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蜗牛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华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华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篇:华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

华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辅导员队伍建设是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按照高进、明责、严管、精育的原则,大力推进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与规范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水平辅导员队伍。

第三条 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第四条 辅导员应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校辅导员(不含学生兼职辅导员)。本规定所指学生包括预科生、本专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

第六条 辅导员工作的要求:

(一)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部署,根据“一校两生”特点,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帮助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环境的变化,深入研究大学生思想现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三)根据大学生组织形态变化的实际,加强党团建设,做好学生组织的指导与管理,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四)努力拓展各种新的工作途径,特别是运用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不断提高工作技能与水平,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全力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六)恪守本职,安心工作,严格学生经费的使用、监管,廉洁奉公。

第七条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围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公民道德和基本素质等开展专题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将“让先进成为个性,让优秀成为习惯”学生成长的理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适应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要求,充分发挥网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采取符合网络时代大学生思想行为和心理特点的措施,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性和感染力。

(二)加强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配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促进学生的专业学习,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规范,养成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

(三)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一元主导、多元交融”的校园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体育、文娱等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的协调全面发展。

(四)承担学生奖惩与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等工作,认真做好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及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陈进强贷学金及其他各类助学金发放等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加强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引导,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五)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提升就业竞争力;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六)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结合专业特点,引导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和科技发明等活动,促进学生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七)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配合学校心理辅导中心做好必要的疏导和帮助;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协助选拔和管理好班级心理保健员。

(八)指导学生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或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考察、发展、教育与管理工作。负责或指导基层团组织建设。指导研究生会、学生会、班委会和学生社团建设,做好学生组织管理和学生骨干培养工作。

(九)维护校园和谐、安全和稳定。加强与学生的思想交流,建立畅通的学生信息渠道,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按照工作预案及时报告和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八条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制度:

(一)谈心制: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当中,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思想脉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走访制: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和班级,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学生向学向上,养成良好的学生、生活习惯。

(三)会议制:辅导员要定期召开学生大会或主题班会,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需求与问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发展指导,引导学生正确关注和判断校内外时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周记制:辅导员要撰写工作周记,定期分析学生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并就自己所开展的工作与成效,及时向所在学院党总支反映和提交需要重视或解决的问题,促进工作的持续开展,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五)联络制:辅导员要适时与学生家长、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联系,交流学生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共同研究确定指导学生发展的方案和具体措施。

(六)信息制:辅导员要建立所带学生基本情况的完整信息资料,包括学业情况、家庭情况、心理健康情况、奖惩情况、社会工作和学生党建等方面内容,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 选聘与配备

第九条 学校按照“专职为主,兼职为辅,专兼结合”的原则,本、专科生辅导员总体上按师生比1:200的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按适当的比例配备。学校成立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监察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辅导员选聘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政策制定。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处)为办事机构,负责制定辅导员年度选聘方案。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生总数、类别核定辅导员编制数。辅导员队伍的配备要有利于改善队伍结构和专业知识结构。

第十一条 辅导员一般应为211工程等重点建设大学的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第十二条 辅导员的选聘程序为岗位公布与报名、资格初审与初选、考核、公布拟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辅导员纳入学校教师聘任办法管理,实行聘任制。

第四章 培养与发展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经费,制订培养规划,坚持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职业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跨校交流培训与国外研修相结合、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相结合,逐步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的全方位培训新格局,逐步建成梯队层次清晰、专业结构合理的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辅导员队伍。

第十四条 学校鼓励辅导员兼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师等,并从事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符合教学科研岗位任职资格的辅导员可以转入教学科研岗位。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研专项基金,鼓励辅导员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发表的论文、取得的成果、获得的奖励享受与专业教师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 构建多样化的辅导员队伍发展途径,实行分类管理。着重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辅导员成为学生思想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领域的业务骨干、学校党政管理队伍的后备干部;培养一批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按专业技术职称兑现岗位津贴时,要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

