材料,四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力争把问题找准、把原因分析透、把措施定具体。在活动的第三阶段,认真开展“回头看”,搞好拾遗补缺,对新发现的问题和苗头,纳入整改措施,力争使改进作风制度建设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可监督性。
(五)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活动始终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一手抓学习教育、一手抓整改,根据居民群众需求和期盼,针对存在的问题,坚持立足自身抓整改,整体联动抓整改,突出重点抓整治,建章立制促长效“三抓一促”的要求,针对基础建设、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文化教育、食品卫生等方面105条意见和建议,已整改68条。在办事处食堂门前设立曝光台和表扬窗,制定出台《左家庄街道社区层面会议统筹管理办法》,制定《社区会议文件统筹管理办法》,规范召开各类会议的审批程序,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合理安排会议活动,少开会、开短会,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办公用品申请审批程序》,加强对纸质文字材料的管理,严把发文审批关。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制定《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八项措施》,加强对窗口服务行业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建立值班站长制度》,协助处理棘手问题,提高居民群众的满意度。研究出台机关科室协调管理办法,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切实为基层减负。完善《公车使用管理规定》、《食堂用餐管理规定》,加强用餐管理,树立节俭意识,杜绝浪费现象。为营造栓心留人氛围,制定出台了《解决社工午餐暂行办法》,极大的调动社区居干的积极性,取得了改进作风建设初步效果。
(六)坚持把“回头看”贯穿活动始终
为巩固每一阶段活动成果,查找不足、弥补差距、抓好落实,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工委班子围绕“六个是否”的标准,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回头看”。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作风、服务态度差和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各自所分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做了详细的分析,提出了下一步具体改进措施、工作思路和建议。注重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首问负责制,逐项确定整治重点和任务分解,落实牵头部门和具体负责人,明确具体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间节点,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改善民生,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能够最迅速、最直观地得以体现,使改进作风制度建设有了明显的提升和转变。
四、下一步的打算
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改进作风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需要常抓不懈。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要把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毕生的追求,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的精神之“钙”,近期将在街道内部掀起学习“习总书记在全党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时的讲话精神”、学习“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在北京市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时的讲话精神”、学习“朝阳区委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时的讲话精神”。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日制度,搞好“三个结合”,做到缺什么补什么,达到精神“补钙”、常学常新的目的。坚持应用所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提高班子统筹谋划和科学决策能力,破解地区发展难题,为建设“三个街区”贡献力量。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针对19项整改任务,工委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措施,固化成果。对新修订完善的制15项度,新增加的12项制度,力争在明年年初全部完成。在建立整改措施的同时,要抓好落实,见到效果尽早组织实施,搞好督导落实,防止出现活动结束任务完成的现象发生,切实建立起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经常抓、抓反复,持之以恒、善始善终。
(三)抓好整改措施落实。紧紧围绕街道领导班子查摆出来19项问题,逐项细化整改落实措施,逐个抓、逐件改。特别是打基础、管长远的作风建设,涉及民生的基础性建设,涉及地区发展的“三个街区”功能区建设,要认真谋划,责成专人负责,一抓到底,不见成效不撒手,切实增强整改落 9 实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四)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意见建议为依据,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老旧小区设施落后、基层党组织力量薄弱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群众身边的热点问题,回应群众期盼,对群众所提的意见建议,确保改一件成一件,让群众看见变化。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抓好处级领导下社区、基层联系点、企业走访、接访下访约访等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始终把居民群众的期盼和企业的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做到“接地气”、不主观臆断,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做好为民解忧工程,把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等活动固化为制度。加强对地区398户低保家庭、1825名残疾人的关心关爱,把更多的资金用到改善困难群众生活上,真情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群众的口碑作为工作的标准。
(五)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处级领导以身作则,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新制度、新规定,以展新的面貌、昂扬的状态,展现在干部群众面前,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中,形成领导带头、层层示范、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用务真求实的作风、整改落实的 具体成效,固化群众路线的成果。严肃制度落实、细化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解决不敢抓、不敢管、回避矛盾,当“太平官”、“逍遥官”的问题。加大对违法建设、停车管理、占道经营等“城市病”的破解力度,制定长期治理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六)逐步形成长效机制。根据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工作要求,针对班子查摆出的每一个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分析评估制度,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处级领导包社区制度和专题调查研究制度,制定完善矛盾排查机制、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权利维护机制,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逐步形成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二篇: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制度
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制度
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改革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形成一个坚强有力的,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能正确把握时代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加快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是保证学校稳定、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关键环节。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人事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政治建设与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有机结合,通过完善目标、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科学考评形成有效机制,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促进校长队伍建设与教育改革协调发展,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一致性;坚持从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师生的利益出发研究问题,制定措施,开展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官本位”。要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校长负责制作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学校领导干部要为人师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自觉端正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始终坚持真抓实干、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学校的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
三、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更好地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学校领导干部应当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要以科学的态度、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深刻理解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具有较高的业务素养以及较丰富的现代教育管理知识,懂得办学规律,善于治校治教,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脱产进修、成果交流相结合的理论学习制度。学校领导干部要坚持自学,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长期坚持,持之以恒。中心组学习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每一次集中学习都要明确主题,务求实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有所成。要把理论学习和个人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认真研究学校面临的形势与任务,使理论学习成为推动学校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的强大动力。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中心组成员的出勤、成绩等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参考。学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培训,每位校级领导干部每年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2篇的体会文章,以指导实践。作为考核干部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依据,作为任用、奖励、晋升的重要依据。今后,新提拔的校级领导都必须接受教育管理理论的系统培训。
(二)加强学校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驾驭学校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领导班子必须改变重权力、轻能力,重传统、轻创新的思维定势,从权力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用先进的教育管理理论指导教育管理行为,凭职业能力管理学校,实现由“业务型班子”向“职业化班子”的转变。要提高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以预见性的眼光,从基础教育发展的高度出发,侧重研究基础教育发展的热点问题。善于从全局和战略上研究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要提高推进学校发展和深化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教科研、后勤管理、人事管理、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要坚持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把握工作全局,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学校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各方面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维护学校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学校稳定。要提高管理学校和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善于正确分析学校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经常分析并及时发现影响学校稳定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处变不惊,临危不乱,保持学校的正常秩序,维护学校的稳定。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健全校务公开制度。
要结合实际,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抓住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办事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等关键环节,制订校务公开方案,建立校务公开的报告制度。
下列项目必须实行校务公开: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公开;教职工聘用、中层干部聘任、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事宜公开;学校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大宗物资采购事宜和学校基建招投标情况公开;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公开;学校招生事宜公开;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宜(保送生、特长生、奖学金、教育助学券、困难生减免学杂费等)公开;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宜(奖惩、福利等)公开。
五、进一步健全学校财务审查审计制度。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财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财务由校长负责审批,小额款项审批亦可由校长授权副校长或总务主任审批,校长对学校财务情况负总责,校长应每学年向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汇报学校经费收支情况。
学校应建立由党组织牵头,工会干部、教代会代表、财务人员参加的财务审查小组,每学年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将通过实行届中、届末财务审计及离任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学校财务的监督管理。
六、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方案、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举措、校务公开方案、经费预决算等都要向教代会报告,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方案、办法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全面落实教代会的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民主评议权。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和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学校领导与教职工的沟通。
六、健全校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核评价与奖惩机制。
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教育局领导每年至少对学校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谈话,采用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办法,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告诫,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学校要积极开展党政主要领导之间、正副职之间、校级领导与中层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相互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共同勉励,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小 恒 山 中 学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计划
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整体安排,哈电集团在11月18日下午和11月19日上午召开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了集团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四风”问题,并针对“四风”方面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为贯彻群组发[2013]22号、23号文件及群办发[2013]
13、14号文件精神,落实好集团领导班子各项整改措施,特制订集团公司制度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和改进集团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为主要任务,认真做好集团公司制度建设工作,健全符合集团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确保改进工作作风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集团领导班子及成员破除“四风”,实现公司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责任部门