第十七条 成立辅导员协会,通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素质拓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事务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等 6 个核心项目团队开展各项活动,为辅导员队伍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为辅导员的个人发展和学生工作的整体推进提供良好的交流和展示平台。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八条 辅导员接受学生处和学院的双重领导。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相关政策的制定。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辅导员的日常管理与相关工作考核。

第十九条 辅导员在本学院内部分工应遵循分管学生群体与学生事务条块相结合的原则,保持工作运行的连续性和整体性。

第二十条 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与教职工学年考核工作同时进行。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目标与过程相结合,学校、学院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评。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评结果进入个人档案,并与辅导员的发展和待遇相挂钩。

第二十一条 学校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辅导员”。凡被评为校级“优秀辅导员”者,学校在职务聘任、业务学习、考察研修和推荐参评国家、省市级荣誉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者,原则上不得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并按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篇: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第43号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已于2017年8月31日经教育部2017年第32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公布,自2017年10月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2017年9月21日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依据《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第三条 高等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

第四条 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党团和班级建设。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三)学风建设。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四)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指导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学生困难帮扶。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七)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参与学校、院(系)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和执行。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八)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九)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参加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高等学校应参照专任教师聘任的待遇和保障,与专职辅导员建立人事聘用关系。

高等学校可以从优秀专任教师、管理人员、研究生中选聘一定数量兼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

第七条 辅导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第八条 辅导员选聘工作要在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根据辅导员基本条件要求和实际岗位需要,确定具体选拔条件,通过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经过笔试、面试、公示等相关程序进行选拔。

第九条 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高等学校要鼓励新入职教师以多种形式参与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第四章 发展与培训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制定专门办法和激励保障机制,落实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要求,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结合实际,按专任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专职辅导员可按教师职务(职称)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应更加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可以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工作。聘任委员会一般应由学校党委有关负责人、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相关学科专家等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当制定辅导员管理岗位聘任办法,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管理岗位等级。

第十四条 辅导员培训应当纳入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培训整体规划。

建立国家、省级和高等学校三级辅导员培训体系。教育部设立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开展国家级示范培训。省级教育部门应当根据区域内现有高等学校辅导员规模数量设立辅导员培训专项经费,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所在区域内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高等学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确保每名专职辅导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6个学时的校级培训,每5年参加1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第十五条 省级教育部门、高等学校要积极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国内国际交流学习和研修深造,创造条件支持辅导员到地方党政机关、企业、基层等挂职锻炼,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高等学校要鼓励辅导员在做好工作的基础上攻读相关专业学位,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为辅导员提升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提供条件保障。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要积极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应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在岗位津贴、办公条件、通讯经费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管理。

学生工作部门牵头负责辅导员的培养、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同时要与院(系)党委(党总支)共同做好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院(系)党委(党总支)负责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要根据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制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健全辅导员队伍的考核评价体系。对辅导员的考核评价应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组织人事部门、院(系)党委(党总支)和学生共同参与。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

第十九条 教育部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中对高校优秀辅导员进行表彰。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辅导员单独表彰体系并将优秀辅导员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其他类型高等学校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或思想政治工作其他队伍建设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篇: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

2006-1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已于2006年5月20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周济

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

第四条 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

(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理想信念教育)

(二)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道德品质教育)

(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生资助管理)

(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就业指导)

(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班集体建设)

(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组织、协调、沟通)

(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学生党团建设、骨干培养)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六条 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辅导员的配备应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第七条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专业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要担负相应职责。

第八条 辅导员选聘应当坚持如下标准:

(一)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三)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九条 辅导员选聘工作要在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等学校组织、人事、学生工作部门和院(系)等相关单位按辅导员任职条件及笔试、面试考核等相关程序具体负责选聘工作。