为确保制度建设有关工作得到很好落实,本次整改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工作,沿用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机构。整改落实的有关工作由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总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章建制整体计划的拟定和协调督办,集团总部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三、整改内容
(一)反对形式主义方面
1.修订《哈电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哈电集团领导人员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解决领导班子学习不深入、不主动,真学真用不够的问题。
主管领导:冯永强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2.修订《哈电集团领导联系点制度》、《哈电集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制定《哈电集团总部调研工作管理办法》、《哈电集团议事规程》等管理制度,对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总部机关各部门扎实调研、充分论证作出规定,从而确保各项决策、规划能够科学有效。
主管领导:冯永强 吴伟章 曲哲
责任部门:组织部、企业管理部、经济运行部
完成时间:2014年1月
3.修订《哈电集团会议管理制度》、《哈电集团公文管理办法》,制定《哈电集团督查督办管理办法》,大力整治集团会风文风,加强工作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
主管领导:邹磊
责任部门:办公厅
完成时间:2014年1月
(二)反对官僚主义方面
1.制定《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集团化工作方案》,修订《哈电集团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暂行)》、《哈电集团总部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规范集团公司管控,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主管领导:冯永强 宋世麒 曲哲
责任部门:组织部 人力资源部 企业管理部
完成时间:2014年1月
2.修订《哈电集团协同办公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哈电集团质量管理规定》,加强集团公司信息化系统和质量系统建设,提高集团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
主管领导:邹磊 苗立杰
责任部门:办公厅 科技质量部
完成时间:2014年1月
3.修订《哈电集团劳动用工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暂行)》,制定《哈电集团总部机构设置管理办法》,制定《哈电集团定岗定编定员管理办法》,明晰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岗位、编制。
主管领导:宋世麒 曲哲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
完成时间:2014年6月
4.制定《哈电集团制度执行监督管理办法》,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主管领导:白绍桐
责任部门:监察部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反对享乐主义方面
1.编制《哈电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其实施纲要》,充分筹划集团未来的发展,明确集团中长期发展的各项工作,加快缩小与同行业优秀企业的差距,解决做强做优企业的紧迫感不强,集团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问题。
主管领导:邹磊
分管领导:张英健
责任部门:规划发展部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2.制定《哈电集团领导班子副职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压力促动力,激发公司领导人员的拼劲和激情。
主管领导:宫晶堃
责任部门:董事会秘书局、党委组织部
完成时间:2014年3月
(四)反对奢靡之风方面
1.修订《哈电集团接待工作管理规定》、《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总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和《哈电集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职务消费进行规范,进一步细化标准,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严格控制公务消费。
主管领导:邹磊
责任部门:办公厅
完成时间:2014年1月
2.修订《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述廉议廉工作实施办法》和《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监察工作暂行条例》,切实加强公司监督检查工作。
主管领导:白绍桐
责任部门:纪委办、监察部
完成时间:2014年3月
四、方法步骤
1.认真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充分利用两总部整合的契机,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现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行之有效,符合企业改革发展需求的,着重抓好落实;对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不相适应的,予以废止;对制度部分内容或表述与企业发展不相适应的,进行修订;对于有关制度缺位的,进行补充,形成制度废除、修订、补充的清单,初步制定符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的制度体系的制度清单。
2.细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领导班子“四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制定制度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整改任务、整改部门、责任人以及完成和检查时间(详见附表)。相关部门根据整改计划的内容,结合制度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内容,制定更为细致的工作计划书,统筹推进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
3.整改落实。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计划落实制度建设的有关工作。在制度整改落实之前,要注重深入实际、深入职工群众,充分调研。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整改计划,对整改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制度建设的督促指导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每月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协调整改计划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篇: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制度
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制度汇编
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1、民主集中制度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党的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织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
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4)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由它们产生的委员会。
(5)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6)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7)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求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8)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9)凡属重大事项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0)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11)党内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2、集体领导制度
(1)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事项,重大工作任务部署,重大决策制定,干部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党组织规定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应提交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集体领导,不能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事无具细,什么问题都提交党委会讨论。
(3)书记与委员是平等的同志关系,书记作风要民主,善于广开言路,不搞“一言堂”。
(4)委员要积极参加集体领导,积极发表意见,不能站在集体领导之外。
(5)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并认真对待少数不同意见。
(6)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
(7)暂缓做出决定,应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表决,或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8)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既不能借口集体领导而无人负责,也不能因有不同意见就违背执行。
3、党委议事制度
(1)党委会议实行集体领导。
(2)党委会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会或常委会提出。
(3)会议讨论的文件由党委主要领导、常委或有关部门准备。
(4)召开党委会的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集以外,一般应在会前通知委员。
(5)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决定重要干部的职务任免或提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开会和表决。
(6)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
(7)党委会在决定问题时,应当进行充分的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或口头决议等方式进行。
(8)表决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到会委员半数以上方能生效。
(9)党委会通过的决议和文件,经会议同意可在党内通报或传达。未经会议批准传达,不得向外泄露。
(10)每次会议均要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须传达时由书记签发,或由书记委托其他领导签发。
(11)决定的事项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将落实情况向党委汇报。
4、党委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
(1)每个党委班子成员都要结合分管工作,确定1-2个基层支部作为自己的党建工作联系点。
(2)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深入联系点5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天。
(3)要深入了解联系点内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4)要求真务实,深入调研,每人每年至少拿出1篇党建工作理论调研文章。
(5)党委要对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5、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委和党支部每年要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会前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根据上级组织安排,确定民主生活会议题。
(3)要提前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并将方案和请示报上级党组织,邀请主管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同志参加。
(4)班子成员要结合主要议题,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5)班子成员要围绕主要议题,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地进行谈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
评。
(6)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民主生活会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增进团结、推进工作的目的。
(7)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8)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保证记录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删改。
(9)要及时将班子成员发言材料、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和综合情况报上级组织部门。
(10)要将会议情况、班子和成员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6、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议,每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半天。
(2)中心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领导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
(3)党委要制定好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专题,围绕专题选定具体学习篇目和文章。
(4)会上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会后要撰写心得体会,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理论水平。
(5)在开展中心组学习的同时,还要结合实际,搞好自学和开展理论研讨活动,以此指导和推动工作实践。
7、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党支部和党小组在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要提前通知党委班子成员,以便妥善安排工作,做好会议准备。
(3)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时,应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会后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把生活会情况及时向其通报。
(4)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确保会议取得预期效果。
(5)需要民主表决的事项,每位领导干部都要与普通党员一样发表意见。对于重大事项,也可形成个人书面意见,上交到党支部。
(6)党支部和党小组要认真记录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7)上级党组织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8、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议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3)党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举行。如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参加。
(4)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或与其他委员事先沟通确定。
(5)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的有关事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6)支部委员会做出重大问题决定,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7)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形成决议后要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9、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负责组织召集。镇包社区领导协助召集。
(3)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本社区党支部委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镇包社区领导、市委组织部联络员等。也可邀请包社区市级领导参加。
(4)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社区党建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当前社区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协商解决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重要事项。
(5)会议有关议题由社区党支部负责,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会上讨论和发表意见。
(6)驻区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如不能参加,须向镇包社区领导请假。
(7)各驻区单位要坚决落实会议精神和各项决议,积极参与社区举办的各种活动,全面加强社区建设。
(8)社区党支部负责监督检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并把落实结果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
(2)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3)会前要摸清党员思想状况,提高党员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
(4)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章》和不同岗位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形成自我评议材料。
(5)党员应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总结汇报,认真开展自我批评。
(6)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进行相互批评和民主测评,也可吸收本单位群众和服务对象参加测评。
(7)要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员本人的汇报情况、互评情况、平时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
(8)对党员的评议结果,要征求本人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应做进一步的思想交流,努力达到共识。
(9)要将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优秀党员进行表扬,对评议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作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
2、“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每季度要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选举或补选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等。