第十条 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等相关职务,并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第四章 培养与发展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结合实际,按各校统一的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根据辅导员岗位基本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结合各校实际,制定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的具体条件,突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特点。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应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中级以下职务应侧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一般应由有关校领导,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可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

第十五条 辅导员的培养应纳入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鼓励、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所在区域内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对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事政策、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辅导与培训,开展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

各高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要积极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国内国际交流、考察和进修深造。支持辅导员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攻读相关专业学位,鼓励和支持专职辅导员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专门人才。

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要积极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应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在岗位津贴、办公条件、通讯经费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应把辅导员队伍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选派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高等学校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放在与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位置,统筹规划,统一领导。

学生工作部门是学校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要与院(系)共同做好辅导员管理工作。院(系)要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高等学校要制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健全辅导员队伍的考核体系。对辅导员的考核应由组织人事部门、学生工作部门、院(系)和学生共同参与。考核结果要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设立“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定期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将优秀辅导员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按一定比例评选,统一表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其他类型高校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其他工作队伍建设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

陈至立国务委员在全国高校

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6年4月28)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2005年12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对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明确政策、培养人才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广大辅导员的积极性,提高辅导员工作的水平。李长春同志也作出批示,提出要求。今天召开的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非常重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专门就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召开的会议,也是我们贯彻落实总书记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这次会议必将在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历程中留下具有历史意义的一笔。借此机会,我首先要向各位与会的代表表示诚挚的问候!并且通过你们,向战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线的全体辅导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辅导员制度在我国高校由来已久。早在七十三年前,我们党在江西瑞金创办的中国工农红军大学,即后来的抗日军政大学,就设有政治指导员负责基层中队学员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工作,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得力助手。这个时候的政治指导员制度,为培养优秀的军事干部作出了杰出贡献,是我国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的萌芽。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清华大学校长蒋南翔同志率先提出在学校设立政治辅导员,选拔思想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的高年级学生和青年教师,“半脱产”从事政治思想工作。这一制度的实施,使高校学生政治思想工作有了一支相对稳定的力量,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也从中锻炼和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成为我国高校现行的辅导员工作制度的开端。

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高校辅导员队伍逐渐积累壮大。辅导员已经成为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引路人和知心朋友,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维护高校和社会的稳定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是保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不可或缺的一支极为重要的力量。

春华秋实,在高校辅导员这个岗位上,既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也走出了一大批勇攀科学高峰的学术大师,同时也不乏在共和国建设事业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兴业之将、治国之才,有的还担任了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实践证明,辅导员制度直到今天依然焕发着蓬勃的生命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成功实践。

教育是立国之本,科技是强国之路。高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为实现国家的发展目标培养优秀人才。辅导员承担着培养人、教育人的重要职责,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最基层的实施者。他们向大学生传播先进的思想和科学的理论,指导大学生在形形色色的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中做出正确选择,帮助大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辅导员队伍建设,对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对于维护高校稳定、推动高等教育事业顺利发展,对于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极为紧迫的战略任务。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要充分发挥高校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作用,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为契机,根据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高质量、高水平的辅导员队伍。这支队伍应该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能够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这支队伍应该具备扎实深厚的业务素养,能够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胜任新的任务;这支队伍应该保持明确严格的纪律要求,能够始终具有强大的战斗力;这支队伍应该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能够处处体现为人师表的品德风范。真正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永葆生机和活力。

借此机会,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是关键。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我们迫切需要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队伍指导和引领大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这是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组织基础和重要任务。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告诉我们,辅导员队伍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后备干部的重要来源,一定要悉心培育、加倍珍惜。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和李长春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总书记的批示高屋建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今天开这个会,就是要进一步把认识提高到总书记批示所要求的高度,提高到中央16号文件所要求的高度,提高到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高度。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关键在于学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只要书记和校长们真正重视,辅导员的编制、待遇、发展等问题就可以更好地得到解决。我们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下决心去落实,探索有效方法去落实。