(2)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做好上月的工作总结,研究制定本月的工作学习计划;讨论和处理支部各项日常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围绕支部近期具体任务,研究落实解决的具体措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切实落到实处。
(4)党支部每半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础知识和一些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精神为主。党课学习以组织党员听党课为主,也可结合党课内容进行讨论,交流心得体会。每人都要记好学习笔记,支部要有学习记录。
3、党支部学习制度
(1)党支部除每半年组织一次党课学习外,还要至少组织一次其它形式的学习活动。
(2)支部每年都要制定学习规划,党员要根据支部规划,做出个人学习计划。
(3)学习要采取理论讲座、典型报告、座谈讨论、参观走访和电化教育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4)学习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也可以结合党员工作实际,学习业务、法律、科技等知识。
(5)学习活动也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素质和党性观念。
(6)参加学习的人员要认真思考,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至用。
4、党员活动日制度
(1)党支部每季度举办一次党日活动。
(2)党日活动的规模和内容要按上级党组织的安排或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而定。
(3)党员活动日主要以义务劳动、无偿服务等形式为主。
(4)活动前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活动后要做好总结,树立典型,广泛宣传。
(5)要通过党日活动,达到使党员了解社会、服务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的目的。
5、党籍管理制度
(1)申请入党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有了党籍。
(2)干部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纳入个人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其他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由其所在党委保管。
(3)凡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单位的党员,都应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到新单位接转组织关系的,以自行脱党论处,取消党籍。
(5)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党员要求退党,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7)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8)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9)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10)党员经过留党察看仍坚持错误而不改正的,应当开除党籍。
(11)开除党籍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报市纪检委审查批准。
6、党费收缴制度
(1)按期缴纳党费是《党章》对党员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对自己的一次党性教育。
(2)原则上党员每月上缴一次党费,特殊情况可以提前预缴,一般不得延迟缴纳。
(3)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4)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5)党费标准根据中组部[1994]3号《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的规定》标准,按比例缴纳。
(6)每个党员都有自觉按规定足额按时缴纳党费的义务,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7)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由党委和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每月向党员收缴一次党费报党委,党委每季度向市委组织部缴纳一次党费。
(8)党委每季度对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一次通报,市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各党委进行一次通报。
7、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1)每个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2)汇报的内容可以是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也可以是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
(3)党员汇报要抱着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4)党员汇报可以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上,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负责人汇报。
(5)长期外出的党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6)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做好记录,并做好个别党员的思想工作。
(7)对长期不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8、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长期(6个月以上)在外且有固定地点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可建立临时党小组。
(4)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不动,报党委审核后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5)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应参加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主动交纳党费。
(6)因公出国党员,其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7)党员在外流动期间,应定期向原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8)持临时组织关系或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返回单位时,应及时检查在外地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9)对外出不向党组织报告,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向党组织汇报和不交纳党费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10)对外来流动党员,要及时接收他们的党员身份证明,安排参加党的活动。回去后要签署有关证明,交本人带回。
9、特殊类型党员管理制度
(1)对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再就业的党员,要按就近原则将组织关系转接到社区党组织。
(2)对暂时不能转接到社区党组织的,原单位要认真履行好职责,确保他们“离岗”不“离党”。
(3)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党员,在待业期间,要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党组织或市民政局、人才中心党组织,并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
(4)对解除劳动关系再就业和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党员就业后,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5)要本着立足实际、灵活掌握、发挥特长的原则,抓好特殊类型党员教育管理。
(6)要在政治和生活上关心特殊类型党员,了解和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7)对于个别作用发挥不好、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经多方工作仍无改进的特殊类型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0、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1)党员在工作调动、参军、招工、升学、转业时,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2)转移党的组织关系由党支部、基层党委及市委组织部逐级办理。
(3)转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限长短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最长有效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4)超过有效期限办理手续,党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取得有关证明,党组织方能予以接转。
(5)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给予严肃批评,并限期报到。
(6)对经批评教育后,仍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11、“创、联、帮”活动制度
(1)每个乡镇党委和党支部都要成立“创、联、帮”活动领导机构,党委书记和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
(2)各乡镇党委和党支部要制定“创、联、帮”活动方案,明确长远目标、规划和推进措施。
(3)每名有活动能力的农村党员都要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确定“创、联、帮”活动的具体措施和活动目标。
(4)党员要把“创三户”、“联两户”、“帮一户”作为“创、联、帮”活动的主要内容。
(5)村党支部要通过开展“创、联、帮”活动,带领农民群众创出一条致富道路,搞好联合服务、联合发展,帮助贫困农民实现共同富裕。