第二,健全制度,长远规划。制度是根本,制度管长远。要根据时代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摸清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努力解决制约队伍建设和辅导员自身发展的瓶颈问题。建立一套既能立足当前,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又能着眼长远,保证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依靠制度保证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的高素质人才源源不断地涌入到辅导员队伍中来,保证更多的优秀人才在辅导员岗位上能够施展才华、大有作为。要借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的契机和这次会议的东风,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创新工作机制。教育部已经提出了一个制度的框架,这个框架是合理的,机制设计也是好的。各个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发扬各自的好传统,不断探索新途径,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在落实的过程中,不要简单地强求一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但总体上要真正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

第三,明确政策,保障有力。政策保障是最大限度调动辅导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关键。要善于从辅导员最关心、同辅导员利益最密切的问题入手,建立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使他们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真正做到政策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辅导员队伍建设涉及到编制、待遇等一系列政策问题。学校可以调剂一些编制到辅导员队伍中来,可以就辅导员的待遇制定一些倾斜政策。新到学校工作的年轻教师,不论是博士生,还是硕士生,如果先做两至三年的辅导员工作,跟学生打成一片,也就知道以后该怎么教书,实际上也是在培养对学生的感情。这段经历本身也是一种积累,也是一笔财富,会对个人今后的上作方法、思想方法有很大的影响。

第四,提高素质,开拓创新。辅导员队伍既是高校育人工作的骨干力量之一,又是高素质业务骨干和党政管理干部的重要后备来源。要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的选拔培养那样重视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像关心业务学术骨干的成长那样关心辅导员的成长。鼓励专职辅导员成为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推动一批优秀辅导员向职业化发展。同时,加强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训练,系统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辅导员工作要与时俱进。要努力探索和形成一些体现创新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要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可以考虑给辅导员设计一个类似“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的组织,搭建一个交流平台。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做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化解矛盾,必须坚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小平同志说:“学生从到学校第一天起,就要对他们进行政治思想工作。学校的党团组织和所有的教员都要做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青年学生有很强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负有教育学生按照一定的社会规范和良知做人的责任。管理和服务也是育人的重要环节,要在关心人帮助人中教育人引导人。上至学校领导下至普通员工都应该以德施教、为人师表。

最后,对辅导员们说几句话。辅导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讲政治、重师德是高校辅导员的基本职业要求,必须落实到工作生活的一言一行中。叶圣陶先生曾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凡希望学生去实践的,自己一定实践;凡劝诫学生不做的,自己一定不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需要辅导员自觉加强业务学习,不断丰富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技能。需要辅导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累较为深厚的人生阅历。需要辅导员及时总结思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和科学规律。这是做好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专业基础。最后,希望你们加强专业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做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能手,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家,永葆生机与活力。

赢得青年,才能赢得未来。一个有远见的民族,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青年;一个有远见的政党,总是把青年看作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作为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力军,辅导员工作光荣而艰巨。希望同志们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切实按照中央的要求,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加快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

切实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周济部长在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继续推动中央16号文件贯彻落实的一次再动员的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使他们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大作用”。近期,胡锦涛总书记针对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又做出重要批示,指出必须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明确政策、培养人才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广大辅导员的积极性,提高辅导员工作的水平。长春同志批示指出,辅导员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措施,不断完善。至立同志批示指出,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应专门开会部署,并把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给我们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也指明了方向。中央16号文件下发以来,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习贯彻落实工作,开局良好,初见成效,并正在逐步引向深入。当前,重点就是要抓好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关键就是要解决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从实际工作看,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就是重点,就是关键,是我们推进工作的一个突破口和着力点。

召开这样的会议,在我国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筹备这次会议,至立同志专门听取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至立同志还亲自到会作重要讲话。教育部针对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这两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现已作为会议材料以讨论稿的形式下发给大家,供大会讨论,会后经过修改再正式印发。

一、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是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第一,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必然要求。

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中央16号文件已经下发一年零八个月,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已经召开一年零三个月。这段时间以来,特别可贵的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已经逐渐成为大家的共识。大家一致认识到,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事关民族命运和祖国前途;也一致认识到,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大学阶段是一个青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想真正抓好这项工作,必须出实招、用实劲、办实事。既要着眼长远,统筹规划,把方方面面的事情做好;又要立足现实,抓住关键,尽快突破重要环节。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两个重要的方面,一个是主渠道,一个是主阵地,二者是相互依存、互为补充的。主阵地要积极配合主渠道,共同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对大学生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做好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骨干队伍,是主阵地上的基层指挥员。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能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能否健康成长,决定的因素之一是看我们能不能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队伍。

在高校设立学生辅导员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优良传统。从中国工农红军大学设立政治指导员,负责基层中队学员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工作开始;到清华大学设立政治辅导员,从事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再到全国高校普遍设立辅导员,我国高校的辅导员制度从萌芽、开端逐步走向发展和成熟。中央16号文件明确指出,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在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的过程中,各地各高校就辅导员队伍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解决人员配备、培养培训、发展空间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积极协调和组织各方资源为队伍建设提供保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总体上看,辅导员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仍是推进工作中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我们要像重视学术和教学骨干队伍建设一样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振奋精神,凝聚人心,提高素质,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切实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要求。

第二,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统筹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必然要求。

高校的改革、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环境。高校已连续十七年保持总体稳定,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实观了又快又好的发展,办学规模迅速扩大,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等教育事业迈入大众化发展阶段。高校的稳定也为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维护高校稳定,推动高校改革、发展,各地各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功不可没,特别是广大辅导员更是付出了心血和汗水。正是由于辅导员们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日常工作,使得许多不稳定因素被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也正是由于辅导员们在关键时刻总能冲在最前面,使得一些影响稳定的事端及时得到平息。在充分肯定已经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研究解决前进中出现的新情况,积极应对新形势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挑战,特别是要把稳定放在第一位,坚决维护高校稳定。

学生班级是学校工作的最基层,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是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打好基础,就要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真正抓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目前,高校内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学校管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因安全问题、生活问题、心理问题引发的事端时有发生,社会上的各种矛盾也会反映到高校里来。同时,高校也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比如说在空间布局上出现了“一区多校”和“一校多区”的格局,后勤服务社会化,教学上推行学分制,学生教育管理和组织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抓住基层,打牢基础,对维护高校稳定至关重要。辅导员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第一线,他们最能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最能把握学生的情绪,最能了解学生的要求,最能贴近学生的情感,所以,学生有问题会首先想到辅导员,首先找到辅导员,首先告知辅导员。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引导青年学生正确对待学习、生活、情感和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维护校园和谐、安全与稳定,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锻炼造就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

五十多年来,高校一批又一批的辅导员们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奉献青春才华,奉献真诚爱心,为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辅导员同志们也在从事这项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得到锻炼,逐渐成长成熟,为以后从事各方面工作奠定了十分重要的基础。现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绝大多数有过辅导员工作的经历;高校的党政管理干部,相当一部分在年轻时从事过辅导员工作;从辅导员队伍中,还走出不少学术大家,也走出不少治党治国治军的英才。

辅导员工作是做人的工作,这项工作对辅导员的要求是很高的,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要能力强、水平高,具备多方面的素质。从这个意义上说,辅导员岗位是锻炼人、培养人的岗位。我们年轻的教师经过辅导员工作的洗礼,既可以实现思想感情的升华,也可以锻炼多方面的能力,提高素质,是宝贵的经历,更是一笔人生财富。辅导员队伍是重要的人才队伍,加强这支人才队伍建设,就是在为不同岗位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是为我们的事业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

二、辅导员队伍要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大作用

辅导员队伍作为办学育人的重要骨干力量,其角色定位、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和素质要求直接影响和作用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直接影响和作用于学校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明确这些问题十分