(6)要建立健全“创、联、帮”活动档案,并把党支部和每名党员的“创、联、帮”活动情况定期向群众公布。
(7)每年要召开一次“创、联、帮”活动推进会,进行阶段性总结和部署。
(8)要将每名党员干部的“创、联、帮”活动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议的一项重要依据。
12、“结对子、帮调整”活动制度
(1)各市直单位党组织年初要按市委要求,制定本单位党员与农村贫困户“结对子、帮调整”活动方案。
(2)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与所包扶乡镇、村屯党组织联系,搞好党员与农户的对接。
(3)要组织党员结合所包扶农户的实际情况,帮助确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致富路子。
(4)要组织党员围绕所包扶农户的生产、生活,给予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扶持。
(5)党组织要定期对党员包扶农户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树立和宣传典型,推进工作落实。
(6)年末要对“结对子、帮调整”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
(7)各级党组织要将开展“结对子、帮调整”活动情况,作为考核评议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13、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制度
(1)各有关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认真填写党员参加社区活动联系卡。
(2)在职党员要持联系卡到所居住社区党组织登记,参加社区党组织生活及其它活动。
(3)在职党员要发挥自己的特长,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4)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情况定期检查督促。
(5)社区党组织要把住区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和服务的情况做好记载,每季度填写一次活动卡。
(6)年末社区党组织要对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填写反馈卡,并反映给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
(7)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员参加社区活动的表现,作为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依据。
14、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
(1)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15、共产党员先锋岗制度
(1)具有商服职能单位党组织要在党员所在商服岗位设立“党员柜台”、“党员摊床”等。
(2)具有社会性服务职能单位党组织要成立“党员服务队”、“党员维修队”等党员自愿服务组织。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实行党员“挂牌上岗”、“标志上桌”。
(4)企业党组织要设立“党员责任区”。
(5)每名共产党员都要佩带党徽,亮出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6)各单位党组织要设立专线电话。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党员要进行查处,并给予相应处分。
16、践行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制度
(1)各级党组织要将本部门及不同岗位的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用宣传板等工具,置于本单位明显处,时刻提醒党员保持先进性。
(2)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按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在党员评议活动中,要把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标尺。
(4)各级党组织在日常工作中,要按照先进性具体要求教育和引导党员,保证党员保持先进性。
发展新党员工作
1、支部发展新党员制度
(1)党支部每年年初都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无特殊情况,每个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一名新党员,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要向党委说明原因。
(3)每个支部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活动,并分配一定的工作,对他们进行考察和锻炼。
(4)要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制度
(1)要求入党的先进分子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要通过本单位(村、企业、社区)群众无记名推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3)由支部全体党员无记名民主推荐,2/3以上党员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1)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申请入党的人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讨论通过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
(4)基层党组织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5)培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核一次,党支部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填写考核记实。
(6)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一次,并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分析和整顿。
(7)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2年(农民和工人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发展对象在经过初审和填写《入党志愿书》后,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发展对象要有本人所居住社区征求意见。
(3)党支部要对社区党组织和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党员,进行认真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延期发展或不予发展。
5、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经培养人推荐,党小组或党支部党员充分酝酿,支委会审查后,可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
(2)党支部要对近期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对从事经济活动的近期发展对象还要进行经济审计。
(3)由市委组织员办对近期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4)党支部要填写发展党员请示报告单,并上报党委。
(5)党委审查考核后填写《发展党员送审报告单》,上报市委组织员办。
(6)市委组织员办在初审后,发《入党志愿书》,由本人填写。
(7)由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8)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形成决议后上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后报市委组织员办。
(10)市委组织员办组织员谈话时填写《发展党员协审表》,并进行考核谈话和签署意见。
(11)党委讨论审批,签发《预备党员批准通知单》上报市委组织员办,并通知支部和本人。
(12)举行入党仪式,入党积极分子成为预备党员。
6、预备党员考核管理制度
(1)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填写党员卡后,由培养人继续培养教育,定期填写考核记实。
(2)预备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预备期满1年后,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3)党小组提出转正意见后,由支委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意见。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做出决议,并上报党委。
(5)党委讨论审批后签发《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单》上报市委组织员办,并通知支部和本人,将有关材料归档,预备党员成为正式党员。
7、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市委组织员要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核工作,认真履行好发展党员职责。
(2)对不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违背发展党员工作原则,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市委组织员要追究其有关责任。
(3)对预备党员或新转正党员两年内,在经济、工作、作风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的,要追究与其谈话的市委组织员、党委组织委员、支部书记和培养人的相关责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制度
(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2)未经民主推荐或虽经民主推荐但推荐人选不是多数人
领导班子制度建设报告
本文2025-01-28 17:03:14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nwk.com/article/90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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