必要,有利于辅导员队伍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明确辅导员队伍的角色定位。

通过工作实践,大家对高校辅导员这支特殊队伍在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归纳。总结起来主要有:

一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骨干队伍。他们既要组织协调班主任、组织员、学生干部等从不同角度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也要围绕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具体实施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的各项工作部署,还要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指导学生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线工作主要靠辅导员来指挥和协调,他们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线基层指挥员。

二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辅导员是特殊的教师,是大学生灵魂的工程师,是他们的人生导师。大学阶段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变化的关键时期,辅导员在这一时期对大学生发挥着特别重要的教育和引导作用。辅导员就是辅导老师,是在用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感悟辅导学生,做专业课程教育之外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在教学生如何做人和做事。

三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辅导员比青年学生具有更丰富的人生经历,而且与青年学生容易沟通,能够跟他们打成一片,做知心朋友。做知心朋友,才能和青年学生一起经历成长的过程,应对成长的困惑和问题,更好地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感。做知心朋友,才能正确辅导青年学生,才能教学相长,才能真正成为青年学生的人生导师,才能做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第二,明确辅导员队伍的工作定位。

明确辅导员队伍的工作定位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这支队伍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有利于形成全员育人的局面,有利于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组织保证。中央16号文件指出,广大教职员工都负有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责任。教师要提高师德和业务水平,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学校管理工作要体现育人导向,把严格日常管理与引导大学生遵纪守法、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结合起来。后勤服务人员要努力搞好后勤保障,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使大学生在优质服务中受到感染和教育。辅导员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在一线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要注意与其他队伍相互配合,协同工作,形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三支主体队伍分别是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三支队伍中,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这支队伍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协调、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这支队伍根据学科和课程的内容、特点,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理论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辅导员、班主任这支队伍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辅导员要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侧重学生的思想辅导和日常管理、服务;班主任主要是针对一个班的学生而言,负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的职责。

辅导员要组织协调班主任、组织员、学生干部等共同开展工作,并要加强与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沟通信息,交流情况,从不同角度、通过不同方式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成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教育要以育人为本,学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要充分认识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作用,这是决定我们工作成败的关键。对于这个问题,所有的辅导员都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辅导员要领导学生和组织学生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内在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内在动力,引导他们健康成长与成才:要积极服务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指导,创造相应的便利条件。在工作方式上要充分依靠学生,注意发挥学生党支部、班委会,团支部等学生基层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位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辅导员是教育者,也是受教育者.要和自己的学生打成一片,融为一体,要在教育过程中发挥自己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更要让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唱主角、当主体。

第三,明确辅导员队伍的工作职责。

一是辅导员要做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基层指挥员,要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统筹班主任等各方力量,把大学生们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共同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动员、指导和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要依照校规校纪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要了解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大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尽量把矛盾和冲突等不合谐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好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二是辅导员要做好服务育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既要教育人、引导人,又要关心人、帮助人。辅导员要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好务。要具体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大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要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大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总之,就是要通过辅导员的服务育人,使大学生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是辅导员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要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释疑解惑,疏导情绪,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要结合大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大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总之,要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做到春雨润物,立德树人。

思想政治教育的生命力在于创新,辅导员工作同样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复旦大学辅导员包涵同志通过撰写周记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这就是一种创新,也是实践证明能被学生接受和认可的创新。在新的形势下,辅导员工作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只有方式对头,方法科学,才能取得更好的工作效果。要积极运用网络等信息技术,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四,明确辅导员队伍的素质要求。

辅导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其工作开展的成效,影响到其工作的成败。一批好教师会造就一所好学校,一个好辅导员会影响一批学生的未来。要成为一名合格的辅导员,必须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

政治强,要求辅导员具备非常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努力成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要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政治坚定性,这

华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篇:华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 华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点击下载
分享: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
    回到顶部